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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陂規劃局葉局長

發布時間:2021-03-08 18:59:37

1. 為什麼說湖北黃陂葉店的盤龍城是一個純軍事性質的城堡

在盤龍城的城南壕底曾發現橋樁柱穴,可知當時是架橋出入城池的。城內僅有大型房殿遺址,系諸侯貴族及其軍隊居住之處。城南、城北才有一般居民住房遺址。說明這是一個純軍事性質的城堡。

2. 誰知道武漢市蔡甸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各科室的領導名字以及相應職務

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徵用和管理,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注意
鄂治[2005] 11號
2005年2月27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全省大部分地方在征地工作中嚴格依法,高度重視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但也有一些地方,以減少土地徵用補償標准,缺乏監督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被征地農民的不到位,截留,挪用,剋扣,挪用土地補償費的現象,嚴重損害了,造成大規模上訪被征地農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反復上訪和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為了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文件精神(國發[2004]第28),湖北的實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征地補償標准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湖北省實施辦法省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和法規,要考慮的,根據該法律橫跨全省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區位條件和土地的價值來確定,決定在全省將被劃分為六類地區(見附件)分類制定全省統一的最低標准,最低年產值標准和安置補助費,各類非農業建設項目征地補償不得低於相應的征地補償標准。

集合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的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至10倍。一,二,三,四,五,六類地區耕地被徵收前的最低標准三年平均年產值1800元畝,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的安置補助費徵收耕地需要安置被征地農業人口。被征地農業人口數量除以耕地被徵收一,二,三,四,五,六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業人口安置的最低標准由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人均佔有耕地量。費用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

施加其他非收入用途的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的最低標准,安置補助費的徵收其他收入土地,根據上述標准。

由國道,省道,鐵路交通建設項目;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和其他關鍵線性工程建設用地,土地徵用補償和通過各市,州,縣(市,區)的平均最低補償標准。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用土地的補償標准為線性工程的最低標准和移民安置辦法,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城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法規,「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規定,組織國土,統計,金融,農業及其他行業,考慮到土地類型,產值水平的農業用地在城市和農村地區之間的差異, ,人均耕地,土地供應和需求的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因素,如面積?依法在該地區的發展,科學的徵用土地補償標准。各市,州征地補償標准准備在該地區的縣(市,區)的平衡和銜接,之後擬定的征地補償標準的平衡,我們必須按照規定組織聽證,以充分聽取到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市,區)人民的政府宣布實施的記錄應被報道的土地和資源部。各市,州,區域土地徵用補償標准2005年3月31日前必須完成開發工作,逾期,2005年的農業土地轉化計劃的目標是停止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審批被扣留。

根據批准使用的國家的法律國有農用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項目的集體土地補償標准按照補償標准。

通過的法律合理確定具體建設項目征地補償標准,征地後人均耕地面積?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採取法律規定的8-10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耕地面積0.8畝?0.8畝,土地補償費,征地後必須採取法律規定的10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不小於16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是不夠的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是不足以支付土地收購和失地農民的社會安全成本,並在省人民政府批准,它應該補償倍數,增加安置補助費,的總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的30倍,沒有足夠的維持在現有標準的生活中的失地農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的安排和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收入補償統籌設置預留一個一定比例的補貼。佔用基本農田批准按照法律,征地補償費用根據地方人民政府在執行的最高標准公布。

,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實施新的征地補償標准。此審批的土地收購項目之前,根據原批準的征地補償標准。各級政府應以會議紀要,政府文件和其他形式的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具體建設項目的征地補償標准。

嚴格界定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地補償的目的

法律所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的補償和安置的土地補償費的使用,必須嚴格界定,合理確定發行比例支付。土地補償費支付給享有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不能調整質量和數量的土地,被征地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必須不低於70%的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分配給被征地農民,具體分配比例與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辦公室的土地和資源。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立,應使用專為生產和生活安置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費,扣除直接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部分,剩下的就是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二,三產業的發展,解決了生產土地補償費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薪酬是根據不同的安置方式的對象。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土地的單位,安置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的方式,興辦公益事業。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被征地農民,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安置單位;被征地農民申請,並享受在農村地區的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協議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全被放置由其自謀職業。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補助費支付前,必須嚴格定義的對象,方式,范圍發行,考慮到年齡,職業,賬戶,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規定的登記,按照標准建立了土地徵用和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的所有者支付,青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和挪用的征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不得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債務償還,並支付稅收,支付的工資。

三,加強監督征地補償和土地資源,各級各部門應當根據批準的土地收購方案,土地補償費直接分配給土地被徵用村民小組,農村經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以確定土地補償費的分配計劃,敦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徵用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補償費應當賠償被征地農民的部分實行農民的土地補償費必須在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補償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安置方案,土地不得延期,分期支付。支付土地批準的征地補償費拖欠的建設,市,縣(市,區)不得,應不申請辦理土地手續,也不得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省委,省政府停止受理和審查該地區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報件。

各地要堅持公開,公正,加強土地補償費的監督。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專戶儲存。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各級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審查,監督和指導的職責,加強土地後的隨訪檢查使用批准,當地政府組織監察,審計部門的土地和自然資源,農業,民政,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分配和使用的監督實施,督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理財制度,定期檢查平衡的土地補償費的收支情況,重點檢查土地補償費是否專款專用,是否保險,被征地農民和二,三產業的發展,成立了公共福利建設的實施在農村地區的公共設施。

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管理辦法應當由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集體表決確定收入和支出至少每6個月發布的時間,接受群眾監督,並上報到縣(市,區)的土地和資源,農業和監督部門備案。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有權提出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問題,必須以認真,負責的回答。

四,拓寬安置渠道,妥善解決

周圍要因地制宜,多渠道妥善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從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問題根本,以保護農民的長遠生計。

徵收城市規劃區外的農村土地,尤其是耕地資源和土地後備資源豐富的地區,移動通過使用農村農民集體合同的優先順序農業安置自願交回承包,承包流轉和土地開發整理新增耕地,農地,失地農民繼續從事農業生產。調整後的安置方式,必須符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留配售方式,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預留了一定數量的建設用地的開發和管理,統一規劃。

長期穩定的收入項目用地,農民自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與用地單位協商,股份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用的前提下,或按照法律批準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通過合同收益優先股。

該地區確實無法由政府統一組織的征地和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產和生活條件,在充分協商的前提下,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實行異地移民安置。

各地要加快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平等的就業機制,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服務體系,為被征地農民到城鎮就業創造寬松的環境。要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提高被征地農民的勞動技能,引導非農業部門轉移就業。徵用土地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招聘被征地農民的勞動,為農民就業提供就業機會。

結果由於土地收購和被征地農民,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在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改革戶籍制度,城中村改造,逐步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今年,在武漢,仙桃,獲得首批試點的經驗,逐步擴展。

五,嚴格征地程序,維護土地集體和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申訴的權利

在征地過程中,各地要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依法徵用土地的事先批准,使用的土地和資源,你想成為土地徵用,位置,補償標准,安置途徑以書面形式向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知情,無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建議土地收購及土地爭奪種植,搶種青苗和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征地沒有補償。國土資源調查的狀態擬議的土地所有權,土地類型,面積和附件所有權,類型,數量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的結果是共同確認。在此之前批准按照法律規定,土地徵用,土地資源管理部門應告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上提出的土地補償標准,安置途徑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部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聽證的。簽訂土地收購協議,告知被征地農民(要求聽證筆錄,聽證會),證實了該材料應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要嚴格執行土地徵用公告制度,土地補償費和安置公告制度和征地補償登記制度。依法批准徵用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的特殊情況下,應保持公開征地批准事項。經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按照通知的規定,土地方案和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並積極開展宣傳和解釋。爭議性的補償標准和移民安置辦法,良好的協調和裁決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農地轉用或土地徵收按照依法批准在兩年內是沒有土地或不執行特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方??案,有關批准文件自動失效;在兩年內不特定土地的單位未屆滿供應的土地面積減少市,縣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項目投資不到位,造成土地閑置耕地荒廢,應依法予以處罰,收回其土地使用權。

徵收農民承包的土地,征地程序批准,市(地),縣(市,區)國土資源應及時進行土地徵用和批准文件和鄉,村,土地徵用,用戶名,大小,位置和其他相關信息復制到農村經濟的運作和管理的,在同一水平,財政部門,分別為取消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農村經濟管理部門,解除或變更土地承包合同,由財政部門規定的減去農業稅程序的基礎上及時。

六,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調整土地補償費和安置標准,確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資金的支付,正確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有關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實踐「三個代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高度根據法律規定,土地徵用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法律用地,集約用地,對征地農民的利益的行為,堅決糾正,並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周圍嚴格的紀??律,規范用地審批管理,不允許採取攻擊之前實施新的征地補償標准和審批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是不允許的另一種方式,以減少不得延遲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村組和農民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標准,不得截留,挪用,貪污,挪用公款等拖欠的土地補償費。

各地要認真做好土地信訪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土地收購計劃的過程中,由少數人提出的無理要求,要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說服,消除不穩定因素在萌芽狀態;反映情況下,土地補償費和安置了實處,引發嚴重的社會穩定?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暫停該地區,並追究負責在當地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群眾的攔截和檢查發現的扣除,侵佔,挪用土地補償費,他們必須受到嚴厲的懲罰。

如國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國家的新要求。

附件:最低標準的征地補償湖北省分類表

○○2月27日,2005年

類別的最低年產值標准最低安置補助費標準的地區
180018000武漢市主城區: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洪山區,青山區東湖風景區
類型II 120010000武漢東湖黃石市,襄樊市樊城,襄樊市襄城區,黃石港區,西陵區,宜昌市,宜昌市伍家崗區,十堰市張灣區,十堰市茅箭區
3類型,武漢市漢南區,武漢市蔡甸區10008500武漢市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武漢市,宜昌市點軍區,宜昌市小婷區,Xisaishanqu黃石市沙市區,荊州市,荊州,荊門市掇刀區鄂州市,湖北省市,仙桃市,潛江市,土地面積黃石市,黃石市,鐵山,大冶市,枝江市,當陽市

四種9007600荊門市東寶區,荊門市沙洋縣,應城市,孝感市,孝南區襄樊市襄陽,天門,丹江口市,棗陽市,江陵縣,石首市,松滋市,隨州市區鍾祥市,京山縣,黃州,麻城市武穴市,咸寧市,鄂州市華容區市,赤壁市應城市,安陸市,漢川市,雲夢縣,宜昌市夷陵區,宜都市,浠水縣,老河口市

注意:各市,州,縣轄區由國務院批准和省級開發區在實施主城的城市,州和縣按照類別
我是一個的土地管理員在湖北黃石,有什麼可以幫講363892989

3. 湖北黃陂葉店的盤龍城遺址基本結構是什麼樣的

湖北黃陂葉店,發現一座公元前15世紀前後的古城遺址,位於府河北岸高地偏東南部,稱為盤龍城。城的平面也呈方形,南北城牆長290米,東西城牆長260米。四面城牆的中部各有城門一座。城牆現存殘高為1~3米,構造、夯築技術與鄭州商城相近。城牆外有寬約14米、深約4米的外壕,壕內側有積土,高出外側約1米以上。在城南壕底曾發現橋樁柱穴,可知當時是架橋出入城池的。城內僅有大型房殿遺址,系諸侯貴族及其軍隊居住之處。

4. 長軒嶺街道一黃陂區沿河兩岸么時解造

長軒嶺街道到黃陂區沿河兩岸呢,明年下半年

5. 黃陂區國土資源局局長qq號碼

如果是地級市抄的市國土資襲源局局長和區長級別是一樣的,都是正處級。
但是有時候也不能確定,有些省會城市的單位會高半級。有特別要求的會高半級。即副廳級。 級別上基本上差不多,那麼就要說到職位了。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反正全部區域某部分行政工。

6. 黃陂盤龍城的葉店的盤龍大道和巨龍大道的十字路口今後有軌道交通地鐵站嗎

在黃陂盤龍城的葉店的盤龍大道和巨龍大道的十字路囗今後當然有軌道交通地鐵站,目前在盤龍城的葉店早就有軌道交通地鐵!8號線到黃陂!

7. 湖北黃陂葉店的公元前15世紀前後的古城遺址,即盤龍城的規模有多大

盤龍城的平面呈方形,南北城牆長290米,東西城牆長260米。四面城牆的中部各有城門一座。城牆現存殘高為1~3米,城牆外有寬約14米、深約4米的外壕,壕內側有積土,高出外側約1米以上。

8. 區政府被指當老賴被懲罰沒

今年4月,中國之聲報道了「武漢黃陂區政府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最高人民法院兩次督辦無果」的新聞。記者調查發現,這起被武漢中院三次督促履行的強制執行案件,涉及一塊閑置16年的土地。這塊建設用地約92畝,位於黃陂區日月山水小區內,因常年堆滿垃圾,多次被群眾投訴。

黃陂灄口經濟發展區2003年更名為武漢盤龍城經濟開發區,黃陂第六建築有限公司後來也更名為武漢第六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協議約定的是出讓400畝,但到2010年,政府只為其辦理了200多畝的土地和規劃手續。雙方出現供地糾紛,按照協議約定,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015年12月,武漢六建打贏了官司,但遭遇執行難。目前,武漢市中院已發出三次敦促履行的通知書,最高法院也督辦兩次,武漢市委政法委也召開了專題會議,要求黃陂區政府盡快依法行政,但黃陂區政府仍未履行生效裁定。黃陂區政府主管副區長丁朝輝稱,中國之聲的報道播出後,區里第一時間開了專題會議:「黃陂區委區政府是相當重視的,書記區長都親自參加了。區政府的相關的負責人,和盤龍城開發區的主要負責人約見了六建公司的法人代表,雙方進行了坦誠和務實地交流」。

武漢六建法人代表吳續明也表示,區里確實找他談了一次,常務副區長,管土地的副區長,管委會的書記,法制辦的主任,老生常談。區里的相關負責人給他做工作,希望他能到武漢仲裁委申請增加或者變更訴訟內容,但被吳緒明回絕。吳緒明說,「就算傾家盪產,也要把這個官司打到底。個別人歪曲了政府的政策,把法律根本就沒有當回事」。

黃陂區政府法律顧問:若執行或將有人被問責

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於當初協議約定的是協議出讓。而2002年7月1日,我國國有土地出讓方式發生重大調整,要求經營性土地必須要通過招拍掛程序。盡管武漢仲裁委對是否繼續履約,2015年就已做出了明確裁定,武漢市中院也已駁回了盤龍城管委會的不予執行裁定的申請。但黃陂區政府拒不履行的理由,仍是和法規相沖突,供地方式不明確。區政府法律顧問丁原稱,它是經營性的土地,這是一道紅線,就是一種方式,必須履行招拍掛。區委區政府如果以協議的方式,與現行的這些政策、規定是相悖的,就會涉及到問責的問題。

查閱文件發現,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國土部早有相關文件明確,必須要在2004年8月31日界定並處理完畢。但黃陂區當時並未積極作為,為雙方的糾紛埋下隱患。對此,黃陂區法制辦副主任何偉稱,因為它當時不符合供地條件。這塊地在2004年的時候,它還屬於農用地,還沒有取得建設用地的相關批復。

既然它是農用地,那為什麼當時簽這個項目投資協議書的時候,要把這塊地給它寫進去呢?法律顧問丁原表示,因為簽的是投資意向性協議。這個情況在開發區,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非常普遍的。

調查發現,雖然案涉地塊2016才被湖北省政府批復,由農用地變更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但早在2002年,當地政府就將這塊土地交由武漢六建開發,並讓武漢六建完成了「三通一平」(指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和繳納了征地補償費用。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胡莉萍解釋稱,當時他們在履行這個協議,裡面涉及到有徵地的這一塊工作,要跟農民對接,他們協助做相關的協助工作,土地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它要進行補償。

黃陂區政府方面稱,除非上級政府或者最高法院對此予以明確,可以用協議的方式才能辦理,並不是拒不執行,區政府鼓勵武漢市中院直接強制執行。那上級政府和法院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黃陂區政府列五大理由稱難執行武漢中院:罰款一百萬

4月11日,黃陂區政府發布情況說明,列出五大理由,說明裁決難以執行到位的原因。比如:裁決未明確案涉地塊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武漢市中院執行實施處執行法官許東對此表示,光在網路上,或者來口頭講一講,說這個事不能辦,不是這種態度。不能辦的理由,要開會、研究,給書面的。

記者調查發現,黃陂區政府在情況說明中列出的理由中,有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比如第5條,省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明確答復,案涉地塊必須嚴格依法依規以「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但查詢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回函文件,並沒有這樣的表述,武漢市國土規劃局建議黃陂區政府,綜合考慮國土部的相關規定和市仲裁委、市中院相關意見,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湖北省政府對案涉地塊轉變用地性質的批復中,寫明了案涉地塊要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以招拍掛方式供地。某省國土廳一位法規處處長稱,這只是省政府的常規批復內容,不是省政府就此案的回函文件,文件中沒有交待法律的裁判結果。武漢市中院負責執行的承辦法官許東也表示,那是上級政府對黃陂區的一個批復,他們也沒有掌握。再者,這個文件他們也頂多是一個參照。執行依據就是仲裁委的這個裁決。

黃陂區政府不能執行的原因中,還有仲裁委的裁定沒有明確供地方式。但記者查閱文件發現,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市中院、黃陂區政府就此問題,曾經有多次函件往來。武漢仲裁委2017年10月向武漢市中院發函,再次明確了案件執行的供地方式和供地價格。

實際上,黃陂區政府提出的這些理由,都已在訴訟和相關程序中,被武漢仲裁委和武漢市中院以法律文書的形式駁回,並進行了充分說理。承辦法官許東表示,他們近期又加大了執行力度。對盤龍城管委會,鑒於它既不答復,又不敦請區政府召開土委會,他們就對這個事罰款一百萬。

黃陂區政府未簽收罰單,武漢中院:不排除刑拘管委會負責人

戲劇的是,武漢市中院做出罰款一百萬的決定,黃陂區政府不僅稱沒有收到,又將未簽收的罰款決定書寄回了法院。許東說,被申請執行人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法人代表曹家漢和區政府相關負責人,曾找到法院執行局,為罰款的事說情。

許東稱,罰款決定書是給了曹家漢本人的,區法院的人也找來了,曹家漢從法院走的時候說,這個罰款決定書要不先還給你們。當著區法院的面,也不好破了人家面子,但是可以肯定的說,罰款決定書,曹家漢是親眼看了的。曹家漢知道不知道,都不影響這個決定的效力。

記者注意到,罰款決定是今年5月14日做出的,「限2018年5月21日前交納」。承辦法官許東表示,罰款還沒有真正落實,因為六建也向省委巡視組反映,巡視組要求列席區政府的土委會。所以說罰款具體還沒有落實。

湖北省委巡視組已經介入此案的執行。2017年7月12日,武漢中院就將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和其法人代表曹家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武漢市中院方面表示,不排除刑拘曹家漢的可能。一位曾多年擔任某市執行局局長認為,最高法院親自督辦兩次,都無法執行的案件在全國是很少見的。法院仍有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拘留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以及按照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問責等強制措施沒有實施。

無論是黃陂區政府2009年的會議紀要,還是區政府在庭審中的表態,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向區政府的去函文件,依法履約的態度是積極的。案件兩年多無法執行,武漢市中院認為,此案的症結,在於新官不理舊賬。

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表示,區政府敗訴後,未在半年內主張權利,向法院申訴撤銷裁定,而是到了強制執行階段,又拿出已被法院駁回的理由,拒不執行。是否構成拒不執行罪,應該引起上級部門的重視。湛中樂稱,區縣政府以法律法規抗拒法院的執行,是沒有理由的,這個案件可以從多個方面作為警示的教材。

這起執行案件將如何結局?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來自中華網

9. 黃陂葉店聯通營業廳營業時間

可通過以下的渠道查詢聯通營業廳的分布和營業時間:
【1】登錄網上營業廳,在 首頁點擊便民服務>營業廳查詢;
【2】登錄手機營業廳客戶端,點擊服務>生活>附近營業廳;
【3】登錄手機營業廳觸屏版點擊查詢>更多>常用功能>網點查詢,也可在首頁點擊「網點查詢」進行查看;
【4】直接聯系當地的聯通人工客服查詢

10. 武漢市黃陂區三里鎮土地徵用補償標准

黃陂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2010]第21號
黃陂區人民政府於2010年9月30日發布[ 2010 ]第21號《徵收土地公告》
,徵收三里鎮救命寺村集體土地21.2247公頃(以實測為准)。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武漢市國家建設征轉土地補償安置辦法》的有關規定,
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現予公告:
一、徵收土地位於三里鎮救命寺村,徵收用地總面積21.2247公頃(以實測為准),
土地類型為耕地、其他農用地等。
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634.9763萬元,
安置補助費為454.2203萬元,
青苗補償費為42.2745萬元,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53.2367萬元,
總費用1184.7078萬元。
二、上述征地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其他土地權利人對以上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黃陂區國土資源管理局提出意見或申請聽證。
三、本公告公布的補償安置方案由黃陂區國土資源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黃陂區國土資源管理局地址位於: 前川街黃陂大道382號
聯系電話:61006651
特此公告

黃陂區人民政府徵用土地公告專用章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資料來源:武漢市黃陂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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