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拖欠工程款,我讓工人起訴的話我應該負什麼責任
拖欠工程款屬於民事糾紛,工人沒有權利起訴工程款,作為包工頭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判決付款。
作為包工頭雇傭工人來提供勞務,與單位之間尚未形成勞動合同關系和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關系,無權起訴要求支付工程款。
公司拖欠工程款,作為實際施工人可以根據分包合同進行起訴,雖然違法分包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還是可以依照合同約定價款要求支付工程款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Ⅱ 建築工程項目部單方面突然停工要求工人撤場返鄉,賠償金如何處理求專業人士解答!
說現實點要求項目部對你們作出一定的補償,1.誤工費。2.生活費。3.由此而耽擱的經濟損失費。4.車旅費。如果不賠償很簡單直接找到他們老闆一直跟著他煩死他
Ⅲ 建築工程工序承包老闆的工人,在上班或下班路上收傷,工地需要負責任嗎需要負責任的話,負什麼責任!
你好:一般情況,正規單位的工人在上班和下班路上受傷應該按工傷對待,給個體老回板打工怎答么算就不好說了。不過,要有充足的證據來證明,確實在途中受傷。可以用具體時間和事情來證明,比如買菜等等。不妨與老闆談談,看看老闆啥意見,一般就是從人道主義也也應該給些補償。
Ⅳ 建設施工中 小工頭僱傭的人員受傷 如何賠償
這里涉及到承攬關系與僱傭關系兩個法律關系,繼而得出的賠償責任也是不同的。承攬關系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承攬方(即承包人)承擔,定作人(即發包人)無需承擔責任。而僱傭關系的安全事故則由僱主(即發包人)承擔責任。一般的家裝被認定為承攬合同,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承攬關系。但有種例外:如果在裝修施工中對方只是包清工,不包工包料,只是為你提供簡單的勞務,那麼會被認為僱傭關系,如果是你直接找的人,出現安全事故的,應由你承擔責任,如果包工頭找的人,由於包工頭沒有資質,則你跟包工頭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公司具備裝修的資質,你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裝修公司不具備資質,你與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由施工方承擔。
Ⅳ 建築施工現場發生工人打架如何處理 做為項目管理人員如何進行處理
我們的項目是不準打人不準打架,一旦發生打人,馬上清退或調走;一旦發生打架,不管誰對誰錯,一律清退或調走。
Ⅵ 建築工程中工人墜樓死亡,責任應由誰承擔有何法律依據
在施工過程中勞動者受傷,原則上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受傷均屬工傷;此外,在出差、單位組織活動等期間受傷亦屬工傷;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勞動者不負主要責任的,也屬工傷。
工傷范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繫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建築工程工人糾紛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配偶每月40%應當由工程的承包方B承擔按照工傷死亡標准賠償,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Ⅶ 建築領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將工程層層轉包,工頭與工頭之間核算工資發生糾紛。工人如何維權。
非法轉包,如果工頭之間的糾紛致使工人工資發放遲延或者數額不對,可以先跟工頭協商,協商不成找承包商或掛靠單位,如果還不行或者行不通直接告總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