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一定要詢價嗎
建築材料不同的型號、品牌之間的差價還是很高的。 再者建築工程用材料又多,不詢價真的會賠死
② 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三家單位一同去其他省份對所需施工材料進行詢價。
施工單位支付,結算時收回,既然三方一起去詢價,估計量比較大或價比較高,完全可以計入該材料的成本中,請建設方、監理方對材料單價進行確認。建設方和監理方去詢價的都是明白人。
③ 請問有人有工程建築材料查價詢價的好平台介紹嗎
造價方面的平台也就那幾個,你對比一下看看咯,最主要能夠解決你的問題。
④ 土建工程做預算時是怎麼確定材料價格的,除了每月的造價信息指導價外,其他的還有哪些詢價的方法請詳細
材料的價格確定,可以參照類似工程的價格,當地招標辦有市場價格信息書也是參考東西。工程材料價格的確定基本不用參照網上的價格,需要的是當地的價格,多收集積累就好了。比如我們這邊32.5的水泥就是440一噸,等等
⑤ 工程類項目招標可以用詢價方式嗎
這個問題你混淆了幾個概念,項目取得和招標。
一、我們先來看下招標:
1、全國人大於1999年8月通過了《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4)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咨詢費用在50萬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
2、根據2003年5月開始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用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這分類已經很明確了,如果項目屬於200萬(最近出台文件好像為300萬)以下,或者不需要招標的,是可以採用詢價方式的
⑥ 建築工程造價,調整市場價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時間最長的部份是不是詢價
按照當地造價部門出版的當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一會就完.
⑦ 建築工程投標,招標方說是詢價采購,不是公開招標請問這兩個有什麼區別,詢價采購是不是不用報名買文件
投標只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詢價采購是設備和物資采購這一塊的,和工程招投標沒有關系,甲方採取詢價采購,就是你的投標書裡面的設備或者物資的價格是待定的,
只要是投標必須買招標書,
⑧ 發電廠的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如何確定,其中的設備都是詢價其建築工程費和安裝費是根據概算定額算
當然是估算了,估算有很多方法的,沒人算那麼細致
投資估算,初設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決算,都不一樣的,明白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