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

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

發布時間:2020-11-26 18:45:40

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GB/T50950-2014電子版PDF格式,傳附件或郵箱[email protected]

《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 GB/T50905-2014》

⑵ 綠色施工的安全管理內容有哪些

第一條 為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方針政策,實現建設施工現場文明化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准化,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地方法規、標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總承包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的新建、擴建和改建施工的建設工程,包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不適用於專項施工等單項施工工地工程(如:消防線路管道工程、屋宇設備自控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等)。
第三條 開展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建評審活動,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倡導、組織和管理下,旨在推進和優化建設施工行業管理的公益活動行為。
市建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創建管理和評審機構的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創建工程的統籌審核、檢查評審和推優表彰工作。
北京市各區、縣建委負責本地區在施建設工程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創建管理以及創建工程評審的報名初審和推薦工作。
第四條 在創建評審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建設工程將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榮譽稱號,由市建委在全市范圍內給予表彰。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是本市建設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管理等方面獲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表彰的最高獎項。
第五條 申請報名參評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建活動,堅持政府積極倡導支持和施工企業自願參與的原則,是以施工企業為主體行為的行業活動。參與創建的企業要以創建活動為載體,自覺自律不搞突擊,立足扎實提高自身整體綠色施工文明安全管理素質和施工現場總體水平。
第六條 通過評審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稱號的工程,完工後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經市、區兩級建委考核合格的授予表彰證書。
第七條 創建和評審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標准,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條文和現行規范、標準的規定,有量化和定性的明確要求。並結合本市城市管理和綠色施工文明安全管理發展的實際水平,實事求是、高嚴適度,既要體現技術、管理先進,又要兼顧經濟合理性和成本可行性。

第二章 創建和評審管理

第八條 本市每年對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工程組織評審一次,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每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組織一次檢查。對創建工程綜合考評採取市區兩級檢查的形式,根據創建工程的日常管理情況確定本年度「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總體數量,並於當年年底前後向全市進行公布。
年度「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獎項數量,原則在全市年度在施工程數量5%-7%左右,擇優評選。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的評定,按照考核評分高低並結合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結果,每年評定40項樣板工程。
第九條 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評審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領導、北京市各區縣建委參與管理和實施。
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建、評選的日常管理工作。
北京市區縣建委施工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縣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創優推薦、工程建管和向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報送創建工程相關資料表格。
第十條 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檢查驗評小組的組成:
第一組:城區建委組:由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亦庄開發區九個城區建委組成。
第二組:郊區縣建委組:由通州區、平谷區、順義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昌平區、門頭溝區、房山區、大興區十個遠郊區縣建委組成。
第三組:各大施工企業集團、總公司(局)組:由本市大型和特級施工企業集團、中央駐京和外省市進京施工企業管理機構和主要施工企業集團組成。
第十一條 評審檢查驗評小組評審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知識和豐富的施工現場管理經驗,熟悉規范、標准,公正廉潔。檢查驗評小組組成應具有中高級工程系列職稱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為主。

第三章 申報創建工程基本條件

第十二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工程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國家、本市建設工程報建的有關建設管理程序,取得合法審批手續的工程。
第十三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工程,應當具備相應的工程特點、施工工藝技術復雜性和一定得工程規模:
一、 住宅建築工程: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
二、 公共建築工程:工程處於城八區的建築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處於遠郊區縣的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
三、 工業建築工程:單層廠房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多層廠房建築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
四、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面積在5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管道、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在2000萬元以上。
五、 軌道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
六、 國家、本市重點工程和重要工程規模可適當放寬。
第十四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應當在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進場後,施工進度達到部位要求時由總承包單位提出。房屋建築工程結構施工進度應達到首層,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施工進度應達到投資總額的30%。
第十五條 申報企業在京全部工程經綠色施工管理專項考核100%基本達標。
第十六條 申報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工程應無以下違法違規和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一. 無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
二. 無大型機械設備和塔吊、吊裝設備傾覆折臂等事故;
三. 無火災事故;
四. 無施工臨設坍塌、傾覆事故;
五. 無影響市政基礎設施和管線運行安全事故;
六. 無嚴重環境污染和嚴重施工擾民投訴事件;
七. 無集體食物中毒、煤氣中毒和傳染病疫情;
八. 無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九. 無群體性上訪事件;
十. 無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者受到罰款金額一萬元以上行政處罰的。

第四章 創建工程申報程序

第十七條 申報「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申報手續和提交相關資料。申報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區、縣建委提出申請,並提交《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表》一式兩份(市、區建委各留存一份),報請屬地建委審核並簽署意見;
施工單位應對申報表所填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將被取消申報資格。
第十八條 本市各區、縣建委在收到施工企業提交的「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表」材料後,應當對提出創建的施工工程進行實地跟蹤考核,並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申報單位進行確認。
第十九條 區、縣建委對收到的創建工程申報表加註簽章,對區內創建工程進行匯總後,將「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報表」和創建工程匯總表紙質材料和電子版,以規定格式按照要求報市建委進行審核和匯總備案,市建委施工安全處應及時與區縣建委交換審核意見進行確認。
第二十條 鼓勵外省市進京施工企業管理機構和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積極參加本市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活動。

第五章 評審考核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申報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工程經所在地區、縣建委確認推薦、市建委備案後,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主要出入口的顯著位置張掛「本工程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標牌,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第二十二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評審表彰實行「動態管理」,被授予「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和通過評審的工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市建委適時組織對在施創建工程的檢查考核,及時與屬地區,縣建委交換工程日常監管意見。
第二十三條 在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和通過檢查評審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的尚未完工的工程項目,在後續施工中發生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所列情況之一的,工程將被取消相關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
第二十四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標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准》、《綠色施工管理規程》等國家和本市地方標准確定。
第二十五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考核檢查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表》和《北京市建築工程綠色施工專項檢查表》的相關內容,對創建工程施工現場在安全防護、腳手架、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現場料具、生活區管理、綠色施工、安全管理的九個方面實施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評審考核。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考核檢查評分標准,檢查表格滿分為100分,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通過得分標准為85分,其中各單項評分表得分低於85分的不得超過兩項。
第二十七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由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中產生,經市和區縣建委、施工企業集團推薦,在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現場檢查評分中取得總評分95分以上,具備相應的施工規模,工程管理業績突出的經綜合考核確認可授予「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樣板工地」稱號。
第二十八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考核檢查由市建委分別在每年七月份和十一月份統一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考核檢查工程施工形象部位要求,多層建築物結構施工不低於三層,高層建築物結構施工應達到七層,市政和基礎設施工程應完成建設投資或工程造價的70%以上。

第六章 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市建委對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的工程在全市進行通報表彰,工程竣工後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將授予「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榮譽證書。
建設施工企業對獲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稱號的項目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一條 為鼓勵施工企業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的積極性,「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獎項應作為企業創優業績納入企業考核范疇。提倡工程建設單位和業主,以及招投標代理機構將創優積極地企業給予投標優先資格。
第三十二條 「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評審結果公布後,一旦發現獲得表彰的工程發生嚴重安全問題,經調查核實予以確認的,將撤銷其榮譽稱號,不能取得「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榮譽證書。

第七章 評審紀律

第三十三條 創建工程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在接受工程評審檢查時,不得搞形式化得突擊准備或以臨時停工等方式應付等待評審檢查工作,一旦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
第三十四條 創建工程接受評審檢查一切從簡,不得贈送禮品、禮金。一旦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消企業申報、工程參評資格。
第三十五條 評審檢查人員必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保守機密,公平公正。不得謀取私利收取禮品、禮金,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消其參加評審工作資格。
第三十六條 評審檢查人員要遵守紀律接受監督,對工程評審考核結果要嚴格保密,不得自行對外公布。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復制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榮譽證書。在評審結果公布之前,不得以獲得表彰的榮譽進行商業宣傳。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9年4月10號起實施。

⑶ 在《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裡面,建設單位應履行什麼職責

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 [附條文說明] GB/T50905-2014 3.1.1 節

⑷ 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管理辦法 的 "附件" 有哪些

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細則 2015(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國家關於加強節能減排的發展戰略,進一步增強建築工程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示範性,統一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檢査和驗收的要求,強化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示範過程中的管理,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准》、《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全國建築業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管理辦法》(試行)、《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與驗收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

第三條開展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活動應遵循培育樣板工程、強化過程式控制制、嚴格檢査驗收等原則進行。

第二章申報條件及程序

第四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申報條件

1.申報工程應是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建築面積原則上5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特殊情況下建築面積不小於3萬平方米,偏遠地區可適當放寬);市政、交通等其他工程項目合同額不低於1. 5億元人民幣。

2.申報工程應是開工手續齊全,投資到位,綠色施工的實施能得到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的支持與配合。

3.申報工程的綠色施工策劃文件應齊全,申報手續應在工程中標或基礎施工階段完成。

4.申報工程的綠色施工目標應達到優良等級;並應列為省(部)級綠色施工示範工程。

5.申報工程應明確各種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具體目標。

第五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申報程序

1.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資料應由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的建築企業集中申報,受理單位為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

2.申報資料應包括《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表》及《綠色施工策劃文件》,並同時提交電子版和一份紙質資料。

3.申報時間為每年三季度。

4.每批示範工程數量一般不超過300項,各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的建築企業應在指標限額內申報。

第三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負責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立項評審、過程檢査和驗收工作。

第七條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應在各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的建築企業檢査的基礎上,進行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査(驗收)。

第八條承建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項目部要健全綠色施工管理體系,制定綠色施工策劃書,釆取切實措施,強化過程管理,推進綠色施工實施,使其成為工程質量優、科技含量高、環境效益好的樣板工程。

第九條過程檢查和驗收專家實行迴避制度。

第四章過程檢查

第十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請過程檢查的條件

1.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50%以後,主體結構施工70%之前的工程;

2.綠色施工示範工程企業應向各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 的建築企業提出過程檢杏申請(表1),並填寫《綠色施工示範工 程檢查成果量化統計表》(表2);

3.過程檢查應按《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准》(GB/T50640)進行。

第十一條各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的建築企業應會同綠色施工分會統籌安排本地區(單位)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檢查計劃(表 3)

第十二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査應釆用委託檢査、綠色施工分會組織檢查等兩種方式進行

1. 委託檢查

委託檢查是指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選派專家組長,各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選派有綠色施工分會考 核通過的當地專家組織檢查。

2.被委託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擁有綠色施工分會考核通過的專家不少於30名;

②連續三批開展中建協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數量不少於10項;

③連續三批通過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的項目數量不少於5項。

3.綠色施工分會組織檢查

不滿足以上委託檢查條件的地區(單位),由綠色施工分會組織檢査。

第十三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查組成員、

1.過程檢查組由1名專家組長和2-3名專家成員組成。

2.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業主、監理及企業綠色施工負責人參加檢查。

3.過程檢查專家成員任職資格

①進入中國建築業協會及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專家庫成員,通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綠色施工專家證書;

②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0年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③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現場復査工作。

4.過程檢查專家組長任職資格

專家組長應由專業技術能力強,長期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業內影響力較大,或參加過5次以上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

第十四條過程檢查資料

1.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綜合報告(PPT),內容至少應包括工程進展情況、綠色施工策劃及實施情況、階段評價情況及批次評價 情況、企業和當地檢查情況、目標實現情況、創效與技術創新情 況等;

2.工程項目綠色施工影響因素分析資料;

3.過程式控制制記錄及影像資料;

4.綠色施工批次、階段評價資料;

5.綠色施工策劃文件(綠色施工組織設計、綠色施工方案)。

第十五條 現場檢查流程

1.聽取施工單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情況的匯報;

2.現場檢查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情況;

3. 查資料並質疑;

4.與業主和監理座談了解綠色施工情況;

5.專家講評;

6.提交專家評審意見。

第十六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查應達到《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准》規定的優霞等級,並應對綠色施工技術創新與創效情況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委託檢查的專家組,應在檢査完成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檢查/驗收)用表》(表4)、《工程項目過程檢查意見書》(表5)和《(省/地區)過 程檢查綜合情況》(表6)提交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

第十八條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應對釆取委託檢査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按總量20%~30%的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與申報檢查情況差別較大時,應對相應組織單位綜合情況進行評估,並對相應地區(單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重新組織檢查。

第十九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査未能通過的項目,限期整改,經復檢仍不通過者取消綠色施工示範工程。

第五章驗收

第二十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請驗收的條件

1.工程主體結構完工,裝飾和機電工程完成70%以後;

2.驗收除按《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准》(GB/T50640 )評價外,還應對技術創新與創效情況進行驗收;

3.綠色施工示範工程企業應向各省市行業協會或國資委管理 的建築企業提出驗收評審申請(表1),並填寫《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成果量化統計表》(表2)。

第二十一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視具體情況,採用會議集中驗收和現場抽査驗收兩種方式

1. 會議集中驗收

每年年底一次,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將初驗結果匯總,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2.現場驗收

依據驗收比例,對過程檢查中發現的較好和較差項目,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組織進行現場抽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現場驗收的程序與要求

1.聽取施工單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情況的匯報;

2.現場檢查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情況;

3.核查資料並質疑;

4.與業主和監理座談了解綠色施工情況;

5.專家講評;

6.提交《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意見書》(表7)。

第二十三條驗收資料要求

1.紙質資料

①《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申報表》;

②《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查意見書》(掃描件);

③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成果量化統計表。

2.電子資料:

①《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申報表》;

②《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過程檢查意見書》(掃描件);

③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成果量化統計表;

④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會簽的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掃描件);

⑤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總結報告;

⑥技術創新與創效資料;

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綠色施工章節和綠色施工專項方案;

⑧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匯報資料PPT;

以上資料各一份,報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

第二十四條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發布

①專家組根據終審情況,填寫《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情況一覽表》,並按要求分別由專家組組長簽署意見;

②由中國建築業協會正式行文發布,並召開會議頒發證書。會議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承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通過評審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如發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嚴重違紀的工程,經核實後取消其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稱號,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負責解釋。【巨程網】

⑸ 中國建築業綠色施工協會分會秘書長是誰

現任領導
名譽會長:易軍
會長:王祥明
副會長:(姓氏筆畫為序)
肖緒文、馬劍忠、馬榮全、馮躍、向書蘭、李娟、陳浩、陳思清、蔡傑、魯貴卿、金德偉 、周勇、潘延平、冉志偉、張義光、王金良
秘書長:張建
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簡介

一、成立時間

2012年4月25日,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於在京召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郭允沖同志出席會議並為綠色施工分會成立揭牌。至此,中建協綠色施工分會正式成立。
二、成立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廣節能減排和綠色施工,積極促進國內外綠色施工先進經驗的交流,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做貢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後頒布《綠色施工導則》和《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准》。通過住建部和中國建築業協會協商,撤銷與「中國建築節能協會」職能重合的原「中國建築業協會建築節能分會」,新成立「中國建築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具體負責綠色施工推進工作;其目的是全面執行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加速綠色施工在全行業的推進。
三、分會性質
綠色施工分會是中國建築業協會的分支機構,是致力於從事綠色施工研究、實踐和推廣的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以及相關科研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專業性非營利社會組織。
四、分會理念
堅持永續發展,推進綠色施工。
以堅持永續發展為使命,以推進綠色施工為目標,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政府,服務社會。
五、分會宗旨
整合行業資源,規范行業行為,維護行業利益,開展行業活動,交流行業信息,推動行業發展。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節能、減排和綠色施工的方針政策;團結和凝聚建築行業各方力量,以工程項目為載體,積極促進和開展國內外綠色施工經驗交流;規范相關企業的經營、生產行為;開展綠色施工技術、管理體系和政策法規的研究,大力組織開發、推行先進的節能減排通用技術;為建築節能減排和綠色施工的全面推廣做出貢獻。
六、主要任務
在中國建築業協會的指導下開展綠色施工技術的推廣與應用、綠色施工項目管理的研究和實踐、綠色施工評價標準的編制和培訓等工作。綠色施工分會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會員單位進行綠色施工先進經驗交流,組織會員單位到綠色施工優秀示範工程現場進行觀摩,並為會員單位提供綠色施工咨詢服務。
七、工作范圍
行業管理,國際合作,展覽展示,業務培訓,產品推薦,質量認證,信息交流,咨詢服務。
1、宣傳、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節能、減排和綠色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標准,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綠色施工方面的信息和建議,為政府管理和決策提供服務;
2、編制綠色施工有關標准、規范和規程;
3、做好綠色施工信息服務,搜集整理、編寫有關教材和研究資料;
4、開展綠色施工人才培訓、誠信評價等工作;
5、制訂和提出綠色施工研究課題,組織會員、大專院校專家學者進行專題論證和開發創新;
6、傳播、交流、推廣綠色施工的理念、知識、方法、經驗和研究創新成果;
7、組織開展國際和「兩岸三地」綠色建造的交流與合作;組織進行綠色施工樣板工程和特色工程的觀摩和交流,提升我國綠色施工水平;
8、組織和推進節能減排及綠色施工達標競賽活動,表彰先進;
9、針對施工信息化和建築工業化等政策導向組織專項活動,引導工程項目施工逐步實現信息化、標准化和工業化;
10、依據法律、法規,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訴求。

⑹ 《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GB/T50905-2014

⑺ 橋梁工程的綠色施工問題

綠色施工導則
目 錄
1 總則………………………………………………………….(1)
2 綠色施工原則……………………………………………….(1)
3 綠色施工總體框架………………………………………….(2)
4 綠色施工要點……………………………………………….(4)
5 發展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15)
6 綠色施工應用示範工程…………………………………..(16)
1 總 則
1.1 我國尚處於經濟快速發展階段,作為大量消耗資源、影響環境的建築業,應全面實施綠色施工,承擔起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責任。
1.2 本導則用於指導建築工程的綠色施工,並可供其他建設工程的綠色施工參考。
1.3 綠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設中,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實現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
1.4 綠色施工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准規范,實現經濟
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1.5 實施綠色施工,應依據因地制宜的原則,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
地方相關的技術經濟政策。
1.6 運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體系,將綠色施工有關內容分解
到管理體系目標中去,使綠色施工規范化、標准化。
1.7 鼓勵各地區開展綠色施工的政策與技術研究,發展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與新工藝,推行應用示範工程。

2綠色施工原則

2.1 綠色施工是建築全壽命周期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實施綠色施工,應進行總體方案優化。在規劃、設計階段,應充分考慮綠色施工的總體要求,為綠色施工提供基礎條件。
2.2 實施綠色施工,應對施工策劃、材料采購、現場施工、工程驗收
等各階段進行控制,加強對整個施工過程的管理和監督。
3綠色施工總體框架
綠色施工總體框架由施工管理、環境保護、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能與能源利用、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六個方面組成(圖1)。這六個方面涵蓋了綠色施工的基本指標,同時包含了施工策劃、材料采購、現場施工、工程驗收等各階段的指標的子集。

圖1綠色施工總體框架

4綠色施工要點
4.1 綠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組織管理、規劃管理、實施管理、評價管理和人員安全與健康管理五個方面。
4.1.1 組織管理
1、建立綠色施工管理體系,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目標。
2、項目經理為綠色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綠色施工的組織實施及目標實現,並指定綠色施工管理人員和監督人員。
4.1.2 規劃管理
1、編制綠色施工方案。該方案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獨立成章,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2、綠色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措施,制定環境管理計劃及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降低環境負荷,保護地下設施和文物等資源。
(2)節材措施,在保證工程安全與質量的前提下,制定節材措施。如進行施工方案的節材優化,建築垃圾減量化,盡量利用可循環材料等。
(3)節水措施,根據工程所在地的水資源狀況,制定節水措施。
(4)節能措施,進行施工節能策劃,確定目標,制定節能措施。
(5)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措施,制定臨時用地指標、施工總平面布置規劃及臨時用地節地措施等。
4.1.3 實施管理
1、綠色施工應對整個施工過程實施動態管理,加強對施工策劃、施工准備、材料采購、現場施工、工程驗收等各階段的管理和監督。
2、應結合工程項目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綠色施工作相應的宣傳,通過宣傳營造綠色施工的氛圍。
3、定期對職工進行綠色施工知識培訓,增強職工綠色施工意識。
4.1.4 評價管理
1、對照本導則的指標體系,結合工程特點,對綠色施工的效果及採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與新工藝,進行自評估。
2、成立專家評估小組,對綠色施工方案、實施過程至項目竣工,進行綜合評估。
4.1.5 人員安全與健康管理
1、制訂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等職業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長期職業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場地,保護生活及辦公區不受施工活動的有害影響。施工現場建立衛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現時提供及時救助。
3、提供衛生、健康的工作與生活環境,加強對施工人員的住宿、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與環境衛生等管理,明顯改善施工人員的生活條件。
4.2 環境保護技術要點
4.2.1 揚塵控制
1、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築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採取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
2、土方作業階段,採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達到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於1.5m,不擴散到場區外。
3、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於0.5m。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採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築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澆築混凝土前清理灰塵和垃圾時盡量使用吸塵器,避免使用吹風器等易產生揚塵的設備;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水淋等防護措施;高層或多層建築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採用容器吊運。
4、施工現場非作業區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對現場易飛揚物質採取有效措施,如灑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5、構築物機械拆除前,做好揚塵控制計劃。可採取清理積塵、拆除體灑水、設置隔檔等措施。
6、構築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揚塵控制計劃。可採用清理積塵、淋濕地面、預濕牆體、屋面敷水袋、樓面蓄水、建築外設高壓噴霧狀水系統、搭設防塵排柵和直升機投水彈等綜合降塵。選擇風力小的天氣進行爆破作業。
7、在場界四周隔檔高度位置測得的大氣總懸浮顆粒物(TSP)月平均濃度與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於0.08mg/m3。
4.2.2 噪音與振動控制
1、現場噪音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准《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GB12523-90)的規定。
2、在施工場界對噪音進行實時監測與控制。監測方法執行國家標准《建築施工場界雜訊測量方法》(GB12524-90)。
3、使用低噪音、低振動的機具,採取隔音與隔振措施,避免或減少施工噪音和振動。
4.2.3 光污染控制
1、盡量避免或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光污染。夜間室外照明燈加設燈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圍。
2、電焊作業採取遮擋措施,避免電焊弧光外泄。
4.2.4 水污染控制
1、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的要求。
2、在施工現場應針對不同的污水,設置相應的處理設施,如沉澱池、隔油池、化糞池等。
3、污水排放應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廢水水質檢測,提供相應的污水檢測報告。
4、保護地下水環境。採用隔水性能好的邊坡支護技術。在缺水地區或地下水位持續下降的地區,基坑降水盡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當基坑開挖抽水量大於50萬m3時,應進行地下水回灌,並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對於化學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儲存地,應有嚴格的隔水層設計,做好滲漏液收集和處理。
4.2.5 土壤保護
1、保護地表環境,防止土壤侵蝕、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時覆蓋砂石或種植速生草種,以減少土壤侵蝕;因施工造成容易發生地表徑流土壤流失的情況,應採取設置地表排水系統、穩定斜坡、植被覆蓋等措施,減少土壤流失。
2、沉澱池、隔油池、化糞池等不發生堵塞、滲漏、溢出等現象。及時清掏各類池內沉澱物,並委託有資質的單位清運。
3、對於有毒有害廢棄物如電池、墨盒、油漆、塗料等應回收後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能作為建築垃圾外運,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後應恢復施工活動破壞的植被(一般指臨時佔地內)。與當地園林、環保部門或當地植物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在先前開發地區種植當地或其他合適的植物,以恢復剩餘空地地貌或科學綠化,補救施工活動中人為破壞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蝕。
4.2.6 建築垃圾控制
1、制定建築垃圾減量化計劃,如住宅建築,每萬平方米的建築垃圾不宜超過400噸。
2、加強建築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爭建築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達到30%,建築物拆除產生的廢棄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於40%。對於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築垃圾,可採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爭再利用率大於50%。
3、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施工場地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築垃圾進行分類,並收集到現場封閉式垃圾站,集中運出。
4.2.7 地下設施、文物和資源保護
1、施工前應調查清楚地下各種設施,做好保護計劃,保證施工場地周邊的各類管道、管線、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運行。
2、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並通報文物部門並協助做好工作。
3、避讓、保護施工場區及周邊的古樹名木。
4、逐步開展統計分析施工項目的CO2排放量,以及各種不同植被和樹種的CO2固定量的工作。
4.3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技術要點
4.3.1節材措施
1、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內容,達到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30%。
2、根據施工進度、庫存情況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
3、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儲存環境適宜,措施得當。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
4、材料運輸工具適宜,裝卸方法得當,防止損壞和遺灑。根據現場平面布置情況就近卸載,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
5、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腳手架等的周轉次數。
6、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管線路徑等方案。
7、應就地取材,施工現場500公里以內生產的建築材料用量占建築材料總重量的70%以上。
4.3.2 結構材料
1、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漿。准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結構工程使用散裝水泥。
2、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
3、推廣鋼筋專業化加工和配送。
4、優化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鋼筋及鋼結構製作前應對下料單及樣品進行復核,無誤後方可批量下料。
5、優化鋼結構製作和安裝方法。大型鋼結構宜採用工廠製作,現場拼裝;宜採用分段吊裝、整體提升、滑移、頂升等安裝方法,減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6、採取數字化技術,對大體積混凝土、大跨度結構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優化。
4.3.3 圍護材料
1、門窗、屋面、外牆等圍護結構選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施工確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溫隔熱性。
2、門窗採用密封性、保溫隔熱性能、隔音性能良好的型材和玻璃等材料。
3、屋面材料、外牆材料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和保溫隔熱性能。
4、當屋面或牆體等部位採用基層加設保溫隔熱系統的方式施工時,應選擇高效節能、耐久性好的保溫隔熱材料,以減小保溫隔熱層的厚度及材料用量。
5、屋面或牆體等部位的保溫隔熱系統採用專用的配套材料,以加強各層次之間的粘結或連接強度,確保系統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6、根據建築物的實際特點,優選屋面或外牆的保溫隔熱材料系統和施工方式,例如保溫板粘貼、保溫板干掛、聚氨酯硬泡噴塗、保溫漿料塗抹等,以保證保溫隔熱效果,並減少材料浪費。
7、加強保溫隔熱系統與圍護結構的節點處理,盡量降低熱橋效應。針對建築物的不同部位保溫隔熱特點,選用不同的保溫隔熱材料及系統,以做到經濟適用。
4.3.4 裝飾裝修材料
1、貼面類材料在施工前,應進行總體排版策劃,減少非整塊材的數量。
2、採用非木質的新材料或人造板材代替木質板材。
3、防水卷材、壁紙、油漆及各類塗料基層必須符合要求,避免起皮、脫落。各類油漆及粘結劑應隨用隨開啟,不用時及時封閉。
4、幕牆及各類預留預埋應與結構施工同步。
5、木製品及木裝飾用料、玻璃等各類板材等宜在工廠采購或定製。
6、採用自粘類片材,減少現場液態粘結劑的使用量。
4.3.5 周轉材料
1、應選用耐用、維護與拆卸方便的周轉材料和機具。
2、優先選用製作、安裝、拆除一體化的專業隊伍進行模板工程施工。
3、模板應以節約自然資源為原則,推廣使用定型鋼模、鋼框竹模、竹膠板。
4、施工前應對模板工程的方案進行優化。多層、高層建築使用可重復利用的模板體系,模板支撐宜採用工具式支撐。
5、優化高層建築的外腳手架方案,採用整體提升、分段懸挑等方案。
6、推廣採用外牆保溫板替代混凝土施工模板的技術。
7、現場辦公和生活用房採用周轉式活動房。現場圍擋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圍牆,或採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圍擋封閉。力爭工地臨房、臨時圍擋材料的可重復使用率達到70%。
4.4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的技術要點
4.4.1 提高用水效率
1、施工中採用先進的節水施工工藝。
2、施工現場噴灑路面、綠化澆灌不宜使用市政自來水。現場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應採取有效的節水措施,嚴禁無措施澆水養護混凝土。
3、施工現場供水管網應根據用水量設計布置,管徑合理、管路簡捷,採取有效措施減少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漏損。
4、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用水必須設立循環用水裝置。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生活用水採用節水系統和節水器具,提高節水器具配置比率。項目臨時用水應使用節水型產品,安裝計量裝置,採取針對性的節水措施。
5、施工現場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處理系統,使水資源得到梯級循環利用。
6、施工現場分別對生活用水與工程用水確定用水定額指標,並分別計量管理。
7、大型工程的不同單項工程、不同標段、不同分包生活區,凡具備條件的應分別計量用水量。在簽訂不同標段分包或勞務合同時,將節水定額指標納入合同條款,進行計量考核。
8、對混凝土攪拌站點等用水集中的區域和工藝點進行專項計量考核。施工現場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統。
4.4.2 非傳統水源利用
1、優先採用中水攪拌、中水養護,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應收集雨水養護。
2、處於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採用地下水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3、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噴灑路面、綠化澆灌等用水,優先採用非傳統水源,盡量不使用市政自來水。
4、大型施工現場,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區的大型施工現場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於施工和生活中適宜的部位。
5、力爭施工中非傳統水源和循環水的再利用量大於30%。
4.4.3 用水安全
在非傳統水源和現場循環再利用水的使用過程中,應制定有效的水質檢測與衛生保障措施,確保避免對人體健康、工程質量以及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4.5 節能與能源利用的技術要點
4.5.1 節能措施
1、制訂合理施工能耗指標,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2、優先使用國家、行業推薦的節能、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如選用變頻技術的節能施工設備等。
3、施工現場分別設定生產、生活、辦公和施工設備的用電控制指標,定期進行計量、核算、對比分析,並有預防與糾正措施。
4、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工作面,以減少作業區域的機具數量,相鄰作業區充分利用共有的機具資源。安排施工工藝時,應優先考慮耗用電能的或其它能耗較少的施工工藝。避免設備額定功率遠大於使用功率或超負荷使用設備的現象。
5、根據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
4.5.2 機械設備與機具
1、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開展用電、用油計量,完善設備檔案,及時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低耗、高效的狀態。
2、選擇功率與負載相匹配的施工機械設備,避免大功率施工機械設備低負載長時間運行。機電安裝可採用節電型機械設備,如逆變式電焊機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電動工具等,以利節電。機械設備宜使用節能型油料添加劑,在可能的情況下,考慮回收利用,節約油量。
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種機械的使用率和滿載率,降低各種設備的單位耗能。
4.5.3 生產、生活及辦公臨時設施
1、利用場地自然條件,合理設計生產、生活及辦公臨時設施的體形、朝向、間距和窗牆面積比,使其獲得良好的日照、通風和採光。南方地區可根據需要在其外牆窗設遮陽設施。
2、臨時設施宜採用節能材料,牆體、屋面使用隔熱性能好的的材料,減少夏天空調、冬天取暖設備的使用時間及耗能量。
3、合理配置採暖、空調、風扇數量,規定使用時間,實行分段分時使用,節約用電。
4.5.4 施工用電及照明
1、臨時用電優先選用節能電線和節能燈具,臨電線路合理設計、布置,臨電設備宜採用自動控制裝置。採用聲控、光控等節能照明燈具。
2、照明設計以滿足最低照度為原則,照度不應超過最低照度的20%。
4.6 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的技術要點
4.6.1 臨時用地指標
1、根據施工規模及現場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臨時設施,如臨時加工廠、現場作業棚及材料堆場、辦公生活設施等的佔地指標。臨時設施的佔地面積應按用地指標所需的最低面積設計。
2、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緊湊,在滿足環境、職業健康與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廢棄地和死角,臨時設施佔地面積有效利用率大於90%。
4.6.2 臨時用地保護
1、應對深基坑施工方案進行優化,減少土方開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
2、紅線外臨時佔地應盡量使用荒地、廢地,少佔用農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後,及時對紅線外佔地恢復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3、利用和保護施工用地范圍內原有綠色植被。對於施工周期較長的現場,可按建築永久綠化的要求,安排場地新建綠化。
4.6.3 施工總平面布置
1、施工總平面布置應做到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為施工服務。
2、施工現場攪拌站、倉庫、加工廠、作業棚、材料堆場等布置應盡量靠近已有交通線路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縮短運輸距離。
3、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應採用經濟、美觀、佔地面積小、對周邊地貌環境影響較小,且適合於施工平面布置動態調整的多層輕鋼活動板房、鋼骨架水泥活動板房等標准化裝配式結構。生活區與生產區應分開布置,並設置標準的分隔設施。
4、施工現場圍牆可採用連續封閉的輕鋼結構預制裝配式活動圍擋,減少建築垃圾,保護土地。
5、施工現場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臨時道路相結合的原則布置。施工現場內形成環形通路,減少道路佔用土地。
6、臨時設施布置應注意遠近結合(本期工程與下期工程),努力減少和避免大量臨時建築拆遷和場地搬遷。
5發展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與新工藝
5.1施工方案應建立推廣、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辦法。發展適合綠色施工的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技術,對落後的施工方案進行限制或淘汰,鼓勵綠色施工技術的發展,推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
5.2 大力發展現場監測技術、低噪音的施工技術、現場環境參數檢測技術、自密實混凝土施工技術、清水混凝土施工技術、建築固體廢棄物再生產品在牆體材料中的應用技術、新型模板及腳手架技術的研究與應用。
5.3 加強信息技術應用,如綠色施工的虛擬現實技術、三維建築模型的工程量自動統計、綠色施工組織設計資料庫建立與應用系統、數字化工地、基於電子商務的建築工程材料、設備與物流管理系統等。通過應用信息技術,進行精密規劃、設計、精心建造和優化集成,實現與提高綠色施工的各項指標。
6綠色施工的應用示範工程
我國綠色施工尚處於起步階段,應通過試點和示範工程,總結經驗,引導綠色施工的健康發展。各地應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考核指標和統計制度,制訂引導施工企業實施綠色施工的激勵政策,促進綠色施工的發展。

閱讀全文

與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范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