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備案資料目錄
根據《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報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准文件;
(二)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B. 誰有土建竣工備案資料卷內目錄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 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2.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
3. 計劃任務書及批復
4. 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申報文件
5. 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批復文件和年度計劃項目表
6. 征地、拆遷等審批文件(包括拆遷、補償等文件)
7. 選址申請及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
8. 規劃定點文件(包括建築紅線圖和道路紅線圖)
9. 工程方案審批(附方案圖)文件
10. 建築設計的環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審批文件
11. 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
12.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14.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15. 承發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協議書、招標、投標、決標、中標等文件
16. 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17. 監理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大綱、監理實施細則
18.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名單
19. 與工程有關的會議文件(貫穿全過程)
20. 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報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1. 工程概況表
2. 工程竣工總結
3.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4.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5.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6. 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核查記錄
7. 無使用功能質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標責任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各專項(環保、消防、防疫等)驗收認可文件及空氣監測、結構抽檢等
10.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備—2)
1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備—1)
12. 決算書及審計文件
第三部分:施工技術文件
一、 建築與結構工程
1. 圖紙會審
2. 設計變更
3. 施工組織設計
4. 開工報告
5. 技術交底
6. 施工日誌
7. 原材料(成品)合格證、備案證、試(檢)驗報告(包括匯總表)
原材料合格證、試驗報告匯總表
工程物資進場報驗表
材料、設備進場驗收記錄
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匯總表
(1) 鋼材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2) 焊條(劑)合格證
(3) 水泥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4) 磚(砌塊)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5) 防水材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6) 構件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7) 骨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8) 外加劑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9) 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10) 其他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8. 施工試驗記錄
(1) 土壤試驗
(2) 砂漿試驗
(3) 混凝土試驗
(4) 鋼筋焊接試驗、焊工操作證
(5) 現場預應力混凝土試驗
(6) 鋼筋機械連接試驗
9. 施工記錄
(1) 定位放線
(2) 施工測量記錄
(3) 地基釺探記錄
(4) 地基處理記錄
(5) 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
(6) 混凝土工程測溫記錄
(7) 結構吊裝、預制砼樓板安裝記錄
(8) 現場預應力施工記錄
(9) 沉降觀測記錄
(10) 通風(煙)道、垃圾道暢通記錄
(11) 防水工程試驗記錄
(12) 樓地面、坡度檢查記錄
(13) 樣板間(牆、分項)工程檢查記錄
(14) 創建無質量通病工程檢查記錄
(15) 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16) 新材料、新工藝施工記錄
(17) 工程分項使用功能檢測記錄
a. 牆體裂縫情況檢查記錄
b. 抽氣道、煙道、吸排煙道記錄
c. 屋面蓄水試驗記錄
d. 地漏安裝、衛生間、陽台地面坡向檢查記錄
e. 浴間、衛生間蓄水試驗記錄
f. 頂棚、樓地面裂縫情況檢查記錄
g. 管內穿線質量檢查記錄
h. 給水(採暖)管道系統壓力試驗記錄
i. 給水(採暖)管道系統清洗記錄
j. 管道通球檢驗記錄
k. 散熱器組裝後壓力試驗記錄
l. (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靜壓試驗記錄
m. 衛生器具盛水試驗記錄
n. 普通電氣設備安裝動態檢查記錄
o. 電氣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p. 防雷及電器設備接地電阻測試驗收記錄
q. 漏電保護開關動態檢查表
r. 電器照明試運行記錄
10.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 土方工程
(2) 地基驗槽
(3) 磚石工程
(4) 鋼筋混凝土工程
(5) 地下防水工程
(6) 木結構工程
(7) 屋面工程
(8) 地面工程
(9) 裝飾、裝修工程
(10) 其他
11. 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驗收記錄及抽樣檢測資料
(1) 抽樣見證、檢測資料
(2) 實體工程結構檢驗資料
(3) 基礎結構驗收記錄
(4) 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驗收備案報告(監—1)
(5) 主體結構驗收記錄
(6) 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備案報告(監—2)
12.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1) 地基與基礎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2) 主體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3) 裝飾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4) 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3. 專業分包工程施工技術文件
(1) 樁基礎工程施工技術及質量驗收文件
(2) 鋼結構工程施工技術及質量驗收文件
(3) 幕牆工程施工技術及質量驗收文件
(4)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技術及質量驗收文件
(5) 其他(如有支護土方工程、預應力工程、木結構工程等)施工技術文件
二、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
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 圖紙會審
3. 設計變更
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5. 開工報告
6. 技術交底
7. 施工日誌
8. 設備、產品質量合格證、備案證、檢驗報告(包括匯總表)
9.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0. 施工試驗記錄
11. 施工記錄
12.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三、 建築電氣工程
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 圖紙會審
3. 設計變更
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5. 開工報告
6. 技術交底
7. 施工日誌
8. 電氣設備、材料、產品和半成品質量合格證、備案證、檢驗報告(包括匯總表)
9.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0. 施工試驗記錄
11. 施工記錄
12.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四、 智能建築工程
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 圖紙會審
3. 設計變更
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5. 開工報告
6. 技術交底
7. 施工日誌
8. 設備、材料、產品和半成品質量合格證、備案證、檢驗報告(包括匯總表)
9.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0. 施工試驗記錄
11. 施工記錄
12.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五、 通風與空調工程
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 圖紙會審
3. 設計變更
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5. 開工報告
6. 技術交底
7. 施工日誌
8. 設備、材料、產品和半成品質量合格證、備案證、檢驗報告(包括匯總表)
9.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0. 施工試驗記錄
(1) 製冷、空調水管道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記錄
(2) 製冷系統的工作性能檢測
(3) 通風、空調系統調試記錄
11. 施工記錄
12.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六、 電梯工程
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 圖紙會審
3. 設計變更
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5. 開工報告
6. 技術交底
7. 施工日誌
8. 設備、材料、產品和半成品質量合格證、備案證、檢驗報告(包括匯總表)
9.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0. 施工試驗記錄
11. 施工記錄
12.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1)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報驗和工程報驗等監理文件材料
第五部分:竣工圖
一、 建築竣工圖
二、 結構竣工圖
三、 給排水竣工圖
四、 採暖竣工圖
五、 電氣竣工圖
六、 通風與空調竣工圖
第六部分:與工程有關的各種聲像材料(註明文字說明、工程名稱、地點、時間、施工部位等)及其他材料
資料員,主要是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各項資料,包括檢驗批、隱蔽及驗收記錄、材料及產品合格證備案證和檢驗報告等,最終要做到工程資料交檔案館存檔工作。
我不知你是否還兼做工地實驗員,反正我是又做資料整理又跑著實驗室,做各種材料檢測及試塊試壓檢測等,好累!
至於隱蔽資料,有專門的表格,可下載用電子版列印,一般的資料軟體都含有統一表格),當一道工序施工完畢後,需施工單位填寫驗收記錄表格,報監理單位驗收,就形成施工過程中的最基本的檢驗批資料。
其實資料員工作也並不復雜,你可以買本規程表格填寫及其他資料整理書看看就明白了。也可以跟現場施工人員多學習一下。現在也有《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03,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 (GB/T50328-2001),《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釋疑等資料規范。
各個地方的城建檔案館對資料的歸檔有不同的要求,單大體還是一樣的,你可以到當地檔案館要一份資料存檔目錄看一看工程從開工到竣工的所有資料大概有那些。本歸檔內容使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建築工程和建築設備安裝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據實增加或減少檢查項目。
C. 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具有本專業或類似專業的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一年。
(三)取得其他工程專業學士以上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一年的。
二、基本考試合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3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4年。
(三)雙學士或本專業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4年;或雙學士或類似專業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5年。
(四)取得本專業教育評價合格的學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本專業教育評價不合格的學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學士學位或者類似專業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六年以上。
(五)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6年;或者取得同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7年。
(六)其他工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8年。
三、自2002年12月31日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免予基本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5年;取得同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6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7年。
(三)本專業雙學士或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7年以上;或類似專業雙學士或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8年以上。
(四)取得本專業學士學位、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8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學士學位、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9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10年。
(六)其他工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程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25年;取得類似專業中專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30年。
(3)建築工程備案資料目錄擴展閱讀:
化工工程師考試大綱:
1、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計算機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
2、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過程式控制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防治;
3、專業考試大綱:物料、能量平衡、熱力學過程、流體流動過程、傳熱過程、傳質過程、化學反應動力學、化工工藝設計、化工工藝系統設計、工程經濟分析、化工工程項目管理
D. 消防備案資料有目錄嗎
消防設計備案所需資料以及證件匯總
建設單位:
一、證件項:(所有證件復印件上皆須蓋公章)
1.工商營業執照/工商核准名稱通知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2.房產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3.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支隊驗收合格意見書。
5.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7.授權委託書。
8.介紹信
二、蓋章項:
1.終身責任制登記表。
2.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需蓋章。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申報表。
三、文件項
1.消防設計說明文件。
2.消防設計圖紙(藍圖)。
3.裝修設計圖紙(藍圖)。
裝修設計單位
證件項:(所有證件復印件上皆須蓋公章)。
1.裝修設計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需掃描件核查)。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掃描件核查)。
4.裝修設計單位設計資質文件復印件(需掃描件核查)。
5.裝修設計單位設計人員裝修設計專業設計資格證、身份證復印件(需掃描件核查)。
6.終身責任制登記表(需法人身份證,項目負責人身份證,設計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需掃描件核查)。
E.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房屋測繪報告,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5)建築工程備案資料目錄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1、屬於登記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1、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2、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3、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F. 需要西寧市建築工程各專項驗收備案資料目錄
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文件
青教計〔2009〕69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工程建設程序管理做好項目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海東地區教育局、發改局、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工程建設程序管理,切實做好教育基本建設工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完善項目建設法定程序,健全檔案資料,依據《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建設工程前期資料目錄》、《施工准備階段資料目錄》、《施工階段及竣工驗收備案階段資料目錄》、《建設項目手續辦理流程》,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地教育、發改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做好教育建設工程檔案工作,凡是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建設法定程序管理和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完善工作程序,按照《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歸類整理,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二、各地教育、發改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緊密配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手續辦理流程》,在規定的時間內逐項完成各項工程資料辦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門要注意收集工程項目改造前、後對比照片(解析度不大於1024×768像素),填寫照片簡要說明(如建築物的位置、新舊建築對比等),並及時歸檔。
三、各地教育、發改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於已竣工和正在實施項目的技術資料,及時查漏補缺,不斷規范完善檔案資料工作,提高全省教育建設項目的管理、實施水平。
附件:
1、建設工程前期資料目錄
2、施工准備階段資料目錄
3、施工階段及竣工驗收備案階段資料目錄
4、建設項目手續辦理流程
省教育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建設工程前期資料目錄
1、學校現狀和規劃圖;
2、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批復文件;
3、辦理用地手續及土地使用權證;
4、兩證一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選址意見書);
5、上級下達到的項目計劃文件(含建設資金落實情況);
6、環境評估報告及審核意見;
7、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營業執照、合同、廉政責任書等相關資料;
8、工程建設初步設計批復文件;
9、工程勘察報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含建築節能意見)和備案手續;
10、消防審查意見書;
11、人防審查意見書;
12、防雷電審核意見書。
http://www.jyt.qhe.cn/html/227/2261.html
G. 成立建築勞務公司需要資質嗎
需要。
成立建抄築勞務公司襲
首先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然後辦理建築業勞務分包資質證書
接著辦理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勞務公司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是以砌築組合安裝為手段,使產品與大地相連固定不動的生產活動。
建築勞務公司的內容
以建築安裝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
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建築勞務公司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建築勞務公司的作用,主要是為建築企業實行分包,並保證支付建築工人工資的單位。
智庫網路-建築勞務公司
H. 文明工地申報理由怎麼寫
申報資料主要如下一些資料組成,重點發一下文明標化工地總結!目錄第一章 工程概況表 第二章 海寧市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工地申報表 第三章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資質證書 第四章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請登記備案表 第五章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六章 建築工程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 第七章 創建海寧市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計劃表 第八章 創文明標化工地情況總結匯報 第九章 施工組織設計 第十章 安全專項方案 1、 基坑支護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2、 「三寶、四口」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3、 模板工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4、 腳手架搭設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5、 SSB-100型井字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6、 施工用電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7、 施工機具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8、 文明施工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9、 消防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一章 「三階段」(基礎、主體、結頂)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評分表
I. 開發商什麼時候可以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在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並且已經取得開工和建設許可的,才可以辦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要有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房屋沒有完全建成之前,是可以銷售的。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9)建築工程備案資料目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