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人員配置要求
建築工程人員配置要求:
1、面積小於2000平方米的工程,崗位人員總人數可減少至3人,即項目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其它崗位職責可兼任。
2、1萬平方米<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2人、安全員2人、質量員1人、標准員1人、機械員1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
3、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3人、安全員3人、質量員2人、標准員1人、機械員2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時,每增加5萬平方米,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應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工程合同價≤5000萬元,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其它崗位職責可以兼任。
5、造價低於100萬元的工程,崗位人員總人數可減少至3人,即項目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其它崗位職責可兼任。
6、工程合同價>1億元,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3人、安全員3人、質量員2人、標准員1人、機械員2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
建築施工企業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 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預算員)、資料員。在JGJ/T 250-2011新標准重新定義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的職業標准,2011年7月13日發布,2012年1月1日實施。
(1)建築工程人員配備規定擴展閱讀:
人員崗位職責 :
1、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負責建築施工現場的全面工作。
2、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建築施工的技術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工作。
4、施工員:主要負責施工組織策劃、施工技術管理、施工進度成本控制、質量安全環境管理、施工信息資料管理等。
5、質量員:主要負責質量計劃准備、材料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質量問題處置、質量資料管理等。
6、安全員:主要負責項目安全策劃、資源環境安全檢查、作業安全管理、安全事故處理、安全資料管理等。
7、材料員:主要負責材料管理計劃、材料采購驗收、材料使用存儲、材料統計核算、材料資料管理等。
8、機械員:主要負責機械管理計劃、機械前期准備、機械安全使用、機械成本核算、機械資料管理等。
9、資料員:主要負責資料計劃管理、資料收集整理、資料使用保管、資料歸檔移交、資料信息系統管理等。
10、勞務員:主要負責勞務管理計劃、資格審查培訓、勞動合同管理、勞務糾紛處理、勞務資料管理等。
11、標准員:主要負責標准實施計劃、施工前期標准實施、施工過程標准實施、標准實施評價、標准信息管理等。
項目管理人員主要包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資料員、勞務員、標准員等。建築施工企業可結合工程項目管理實際,在公司統一配備造價員,具體負責所轄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建築施工現場按照以往規定配備的技術員由施工員擔任,取樣員、試驗員由材料員擔任。
㈡ 建築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標准
一個工程抄只有一個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根據需要設置,也可不要,技術負責人與施工員根據實際需要,規范中沒有明確說明,安全員規范中有說明,安全員的配置是以工程造價多少來確定的。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
㈢ 建築工程勞資人員配置數量規定
建築工建築工程勞資人員配量的數值這規定應該有很多,你可以到醫院管理接軌,盯上來進行他的茶幾和學分。
㈣ 建設部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有著怎樣的規定專職安全員怎麼分配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內列要求,並應容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建築工程人員配備規定擴展閱讀: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㈤ 請問建築行業(建築工程)乙級需要什麼配備人員要求
1、 從事建築設計業務4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項工程等級為二級及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社會信譽以及相適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中建築、結構和其他專業人員各不少於6人、6人、8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築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均不少於1人。
4、曾獲得過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優及以上級別評優的優秀建築設計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不少於2項。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6、 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准。
7、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乙級建築設計公司新辦資質提供材料目錄:
1,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3,企業批准設立文件(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或董事會決議(無上級主管部門的);
4,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聘任)文件;
5,當年在職人員(指與所申請資質有關專業人員)的正式統計表;
6,技術骨幹人員的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人事部門或人才中心證明材料等);
7,申報表中所列技術骨幹人員的職稱證書,畢業證書及身份證.其中資質標准規定須提供業績的,應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材料;
8,申報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 注冊證明材料;
9,工作場所證明材料(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文件);
建築設計乙級資質人員配備表:
一級建築 2名
一級結構 2名
注冊給排水 1名
注冊暖通 1名
注冊供配電 1名
建築中級 1名
結構中級 1名
給排水中級 1名
暖通中級 1名
電氣中級 1名
建築設計乙級資質人員共計(12名)
㈥ 建築施工安全員配置標準是什麼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
㈦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員標准如何配置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
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A類 2人,
B類 企業項目經理的人數,
C類 安全機構人員3人,專業安全員人數與企業項目經理(二級建造師)人數相同
A,B,C三類加起來就是安全員的總人數
A本----企業負責人
B本----項目負責人
C本----專職安全員
㈧ 建築工地人員配置最低是多少
按總建築面積計:來自
安全員:2萬及以下的不少於1個,2-5萬的不少於2個;
施工員:每2萬不少於1個,以此類推;
質量員:每2萬不少於1個,以此類推;
另每工地必須配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資料員、材料員、機管員、取樣員、測量員(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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