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投資策劃
一個建設項目從計劃建設到建成投產,一般要經過建設決策、建設實施和交付使用三個階段。其主要步驟是:
1.項目建議書。
項目法人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行業規劃和建設單位所在的城鎮規劃的要求,根據本單位的發展需要,經過調查、預測、分析,編報項目建議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建議書批准後,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咨詢單位,對擬建項目在技術、工程、經濟和外部協作條件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全面分析、論證、進行方案比較,推薦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的依據,應按國家規定達到一定的深度和准確性,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否則將對項目進行重新決策。
3.初步設計。
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編制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批准後,設計概算即為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突破。確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資突破設計概算時,經上報原批准部門審批。
4.施工圖設計。
初步設計批准後,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組織施工圖設計。
5.年度投資計劃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批准後向主管部門申請列入投資計劃。
6.開工報告。
建設項目完成各項准備工作,具備開工條件,建設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提出開工報告,開工報告批准後即可進行項目施工。
7.竣工驗收。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項目按批準的內容完成後,符合驗收標准,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移交手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非經營性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需編報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初審後,由主管部門報國家計委審批立項,初步設計由國家計委或主管部門審批。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含5000萬元),非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需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均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對於投資額較小的單項新建或擴建工程,可向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的必要性的投資估算報告,直接編報項目初步設計,具體投資限額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非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國家計委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進行,限額以下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委託進行。
項目代建
工程項目代建制度是國際上通常採用的一種工程項目管理模式。是由項目出資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項目代建人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管理,並按照建設項目工期和設計要求完成建設任務,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後交付使用人的項目建設管理模式。其特點是由過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產管理方式向項目專業化轉變,項目的工程技術及管理手段也趨於現代化。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這樣代建制才在我國逐步推行。
一、代建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規不全。《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雖然規定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但目前,國家尚未建立項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規,相關部門亦未制定相應的操作細則。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致使項目代建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較多,甚至處於無序狀態。如沒有對代建人授予相應的法律地位,代建合同的主體和主體之間的關系不清晰,代建人在履行代建職能時,難以正確地把握工作的范疇和職責,代建人在國家基本建設程序中沒有法律授予的地位。再如代建制度是一種民事委託關系還是行政委託關系尚未有明確的說明,合作雙方背反的期望目標便對建設工程項目產生各種不利的影響,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扯皮、糾紛、責任推卸等情況時常發生。等等這些,對於代建制度的順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機制不活。目前代建企業大都隸屬於政府部門,有些由一些行政富餘人員,這個明顯帶有壟斷色彩的行為對於企業的發展有著得天獨厚的效果,但由於他們的存在,公司的人事制度、工資制度改革因無規定而遲遲無法開展,且長期的機關作風使得他們的思想觀念與現代企業的發展、創新精神格格不入。雖然根據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業正在准備改制,但從整體看,政企不分、產權不明、責權不清的現象依然存在。由於代建制企業與相關政府部門的裙帶關系,這種機制自然形成一種行業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限制了競爭。代建市場處於發育期,代建主體少,尤其缺少經驗豐富、水平高的代建企業,還未形成良性的市場競爭。這將極大的阻礙代建企業的市場競爭,影響代建企業的長遠發展。
(三)管理不嚴。應該說,代建制是政府將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的全部管理職能通過委託轉交給以市場競爭方式確定的代建企業來執行,代建企業向政府業主負責,各項目承包企業向代建企業負責,兩者均以合同方式確定各方權利義務關系。這就使得行政權力尋租的難度加大。對「代建制」項目,政府主要把握產業政策和宏觀決策,項目具體執行實施依靠市場機制管理,有助於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行為,減少「三超」現象。代建制下,政府不直接與建設項目的其他當事人如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咨詢單位、施工承包商等打交道,與之打交道的是接受政府授權作為一個實體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它代理政府對項目進行協調和管理。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培育代建市場、制定規則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而不是直接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活動。實際上並非如此。目前,項目的業主看似政府,而實際就是今後的使用單位,使用單位充當業主。代建企業與項目使用單位的經濟利益也未完全割斷,這些致使投資失控,「三超」現象大量存在。同時,在項目代建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對代建企業也缺乏應有的監督。如筆者最近對一代建項目進行審計時發現,該項目代建單位--某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存在對工程項目監管不力,施工單位非法轉包、層層分包、違規承包工程,項目招標、代建、監理單位同屬一個主管部門等問題,給工程質量造成安全隱患。還存在項目資金管理不嚴,擠占業主建設資金、施工單位大量使用虛假發票、白條及無發票支付貨款等。違規金額占工程概算總額的39%。
(四)素質不高。目前的代建行業准入門檻較低,代建沒有明確的代建資質,有的以其他建築類資質代替代建資質,代建人、代建資質的選擇具有任意性。如筆者審計一代建公司,注冊資金500萬元中,有300萬元是為申報咨詢甲級資質而虛增的,直接影響到代建工程管理質量。同時,項目管理人員知識面偏窄,綜合協調管理能力較弱,尤其是經濟、商務、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和能力不足,缺少項目經理、復合型人才。並且代建企業的人員組織結構不合理,考核機制也尚未健全,而且培訓經費缺乏,缺少專門培訓機構。
2. 建築工程中的四大策劃是指哪4個
商務,資金,現場,CI。
3. 房地產建築工程公司項目策劃部是做什麼的
1.負責項目的定位與策劃報告的撰寫;
2.負責產品推廣與執行;
3負責產品創意與推廣策略的制定;
4根據公司有關經營發展戰略,制訂年度、季度、月度推廣方案,呈報總經理;
5制定各個階段的推廣計劃,制訂相應的推廣策劃方案;
6根據公司有關推廣工作的要求,實施各項推廣方案及措施;
7負責項目外部公共場地公關活動的組織、策劃、實施工作;
8負責項目的服務管理工作,制訂相關服務措施及相應的管理制度;
9負責公司企業宣傳,與媒體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10負責與廣告公司的溝通工作,直接對廣告公司負責;
4. 建築工程承包方前期策劃都具體策劃什麼
前期策劃,當接到一個工程以後,需要對現場進行踏勘,熟悉施工現場,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水、電、道路等進行復核,看看是否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然後根據施工圖紙、工程投標文件、工程預算、國家標准規范等編制詳細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本設計中要重點體現施工現場布置、施工進度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機械設備使用計劃、質量、安全、成本控制措施、現場管理組織構成、質量通病防治措施、臨時用電方案、臨時用水方案、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應急預案等。總之,一個詳盡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是工程順利施工的關鍵,也是指導工程施工的範本。
5. .建設工程項目目標策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策劃的主要任務是確定如何組織該項目的開發或建設。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策劃的基本內容如下。
1.項目實施的環境和條件的調查與分析;
2.項目目標的分析和再論證;
3.項目實施的組織策劃;
4.項目實施的管理策劃;
5.項目實施的合同策劃;
6.項目實施的經濟策劃;
7.項目實施的技術策劃;
8.項目實施的風險策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