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中,主要有哪五類傷亡事故
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
Ⅱ 建築工地施工中有哪些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
安全事故有: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等.
質量事故有內:模板坍塌,腳手架坍容塌等由於建築物質量原因引發得質量安全生產事故.
其實質量和安全事故都是相關聯的,因為質量事故有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安全事故有可能是質量問題引發的.最明顯的區分就是質量事故指的是施工企業的產品事故,安全事故指的是人員的傷亡事故.
Ⅲ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1)施工環境的影響,建築施工場所一般多發專生於露天環境屬,環境復雜、高空作業、特種設備作業等高危險因素多。自然環境的影響也是安全事故發生產生極為不利的因素,高溫、大風、嚴寒、降雨等惡劣自然氣候使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工程現場環境如光線不明,視線不暢,通風效果差,物料及器材工具擺放雜亂,道路不通暢等都會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
Ⅳ 2014年中建築施工中發生最多的安全事故類型是哪個類型
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坍塌事故為建築最常見的五種。
每棟建築物一經破土動工後,就不會再移動了,工人要圍繞著建築物上上下下進行各種作業。由於這些特點,決定了建築施工中主要的傷亡事故類別為:
(1)高處墜落。
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作業,是建築施工的主要作業,因此高處墜落事故是主要的事故,占事故總數的35%~40%。多發生在洞口、臨邊處作業、腳手架、模板、龍門架(井字架)等上面作業中。
(2)物體打擊。
建築工程由於受到工期的約束,在施工中必然安排部分的或全面的交叉作業,因此,物體打擊是建築施工中的常見事故,占事故總數的12%~15%。
(3)觸電。
建築施工離不開電力,這不僅指施工中的電氣照明,更主要的是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員都接觸電,觸電事故是多發事故。近幾年已高於物體打擊事故,居第二位,占總數的18%~20%。
(4)機械傷害。
主要指垂直運輸機械或機具、鋼筋加工、混凝土攪拌、木材加工等機械設備對操作者或相關人員的傷害。這類事故占事故總數的10%左右,是建築施工中的第四大類事故。
(5)坍塌。
隨著高層和超高層建築的大量增加,基礎工程越來越大,土方坍塌事故也就成了施工中的第五大類事故了。目前約占事故總數的5%~8%。
Ⅳ 在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中,主要有哪五類傷亡事故
建築施工中最常發生的事故為: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五種行為,占事故總和的85%以上,稱為「五大傷害」。
Ⅵ 建築施工安全重大事故分類
建築安全事故分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向縣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匯報,並做好相關的救援工作。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另外,每個省份的劃分都不是完全一樣的。可以在建造師的教材里找到詳細的劃分方法。
Ⅶ 建築施工單位怎樣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我個人覺得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1、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版理制度,關鍵是做權好責任制和制度的落實工作;
2、健全組織機構,各類人員配備齊全,尤其是專職安全員必須配備有證件有經驗的人員。
3、做好各類特殊工種的管理,特殊工種一般從事的都是比較危險的職業,所以管好他們你的安全工作就省心多了。
4、做好日常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需要說明的是抓安全不是專職安全員一個人的事,要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員最好。
5、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6、做好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維護保養等工作。
7、做好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發生事故能及時救援不至於事故擴大。
最後總結安全隱患的發生主要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造成的,你把這三樣都控制了,就把事故預防了。呵呵,自己的一些觀點,見笑了,希望能幫助到你。
Ⅷ 建築施工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建設單位承擔什麼責任
總承包單位承擔責任。
根據《建築法》
第三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8)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主要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承包單位不按本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