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安裝預算中,為什麼要區分設備和材料,有什麼不同
因為安裝預算的取費問題決定的。比如說甲供材裡面 設備是不取費的,而主材就需要取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對建築安裝工程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問題公告如下:
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計價設備材料劃分標准》(GB/T50531-2009),建築安裝工程營業稅計稅營業額中設備與材料按以下原則進行劃分。
(一)設備:是指經過加工製造,由多種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獨特結構,具有生產加工、動力、傳送、儲存、運輸、科研、容量及能量傳遞或轉換等功能的機器、容器和成套裝置等。
設備按生產和生活使用目的分為建築設備和工藝設備;按是否定型生產分為標准設備和非標准設備。
1、建築設備:房屋建築及其配套的附屬工程中電氣、採暖、通風空調、給排水、通信及建築智能等為房屋功能服務的設備。
2、工藝設備:為工業、交通等生產性建設項目服務的各類固定和移動設備。
3、標准設備:按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產品標准進行批量生產並形成系列的設備。
4、非標准設備:沒有國家或行業標准。非批量生產的,一般要進行專門設計、由設備製造廠家或施工企業在工廠或施工現場進行加工製作的特殊設備。
(二)材料:為完成建築、安裝工程所需的,經過工業加工的原料和設備本體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二、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如實申報繳納建築業營業稅,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計稅營業額進行審核,對設備和材料按照上述原則進行界定。
三、納稅人應當對設備和材料分建設項目、分別收入進行核算。對未分別核算或不能提供准確核算資料的,全部納入計稅營業額徵收營業稅。
四、《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建築安裝工程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魯地稅函[2004]229號)、《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電力工程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魯地稅函[2004]114號)文件同時廢止。
五、本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2. 在建築工程中,材料和設備怎樣認定有沒有標准
設備與材料的界定
4.3.1 在劃分設備與材料時,對同一品名的物品不應硬性確定為設備或材料,而應根據其供應或使用情況分別確定。
4.3.2 設備的零部件、備用備件、專用機械工具均列入相應設備的設備費。 4.3.3 對隨設備本體供應或者是設備本體的一個部件的,應屬於設備的一部分,否則應屬於材料。例如:管道及閥門在一般情況下屬於材料,但隨設備本體供應的管道及閥門應屬於該設備的一部分。
4.3.4 凡屬於設備的一個組成部分或組合體,不論用何種材料做成,或由哪個製造廠供應,即使是現場加工配製的,均屬於設備。
例如:熱力系統的工業水箱和疏水箱、油冷卻系統的油箱、酸鹼系統的酸鹼儲存罐、水處理系統的水箱、油處理系統的油箱等均屬於設備。
4.3.5 設備中的填充物品,不論其是否隨設備供應、都屬於設備的一部分。例如汽輪發電機組冷卻用汽輪機油,變壓器、斷路器用的變壓器油,大型轉動機械冷卻系統用的機械油,潤滑系統的潤滑油,化學水處理箱、罐內的各種填料,蓄電池組用的硫酸,鋼球磨煤機的鋼球及潤滑油,轉動機械的電動機,化學水處理系統的用箱、罐的防腐內襯等,均屬於設備。
4.3.6 凡屬於各生產工藝系統設備成套供應的,無論是由該設備廠供應,或是由其他廠家配套供應,或在現場加工配製,均屬於設備。
4.3.7 某些設備難以統一確定其組成范圍或成套安慰的,應以製造廠的文件及其他供貨范圍為准,凡是製造廠的文件上列出且實際供應的,應屬於設備。
4.3.8 對於設備擴大供貨范圍內的,應按照常規的成套供貨方式和設計專業劃分。例如:某些水泵的進出口閥門,有時製造廠雖亦供應,但因不固定在本體范圍內,並且也不計入水泵本體價格的,應屬於設備。
4.3.9對於成島供應的設備材料,在編制建設預算時,應根據常規單獨采購時的劃分方式進行劃分。
4.3.10 自動閥門的動力裝置隨閥門主體劃分,閥門屬於材料的,其動力裝置也屬於材料,閥門屬於設備的,其動力裝置屬於設備;門傳送裝置(包括遠方操作裝置),不分傳動方式(手動或自動),也一律隨閥門性質劃分;隨設備本體供應的閥門,需要在現場增加的遠方操作裝置屬於材料。
4.3.11 對於進口設備,應根據本工程的設計規定,按照其設備設計供貨范圍界定。
4.3.12隨設備供應的設備基礎框架、地腳螺栓屬於設備,隨設備供應以外的屬於材料。
4.3.13 鍋爐或汽輪機供貨范圍內隨設備本體供應的管道及閥門,給水泵汽輪機的排汽管道,應劃為設備。
4.3.14 鍋爐主蒸汽出口閥門、再熱蒸汽進出口閥門、汽輪機高壓缸蒸汽進出口閥門、低壓缸蒸汽進出口閥門、主給水泵進出口閥門屬於是設備。
4.3.15 直接空冷機組,隨設備供貨的排氣管蝶及排氣管伸縮節屬於設備。
4.3.16 循環水系統的旋轉濾網、啟閉機械均屬於設備、鋼閘板門、攔污柵、攔污網屬於材料。
4.3.17 配電系統的斷路器、電抗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隔離開關屬於設備,封閉母線、共箱母線、管形母線、軟母線、絕緣子、金具等屬於材料。
4.3.18 凡設備安裝工程建設預算定額中已經明確了設備與材料劃分的,應按定額中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