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農民工保證金由誰繳納
Ⅱ 建築工程需要交兩金交到政府的哪個部門
建築工程需要交兩金,即養老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需要到住回房建設委員會的答勞保辦交。
養老保證金,即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
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指在工程開工之前,由建設工程項目審批行政部門負責通知,並監督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3%向銀行專戶存儲的工資專項資金。保證金根據省、市、縣各級項目審批許可權實行層級監管,並實行專戶存儲、專項支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Ⅲ 到哪個部門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在構建「工程保函+信用」機制之外,《通知》還要求銀行、保險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建立小額保函核簽核保綠色通道,旨在發揮工程保函作為創新金融產品的作用。基於風險管控體系,《通知》引導各擔保主體實現小額保函「最多跑一次」,未來基於科技賦能,工程保函或可實現自「最多跑一次」至「一次都不跑」升級。某種程度上說,這是對銀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探索發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的響應,也是對發改委《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的回應。
為充分發揮建築業在「六穩」「六保」中的作用,省建設廳牽頭聯合省級相關部門制定了改革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制度這項惠企減負政策。隨著保證金改革政策落地,疊加乘數效應,預計到今年年底浙江省工程建設領域有望釋放現金上千億元。
Ⅳ 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民工工資保證金由誰繳納
辦理施工許可證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安措費由一般是由施工單位來繳的。一般合同中會約定的。
拓展資料
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具體政策措施。
一是全面清理各類保證金。對建築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保證金,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對取消的保證金,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是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建築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
三是按時返還保證金。對取消的保證金,各地要於2016年底前退還相關企業;對保留的保證金,要確保按時返還。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保證金的,保證金收取方應向建築業企業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
四是嚴格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五是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六是規范保證金管理制度。對保留的保證金,要抓緊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對取消的保證金,要抓緊修訂或廢止與清理規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規定。在清理規范保證金的同時,通過納入信用體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監督約束建築業企業的新機制。
七是嚴禁新設保證金項目。未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設領域新設保證金項目。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信息公開,建立舉報查處機制,定期公布查處結果,曝光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典型案例。
Ⅳ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交到哪個部門
為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他們的工資要由單位事先達到當地社保局。
Ⅵ 建築業勞動保證金是建設單位繳納,還是施工單位繳納
國家只是規定需要交納農民工的保證金,但是交納比例每個地區都略微不同,具體數目由各地的政府決定,這個保證金是由施工方交納的。下面是某地區關於農民工的保證金交納比例的規定。
根據《宿遷市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擔保暫行辦法》規定:
第五條 工資支付擔保金以工程項目標的為標准,擔保金只對該項目生效,擔保額度為:採用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書方式的,為標的合同價款的5%;採用預交保證金方式的,標的合同價款小於500萬元,為標的合同價款的3.5%;標的合同價款在500萬元以上的,為標的合同價款的3%。標的合同價款在3000萬元以上的,按標的合同價款的2.5%實行分階段滾動繳納,即對已完成3000萬元工程量部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實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其保證金可結轉到下階段工程使用。如經核實存在拖欠工資情況的,除從工資擔保金中墊付外,該施工企業還要補足下階段擔保金。第六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施工企業誠信檔案中連續三年無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未拖欠民工工資等不良行為記錄的,其工資支付擔保可採用定額保證金方式。國家一級資質、二級資質、三級資質的施工企業,不論承接工程項目大小,其保證金數額分別為40萬元、30萬元、20萬元。
Ⅶ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由承包方交還是施工方交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由承包方交。
Ⅷ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建築施工單位按下列標准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一)工程合同價款在100(不含100萬)萬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價款的5%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100萬以上至200萬元的(含100萬元),按工程合同價款的4%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200萬元至500(含200萬)萬元的,按工程合同價款的3%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500萬元以上的(含500萬),按工程合同價款的2%預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築施工企業按剩餘施施工量和相應比例補存工資保證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價款的8%預存。
二、第十三條已存入工資保證金的建築施工企業,確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動用該企業的工資保證金支付,建築施工企業應在動用之日起10日內按動用金額的200%補存。
三、第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不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數額超過專戶存儲工資保證金數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動用該企業的工資保證金支付,並會同建設、公安等行政部門強制企業補足差額部分。建築施工企業應在動用之日起10日內按動用金額的200%補存工資保證金。
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由建設單位向銀行專戶存儲的工資專項資金。具體交納比例根據工程合同價款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主要有2%、3%、4%、5%這四種。
五、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指在工程開工之前,由建設工程項目審批行政部門負責通知,並監督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向銀行專戶存儲的工資專項資金。保證金根據省、市、縣各級項目審批許可權實行層級監管,並實行專戶存儲、專項支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8)建築工程農民工保證金交哪裡擴展閱讀
拖欠解決
十四、企業違反國家工資支付規定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的,記入信用檔案,並通報有關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對其市場准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並予以相應處罰。
十五、企業應按有關規定繳納工資保障金,存入當地政府指定的專戶,用於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六、農民工發現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一)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
(二)支付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拖欠或剋扣工資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資的;
(五)侵害工資報酬權益的其他行為。
十七、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監察,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企業在接受監察時應當如實報告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證明。
十八、農民工與企業因工資支付發生爭議的,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對事實清楚、不及時裁決會導致農民工生活困難的工資爭議案件,以及涉及農民工工傷、患病期間工資待遇的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部分裁決;企業不執行部分裁決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 網路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Ⅸ 國家規定農民工的保證金交納比例是多少由建設方還是施工方繳納
這個保證金是由施工方交納的。
國家只是規定需要交納農民工的保證金,但是交納比例每個地區都略微不同,具體數目由各地的政府決定。下面是某地區關於農民工的保證金交納比例的規定。
退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應提供的資料。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2、退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建設工程驗收合格意見書原件及復印件;
4、務工人員工資發放花名冊(工程竣工最後三個月);
5、繳納保證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6、退款前一個月「結清務工人員工資通告」的照片(通告應張貼在工程地醒目位置公示一個月以上,並註明綏陽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電話);
7、工程期間的勞動用工合同或每月用工登記台帳;
8、建築企業要求退取務工人員工資保證金的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60日後,建築企業可以申請退還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
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繳納的工作程序及提供資料:
1、項目中標通知書或工程預算書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代碼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法人聯系電話號碼;
4、務工人員工資發放承諾書;
5、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上一年度勞動保障年檢情況(年檢合格證);
7、法人委託經辦人授權委託書;
8、提供資料名錄及頁碼;
9、憑以上資料由勞動保障部門按照中標合同或工程合同造價預算書核定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基數,簽訂《務工人員工資發放承諾書》後到指定銀行繳納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
10、建築企業持銀行出具的繳納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憑證,交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後,領取《繳納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證明書》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該項目的工程開工手續。對未完善手續的企業不予辦理工程開工手續,強行開工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造成重大後果的,由司法部門按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工資保證金-網路
Ⅹ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到什麼部門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已存入工資保證金的建築施工企業,確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動用該企業的工資保證金支付,建築施工企業應在動用之日起10日內按動用金額的200%補存。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指在工程開工之前,由建設工程項目審批行政部門負責通知,並監督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3%向銀行專戶存儲的工資專項資金。保證金根據省、市、縣各級項目審批許可權實行層級監管,並實行專戶存儲、專項支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時,經勞動保障部門查證屬實後可以支取保證金:
1、建設企業未依法及時結算農民工工資,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2、建設單位或建設企業非法轉包、分包建設工程,導致用工主體不具有法人資格而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
3、建設單位或建設企業法人代表或工程負責人隱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4、其他被認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5、工程交工後,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農民工集散場所公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日期、工資結算結果等情況,公示時間不得少於15個工作日。凡無拖欠的,由銀行將保證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還繳費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