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 DB42/535-2009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資料目錄表
安全監督
一、安全監督審批表;
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管理機構網路圖,管理人員花名冊,資質證書;
三、安監站、施工企業各階段安全評價(施工准備、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階段、裝飾階段、竣工驗收)。
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施工企業各部門及管理人員責任制(公司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員、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材料員、班組長、工人、技術組、機械動力組、財務組、安全組、材料組、後勤衛生管理部門、治安保衛部門等);
2.承包合同:①施工企業與業主,②項目部與施工企業,③工班與項目部,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生產指標;
3.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包括土建、水、電、機械、機具(木工、鋼筋工、砌磚工、抹灰工、油漆玻璃工、電工、電焊工、架子工、防水工、鉗工、管工、打樁工、機械維修工、打樁機司機、運輸車輛司機、砂漿攪拌機、砼攪拌機、圓盤鋸、卷揚機等);
4.專職安全員名單、上崗證;
5.管理人員責任制考核辦法及記錄;
二、目標管理
1.制定三級(公司、項目部、班組)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
2.目標分解(按網路圖逐級分解);
3.制定考核辦法(定期、分段):公司考核項目部,項目部考核班組;
4.考核記錄:項目部考核由公司安全員記錄,班組考核由項目部安全員記錄;
三、施工組織設計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腳手架、自製井字架、卸料平台、施工用電、高支模、模板工程、基坑支護、樁基工程、安全網、防護棚)應全面、有針對性;
2.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審核,並蓋公章;
四、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土建、水、電、機械、機具)
五、安全檢查
1.制定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定期、不定期);
2.三級安全檢查記錄;
3.上級主管部門安全檢查通報或整改通知;
4.公司安全檢查通報或整改通知;
5.項目經理部安全檢查記錄及整改措施;
6.項目經理部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及各分項檢查評分表。
六、安全教育
1.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2.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3.安全教育具體內容(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法制);
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登記表;
5.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匯總表;
6.專職安全員年度考核記錄。
七、班前安全活動
1.制定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2.安全活動記錄(各工班一本記錄本,由班長記錄)及匯總表。
八、特種工持證上崗:資質證書、上崗證、匯總表
九、工傷事故處理
1.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2.工傷事故記錄表(每月匯總,採取具體安全措施);
3.職工遵章守紀獎勵、違章處理登記表;
4.工傷事故報表每月定期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後上報主管部門。
十、安全標志
繪制具體安全標志平面圖,分基礎、主體、裝飾三階段進行。
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制度及措施
1.文明施工綜合措施;
2.門衛制度;
3.消防制度及措施;
4.治安保衛制度及防範措施;
5.衛生責任制;
6.動火審批制度及監護措施;
7.廚師健康證;
8.廚房衛生許可證;
9.急救措施及急救人員培訓證書(項目安全員作急救人員);
10.防粉塵措施;
11.防噪音措施;
12.不擾民措施及協調記錄;
13.特種施工許可證;
14.工人宿舍管理制度;
15.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制度、內容、記錄、圖片;
16.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
二、平面圖
1.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應有編制人、審核人,並應分階段繪制);
2.場地排水平面圖;
3.滅火器材布置平面圖;
落地式外腳手架
一、竹腳手架
1.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名蓋章;
2.技術交底;
3.辦理了驗收手續(應有量化內容),並在現場懸掛驗收合格牌。
二、鋼管腳手架
1.施工方案(50m以下應有搭設方案及基礎施工方法,超過50m應有設計計算書、卸荷方法、基礎施工方法)
2.技術交底;
3.辦理了驗收手續(應有量化內容),並在現場懸掛驗收合格牌。
基坑支護
一、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臨邊、孔洞、上下作業隔離防護措施、排水措施、上下通道的搭設方案);
二、技術交底;
三、進場機械驗收手續;
四、特種工上崗證;
五、基坑支護的變形監測措施;
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含設計計算書);
二、技術交底;
三、模板驗收手續(應有量化內容);
四、拆除審批手續;
五、拆除前的砼強度檢測記錄;
六、作業環境(臨邊、孔洞、上下作業隔離)防護措施。
「三寶」、「四口」
一、安全帽驗收手續;
二、安全網驗收手續,檢測報告(應有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安檢證);
三、安全帶驗收手續。
四、「四口」防護措施(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
施工用電
一、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1.設計說明;
2.繪制電氣平面圖、電氣系統圖,(立面圖);
3.計算書;
4.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5.有變更設計書。
二、技術交底資料(廣泛性安全教育資料)
三、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四、定期檢(復)查表
五、電工維修、檢查工作記錄
井字架
一、架體製作計算書;
二、架體的安裝和拆除方案;
三、隱蔽驗收(對基礎、地錨、附牆架預埋件);
四、物料提升機(井字架)檢查驗收(現場懸掛驗收合格牌);
五、定期檢查記錄;
六、技術交底資料;
七、卸料平台:
1、施工方案(含搭設、拆除方案)。
2、計算書。
3、技術交底。
4、驗收手續(應有量化內容),並在現場懸掛驗收合格牌。
施工機具
一、施工機具檢查驗收(現場懸掛驗收合格牌);
二、施工機具進出場一覽表;
三、技術交底資料;
四、保養記錄。
B.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准有哪些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 JGJ59-2011 2
文明施工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GB50720—2011 3
施工現場臨時建築物技術規范 JGJ/T188-2009 4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 JGJ146-2004 5
施工用電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2005 6
腳手架 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JGJ130-2011 7
建築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JGJ166-2008 8
施工機具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 JGJ160-2008 9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33-2012 10
模板 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 JGJ162-2008 11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 JGJ120-2009 12
建築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范 JGJ180-2009 13
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14
安全網 GB5725-2009 15
安全帶 GB6095-2009 16
安全帽 GB2811-2007 17
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JGJ196-2010 18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2006 19
起重吊裝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GB6067-2010 20
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程 JGJ/T187-2009 21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評估技術規程 JGJ/T189-2009 22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 GB50656—2011 23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 JGJ/T77-2010 24
C.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
第一節 基礎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一、基坑工程
1.施工方案
(1)基坑開挖之前,要按照土質情況、基坑深度以及周邊環境確定支護方案,其內容應包括;放坡要求、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選擇、開挖時間、開挖順序、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須針對施工工藝結合作業條件,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業條件的安全及防止周邊建築、道路等產生不均勻沉降,設計制定具體可行措施,並在施工中付諸實施。
(3)高層建築的箱形基礎,實際上形成了建築的地下室,隨上層建築荷載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設置三層或四層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過5~6m,且面積較大,給基礎工程施工帶來很大困難和危險,必須認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1)工程場地狹窄,鄰近建築物多,大面積基坑的開挖,常使這些舊建築物發生裂縫或不均勻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樓較深,裙房較淺,因而需仔細進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時先挖一部分淺坑,再加支撐或採用懸臂板樁;
3)合理採用降水措施,以減少板樁上的土壓力;
4)當採用鋼板樁時,合理解決位移和彎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內還需設置明溝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
6)大面積基坑應考慮配兩路電源,當一路電源發生故障時,可以及時採取另一路電源,防止停止降水而發生事故。
總之,由於基坑加深,土側壓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現,所以必須做專項支護設計以確保施工安全。
(4)支護設計方案的合理與否,不但直接影響施工的工期、造價,更主要還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否有直接關系,所以必須經上級審批。
2.臨邊防護
(1)當基坑施工深度達到2m時,對坑邊作業已構成危險,按照高處作業和臨邊作業的規定,應搭設臨邊防護設施。
(2)基坑周邊塔抗的防護欄桿,從選材、搭設方式及牢固程度都應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3.基坑支護
基坑支護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保護相鄰已有建築物和地下設施的安全;利用支護結構進行地下水控制,施丁降水可能導致相鄰建築物產生過大的沉降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時需採用局部回灌工藝;節約施工空間,在施工現場不允許放坡時,使用支護結構可將開挖空間限制在主體結構基礎平面周邊外不大的范圍內;減小基礎底部隆起,由於開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圍的土體會發生回彈變形和隆起,嚴重時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設計和施工支護結構,可使這種變形大大減小;利用永久性結構作為支護結構的一部分,如作為主體結構地下室的外牆等。
基坑支護結構側壁安全等級及重要性系數可以分為:
(1)安全等級一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很嚴重,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1.1。
(2)安全等級二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一般,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1.0。
(3)安全等級三級。破壞後果為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不嚴重,此時重要性系數r0取0.9。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業條件,所採取的支護方式也不同。
(1)原狀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於3m時,可採用一次性放坡。當深度達到4—5m時,也可採用分級放坡。明挖放坡必須保證邊坡的穩定,淺基坑的類別進行穩定計算確定安全系數。原狀土放坡適用於較淺的基坑,對於深基坑可採用打樁、土釘牆或地下連續牆方法來確保邊坡的穩定。
(2)排樁(護坡樁)。當周邊無條件放坡時,可設計成擋土牆結構。可以採用預制樁或灌注樁,預制樁有鋼筋混凝土和鋼樁,當採用間隔排樁時,將樁與樁之間的土體固化形成樁牆擋土結構。
土體的固化方法可採用高壓施噴或深層攪拌法進行。固化後的土體不但具有整體性好,同時可以阻止地下水滲入基坑形成隔滲結構。樁牆
D.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是什麼
第一部分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繫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關繫到廣大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大事。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確保員工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與健康,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以利於改革開放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公司根據國家和行業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製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其他各項工作管理的有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自覺遵守,嚴格貫徹執行。
本制度作為2008年6月11日開始實施的《管理制度匯編》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補充和完善。本制度如與國家、地方和行業法律法規有出入和相抵觸,則按國家、地方和行業法律法規執行。
本制度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解釋權由公司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堅持安全第一,搞好安全生產是建築企業必須遵守的原則。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的發展,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單位和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尊重科學,嚴格管理。在管理生產的同時管理安全工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承包,作為考核的主要指標之一。
第三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安全合格率為100%,優良率為90%以上,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一般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0.2%以內。
第四條 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改善施工環境和勞動條件,搞好安全防護設施,以防職業病和工傷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搞好「三級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護能力。
第六條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狠抓責任制的落實。對那些玩忽職守,不履行自己安全職責、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對挪用或削減必備的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者,必須採取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不得姑息遷就。
第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工程項目應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
1、一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一萬—五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五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組成安全小組。
第八條 對外來配合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必須嚴格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及設備的外來配合施工隊伍,不得發包。
第九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和在公司配合施工的外來隊伍。
第二部分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會議,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審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負責審定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公司副職和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並批准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按規定審批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費用,並對其投入的有效實施進行監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總經理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定期向企業職工代表會議報告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措施;
3、制定企業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
4、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問題;
5、組織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貫徹實施;
6、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等活動;
7、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教育;
8、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和各職能單位部門的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9、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10、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實施。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和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各單位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組織領導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領導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審定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7、負責組織對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分管駐外工程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分管駐外領導對公司的駐外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和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公司駐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3、組織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在駐外項目有效落實,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各單位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組織領導公司級對駐外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5、貫徹執行公司對駐外分公司、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
6、協助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審定駐外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7、負責組織對駐外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總工程師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先進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2、審核、批准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審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方案,審定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3、負責組織制定生產崗位塵毒、雜訊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或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准。
4、指導並參與對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提出技術上的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六、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1、執行國家關於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做到專款專用,並監督執行。
2、組織編制並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情況實施監督,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費用到位。
3、對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繳納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況實施管理,並適時組織做好公司安全生產效益分析工作。
4、支持各項目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審核各類事故費用支出。
七、主管勞動人事教育黨委副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1、對勞動人事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領導責任。
2、組織制定、修訂勞動人事教育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審核公司所需各專業人材的招聘和人才儲備計劃。
4、負責組織對遵章守紀和新入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審批員工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和職業安全健康體檢工作計劃。
6、負責把安全工作作為考核幹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對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領導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八、公司科技質量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技措施,督促落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2、對各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工藝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方法,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3、組織並督促各專業公司做好對操作人員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4、參與各項目對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使用過程中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編制工作,並監督其執行。
5、負責組織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雜訊等方面的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研究。
6、負責並參與重大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鑒定,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7、按規定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並監督落實。
九、公司勞動人事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監督各項目認真做好對新進場工人(包括實習生、代培生、農民工等)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到對幹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的考核內容中去。
3、按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各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4、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5、認真落實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照有關制度落實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十、公司財務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准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滿足標准要求。
3、對各項目承包責任制和項目經理責任制中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建立安全生產基金,辦理安全獎、罰款手續。
十一、公司工會的安全職責
1、監督和保證公司各項安全措施及安全生產體制的健全,以及政府、企業關於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令、法規的貫徹實施。
2、配合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後勤部門生活及衛生狀況,切實搞好勞動保護。
3、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勞動保護、科學技術知識的教育,協助公司做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宣傳工作。
4、經常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發現問題立即提出整改,並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解決,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5、組織公司有關人員經常深入現場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以及文明施工檢查,並提出建議。
6、參加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調查處理,總結經驗,協助制定防範措施。
7、支持公司嚴格行使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罰制度,及時表揚好的項目、班組和個人,對違紀違章行為責令整改,並及時上報。
十二、公司經營部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公司經營工作,對承攬工程施工任務,對外洽談合同的相關方提出環保、安全方面的要求。
2、負責投標前及合同簽訂前,對標書、合同或訂單組織進行評審。
3、負責對工程投(議)標標函的編制;對編制標函中的安全措施費用不可降低,必須嚴格控制。
4、負責公司對外工程合同的審查和簽訂,協助項目部合同中有關安全生產的爭議和糾紛。
5、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帳。收集整理工程投(議)標過程中競標單位各項經濟技術,安全措施費用指標的比較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
7、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公司經理辦公室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傳達上報和公司黨政有關企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重要文件決議;及時收集工作信息,反映貫徹執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負責籌辦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大型安全會議;制定黨政綜合性文件、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經驗材料以及辦理審核以公司黨政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
3、負責外來和公司文件與資料控製程序的實施與管理,管理公司黨政印簽及往來信函;負責企業安全、文書檔案的全過程管理。
4、協調公共關系,圍繞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做好宣傳工作及對外接待工作。
5、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標準的制定、修訂,檢查監督其實施;管理資質、執照申報審驗等相關事宜。
6、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公司工程項目管理部的安全職責(含設備、材料部)
1、負責審批項目的施工用電方案、大型機械的安裝和拆除方案,參與對項目安全保證計劃的審批。
2、在編制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安全規章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合理而均衡的組織生產,加強現場平面管理,創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秩序。
3、在檢查生產計劃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的實施工作(如搭拆腳手架、安全網掛設等)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工期保證。
4、教育施工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管理納入施工全過程中,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問題。
5、組織對各項目的臨時用電、大型機械投入使用前的驗收。
6、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受壓容器及自製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並監督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
7、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備不得租賃,使用中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嚴禁帶病作業。
8、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後的設備、各種直接用於安全防護的料具及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必須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書,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
9、新購進的設備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鑒定驗收。
10、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電、架等特種作業人員定期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1、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向主管部門提供情況,接受對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的監督檢查,特種防護用品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及漏電保護器的采購要經過安全部門審定後方可購買。
12、參加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調查,從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十五、 公司安全科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在公司經理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督促並支持公司積極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做好對職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工作的落實。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對其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對各單位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實施監督管理。
5、組織參與安全生產檢查,協助和監督有關部門、單位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制定防範措施,並監督整改。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做好公司管理范圍內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的登記建檔工作,定期對公司級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檢測、評估、監控,制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監督公司做好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組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檢查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性能檢查,督促有毒有害場所作業人員及時得到勞動防護。
11、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專職管理人員的技術素質。
12、監督檢查各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13、掌握主要施工過程的火災特點,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對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暢通。
14、做好各項目對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采購、管理工作的監督。
15、做好工傷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督促落實事故單位復工前的現場整改,並組織驗收。
16、做好有關安全生產舉報的受理工作,並做好對舉報事項的調查核實,落實整改措施。
十六、安全科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 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 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3、 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嚴格按照公司(29)號文件精神檢查,整改,停工、處罰,四個步驟進行,並將處理情況予以通報。
4、 參加審查施工組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整改計劃,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5、組織和協助制定,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 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考核復審和發證工作。
7、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預防措施。
8、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十七、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任務是:監督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協調相關事故的處理,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依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制度,結合本項目實際及社會要求,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
2、綜合管理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本項目安全生產形勢,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領導。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協調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3、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制定措施,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並監督實施。
4、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組織制定本項目各職能部門、各管理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定期組織對其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5、組織本項目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6、定期不定期地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落實對隱患的整改。
7、做好對本項目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落實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
8、做好本項目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對相關設備、材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9、協調各方關系,做好對本項目安全、文明達標創建工作組織和領導。
十八、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其負責的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把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實施納入施工計劃。
2、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體系,並領導其有效運行。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達標。
3、組織做好本項目各類人員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特別要針對從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和班組崗前安全教育。
4、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不超過一個月)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研究分析承包項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並加以解決。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足額投入,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6、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認真履行承、發包合同,及時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工作。
8、及時報告本項目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認真做好對事故現場的保護,配合做好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吸取教訓。
十九、項目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糾正安全生產中的違章行為。
3、組織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檢查指導安全技術交底與安全設施驗收工作。
4、組織參與每天的現場安全巡視,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督促消除事故隱患整改計劃、措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之間的關系,做到生產服從安全;不違章指揮,並教育員工不違章作業。
5、認真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督促有關人員做好對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6、發生工傷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逐級如實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實現改進措施。
E. 建築施工有哪些安全規范
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
為了科學地評價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檢查評價工作的標准化、規范化,國家相關部門制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
本標准主要採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結合建築施工中傷亡事故規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而編制。本標准適用於建築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對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檢查和評價。
在對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檢查和評價中,根據得分等具體情況,主要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情況。
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是2003年12月1日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列舉了大量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的標准,意在體現安全的重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 第188號 建設部關於發布行業標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的公告。
3、《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一2000;
本規范適用於房屋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中採用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落地式腳手架、懸挑腳手架、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設計、施工和使用。
內容是:構配件;荷載:設計計算;構造要求;搭設與拆除;檢查與驗收;安全管理。
4、《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2002 年版)JGJ130—2001;
本規范適用於房屋建築與市政工程等施工中的碗扣式鋼管雙排腳手架和模板支撐架的設計、施工、使用與管理。
內容是:構配件;荷載;結構設計;構造要求;施工;檢查與驗收;安全管理。
5、《液壓滑動模板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GJ 65—89;
本規程適用於混凝土結構工程中釆用液壓滑動模板施工的安全技術與管理。
內容是:施工現場;滑模裝置製作與安裝;垂直運輸設備及裝置;動力及照明用電;通信與信號;防雷;消防;滑模施工;滑模裝置拆除。
6、《建築施工臨時支撐結構技術規范》
本規范適用於在建築施工中用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建築施工臨時支撐結構的設計、施工與監測。
內容是:結構設計計算;構造要求;特殊支撐結構;施工;監測等。
F. 施工現場臨邊防護有哪些 規范
基坑臨邊防護應用示意【強制性標准】
1、基坑臨邊防護採用鋼管搭設,採用雙回道護欄形式(下道護欄離地高度答0.5m,上道護欄離地高度1.1m),立桿打入地面50~70cm深,立桿露出地面高度1.2m,立桿按2m間距設置,立桿與基坑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0.5m;
2、鋼管表面塗刷黃黑相間防銹漆以示警戒,防護內側滿掛密目安全網,防護外側設置20cm高踢腳板,並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識牌;
3、基坑排水措施:在防護欄桿外側設置排水溝,採取有組織排水。
4、採用鋼管搭設全封閉防護欄桿形式。
5、立桿打入地面50~70cm深,立桿與基坑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0.5m;
6、水平鋼管採用雙道護欄形式(下道護欄離地高度0.5m,上道護欄離地高度1.1m),立桿鋼管按2m間距設置;
7、鋼管及踢腳板表面全部塗刷黃黑相間油漆以示警戒,欄桿警示色油漆尺寸見圖示(臨邊洞口防護欄桿、安全圍擋、腳手架剪刀撐等鋼管表面警示色油漆尺寸均應符合此標准)。
8、基坑排水措施:在防護欄桿外側設置排水溝,採取有組織排水。
另外標准《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建築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
G. 建築安全防護網採用什麼規范
最新規范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2011和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安全防護,即安防,所謂安全,就是沒有危險、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謂防護,就是防備、戒備,而防備是指作好准備以應付攻擊或避免受害,戒備是指防備和保護。 綜合上述解釋,是否可以給安全防護下如下定義:做好准備和保護,以應付攻擊或者避免受害,從而使被保護對象處於沒有危險、不受侵害、不出現事故的安全狀態。顯而易見,安全是目的,防護是手段,通過防範的手段達到或實現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護的基本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