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廣州農村裝修房子要施工許可證嗎
家裝不用,工裝的話就要了
㈡ 向廣州建設工程律師咨詢下,建築工程施工需要辦理哪些許可
1999 年 10 月 15 日建設部令第 71 號發布,根據 2001 年 7 月 4 日《建設部發布關於修改〈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該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分解為若干限額以下的工程項目,規避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四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律師港灣建議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六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應當與依法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許可證應當放置在施工現場備查。
第七條
施工許可證不得偽造和塗改。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並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九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時間、原因、在施部位、維護管理措施等,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條
對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於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並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第十一條
對於採用虛假證明文件騙取施工許可證的,由原發證機關收回施工許可證,責令停止施工,並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對於偽造施工許可證的,該施工許可證無效,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並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塗改施工許可證的,由原發證機關責令改正,並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中的罰款,法律、法規有幅度規定的從其規定。無幅度規定的,有違法所得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發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施工條件的建築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由其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不得繼續從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符合條件、證明文件齊全有效的建築工程,發證機關在規定時間內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五條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 施工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復印的施工許可證無效。
第十六條
本辦法關於施工許可管理的規定適用於其他專業建築工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建築工程、農民自建兩層以下(含兩層)住宅工程,不適用本辦法。 軍事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的管理,按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制定的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㈢ 廣州市辦理施工許可證需哪些資料
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和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第八條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91號)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3、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 三、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招標(定標)備案書(附中標/定標通知書); 6、建設單位開戶銀行依法出具的資金證明(工期一年內為投資額的50%,工期一年以上為投資額的30%); 7、已備案的施工(監理)合同; 8、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安全報監表; 9、施工組織設計; 10、有拆遷的,提供拆遷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簽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第三條規定的全部材料,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材料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五、開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時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建設單位既不按時開工,又不申請延期的,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六、對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於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並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㈣ 廣州夜間施工許可證怎麼辦理
廣州夜間施工許可證要具備以下;
申辦條件:
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
提交材料清單:
首次申請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證、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方案(以上均為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②夜間建築施工申請(內容包括:准備進行夜間施工的項目、工序、理由,需進行夜間施工天數及周邊居民情況等),夜間施工徵求意見表。
企業需做好的工作:
①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並公布施工期限。
②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立群眾來訪接待處,並委派專人負責。
③建設單位委託環保監測機構測定夜間施工雜訊影響范圍,夜間施工作業產生的雜訊超過規定標準的,對影響范圍內的居民由建設單位適當給予經濟補償。
申辦流程:
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窗口提交書面申請,領取「夜間建築施工徵求意見表」→按要求填寫,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加蓋公章→攜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夜間建築施工徵求意見表」→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齊全並符合夜間施工規定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受理;對准備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夜間建築施工規定或所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員應當場或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窗口對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下發「夜間建築施工許可證」(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許可證」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提交窗口審批→區環保局審批→將審批後的「夜間建築施工許可證」返回建委窗口備案、存檔。
㈤ 【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廣州市辦理施工許可證需哪些資料
二、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 三、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招標(定標)備案書(附中標/定標通知書); 6、建設單位開戶銀行依法出具的資金證明(工期一年內為投資額的50%,工期一年以上為投資額的30%); 7、已備案的施工(監理)合同; 8、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安全報監表; 9、施工組織設計; 10、有拆遷的,提供拆遷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簽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第三條規定的全部材料,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材料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五、開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時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建設單位既不按時開工,又不申請延期的,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六、對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於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並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㈥ 廣州市哪個部門可以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在廣東南沙航道局服務窗口,苗先生高興地從窗口工作人員手裡接過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應該是在航道局辦理。
http://www.chinahighway.com/news/2007/216987.php
二、船舶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船舶、船員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辦理有關水上作業施工許可證
項目部與航道局、海事局、水利局及地方政府部門及時取得聯系,並如實填報了水上水下作業施工申請書。目前,航道局已經正式下發《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其它有關部門已經同意進行水上水下施工,正式審批手續正在辦理中。
一、水上施工一般規定
1、項目部調度室應隨時與當地氣象、水文站等部門保持聯系,每日收聽氣象預報,並做好記錄,隨時了解和掌握天氣變化和水情動態,以便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2、項目部參與施工的各種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業的交通船、運輸船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持有各種有效證書,按規定配齊各類合格船員。船機、通訊、消防、救生、防污等各類設備必須安全有效,並通過當地海事局的安全檢查。
3、施工船舶要與調度室晝夜保持通訊暢通,並按規定顯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業信號。
4、施工作業前應向當地海事局申請辦妥《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水上施工應設專用救生船,並有專人值班,各施工作業點應配備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
5、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6、嚴格按核准噸位轉運貨物。載貨不得超高、超載,並須進行有效綁扎,防止因貨物移動發生意外事故。
7、嚴格執行船舶供、受油規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並做好記錄,嚴禁向江中排放和傾倒,並配備配齊消防器材。
8、嚴格執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及水上航運安全管理規定,謹慎操作,確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開,留下三分防意外」。發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9、所有船舶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人員上下通道應掛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裝符合標準的欄桿和安全網。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
10、認真落實施工作業區施工平台設施、橋樁、水底管線的安全警戒保護措施,不得擅自擴大水上施工安全作業區(施工水域)的范圍,確保作業區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實作業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確保與施工作業無關的船舶、排筏、設施不準進入施工水域內,防止本工程施工作業船舶與其他的施工船舶間發生有礙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業隊應選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水上作業安全管理,保障人員、船舶、作業區、和水域環境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的落實。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拋入水內,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加蓋的儲集容器里,並定期運至岸上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船舶、船員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施工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3、施工船舶進出港前必須辦理簽證手續。不經常進出港口的作業船舶應到海事主管機關辦理定期簽證。
4、施工船舶的適航區域要符合航區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樁、起重船、駁船、交通船、運輸船等,都應持有船檢部門簽發的有效適航證書。
5、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話務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6、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時,除應按規定的信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信號。
7、在各施工作業點,夜間應按規定顯示警戒燈標或採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樁墩。在顯示燈光照明時應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響船舶人員的瞭望。
8、施工船舶應加強值班制度,保持24小時VHF高頻電話收聽和對周圍情況的觀察了解。船上應有夜間照明設備,設有發電設備的船隻,應備有防風燈和電池燈具。
還有
㈦ 廣州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規費各是多少
,在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城鄉規劃法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做了一定的說明:加上繳納各項規費以後,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最後辦理施工許可證。有施工許可
㈧ 廣州市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是由施工單位去辦理嗎
你好,我在北京,復對南方的規制章不太了解,說一下北京的情況。
建設單位負責: 所有與政府溝通,才能搞定的證件,例如:土地證、規整、批文、開工證、等等吧。
這時,政府部門與項目的橋梁和渠道已經建立了。
剩下的就是施工。
建設單位要的是一個合格的過程,才不會管你占不佔道路,占不佔飛機場,也不管你是白天干,還是夜間施工,他就關心 進度 工期 工程,,,,等等吧。
所以,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夜間施工許可證、排污證、塔吊備案等,都是施工單位去辦理的,只不過建設單位配合罷了。
這時我的理解,各位老師看到我說錯了,請及時指正,免得我接續錯下去,謝謝。
㈨ 廣州市海珠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有哪些條件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回准手續;
(答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㈩ 廣州市夜間施工許可證如何辦理
由你方安全員或者技術負責人找你所在工地的總包單位去辦理,原則上需要到相應的消防安全部門備案(夜間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