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施工現場道路
1、第一條部沖突,主幹道不宜小於3.5米是指一般要求,不管是交付後小區消防道路還是施工過程中版消防道路都需要權存在要滿足環形4m寬度。其餘主幹道是3.5米,施工現場過程主幹道根據設置,只要滿足消防車道後,其餘都可以滿足。至於載重汽車轉彎半徑不宜小於15米,注意是不宜就是不強制要求,主要為建議。一建教材是有寫的,主要根據常識,類似於載重汽車轉彎半徑不低於10米,半拖掛車不低於15米,工地一般以這兩種載重汽車為主,所以滿足15米,基本都能滿足。
『貳』 施工現場道路如何布置,寬度轉彎半徑如何確定
單行道寬度不小於3.5米,雙行道不小於6.5米,消防通道不小於4.0米;轉彎處不小於12米。施工現場道路必須硬化。
『叄』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步驟
建築工程施工施工平面布置的步驟如下:
一、決定起重機械位置
起重機械的位置直接影響倉庫、堆場、砂漿和砼攪拌站的布置。應首先決定起重機械位置。井架、龍門架等固定式垂直運送設備的布置,主要是根據機械性能、建築物的平面形狀和大小、施工段的劃分、施工道路及材料輸送量而定。一要充分發揮機械效率,二使地面、樓面上的水平運距較短,同時使用方便、安全。
當建築物高度相同時可布置在施工段分界點附近;當高度不一時可布置在高低並列處。可使各施工段上的水平運輸互不幹擾。
軌道式起重機的軌道與擬建工程應有最小安全距離,行駛方便,司機視線不受阻礙。
二、布置攪拌站、倉庫、材料和構件堆場
攪拌站、倉庫、材料和構件堆場應盡量靠近使用地點或布置在起重機的回轉半徑內,並兼顧運輸和裝卸的方便。
1、不同施工階段的布置
①基礎所使用的材料,可沿建築物四周布置。但須留足安全尺寸,不得因堆料造成基槽(坑)土壁失穩。上部結構使用的材料,應布置在起重機附近,以減少水平搬運。
②當多種材料同時布置時,對大宗的,單位重量大的和先使用的材料應盡量靠近使用地點或起重機附近;對量少、質輕和後期使用的材料則可布置得稍遠。
③水泥、砂、石子等大宗材料應環繞攪拌站就近布置。
2、採用不同起重機械時的布置
①當採用固定式垂直運輸設備時,倉庫、堆場、攪拌站位置應盡可能靠近起重機械,以減少運距或二次搬運。
②當採用塔式起重機械進行垂直運輸時,堆場位置、倉庫和攪拌站出料口應位於塔式起重機的有效起重半徑內。
③當採用無軌自行式起重機械進行垂直和水平運輸時,其攪拌站、堆場和倉庫可沿開行路線布置,但其位置應在起重臂的最大外伸長度范圍內。
④當澆築大體積基礎砼時,攪拌站可直接布置在基坑邊緣以減少運距。
⑤加工棚可布置在擬建工程四周,並考慮木材、鋼筋、成品堆放場地。
三、布置運輸道路
現場道路應量利用永久性道路,或先建好永久性道路的路基供施工期使用,在土建工程結束前鋪好路面。道路要保證車輛行駛通暢,最好能環繞建築物布置成環形道路,路寬不小於3.5m。
四、布置生活性臨時設施
為單位工程服務的生活用臨時設施較少,一般僅有辦公室、休息室、工具庫等。它們的位置應以使用方便、不礙施工、符合防火保安為原則。
五、布置水電管網
1、施工臨時用水從業主指定地點接入,場內管網沿施工用水點敷設,管徑須經計算確定。供水干管道宜採用暗敷法埋置於地下,若系高層建築,應考慮高壓水泵加壓供水。室外消防栓沿道路布置,且距建築物≮5m,距道路≯4m,消防栓管徑≮100mm。為防止供水意外中斷,現場應設置簡易蓄水池。
2、為便於排除地表水和降低地下水,施工現場應設置排水溝,並接通永久性下水道。
3、單位工程施工臨時供電應在全工地性施工總平面圖中統籌考慮。獨立的單位工程施工時,根據計算的用電量選用變壓器。現場臨時供電多採用架空線路,塔吊回轉半徑內採用埋地電纜。
⑴嚴格按施工平面圖布置道路、水電管網、機具、堆場和臨時設施。
⑵道路,水電應有專人管理維護。
⑶准備施工階段和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凈、場清。
⑷施工平面圖須隨著施工的進展及時調整補充,實施動態管理。
『肆』 施工現場道路布置有何要求
1、施工平面布置應嚴格控制在建築紅線之內。
2、平面布置要緊湊合理,盡量減少內施工用地。容
3、盡量利用原有建築物或構築物。
4、合理組織運輸,保證現場運輸道路暢通,盡量減少二次搬運。
5、各項施工設施布置都要滿足方便施工、安全防火、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1)除垂直運輸工具以外,建築物四周3m范圍內不得布置任何設施。
2)塔吊根據建築物平面形式和規模,布置在施工段分界處,靠近料場。
3)裝修時攪拌機布置在施工外用電梯附近,施工道路近旁,以方便運輸。
4)水泥庫選擇地勢較高、排水方便靠近攪拌機的地方。
5)臨時水電應就近鋪設。
6、在平面交通上,要盡量避免土建、安裝以及其他各專業施工相互干擾。
7、符合施工現場衛生及安全技術要求和防火規范。
8、現場布置有利於各子項目施工作業。
9、考慮施工場地狀況及場地主要出入口交通狀況。
10、結合擬採用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順序。
11、滿足半成品、原材料、周轉材料堆放及鋼筋加工需要。
12、滿足不同階段、各種專業作業隊伍對宿舍、辦公場所及材料儲存、加工場地的需要。
13、各種施工機械既滿足各工作面作業需要又便於安裝、拆卸。
14、實施嚴格的安全及施工標准,爭創省級安全文明工地。
『伍』 施工場地運輸道路布置的原則
1、盡量環形布置
2、在塔吊覆蓋范圍內
3、能到達加工廠和堆料場
『陸』 施工消防車道的寬度是多少
施工消防車道的寬度大於等於4米。
消防車道是指火災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根回據規定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答度均不應小於4.0米,消防車道上不允許停放車輛,防止發生火災時堵塞。
消防車道應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米,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8%。
(2)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
(3)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mX12m,對於高層建築,不宜小於15mX15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回車場面積不宜小於18×18平方米。
(4)消防車道上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
(5)消防車道穿過建築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於4米;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於3.5米。
(6)高層建築周圍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建築兩個長邊設消防車道。
『柒』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是什麼
1.考慮滅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臨時消防車道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專及其加工屬場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且不宜大於40m。
2.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滿足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要求時,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道。
3.臨時消防車道宜為環形,如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消防車道盡端設置尺寸不小於12m×12m的回車場。
4.臨時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m。
5.臨時消防車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識。
6.臨時消防車道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
參見GB50720-201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捌』 一般施工現場道路應該多寬
施工道路也屬於消防通道,環形的最小4米,非環形是6米
『玖』 施工場地消防道路的寬度是多少
消防車道(Fire Lane)是指火災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根據規定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米,消防車道上不允許停放車輛,防止發生火災時堵塞。
消防車道應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米,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8%
(2)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
(3)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mX12m,對於高層建築,不宜小於15mX15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回車場面積不宜小於18×18平方米。
(4)消防車道上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
(5)消防車道穿過建築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於4米;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於3.5米。
(6)高層建築周圍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建築兩個長邊設消防車道。
(9)建築施工現場布置環形道規范擴展閱讀:
應用場合:
1、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0m。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0m或總長度大於220.0m時,應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2、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0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3、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沿街時,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0m。
4、在穿過建築物或進入建築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
5、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商店,展覽館等單多層公共建築,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築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6、工廠、倉庫區內應設置消防車道。
7、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或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拾』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總平面布局消防車道規定有哪些
1施工現抄場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臨時道路兼做臨時消防車道時應綜合場內交通運輸、物料裝卸、消防車通行等要求合理布置,滿足消防車接近擬建建(構)築物、辦公與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存放區的要求。 2消防車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於4m; 2)消防車道宜設置成環形,如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車道的端部設置邊長不少於18m的矩形回車場或轉彎半徑不少於9m的回車道。 佔地面積大於5000m2的公共建築、高層建築在裝飾裝修階段應設置臨時環形消防車道或至少在其長邊一側設置消防救援作業場地。 對於建築高度超過32m的建構築物,消防救援作業場地應滿足大型消防車的作業要求; 3)消防車道可利用現場周邊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臨時或永久道路; 4)消防車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志; 5)消防車道的其他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3不應佔用、堵塞或封閉消防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