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基坑開挖辦理夜間施工,夜間施工申請報告怎麼寫
北京市規定: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申請夜間施工許可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建設工程夜間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內容包括:
1、工程基本情況;
2、申請夜間施工的時間和原因;
3、施工中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作業方式以及機械設備名稱、數量等;
4、施工中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地區、范圍;
5、降低雜訊的方案和措施。
(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三)因生產工藝要求必須連續作業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出具相關設計文件或規范規定。
(四)環保部門測定的雜訊擾民范圍和根據雜訊擾民范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居民簽訂的補償協議。
二、區、縣建委接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提出的夜間施工許可申請後,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請人開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對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不予受理,向申請人開具《行政許可補正有關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 取得《建設工程夜間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施工現場成立群眾來訪接待處,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人員要認真接待來訪居民。
『貳』 夜間施工都要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嗎
是的,需要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版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權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
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填寫一個夜間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去縣建委辦理
『叄』 夜間施工許可證怎麼辦理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版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權,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
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填寫一個夜間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去縣建委辦理.
『肆』 夜間施工許可證應到哪個部門去辦理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一、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一)申請
申請人將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
申報提交的材料:
1.《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地施工單位組織結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
其中,續辦項目承建單位可不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後簽收,移交經辦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三)審查
經辦部門依法對施工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進行核查。
二、許可條件
(一)因生產工藝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項目、市政府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類重點工程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需有分別由市政、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現在不少的企業會選擇在晚上進行施工,主要是因為晚上施工的話周圍的人群會比較的少一點,但是如果夜間進行施工的話難免會打擾到周圍人的休息,所以需要到相關的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才行,而且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還需要按照一定的辦理程序去辦理。
拓展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是一種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特殊活動,對建設工程是否具備施工條件以及從事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和事前控制,對於規范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生產,提高投資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適用范圍
1.施工許可證的適用范圍
1)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2001年7月原修改後發布《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1)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築法》的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據此,《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m²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築法》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
3)不重復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為避免同一建設工程的開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門重復審批的現象,《建築法》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4)另行規定的建設工程
《建築法》規定,軍用房屋建築工程建築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據此,軍用房屋建築工程是否實行施工許可,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規定。
『伍』 廣州夜間施工許可證怎麼辦理
廣州夜間施工許可證要具備以下;
申辦條件:
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
提交材料清單:
首次申請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證、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方案(以上均為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②夜間建築施工申請(內容包括:准備進行夜間施工的項目、工序、理由,需進行夜間施工天數及周邊居民情況等),夜間施工徵求意見表。
企業需做好的工作:
①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並公布施工期限。
②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立群眾來訪接待處,並委派專人負責。
③建設單位委託環保監測機構測定夜間施工雜訊影響范圍,夜間施工作業產生的雜訊超過規定標準的,對影響范圍內的居民由建設單位適當給予經濟補償。
申辦流程:
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窗口提交書面申請,領取「夜間建築施工徵求意見表」→按要求填寫,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加蓋公章→攜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夜間建築施工徵求意見表」→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齊全並符合夜間施工規定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受理;對准備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夜間建築施工規定或所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員應當場或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窗口對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下發「夜間建築施工許可證」(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許可證」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提交窗口審批→區環保局審批→將審批後的「夜間建築施工許可證」返回建委窗口備案、存檔。
『陸』 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各地區因實施細則有所出入,因此所需材料有可能有些差異,但大體所需材料差不多,以簡陽市人民政府夜間施工許可為例。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1份(復印件);
2.當地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證明1份(原件);
3.施工進度表1份(復印件);
4.施工揚塵、雜訊污染控制措施(驗原件收復印件);
5.監理單位、商混企業提供的證明材料1份(原件)。
取得批准後,施工單位應當在批準的時間內施工,並在施工現場進出口的顯著位置公示《夜間施工許可證》,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應當採取降噪措施,防治雜訊污染,不得採取捶打、敲擊、金屬切割等易產生高噪音的作業方式。
(6)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擴展閱讀:
每天22:00 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內,如工地施工雜訊排放標准高於55dB,則必須取得夜間施工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根據《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GB12523-2011 )
第3.8 晝間、夜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晝間」(day-time)是指6:00 至22:00 之間的時段;「夜間」(night-time)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間的時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而對晝間、夜間的劃分另有規定的,應按其規定執行。
第4.1 建築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雜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限值
晝間不得高於70分貝,夜間不得高於55分貝。
『柒』 向建築工地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一、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
二、許可條件
(一)因生產工藝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項目、市政府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類重點工程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需有分別由市政、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審批原則
堅持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相並重的原則,既支持城市建設的發展又切實維護市民合法權益,充分考慮開發建設所產生的雜訊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部分地方的規定依法實施審批。
四、審批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搶修、搶險除外),必須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
五、審批許可權及原則
一般都是各縣(市、區)住建局審批,部分是環保部門,還有一些城市是由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管理的。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廉(公)租房等市級重點工程和特殊區域根據其工程、工藝需要,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同一開發項目的不同施工企業應由項目業主協調統一進行連續施工作業。
對同一區縣組團式開發項目或鄰近的幾個工地夜間施工審批過程中,環保部門原則上應當對其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進行統一審批。
對涉及多個區縣的同一開發項目,施工單位應分別到所涉區縣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手續。各區縣環保局在審批此類夜間施工手續時,應當統一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對屬地性質不明或所涉區縣施工體量較小的,涉及區縣可自行協商確定管轄權。商議未果的,由市環保局指定施工體量較大的區縣環保部門管轄。被指定管轄的區縣環保部門除履行夜間施工審批職責外,還應履行日常監察、信訪投訴處理、排污收費等環境監管職責。
六、審批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將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
申報提交的材料:
1.《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地施工單位組織結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
其中,續辦項目承建單位可不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後簽收,移交經辦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三)審查
經辦部門依法對施工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進行核查。
『捌』 夜間施工許可證怎麼辦理
這個抄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
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填寫一個夜間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去縣建委辦理.
『玖』 什麼情況下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一、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
二、許可條件
(一)因生產工藝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項目、市政府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類重點工程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需有分別由市政、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審批原則
堅持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相並重的原則,既支持城市建設的發展又切實維護市民合法權益,充分考慮開發建設所產生的雜訊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部分地方的規定依法實施審批。
四、審批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搶修、搶險除外),必須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
五、審批許可權及原則
一般都是各縣(市、區)住建局審批,部分是環保部門,還有一些城市是由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管理的。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廉(公)租房等市級重點工程和特殊區域根據其工程、工藝需要,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同一開發項目的不同施工企業應由項目業主協調統一進行連續施工作業。
對同一區縣組團式開發項目或鄰近的幾個工地夜間施工審批過程中,環保部門原則上應當對其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進行統一審批。
對涉及多個區縣的同一開發項目,施工單位應分別到所涉區縣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手續。各區縣環保局在審批此類夜間施工手續時,應當統一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對屬地性質不明或所涉區縣施工體量較小的,涉及區縣可自行協商確定管轄權。商議未果的,由市環保局指定施工體量較大的區縣環保部門管轄。被指定管轄的區縣環保部門除履行夜間施工審批職責外,還應履行日常監察、信訪投訴處理、排污收費等環境監管職責。
六、審批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將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
申報提交的材料:
1.《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地施工單位組織結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
其中,續辦項目承建單位可不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後簽收,移交經辦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三)審查
經辦部門依法對施工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