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腳手架搭設規范
腳手架搭設規范:
1、 腳手架鋼管宜採用φ48.3×3.6鋼管。鋼管上嚴禁打孔、有裂縫、變形 、螺栓出現滑絲的嚴禁使用。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65 N·m時,不 得發生破壞。應有產品合格證,並應進行抽樣復試。
2、腳手架包括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附著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 等。腳手架嚴禁鋼木、鋼竹混搭,嚴禁不同受力性質的架體連接在一起。
3、安全網掛設嚴密,達到大面平整、綳緊、順直,水平搭接部位要保證至 少重疊一個孔,並洞洞滿扎,不得漏綁,遠觀不得有明顯的空隙。上下口
綁扎不得遮掩大橫桿,統一扣在大橫桿內側,上下步之間應綁扎嚴密,網 扣不得漏扎。
所有外架轉角處應增設上下通長內立桿,安全網綁扎時從內
外立桿間穿過,保持大角方正、順直。當遇到上下懸挑段結合處有較大空 隙時,應掛設安全網,安全網應張掛整齊,不得隨意掛設施工。現場禁止
使用阻燃性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滿足 2000目/100cm2。規格為 1.8m×6m,單張網重量應不小於3kg。
4、立桿:間距統一,立桿垂直、無彎曲,伸出最上步架體扶手欄桿的長度
應基本一致(平屋面腳手架外立桿應高於檐口上皮1.2m,坡屋面腳手架外立桿應高於檐口上皮1.5m),腳手架轉角部位形成井字形結構。上下懸挑段的立桿在立面上要成一條直線,側向觀察上下懸挑段架體應保持在同一立面,不得出現錯位現象。每懸挑段的立桿頂部高度不得超過上一步懸挑型鋼。
5、大角、立面中縱橫向水平桿伸出立桿的長度必須嚴格控制在10~20厘 米,長短一致,禁止出現隨意搭設,伸出架體長短不一、參差不齊的現象。
6、剪刀撐:剪刀撐外側立面連續設置 ,同一立面的剪刀撐的斜桿傾角應力求一致,做到縱向到頂、橫向到邊,搭接長度一致,露出立桿邊緣、最頂部的縱向水平桿的長度統一。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7、連牆件 :嚴格按兩步三跨設置,刷黃漆並噴「禁止拆除」的警示語
8、架體每兩步必須設置一道踢腳板,色標紋路方向一致,宜採用對接方式,整體平整順直。嚴禁採用噴繪布設置。
9、腳手片的尺寸應與架體的寬度相匹配,避免出現竹腳手片挑頭外露現象(特別是轉角部位)。腳手片應採用18#鉛絲雙股並聯4角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
10、腳手架搭設後應組織驗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後重新組織驗收。驗收合格並掛合格牌後方可使用。
11、外腳手架鋼管必須進行防銹處理,除銹後刷一道防銹漆和兩道黃 色面漆。腳手架首步、剪刀撐以及用於安全防護的鋼管採用黃黑相 間色油漆,間距400㎜。應採用優質油漆。
(1)建築工程落地外架規范擴展閱讀:
腳手架搭設流程:
懸挑腳手架搭設的工藝流程為:水平懸挑→縱向掃地桿→立桿 →橫向掃地桿→小橫桿→大橫桿(擱柵)→剪刀撐→連牆件→鋪腳手板→扎防護欄桿→扎安全網。
定距定位。根據構造要求在建築物四角用尺量出內、外立桿離牆距離,並做好標記;用鋼捲尺拉直,分出立桿位置,並用小竹片點出立桿標記;墊板、底座應准確地放在定位線上,墊板必須鋪放平整,不得懸空。
在搭設首層腳手架過程中,沿四周每框架格內設一道斜支撐,拐角除雙向增設,待該部位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的連牆件可靠拉接後方可拆除。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連牆件兩步時,宜先立外排,後立內排。其餘按一下構造要求搭設。
對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施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七條、第七十一條等規定,視違規情節分別給予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處理;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鋼管腳手架安放標准公告
『貳』 建築高層外架挑架,規范規定多高挑一次
懸挑外架,規定一次懸挑不宜等於大於20米(頂層應包括操作面的防護欄桿高)。專
四、腳手屬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 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 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 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這是屬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因需要超高的情形,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組論證通過。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建質[2009]87 號文。
樓主 樓層16層高度46.4M,可根據房屋環境和房屋豎向規則情況,安排是否懸挑或懸挑一次。
『叄』 施工現場搭設落地腳手架規范
去看看:JGJ
130-2011
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59-201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網上有下載。
『肆』 建築施工外腳手架設置連牆件間距多大
按兩步三跨的要求設置(兩步高度約4米,三跨長度約6米),轉角處、開口處等特殊部位需另外增設
根據《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要求,腳手架連牆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連牆件設置的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確定,通常可以布置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以及兩步兩跨等,一般每個連牆件覆蓋面積在20~40平方米。
2、連牆件的布置應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採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應優先採用菱形布置,或採用方形,矩形布置。
3、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且不應大於4m。
(4)建築工程落地外架規范擴展閱讀:
與牆的連接點,對腳手架的約束性變異較大。 對以上問題的研究缺乏系統積累和統計資料,不具備獨立進行概率分析的條件,故對結構抗力乘以小於1的調整系數其值系通過與以往採用的安全系數進行校準確定。
因此,本規范採用的設計方法在實質上是屬於半概率、半經驗的。腳手架滿足本規范規定的構造要求是設計計算的基本條件。
縱向掃地桿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於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於l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應採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採用通長桿件,並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採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