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組織生命周期理論認為組織在進化過程中一般經歷幾個階段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築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規的規定施工總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項目管理都屬於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中斷道路交通的。 第四十三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建築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製定的建築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廢氣; (二)可能損壞道路: (一)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范圍以外場地的。 法律咨詢,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第三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並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停電;有條件的。 相關法律知識;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電力、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固體廢物以及雜訊,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十一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預防火災等措施。 第三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廢水、管線,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中顧法律網律師回答、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採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 (五)法律,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防範危險: 包括項目的決策階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實施階段和使用階段; (三)需要臨時停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
② 建築法對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安全生產管理有何要求
1。總承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含總包內部管理制度及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2。總承包安全文專明屬施工管理組織架構(應將分包單位納入該組織架構)
3。總包各工種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4。各專項安全方案
5。各專項應急預案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制定確實可行的施工方案,確保重大安全事故零目標。
③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由誰來簽字
1、施工組織設計:
①、編制: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編制,項目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參與編制。由本人簽字。
②、審核:項目部上一級管理機構的技術負責人,一般是企業總工程師,或者是企業派出機構的技術負責人。由本人簽字。
③、審批:總監理工程師,沒有實行監理的項目為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由本人簽字。
2、依據:根據《建築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50502一2009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②、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
③、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准備案;
④、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3、施工組織設計:
①、定義:施工組織設計(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是用來指導施工項目全過程各項活動的技術、經濟和組織的綜合性文件,是施工技術與施工項目管理有機結合的產物,它能保證工程開工後施工活動有序、高效、科學合理地進行。
②、包含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包括五項基本內容:
(一)工程概況
工程的基本情況,工程性質和作用,主要說明工程類型、使用功能、建設目的、建成後的地位和作用。
(二)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備工作,各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藝。
(三)施工進度計劃
編制控制性網路計劃。工期採用四級網路計劃控制,一級為總進度,二級為三個月滾動計劃,三級為月進度計劃,四級為周進度計劃。
(四)施工平面圖
根據場區情況設計繪制施工平面平置圖,大體包括各類起重機械的數量,位置及其開行路線;攪拌站、材料堆放倉庫和加工場的位置,運輸道路的位置,行政、辦公、文化活動等設施的位置,水電管網的位置等內容。
(五)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施工工期、施工質量、施工成本、施工安全、施工環境和施工效率,以及其他技術經濟指標。
④ 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措施是由安全人員編制還是由技術人員編制
《建築法》第38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施工組織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所以按道理應當是由技術員編制,並向施工人員交底,並由施工人員簽字確認,安全員負責監督及檢查審核。但並不能完全指導實際工程。
⑤ 建築法對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安全生產管理有何要求
《建築法》摘錄:
第三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十四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建築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根據上述規定,為了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施工單位必須依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辦事,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責任到人,有計劃、有措施、有檢查,並做到獎罰分明。
施工單位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針對建築工程的特點、施工方法、使用的機械、動力設備及現場道路、周圍環境等條件,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如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或根據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附件所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根據專業的特殊性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專項的安全技術方案;且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方案後,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⑥ 建築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誰審核
根據住建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築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根據《河北省危險性較大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
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附安全驗算結果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本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初審後,交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
經審核合格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
(6)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組織擴展閱讀
《河北省危險性較大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第十一條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在辦理建設工程安全備案手續時,應當查驗施工單位提供的經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及論證審查報告。
第十二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對施工單位組織對危險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情況以及專家論證審查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應當論證審查而不論證審查,以及不按照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論證審查的行為。
監督檢查可採取巡查等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依照經過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及時撥付施工所需的安全防護費用,並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第十四條經過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確需修改設計文件的,由建設工程設計單位進行修改,並對修改的設計文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專家論證審查報告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完善,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工程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⑦ 《建築法》對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安全生產管理有何要求
1。總承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含總包內部管理制度及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2。總專承包安全文屬明施工管理組織架構(應將分包單位納入該組織架構)
3。總包各工種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4。各專項安全方案
5。各專項應急預案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制定確實可行的施工方案,確保重大安全事故零目標。
⑧ 根據建築法,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哪些措施
《建築法》
第三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條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築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雜訊、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建築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四十六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四十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⑨ 建築法第三十八條: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是指那些類型的項目能否舉個例子
不是,專業分包單位也會有。例如:幕牆、大型土石方工程。甚至總包單位中有大型深基礎的工程,爬架等等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整個工程的作業書,但是遇到專業性很強的就必須單獨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