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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業務應繳納營業稅

發布時間:2021-02-03 15:34:10

1. 稅法總結:建築業應如何繳納營業稅

建築業納稅義務人 根據新細則第十條規定,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取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 新細則將原細則第十一條改為第十條:「除本細則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外,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取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但不包括依法不須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 關於承包人,新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建築業扣繳義務人 新細則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那麼,對總包方而言是可以差額納稅的。這里會有一個關於發票的問題,假設總包工程款為200萬元,其中分包工程款為50萬元,如何開發票更合理呢?現在的處理模式應為:總包方向建設單位開200萬元的發票進行工程結算,分包方向總包方開50萬元的發票進行分包工程結算,然後總包方將分包方開來的發票進行營業額抵減並申報納稅。現實中因為徵收管理的方便,稅務機關通常採取委託建設方代扣總包方和分包方稅款的辦法。 建築業征稅范圍 新條例附表《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取消了原條例附表中的征稅范圍規定。根據新細則第二條規定,加工、修理、修配,不屬於條例規定的勞務(非應稅勞務)。 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維修大型成套裝置徵收營業稅的批復》規定的「維修化工等生產企業所用的大型成套裝置的維修費是參照建築行業的收費標准確定的,因此維修單位為化工等生產企業維修塔、罐、管道等裝置取得的維修費收入,暫按『築業』稅目中的『修繕』項目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不得比照。」不再執行。 建築業營業額 新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費用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這里強調只有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不包含在應稅營業額中。 基於原條例及細則條款制定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幾個政策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營業額問題的批復》《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長距離輸送管道工程是否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不再執行。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新條例規定,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的款項。取得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之日。 納稅人和納稅地點 根據新條例的規定,對建築業納稅人和納稅地點要特別關注,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取消了納稅人承包的跨省工程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規定。同時借鑒《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異地提供建築業勞務超過6個月未申報納稅,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可以補征稅款。 幾個特殊問題的處理 新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費用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新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新細則已對裝飾勞務作了除外規定,即對於裝飾勞務,無論是否為清包工的形式,其營業額可以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費用和動力價款。這樣就避免了對裝飾勞務重復征稅的問題。 根據新條例、新細則關於混合銷售行為的規定,建築業勞務只有在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情形下須分別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其他情況下的混合銷售行為均應繳納營業稅。 三、關於境內外勞務的劃分 新細則第四條對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的界定為: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因此,對外商接受中國境內企業的委託進行的工程項目設計,均應徵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徵收流轉稅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規定的除外條款不再執行。 四、扣除憑證管理 新條例規定,總包方在取得分包方開具的合法有效憑證後,才可以差額繳納營業稅。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該項目金額不得扣除。

2. 關於施工企業應繳納營業稅的問題

建築行業都需要交以下稅:
a、營業稅
b、城市維護建設稅
c、教育費附加
d、印花稅
e、所得稅

所收稅率:
a、按照工程收入的3%計算繳納營業稅。
b、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計算繳納。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c、按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計算繳納。稅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稅額×費率。
d、(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除了建安稅,還有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e、所得稅是按利潤的25%。但是好多單位都做假賬,賬面都是虧損。所以出台了一項規定必須交合同金額的2%。
房產稅,有從價計征(稅率為1.2%)和從租計征(稅率為12%和4%)兩種方式。
土地使用稅各地有各自的規定(請詢當地地稅局)

3. 建築工程應繳納哪些稅費

1、營業稅 3%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防洪護堤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1%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7、印花稅
8、車船使用稅
9、房產稅
10、土地使用稅

4. 建築業營業稅怎麼計算

建築業營業稅按3%繳納

5. 現在建築工程公司怎麼交營業稅

按費率交營業稅。

6. 建築工程中的營業稅怎麼算

是按當地的稅務局規定的稅率計算,設為A%
則營業稅=1000萬*A%
A%的多少,你可以找當地的預算員問下或到稅務局問下

7. 建築企業的分包業務應該如何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版全部價款權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A企業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6000+500+300=6800(萬元);
支付給B企業分包款應當為:1500+200+100=1800(萬元)。
A企業以差額5000(6800-1800)萬元作為營業稅計稅依據,B企業以1800萬元作為營業稅計稅依據。

8. 建築工程施工承包的營業稅怎麼算

一、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凡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對工程承包公司按「建築業」稅目3%徵收營業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只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稅率是5%。
二、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建築業的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是指簽訂了合同的總承包人的分包行為。

9. 建築業如何計算營業稅

答:建築業應納營業稅按照建築業營業額依3%的稅率計算。建築業營業額是承包建築、修繕、安裝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即工程價款及工程價款之外的各種費用。具體如下:
(1)建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2)建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材料差價款、搶工款.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應並入計稅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建築企業由於工程質量問題而發生企業向建設單位支付的罰款和因延誤工期所造成的損失,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3)建築業總承包人支付給轉包人或分包人的工程價款,可以從其總承包額中扣除。
(4)自建自售建築物,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除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外,同時徵收一道「建築業」營業稅。內部施工隊為本單位承擔建築安裝業務,凡同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論是否編制工程預算,也不論工程價款中是否包括營業稅稅金,均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凡不與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徵收營業稅。
(5)無論是包工包料工程,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在徵收營業稅時,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費全額徵收營業稅。
(6)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安裝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值在內。反之,如果納稅人將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不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不包括設備的價值在內。
(7)代理電信工程、疏浚工程、打井工程按「建築業」稅目征稅。
(8)從事為開發土地、建築房屋而進行平整土地業務的,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9)工業企業委託其所屬的獨立核算的安裝隊或勞動服務公司安裝其自產產品,應按「建築業」徵收營業稅。
(10)有線電視安裝費(初裝費)應按建築業稅目征稅。
(11)對招標.投標的建築安裝工程,中標的價格是營業稅營業額,中標價格以後有調整的,以調整以後的實際收入額為營業額。
例如,取得的工程收入500萬元,材料差價款60萬元,勞保費2萬元,全優工程獎8萬元,則應繳納的營業稅款=(500+60+2+8)×3%=17.1(萬元)。

10. 建築工程如何確認收入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第十二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回並收訖營答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條例第十二條所稱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的款項、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及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或者租賃業勞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的規定,上述工程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企業所得稅: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人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你單位應按照完工進度法確認勞務收入,如工程已完工,應按合同或協議價款(包括保修金)及時確認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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