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電梯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安裝拆卸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並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三、拆裝作業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二)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
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於拆裝作業之前;
(三)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
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四)對採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等進行檢查,確認
無誤後方可使用;
(五)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六)檢查拆裝作業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態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的需要;
(七)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條件;
(八)安全監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四、起重機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五、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系清楚後再進行。
六、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並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七、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並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八、採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製造的連接螺栓,自製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採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並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九、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並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十、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檔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並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台、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十一、在拆裝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十二、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向,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後,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後,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