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空作業未帶安全帶違反《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哪一條規定
《建築施來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源》正處在更新交替階段。因為《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雖然批准日期為:2016-07-09 ,但施行日期是:2016-12-01 。所以《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正處在更新交替階段。到答您之時至2016-12-01前仍應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GJ80-91。待到2016-12-01 應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了。標准類別:工程行標:《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 被替標准號:JGJ80-91 、批准日期 :2016-07-09 、施行日期:2016-12-01 。
②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誰知道最新規程編號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現在還是按(JGJ 80-1991 )這個版本實施。還沒有新的版本公布。
③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詳見http://wenku..com/link?url=
④ 高處作業有哪些安全規定
凡在離地面2m以上的地點進行工作為高處作業。進人高空作業現場,應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皮帶。高處工作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應使用工具袋。
在進行高處作業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設置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以防落物傷人。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擴展閱讀:
高處作業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要求承載時建築物或支承處應承住吊籃的載荷,理論上來說高處作業有一定的風險。
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製作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帽》(GB2811)的有關規定。
2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
3 建築施工過程中,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築物進行封閉(或採取臨邊防護措施)。
4 建築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築物的各種孔洞蓋嚴並固定牢固。
5 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
6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在施工前完成,最後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7 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施工。
8 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類型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 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志等。
(2) 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桿要綁扎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⑤ 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中臨邊作業必須設置措施並符合哪些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回技術合理和答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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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
規范基本是建築工業出版社的,
⑦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對高空作業有哪些要求
按照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的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在建築施工過程中,常常出現高於2m的臨邊、洞口、攀登和懸空等作業,高處墜落的事故也屢見不鮮。這個規范就是針對這些部位作業,而提出來的安全防護措施。其內容包括:
(1)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規定了防護欄桿的高度,設置原則及計算方法。
(2)攀登與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規定了登高設施的使用及要求.獨立懸空作業應遵守的原則。
(3)操作平台與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規定了交叉作業的防護措施及安全間隔距離。
(4)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⑧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最新是那個版本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最新是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這個版本。
在建築施工中,高處作業多。其中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是事故預防的重點之一。所謂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高處作業。由於高處作業活動面小,四周臨空,風力大,且垂直交叉作業多,因此是一項十分復雜、危險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將造成嚴重事故。高處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一、高處作業事故的類型和原因。
一是高處作業人員缺乏應有的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二是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健全;三是被蹬踏物材質強度不夠;四是高處作業移動位置時,蹭空、滑倒、失穩;五是立體垂直交叉作業時不按規定採取防護措施;六是高處作業時,由於站位不當或操作失誤被物體碰撞、電擊、風刮而墜落等。
二、高處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操作。 一是高處作業人員要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頭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二是遇到大霧、大雨和6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作業;三是高處作業暫時不用的工具,裝入工具袋,隨用隨拿。常用的工具應系帶在身上,用不著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應採用系繩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拋擲,以免掉落傷人。作業結束後應及時清理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防止遺留在作業現場而掉落傷人。
三、交叉作業安全操作規范。 在施工現場空間上下不同層次(高度)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叫交叉作業。其安全操作規范是:
1、作業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當高層建築高處超過24米以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保護設施。
2、禁止下層作業人員在防護欄桿、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業安全操作規范。 在施工現場,藉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叫攀登作業。其安全操作規范是:
1、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的通道攀登、翻躍。
2、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雙手扶牢,不得手持物體攀登。
3、禁止在陽台欄桿、鋼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撐桿上作業。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檁條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業。
5、人員上下腳手架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攀爬腳手架桿件上下。在腳手架上作業或行走要注意腳下探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