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怎麼計算
增值稅:合同總價款加合同價外價款÷(1+9%)x9%_進項稅額
企業所得稅:(合同總價收入加價外收入_合同成本、費用)×25%
Ⅱ 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知識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企業: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銷項稅=含稅價÷(1+10%)×10%;(2018年5月1日前為11%)
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方法(通常是《建築施工許可證》規定開工時間為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項目、清包工項目、甲供材項目)的和小規模納稅人建築企業:
應交增值稅=含稅價÷(1+3%)×3%;
跨區域施工按照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
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Ⅲ 建築業增值稅會計核算的分錄怎麼做
「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兩科目均屬於成本類科目,建造承包商在進行合同建造時通過」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工程的成本,在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工程結算時使用」工程結算「科目。
一、「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
2、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貸: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
3、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4、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或貸: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額)
5、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結算」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1、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按應結算的金額,
借:應收賬款等
貸:工程結算
2、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詳見:http://www.guoxintax.net/viewnews.asp?id=1624
Ⅳ 建築業的成本發票是多少
建安企業收到工程預付款,分期繳納稅款,與暫未取得原材料或接受勞務成本發票沒有關系。工程完工後再核算稅後總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建築業發票》為電腦三聯式發票。第一聯發票聯(付款方付款憑證,印色為棕色),第二聯記賬聯(收款方記賬憑證,印色為紅色),第三聯存根聯(收款方留存,印色為黑色);
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規格為241mm×177mm(票樣附後)。建築業代開發票存根聯由代開稅務機關留存。
《建築業發票》開票軟體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統一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按照稅務總局《通知》的規定,選用符合稅務總局不動產、建築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軟體的信息傳輸和比對要求的不動產、建築業申報開票軟體,開具《建築業發票》。
對不具備計算機開具條件的地區,需使用手工開票的,由省稅務機關按照《建築業發票》票樣的規格和內容統一印製手工版發票,「機打代碼」、「機打號碼」、機器號碼、「稅控碼」可暫不填寫。
Ⅳ 建築工程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什麼是計入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內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容
(一)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二)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三)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五)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上述(一)-(四)項的購進貨物改變生產經營用途以及第(五)項情況發生,若在購進時已抵扣了進項稅,需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所以,企業將購進的材料用於房屋建築物屬於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因此,用於建造不動產所購進的原材料其進項稅不能抵扣。用於機器設備的物質其進項稅可以抵扣。
Ⅵ 建築行業增值稅如何計算稅是多少
建鉛神築業繳納營業稅,不是增值稅納稅人—無論規模大小。但是提供建築材料銷售時要分別核算,繳納增值稅,小規模徵收率是3%,即應交稅額=銷售額/1.03*3%,不得抵扣進項稅。
增值稅
增值吵激擾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升旦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Ⅶ 建築工程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什麼是計入成本呢
不計入 理由:根據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版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權)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Ⅷ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的增值稅的稅負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營改增」後建築業適用11%稅率,與現行營業稅3%的稅率相比,提高了8個百分點。
理論上講可以通過進項抵扣降低稅負,而且建築業可以抵扣的項目很多,比如鋼材、混凝土等建築材料,以及運輸費用等。但由於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建築業進項抵扣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人工費無法抵扣,建築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費支出占總成本的20%左右;
二是部分建築材料供應商為小規模納稅人,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是作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簡易辦法納稅且適用3%的徵收率,而建築業銷項適用11%的稅率,進銷稅率相差達8個百分點。
建議規模較小或具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建築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按簡易辦法納稅,適用3%徵收率。建築企業本身也需要加強財務核算和經營管理,盡量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貨方合作,爭取抵扣更加充分。
(8)增值稅建築業成本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