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企業資質新標准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建築企業資質新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回資質標准》的答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11月6日
Ⅱ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一)甲級
1、資歷和信譽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企業獨立承擔過建築規模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築或火災危險性為丙類以上的工業建築的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不少於3項,且3項均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至少1項含有氣體滅火系統或泡沫滅火系統)。
2、技術條件
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經歷, 並主持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設施工程(且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不少於2項,具備一級注冊建築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高級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標准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二)乙級
1、資歷和信譽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經歷,並主持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設施工程(且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設計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一級注冊建築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高級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標准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
承擔消防設施工程專項設計項目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 乙級
可承擔建築規模為中型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消防設施工程專項設計。
Ⅲ 2015年《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與2007年有什麼不一致
不一致主要有:
一、資質標准修訂原則
2014年11月6日頒布的2015年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准》已經頒布,將於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行政審批,引導建築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建築業人才持續發展。
1、高端准入、低端放開、平穩過渡原則;
2、標准框架保持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不變。
3、資質類別方面,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只能要求的承包資質予以取消;對部分專業劃分過細、市場需求少、經營范圍相近的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合並。
4、在資質標准要求方面,對部分與目前工程實際制度不相適應的要求進行了調整,並增加了必要的引導。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2015年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准仍然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資質評價仍然是從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進行要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資質類別、等級、數量和具體要求方面進行了修訂,具體內容如下:
(一) 最新資質類別數量、名稱、等級等變化。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類別仍為12個,但專業類別名稱和等級有所變化;專業承包資質專業類別由原來的60個減少為36個,同時專業類別名稱和等級有所變化,其中取消了19個類別;勞務分包資質由原來的13個專業類別合並為施工勞務資質企業資質,不再分類別和等級。
(二)資質要求變化
根據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准》規定,建築企業資質標準的要求分為四個方面: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
1、 企業資產方面,最注冊資本金不再要求,對凈資產要求全面提高。
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基於目前企業工商注冊的改革,目前企業注冊已經不再要求注冊資本金,因此新的資質標准為了不與現行法律產生沖突,不再提出注冊資本金要求。
2、 企業主要人員方面
(1)建造師是一個重要的變化
最新的資質標准取消了對項目經理的要求,將舊資質中對項目經理的要求轉變為了對建造師的要求;一級資質對建造師要求大部分專業保持不變,個別有所減少;二級資質對一級建造師的需求明顯增加;同時建造師可以做公司的技術負責人。
(2)對企業主要技術人員的要求更強調專業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對數量的要求。
(3)減少了對高級職稱人員的要求,取消了對企業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的要求,僅強調技術負責人具有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與工程類別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4)強調了對中級職稱人員的專業必須與資質專業相關,對中級職稱人員數量要求明顯減少。
(3)增加了對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即通常所說的七大員)的要求。
(5)增加了對技術工人(通常所說的技術工、特種工)的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方面
(1)減少了工程業績中的施工類型,但適當提高了規模標准,並明確規定「」工程業績指的是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擔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2)取消對最低等級資質標准中工程業績要求。
(3)從單純考核工程造價改為考察工程規模。
4、技術裝備方面
大部分資質類別取消了對技術裝備的要求,同時明確了部分裝備的具體內容。
5、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方面,合並為一個資質標准,同時也提高了資質標准要求
(1)取消了原先對注冊資本金的要求,但增加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要求企業凈資產在200萬以上。
(2)明確要求施工勞務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技術負責人要求明顯提高,由舊標准中的「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變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
(4)提高了對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的要求。新標准規定「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5) 取消了對業績和機具的要求
(三)承包范圍變化
1、 明確規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2、 表述工程規模時跟科學,更多用建設規模而不是用工程造價規模。
Ⅳ 施工企業新資質標准什麼時間全部落實
根據住建部建市[2016]226號文、建辦市〔2018〕53號文整理出調整後的資質標准內容。
內容僅供參考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編者說明: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一級資質的「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編者說明
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二級資質的「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的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Ⅳ 哪位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框架 徵求意見稿啊,提供一份看看吧
網路文庫有啊
Ⅵ 求國家住建部【新建築企業標准資質框架】意見書 2013 18號的最新進展
(1)下文時間據說是2014年下半年;
(2)除了建造師以為,對關鍵崗位(X大員)有了新的要求,建議提前准備!!
Ⅶ 建築智能化設計與施工資質和電子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在2015年開始實施的《建來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自》,2002年版《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中的
建築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電信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合並為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和耳機。取得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施工;取得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製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 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築智能化工程施工。
Ⅷ 建築資質新標准與老標準的區別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有改變:新標准中去掉了老標准中的「企業」二字;四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發生了變化,分別是「建築工程」替換了「房屋建築工程」、「冶金工程」替換了「冶煉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換了「化工石油工程」、「機電工程」替換了「機電安裝工程」。
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考核指標有改動: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舊標准》中對申請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要求。適當提高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等8處。
三、新標准中調整了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新增水力發電、取消單項合同金額限制。
四、施工承包等級標准有所調整:調整了4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四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均增加了「三級」資質。關於專業承包資質此 次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的修訂變化很大,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由60個減少為36個。
五、取消了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六、合並了若干專業承包資質類別,「附著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已擴大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
七、調整了9類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例如「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 包」和「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五個類別均取消了「三級」資質。
八、新標准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
九、想標准取消了施工勞務企業的承包業務范圍限制。
十、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要求。例如《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取消了勞務資質類別和等級劃分以及承包業務范圍限制的同時,為了增強施工勞務企業的履約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適當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
(8)建築工程企業資質標准框架擴展閱讀
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同時廢止。
二、新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各類別施工企業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注冊建造師數量以及專業(特級資質暫未公布),其中變化較為明顯的有:各類別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各類別三級企業資質由三級項目經理證改為注冊建造師。新的建築企業資質標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Ⅸ 建築企業新資質標准 建造師數量要求嗎
住房來和城鄉建設部自2014年11月6日下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由住建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是對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的響應,基本體現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關於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築市場體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總體利好表現
與《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對比,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各類別施工企業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注冊建造師數量以及專業(特級資質暫未公布),其中變化較為明顯的有:
1.各類別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
2.各類別三級企業資質由三級項目經理證改為注冊建造師。
對於大家一直關注是否取消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問題,根據此通知可以推斷是不會取消的,而且根據兩次通知間隔時間推斷,在未來很長時間內建造師制度不會有明顯變化,需求仍會隨著建築行業的發展而繼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