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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納稅分錄

發布時間:2021-02-09 01:49:52

建築業增值稅會計核算的分錄怎麼做

「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兩科目均屬於成本類科目,建造承包商在進行合同建造時通過」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工程的成本,在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工程結算時使用」工程結算「科目。
一、「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
2、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貸: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
3、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4、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或貸: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額)
5、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結算」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1、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按應結算的金額,
借:應收賬款等
貸:工程結算
2、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詳見:http://www.guoxintax.net/viewnews.asp?id=1624

⑵ 建築公司0.4%的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稅如何做分錄

0.4%就應該是一個來收益率乘以源個人所得稅率的綜合徵收比例,稅務局除了收取企業的所得稅。對建築工程企業,的確就是一個代征稅的比例,納稅人應為項目承包人,而項目承包人實際究竟所得多少,只有採取測算一個比例。所以,定額個稅部分屬於承包者個人承擔的0.4%只是一個計征比例,還針對項目承包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建築行業的個人所得稅,從稅制上說,應該按照實際所得征稅,但由於目前准確核算所得存在障礙,實際工作中,稅務機關一般採取隋征的方式征稅,即按照工程收入的1%-2%隋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公司是以外包形式進行安裝,則這部分個稅應該是代扣的「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應通過「其他應收款」收回;如果沒有外包,則應該是對公司自然人股東代扣「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先掛「其他應收款」,待實際分紅時扣回。

⑶ 如何做建築業附征1%的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通常情況下,對建築業附征1%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對個人承包工程項目的行為附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繳納建築業附征1%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工程項目承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對企事業單位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79號文件規定: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 )第六條「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單位和個人應設置會計帳簿,健全財務制度,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

對未設立會計帳簿,或者不能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其工程規模、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價款和工程完工進度等情況,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據以征稅。」

(3)建築工程納稅分錄擴展閱讀:

應交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

一、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體制改革得稅的會計核算

實行查賬核實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過「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賬戶核算。在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科目,

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實際上繳入庫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終將所得稅科目轉入「本年利潤」。

二、代扣代繳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

按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對工資、薪金、利息、股息、紅利等,因納稅人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時,經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但應通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稅款。

扣繳義務人應設立代扣代繳稅收賬簿,正確反映個人所得稅的扣繳情況,並如實填寫《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根據以上辦法,扣繳義務人須設立專門會計科目對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核算。

支付工資、薪金(包括資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等)的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通過「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或「應交稅金——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

在提取應付工資、薪金的同時,提取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記入「應付工資」科目的借方和「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的貸方稅款實際代繳入庫時,記入「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科目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科目的貸方。

⑷ 施工企業繳稅的會計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

走待攤,說明企業想虛增一部分利潤,這種走法顯然在准則上是錯誤的,因此要走營業稅金及附加,進入當期的損益。
施工企業的利潤一般都是虛的,往往項目做完了,還掛在工程施工和其他應收款上,這部分就是潛虧。

建築施工怎麼做交稅的會計分錄

1、按開具發票金額的3%計提營業稅、按營業稅的7%或5%計提城建稅、按營業稅版的3%計提教育費權附加、按營業稅的2%計提地方教育費附加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繳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貨:銀行存款

⑹ 建築工程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

1)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2)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⑺ 建築業增值稅會計分錄

一、一般納稅人賬務處理方法
1.進項稅額的核算
(1)企業購進材料等:
借:材料采購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企業接受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委託加工物資等
貸:銀行存款等
(3)企業購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2.銷項稅額的核算
(1)企業向外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業務收入等
(2)企業生產的水泥預製件等用於本企業工程,按規定應視同銷售計算應交增值稅。
則會計分錄為:
借:工程施工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庫存產成品等
3.進項稅額轉出的核算
企業購進的庫存材料等改變用途,直接用於建築安裝工程等,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
借:工程施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的庫存材料、產成品等盤虧,按規定應轉作「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其進項稅額也應相應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庫存產成品等
二、小規模納稅人賬務處理方法
1.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
借:材料采購等
貸:銀行存款等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三、繳納增值稅稅額的核算
企業按規定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次月初結算時需要補繳稅款的,按補繳稅款作同樣分錄;需要退回多繳的稅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稅款時,作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⑻ 建築業的個人所得稅怎麼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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