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施工場界雜訊排放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雜訊敏感建築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而對晝間、夜間的劃分另有規定的,應按其規定執行。
⑵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單位為什麼是db 而不是db
確答案為:A選項 答案解析: 按照《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GB 12523-2011的規定,晝間70 dp(A),夜間55 dB(A),建築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雜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限值。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限值。夜間雜訊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於15 dB(A)
⑶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GB 12523-2011)規范理解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GB 12523-2011 ,規范說的很清楚的,你回看下具體的規答范吧!!http://www.zzguifan.com/webarbs/book/10355/298736.shtml
⑷ 建築施工場界雜訊排放標準的適用范圍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GB12523-2011代替GB12523-90,GB12524-90
本標准2011-12-05發布;2012-07-01實施。
本標准規定了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限值及測定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周圍有雜訊敏感建築物的建築施工雜訊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類型的施工雜訊排放可參照本標准執行。
本標准不適用於搶修、搶險施工過程中產生雜訊的排放監管。
⑸ 那請問現在是不是還是實行《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GB12523-90)
GB12523-2011《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⑹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針對雜訊測點位置是怎樣規定的
一般選擇在工地廠界邊界線上,東南西北四邊線中間各設一點。如果為不規則邊界可視現場情況選擇東南西北四向點。也或者另外設點。如果單一邊界線長超過兩百米,請設置兩點或更多!
⑺ 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自2012年7月1日起廢止)那麼現行的是什麼啊
現行的是《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GB 12523-2011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一、適用范圍
適用於周圍有雜訊敏感建築物的建築施工雜訊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類型的施工雜訊排放可參照本標准執行。 本標准不適用於搶修、搶險施工過程中產生雜訊的排放監督。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173 聲校準器 GB/T 17181 積分平均聲級計
三、術語和定義
1、建築施工
建築施工是指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類建築物的建造過程,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除外)等。
2、建築施工雜訊
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3、A 聲級
用A計權網路測得的聲壓級,用A表示,單位dB(A)。
4、等效連續A 聲級
簡稱為等效聲級,指在規定測量時間T 內A 聲級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簡寫為Leq),單位dB(A)。除特別指明外,本標准中雜訊值皆為等效聲級。
5、建築施工場界
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築施工場地邊界或建築施工過程中實際使用的施工場地邊界。
6、雜訊敏感建築物
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7、最大聲級
在規定測量時間內對測得的A聲級最大值,用Amax表示,單位dB(A)。L
8、晝間、夜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晝間」是指6:00 至22:00 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間的時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而對晝間、夜間的劃分另有規定的,應按其規定執行。
9、背景雜訊
被測量雜訊源以外的聲源發出的環境雜訊的總和。
10、穩態雜訊
在測量時間內,被測聲源的聲級起伏不大於3dB(A)的雜訊。
11、非穩態雜訊
在測量時間內,被測聲源的聲級起伏大於3dB(A)的雜訊。
四、 環境雜訊排放限值
1、建築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雜訊不得超過表1 規定的排放限值。
表1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限值單位:dB(A)
2、夜間雜訊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於15 dB(A)。
3、當場界距雜訊敏感建築物較近,其室外不滿足測量條件時,可在雜訊敏感建築物室內測量,並將表1 中相應的限值減10 dB(A)作為評價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