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建築企業投標經營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規范公司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司利益,保證項目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特製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采購等招標事宜。
三、 招標組織機構及小組成員
1、 建立以公司總裁為組長,以經營管理單位經理、工程副經理、財務經理為副組長的招標管理領導小組。
2、 招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管理集團公司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采購的招投標活動。主要職責是確定招標方式、招標日期,資審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簽署授權委託書(公開招標)等。招投標管理工作也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完成。
3、 小組成員由工程部前期、項目部、預算部、采購部、審計部組成。主辦部門是預算部,協作部門是財務部、工程前期部、項目部、采購部、審計部等部門。工作流程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工作流程》。
四、 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1、 預算部負責辦理招標備案、發布招標公告、編制和審查招標文件(包括制定和審查評標辦法)。
2、 工程部資料員負責發售招標文件、收取圖紙押金、編寫招標文件清單、做好收發記錄。
3、 工程部前期、項目部、預算部、采購部組織勘察現場、進行資格預審、召開投標預備會。
4、 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由招標人代表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等管理工作。
五、 招標范圍及規模
1、 由公司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以上時,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或材料及設備采購(單項采購價款在10萬元以上)招標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時投標人不少於5家。
2、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10萬元以下或專業性較強的有特殊要求的分項工程,由招標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內部邀請招標。邀請招標時投標人應不少於3家;單項合同采購價款在10萬元以下的材料及設備采購招標執行公司《材料及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3、 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公司總裁批准後可直接發包。
4、 為便於工程項目的管理、減少各承包商間的推諉和各專業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標應盡量減少單項工程的分解招標。
六、 確定招標方式:工程項目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根據具體的招標內容和規模,採用何種方式由招標領導小組確定。
1、 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由預算部辦理招標公告的發布;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家以上具備施工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2、 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至少載明下列內容: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 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 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
● 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
● 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
● 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 對招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七、 資格審查:
1、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採取資格後審的,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准和方法。採用資格預審時投標資格的確定詳見第4條。
2、 資格審查的內容。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企業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 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 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3、 實際考察。資格審查過程中如需要,招標領導小組也可對潛在投標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機械設備等組織現場考察。
4、 投標資格的確定。採用資格預審的,資格審查由工程部牽頭,工程部前期、項目部、預算部、采購部,財務部、審計部、經營管理單位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從參加預審的單位中選出不少於5家資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由評審小組在《工程招投標資格預審審批表》簽署意見並呈報公司總裁批准後,由工程部向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八、 招標文件的編制
1、 招標文件由工程部牽頭,工程部前期、項目部、預算部、采購部等共同擬訂。
2、 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 投標邀請書(附投標邀請書格式)。
● 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投標單位資質等級,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准,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投標保證金、投標文件正、副本數量、投標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准等。
● 合同的主要條款(附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與補充協議、通用條款)。
● 投標文件格式及附錄(附投標文件投標函格式、商務標格式、技術標格式、資信標格式)。
● 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 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
● 設計圖紙。
● 投標輔助資料。
3、 職責及分工
(1) 工程部前期、項目人員擬訂或審查招標文件中有關技術標的條款和內容,編寫招標工程的工程綜合說明,確定工程地點、建設規模、結構類型、質量驗收標准、工程工期、招標范圍,各專業工程工作界面的劃定、現場環境及地質條件、投標人資質及合格條件、技術規范等內容。
(2) 預算部人員擬訂或審查招標文件商務標的條款和內容。具體編寫或審查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投標文件商務標評標標准、方法和中標條件、確定投標報價的范圍、確定合同價格的方式、合同價款的調整的條件和方法、工程變更的確認和工程竣工結算等內容。擬訂投標人有關財務狀況的招標規定,確定和審查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提交方式及擔保書格式、資信情況等財務方面的內容。
(3) 采購部人員擬訂甲供材料及設備的招標規定和要求。確定甲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等內容。
4、 招標文件的審查和批准
(1) 招標文件的審查由預算部經辦,審查意見由評審人員和工程副總經理簽署意見並填寫在《工程招標文件評審表》中,評審表和經修改後的招標文件呈公司總裁批准並在招標文件上簽字蓋章。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件」按《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評審。
(2) 招標文件批准後(採用公開招標的,招標文件應報招標管理部門審查備案),工程部方可組織招標文件的發售和邀請投標人投標。
九、 開標、評標和中標
1、 開標。本公司的各類項目招標的開標,由公司授權的招標人代表負責主持。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1) 採用公開招標的工程,對投標單位提交的投標文件必須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案。
(2) 採用邀請形式招標的工程,評標委員會由公司招標領導小組和經營管理單位、財務部、審計部、工程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由公司招標領導小組對邀請招標的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合同總價、工期承諾、工程業績、社會信譽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審後確定施工單位。
2、 評標
(1) 評標委員會組成。採用公開方式招標的,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的確定,應當遵照招投標管理部門及有關法規的規定;採用邀請方式的,評標委員會由集團公司招標領導小組及其成員組成。
(2) 評標應嚴格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和標准執行。在評標過程中,不得改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准、方法和中標條件。評標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3、 投標文件評審
(1)採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對投標文件提出的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資質、服務承諾、社會信譽及以往業績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要求和評價標准進行評審和比較。
(2)採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應當在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於其企業成本的除外。投標價格低於企業成本價(預算部核定)的投標,不予選擇。提交投標文件的有效投標人少於三家的,應當重新招標。
4、 定標
(1) 評標委員會(評標小組)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推薦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由預算部負責按《工程招投標中標單位審批表》報公司工程副總經理、總裁審批確定。
(2) 根據工程副總經理、總裁審批簽字的《工程招投標中標單位審批表》確定的中標單位,預算部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3) 以公開方式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工程部前期負責向政府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十、 授予合同
中標人確定後,由預算部經辦,相關部門配合按照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日期以中標價與中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評審見《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 招投標工作紀律
(1)招標人及公司相關部門、各職能工作人員不得向投標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關招標的任何情況。
(2)預算部門編制的工程標底,編制人員應負責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門及任何無關方透露。
(3)招標領導小組及其小組成員、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遵守
職業道德,不得接受投標人任何形式饋贈。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將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屬集團工程部。
十三、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② 建築施工企業營改增之後能不能開委託書個人和業主結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 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 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③ 建築工程委託管理合同應該注意什麼
業主如果要求監理來單位源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r\n 當業主認為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單位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業主發出通知後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④ 建築市場管理規定的管理
第一條建立工程建設報建制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下達後,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須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辦理報建手續。其他建設項目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向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報建手續。報建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當年投資額、資金來源、工程規模、開竣工日期、發包條件、工程籌建情況等。
第二條凡具備招標條件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標。其他建設項目的承發包活動,須在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第三條發包建設項目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發包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或公民;
(二)有與發包的建設項目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
(三)實行招標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不具備本條第二、三款條件的,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監理、咨詢單位等代理。
第四條發包工程勘察設計,除符合本章第十條規定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任務書已經批准;
(二)具有工程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
第五條工程施工發包除符合本章第十條規定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及概算已經批准;
(二)工程項目已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三)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四)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築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
(五)建設用地的徵用已經完成,拆遷已符合工程進度要求。
第六條工程的勘察、設計必須委託給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的施工必須發包給持有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施工企業。建築構配件、非標准設備的加工生產,必須發包給具有生產許可證或經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准生產的企業。 第一條承包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建築構配件、非標准設備加工生產的單位(以下統稱承包方),必須持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或產品生產許可證、開戶銀行資信證明等證件,方准開展承包業務。
第二條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包工程或者分包工程、提供勞務的施工企業,須依照《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持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證明和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證件,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核准手續,並到工商行政管理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勘察、設計單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包任務,依照《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承包方必須按照其資質等級和核準的經營范圍承包任務,不得無證承包或者未經批准越級、超范圍承包。
第四條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工程建設標准進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核驗和監督檢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
第五條沒有出廠合格證或質量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等,不準在工程上使用。
第六條承包工程施工,必須自行組織完成或按照有關規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轉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出讓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圖簽、銀行帳號等。
第七條承擔建設監理業務的單位,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嚴禁無證、照或越級承擔建設監理業務。 第一條承發包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法規的規定,簽訂承發包合同,並嚴格履行。
第二條承發包合同的簽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價格政策、計價方法和取費標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擴大計價的各項標准,不得任意壓價、抬價或附加不合理條件。
第三條承發包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必須報雙方的主管部門、經辦銀行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合同進行登記管理。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合同鑒證。
第四條承發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⑤ 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需業主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抽檢項目有哪些那本規范有,是強制要求嗎
1、質量檢測每個單位都要做,施工單位委託檢測的是屬於施工單位的自檢范圍,但是施工試驗部門有些項目坐不了檢測或著說沒有相關資質檢測的項目,而規范、驗標又要求檢測,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一般會委託其他單位做,但仍屬於施工單位自檢范疇,檢測單位對施工單位負責。
所謂第三方是業主另行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檢測,檢測單位之間為業主負責。監理方一般不委託,他們主要工作是見證檢測或抽檢一般項目。
2、施工方也有管理機構和施工隊伍,施工方委託檢測單位檢測,一種是為了對自己施工隊伍的施工情況做的心中有數,但大部分是另外一種,規范有要求,施工單位必須進行檢測,為了滿足要求,應付上面所做的工作。
3、業主是出資建設的單位(如鐵道部或地方政府等等)派駐到現場進行施工管理機構。監理是業主委託對施工單位過程中進行監督的單位,他們受雇於業主,對業主負責。施工方是承攬工程的單位,說白了就是給業主幹活,業主掏錢,工程對業主負責,最後業主進行驗收。
4、檢測單位所做的一般都是監理單位坐不了的比較專業的項目,相互互補。監理主要檢查監督日常施工過程。
(5)建築業委託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現行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等明確,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處理;但不屬於強制條文。
一般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可選擇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經返工、返修或更換構件、部件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並確認仍可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能夠滿足結構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項工程,可根據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
⑥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的法規信息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項目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項目管理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項目管理企業應當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一項或多項資質。
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企業可以在本企業資質以外申請其他資質。企業申請資質時,其原有工程業績、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注冊資金和辦公場所等資質條件可合並考核。 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一項或者多項執業資格。
取得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任何一家企業申請注冊並執業。
取得上述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同一企業分別注冊並執業。 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包括:
(一)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
(二)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徵用、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
(三)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簽訂勘察設計合同並監督實施,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並進行投資控制;
(四)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五)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六)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七)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組織項目後評估;
(八)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項目業主方可以通過招標或委託等方式選擇項目管理企業,並與選定的項目管理企業以書面形式簽訂委託項目管理合同。合同中應當明確履約期限,工作范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項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等企業同時承擔同一工程項目管理和其資質范圍內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業務時,依法應當招標投標的應當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確定。
施工企業不得在同一工程從事項目管理和工程承包業務。 [管理機構]
項目管理企業應當根據委託項目管理合同約定,選派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擔任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管理機構,建立與管理業務相適應的管理體系,配備滿足工程項目管理需要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制定各專業項目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履行委託項目管理合同。
工程項目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中從事項目管理工作。 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收費應當根據受委託工程項目規模、范圍、內容、深度和復雜程度等,由業主方與項目管理企業在委託項目管理合同中約定。
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收費應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項目管理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受委託工程項目的施工以及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企業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二)在受委託工程項目中同時承擔工程施工業務;
(三)將其承接的業務全部轉讓給他人,或者將其承接的業務肢解以後分別轉讓給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接工程項目管理業務;
(五)與有關單位串通,損害業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質量。 項目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取得一項或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企業注冊並執業。
(二)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關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工程質量。 建市[2004]200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解放軍總後營房部,山東、江蘇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現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告我部建築市場管理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⑦ 有沒有關於建築方面的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對建築行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1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凡接受委託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應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評價范圍內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二、招標、投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按照《建築法》、《招投標法》、《建設工程設計招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投標程序等職能進行管理。
根據《建築法》,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根據《招投標法》,在中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等。
三、工程承包過程中安全生產的主要法律法規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
四、工程承包過程中環境保護的主要法律法規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等。
五、其他行業相關法律法規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民用建築節能條例》、《民用建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