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建樓房銷售如何繳納營業稅
【問題】
我們是一家小型建築公司,前些年為一企業建廠房,對方一直沒有支付工程款,後經法院裁定將該企業的一塊空閑地皮作價抵頂拖欠我們的工程款。考慮到地塊臨街,我們想建一棟樓房,一、二層作為店面,三層以上為商品房,均對外出售。請問,我們應該如何繳稅?
【解答】
自建並銷售建築物,涉及兩種應稅行為,即自建行為和銷售行為,要相應繳納建築業營業稅或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按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銷售自建建築物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自建建築物計稅價格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但不包括設備和使用自產貨物的價款。例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2008年自建樓房一棟,耗用外購建築材料2700萬元,其中電梯等設備價款600萬元,支付工人工資及運輸費用等900萬元,支付征地(含拆遷費)800萬元,銷售後取得收入6500萬元。自建行為的營業額=6500÷(2700+900+800)×(2700+900+800—600)=5613.64(萬元),應納營業稅=5613.64×3%+6500×5%=493.41(萬元)。
『貳』 自建自售建築物如何征營業稅
自建自售建築物要繳兩道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人專自屬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因此,自建並銷售建築物,其銷售行為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築業"稅目繳納營業稅。當然,對於自建建築物只有在出售時,才需繳納其自建行為的營業稅,自建建築物自用時,不需繳納營業稅。對銷售自建建築物的建築業務營業額按「建築業」稅目依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計稅營業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組成計稅營業額=建築安裝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同時,銷售自建建築物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銷售不動產」稅目依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納稅人銷售自建建築物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叄』 自建自用的倉庫出售徵收建築業的營業稅嗎
自建自用一段時間以後的,不徵收建築業營業稅。自建後立即銷售,專自建行為徵收建築業屬營業稅。
看營業稅實施細則:
第五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發生應稅行為:
(一)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二)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出售自建自用 營業稅
1,不用懷疑復,是征兩次營業稅
第一次繳制的是建築的營業稅,第二次繳的是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
2,買來時的營業稅是賣方繳的,所以不能扣除.銷售不動產取得的價款減去為銷售發生的費用(包括: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資源稅)乘以稅率計算所得稅.
『伍』 納稅人自建樓房銷售行為,應如何繳納營業稅
答:《中華人抄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2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發生應稅行為:(二)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 對於自建建築物後銷售行為,要分自建和出售兩個環節計算繳納營業稅。 一是自建中發生的勞務應稅行為,比照當月或近期提供的同類勞務的平均價格或者按照計稅價格確定應納稅營業額按照 「建築業」稅目3%稅率進行申報繳納營業稅.當然,我們在此必須注意強調自建是指建築業納稅人自己建造。如果納稅人是找的建築公司進行建造的,那麼也就不屬於自建行為,而屬於委託建築行為或者代建行為,也就不需要繳納建築業營業稅。 二是出售自建不動產行為,以出售建築物的價款為應納稅營業額,按照 「銷售不動產」稅目5%稅率進行申報繳納營業稅。
『陸』 營業稅中,自建自用房銷售,和銷售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1、稅收對象不同
不需要視同銷售貨物,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改變資產用途的情形。
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於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2、稅收稅額不同
對於出售自建建築物的納稅人,除按建築物銷售收入全額依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稅目徵收營業稅外,還應徵收一道「建築安裝」營業稅。
該項「建築安裝」營業稅應根據同類工程的價格確定計稅依據;沒有同類工程價格的,按下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征稅。
3、計算方式不同
自建自用房銷售計稅價格=(建築安裝工程成本+利潤)÷(1-營業稅稅率)所以要交兩道營業稅建築業:(3500×(1 10%)÷(1-3%))×3%=119.07萬元。
銷售商品房不動產:6000×5%=300萬元合計自己算吧上面的10%是成本利潤率由當地稅務機關核定一般為10%。
4、免徵條件不同
對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營業稅。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對國家商品儲備管理單位及其直屬企業承擔商品儲備任務,從中央或地方財政取得的利息補貼收入 。
『柒』 自建房屋銷售稅率
一、自建自用房銷售。自建自用不繳納營業稅。自建銷售需要繳納建築業營業稅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自建建成自用的時候不交,以後出售或者轉讓的時候要繳納2道營業稅,即3%的建築營業稅+5%的轉讓不動產營業稅。
建築業,屬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應稅勞務的行為,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營業稅率為3%。具體是指: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1. 自建自用建築物,其自建行為不是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2. 出租或者投資入股的自建建築物,不是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3. 管道每期集資費(初裝費)業務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自建不動產銷售,按全額計算繳納轉讓不動產營業稅。建築業營業稅的計算需要確定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例子: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自建同一規格和標準的商品房5棟,工程總成本為15880萬元;銷售自建商品房3棟,取得銷售收入28600萬元;另將其中的2棟作為辦公樓。當地規定的建築業利潤率為10%,則該公司上述業務營業稅的計算:
銷售不動產營業稅=28600×5%
自建行為按「建築業」計算營業稅=(15880×(1+10%)÷(1-3%)×3%×3÷5
二、銷售商品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稅率為5%。
2015年3月30日,財政部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捌』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建築物銷售,交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1、對於你對外銷售的住宅:
(1)、依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之規定,專按銷售不動產論,以屬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2)、售房收入應並入當年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依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稅發[2009]31號文及你省級稅務機關就該文件的轉發文件及和其它相關文件清算你對外出售住宅所應承擔的土地增值稅。
2、你用於自用的商鋪,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自用)和土地使用稅;若對外出租,則應按12%的稅率計算繳納房產稅、並按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上述分析僅供參考,具體事宜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玖』 營業稅中,自建自用房銷售,和銷售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自建自用房銷售。自建自用不繳納營業稅。自建銷售需要繳納建築業營業稅和銷售不動產專營業屬稅。
『拾』 自建自用行為是否交納建築業營業稅
1、增值稅、營業稅都是以貨物勞務服務為征稅對象,其計稅依據是銷售額或營業額。自建自用行為沒有貨物轉移,不征稅。增值稅自產產品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視同銷售交納增值稅是因為增值稅的徵收是一個鏈條,如果做為最後一個環節的自用環節不徵收,那麼整個增值稅的徵收鏈條就不完整。
2、根據《營業稅細則》第五條,單位和個人自建建築物後銷售的,其發生的自建行為視同建築業勞務征稅,其中個人指的是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對於個人來說,大多數情況沒有自建建築物的能力,只能是投資,而投資建設行為是不徵收營業稅的。所以銷售時只交銷售不動產一道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