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施工中分部分項工程都包括哪些
建築施工中的分部工程:
包括土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砌體工程、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管道工程、通風工程,通用設備安裝工程、容器工程、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工業爐砌築工程等。
建築施工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的區別:
1、同一個工程中大小關系(由大到小):
單項工程 單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項工程。
2、單項工程是指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竣工後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也有稱作為工程項目。
如工廠中的生產車間、辦公樓、住宅;學校中的教學樓、食堂、宿舍等,它是基建項目的組成部分。
3、單位工程是指具有單獨設計和獨立施工條件,但不能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
如生產車間這個單項工程是由廠房建築工程和機械設備安裝工程等單位工程所組成。建築工程還可以細分為一般土建工程、水暖衛工程、電器照明工程和工業管道工程等單位工程。
『貳』 建築工程的八大分部工程包括哪些
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電梯、建築節能等十個分部工程。
公路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小橋涵工程、大型擋土牆、路面工程、橋梁基礎及下部構造、橋樑上部構造預制和安裝等等。
在工民建工程中,當分部工程較大時,可將其分為若乾子分部工程。如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可分為:地面、門窗、吊頂工程;建築電氣工程可劃分為:室外電氣、電氣照明安裝、電氣動力等子分部工程。
(2)建築工程分部分項最新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樑柱、牆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應《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土木類、建築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部分)和工商管理類(部分)11個專業。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顯然,建築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築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其專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因此也被成為房屋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也指各種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又稱建築工作量。這部分投資額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
其中「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擴建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附屬構築物設施」指與房屋建築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故此,橋梁、水利樞紐、鐵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與房屋建築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屬於建築工程范疇。
培養掌握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房屋建築學和結構工程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隧 道、路橋、礦井等的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