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支付境外公司服務費是否繳納稅金
1、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
第十二條 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
(一)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所以A公司要按技術服務計繳增值稅;您公司對外付款時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
2、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根據稅收協定,勞務場所構成常設機構的情況是:企業通過雇員或者其他人員,在該國內為同一個項目或有關項目提供的勞務,包括咨詢勞務,僅以在任何十二個月中連續或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為限。
所以,A公司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形成經營活動的場所、機構,在任何十二個月中連續或累計沒有超過六個月的,沒有構成常設機構的,該營業利潤在A公司該國交所得稅,不在中國交所得稅;若構成常設機構,應當按來源於境內的所得(收入減成本、費用等扣除項後),適有25%的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合以上政策,對境外支付經營費用款項的涉稅情況分類如下:
一、增值稅
在中國境內發生增值稅應稅業務的納稅人要交增值稅。通常情況下,境內的增值稅業務是:
1、銷售服務或無形資產的銷售方或購買方在境內;
2、不動產相關的銷售或租賃中,不動產在中國境內;
3、礦產資源使用權的轉讓的,礦產資源在中國境內;
4、銷售貨物的,貨物的起運地或所在地在中國境內;
5、勞務的發生地在中國境內;
特殊情況
以下境內單位作為購買方,購買境外單位的業務,不屬於境內增值稅業務:
1、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
2、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和有形動產;
根據以上規定,向境外單位支付我國增值稅應稅業務的款項時,境外機構在境內沒有經營機構、場所的,付款方應代扣代繳增值稅及附加稅費;
二、企業所得稅
1、不考慮稅收協定的情況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設立經營機構、場所的,就來源於中國境內、外的與該機構、場所有關的所得(收入減成本、費用等扣除項後),適用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場所,或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與經營機構、場所無關的所得,按預提所得稅稅率10%,由付款方代扣代繳所得稅;
2、有稅收協定的情況
一般稅收協定約定,營業機構、場所的營業利潤在非居民國家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有當營業機構、場所在中國境內構成常設機構時,要在中國境內就與該營業機構、場所相關的境內、境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沒有設立機構、場所,或與經營機構、場所無關的所得,按稅收協定約定的預提稅率,由付款方代扣代繳所得稅。
B. 營改增後建築工程的稅金怎麼計算
營改增以後建築工程營業稅改徵為增值稅,稅率為11%。建築業「營改增」,涉及建築業及其上下游產業鏈,施工企業的實際稅負很可能會增加。
建築業營改增後,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按「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計算。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及安裝工程單價的計算公式不變。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間接費、利潤、主材價差、主材費(或未計價裝置性材料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並以此為基礎計算計入建築安裝工程單價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建築安裝工程稅金是指國家依照法律條例規定,向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生產經營者徵收的財政收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13]44號)中做出規定,「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C. 建築施工企業一般交哪些稅稅率多少
建築行業具體需要交以下稅費:a、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d、印花稅;e、企業所得稅;f、房產稅;g、個人所得稅;h、土地使用稅等。
適用稅率:
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1%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
b、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繳納。適用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適用費率教育費附加為3%;地方教育附加2%。
d、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e、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如果是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
f、房產稅:有從價計征(稅率為1.2%)和從租計征(稅率為12%和4%)兩種方式。
(1)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稅率1.2%。其中:自用的地下建築,按以下方式計稅:(財稅[2005]181號)
a、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b、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c、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稅率12%。對個人出租住房,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財稅〔2008〕24號)
g、個人所得稅: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繳納。
h、土地使用稅等各地有各自的規定(請詢當地地稅局)。
D. 建築企業異地施工如何納稅
建築企業到異地承包施工項目的,要在施工項目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管證》,又稱《外經證》)有關規定:
《外管證》的開具
1、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經營以前,由指定辦稅人員或持有單位介紹信人員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經營項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請開具《外管證》。
2、《外管證》於當場受理,根據申請開具條件和提供的有關資料決定是否開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具的,須報經主管領導批准。
3、《外管證》由負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未在我局繳納的,不開具《外管證》。由總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分支機構,《外管證》由總機構負責辦理。
4、開具《外管證》必須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有效期限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5、開具《外管證》後,應及時在《外管證》登記簿中分戶分項進行登記記錄,並由納稅人簽章。
(4)跨國建築施工稅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九條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繳承包費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應當就其生產、經營收入和所得納稅,並接受稅務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擔納稅連帶責任。
第五十條納稅人有解散、撤銷、破產情形的,在清算前應當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未結清稅款的,由其主管稅務機關參加清算。
第五十一條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所稱關聯企業,是指有下列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一)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納稅人有義務就其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價格、費用標准等資料。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第五十二條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所稱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所進行的業務往來。
第五十三條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與納稅人預先約定有關定價事項,監督納稅人執行。
第五十四條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
(一)購銷業務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作價;
(二)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三)提供勞務,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勞務費用;
(四)轉讓財產、提供財產使用權等業務往來,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作價或者收取、支付費用;
(五)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作價的其他情形。
E. 在外地施工的建築企業稅金繳哪裡
建築抄企業應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申報繳納營業稅及相關的附加稅費等;
建築企業的所得稅:如果你單位開具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並到施工地報驗登記,企業的所得稅就回你的原籍納稅;如果你單位未開具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應在施工地繳納企業的所得稅。
F. 建築業的稅點是多少
建築業的增值稅稅率是11%。建築業一般納稅人按照11%稅率計算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小規模版納稅人按照權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
建築行業具體需要交以下稅費:
a、增值稅;
b、城市維護建設稅;
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d、印花稅;
e、企業所得稅;
f、房產稅;
g、個人所得稅;
h、土地使用稅等。
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6)跨國建築施工稅費擴展閱讀:
適用稅率:
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1%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
b、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繳納。適用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適用費率教育費附加為3%;地方教育附加2%。
G. 建築企業異地施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建築企業異地施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H. 建築工程稅費都為多少
營業稅,稅額3%。另還要計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等,如果項目所在地為市區的,則合並後稅率3.48%;所在地為縣鎮的,3.41%;所在地為農村的,3.28%。
指稅收和費用稅收,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依據其社會職能,按照法律規定,強制地、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稅費是指國家機關向有關當事人提供某種特定勞務或服務,按規定收取的一種費用。[
I. 建築施工稅金是如何計算的
施工稅金按建抄築業征營業稅襲3%,計稅依據為工程結算額,有「甲供料」另加「甲供料」金額。
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工程建設周期長,耗用資金數大,為使建築安裝企業在施工中耗用的資金及時得到補償,需要對工程價款進行中間結算(進度款結算)、年終結算,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應進行竣工結算。 在會計科目設置中,工程結算,為建造承包商專用的會計科目。 工程結算是工程項目承包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