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怎麼填寫
匯總表滿分為100分。各分項檢查表在匯總表中所佔的滿分分值應分別為:內安全管理10分、文明容施工20分、腳手架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10分、「三寶」、「四口」防護10分、施工用電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裝5分和施工機具5分。在匯總表中分項項目實得分數應按下式計算:
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分值 X 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數)/100
檢查中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應按下式換算:
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按各對應的實得分值之和 X 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應得滿分的分值之和)X100
註: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⑵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匯總後得分怎麼算
檢查評分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值應按下式計算:
A1=B*C/100式中:
A1—匯總表各分回項項目實得分值;
B—匯總表中該答項應得滿分值;
C—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值。
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分值×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數/100
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按各對應的實得分值之和/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應得滿分的分值之和)×100
(2)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價表百度擴展閱讀:
各分項檢查評分表中,滿分為100分。表中各檢查項目得分應為按規定檢查內容所得分數之和。每張表總得分應為各自表內各檢查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在檢查評分中,遇有多個腳手架、塔吊、龍門架與井字架等時,則該項得分應為各單項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檢查評分不得採用負值。各檢查項目所扣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項應得分數。在檢查評分中,當保證項目中有一項不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時,此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⑶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包括哪些評份表: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
2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
3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
4落地式外回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5懸挑式答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6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7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8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
9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或爬架)檢查評分表
10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
11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
12「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
13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
14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
15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
16塔吊檢查評分表
17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
18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