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地上施工方的總工是什麼職務有什麼權力
總工是指總工程師,總工在施工單位一般也稱為項目總工,負責該項目整體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工程方面的工作。負責本項目全面的管理含組織、協調等工作。他們一般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資質。同時,每個項目在各專業還指定一個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各專業的本項目管理工作。
職能:
1、負責總工程師項目工程建設的總體控制、質量、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和技術管理等建設管理工作;
2、負責根據項目的總體管理目標編制項目建設的總體實施計劃、年度和分月度的實施計劃;下達項目的建設實施計劃,並對實施中的項目計劃進行統計分析和計劃調整等綜合管理;
3、組織項目辦、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全面分析工程的特點與實際情況,分析確定工程的技術難點和控制要點,制定相應的針對性措施和重點控制流程;並督查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監理和施工的監控計劃,落實人員和條件,實施於工程的監理和施工,使建設管理目標明確,層級之間形成有效監控的體系;
4、負責對施工合同履行的監督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科室人員深入施工現場,督查施工單位三大負責人、專業工程師與主要機械設備的到位和工作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在前期准備、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情況,監控各項管理指令閉合;監控質量保證體系保持良好的動態運行;
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對照下達的實施計劃對施工進度進行監控,並針對具體問題分析原因和採取措施;
監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同時,對施工單位合同違約和施工管理人員的違規進行記錄與處理,對發現的監理單位違約與監理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並交辦有關科室進行記錄和跟蹤落實;
5、負責項目建設中的技術管理工作。主持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設計完善和優化等;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計劃,組織對重要工藝進行審查和驗證;主持設計變更方案的論證;負責新技術、工藝和材料應用;組織實施技術攻關,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實施細則等;
6、負責新技術利用和項目的配套工程科研工作;
7、監督集中招標采購的大宗施工設備材料的質量和供應工作;協調工程技術方面合同各方及項目對外各方的工作關系;
8、負責工程變更和項目造價控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配合項目審計工作;
9、負責組織辦理項目中間計量支付、交工支付及竣工結算;
10、負責組織項目交工驗收及項目交工總結報告、執行總結報告的編寫;並簽發合同段工程交工證書;
11、負責項目缺陷責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復管理;
12、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竣工文件,做好項目的竣工驗收的相關工作;
13、對主任負責,分管工程建設管理科;並對現場管理辦公室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業務管理;
14、負責工程建設有關資料的收集和歸類建檔工作,負責審核工程建設統計資料,主持編寫工程總體進展情況匯報,報送項目建設管理規定的信息和統計資料;
㈡ 建築項目的總工需要什麼職稱
要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資質。
在技術上,總工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回術職稱,在行政上,他是答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項目總工在施工中負責該項目整體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方面,負責本項目全面的管理含組織、協調等工作。
在我國,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一般有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和助理工程師這幾個等級。
(2)建築施工管理總工擴展閱讀
高級職稱評定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 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㈢ 建築總工程師是什麼
建築總工程師在設計院一般稱(項目)設總(項目設計總工程師),一般每個項目指定一個設總(有些大項目還指定副設總),負責本項目全面的管理含組織、協調等工作。他們一般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資質(當然也有個別例外的)。同時,每個項目在各專業還指定一個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各專業的本項目管理工作。
1、項目完成後就結束(若有遺留問題當然還要處理),不是通常的行政職務,也不是職稱。實際上,大部分的(項目總工)設總並不是主任工程師,當然,主任工程師是可以被指定為(項目總工)設總的。
2.總工在施工單位一般也成為項目總工,負責該項目整體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工程方面的工作。
建築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技術文件、規范、規程和標准。
2、負責健全公司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和項目部的技術管理水平。
3、積極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運用。積極採取有效技術措施,優化施工方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審核和批准簽發項目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專項施工方案、項目質量保證計劃)和大型機械設備拆裝方案的審批,並監督嚴格執行。
5、負責招投標工作中技術標的編制和審定。
6、處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技術問題、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主持嚴重質量事故的評審和處理。
7、簽發公司級混凝土澆灌令。
8、組織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並負責簽發。
9、參與制定和實施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確保ISO-9001:2000標准貫標工作主管范圍內的條款受控,並有效運行。
㈣ 請問建築工程中,總工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是什麼區別
1、職能不同
技術負責人一般指建設領域、生產製造領域、電子商務領域,負責全過程的技術決策、技術指導。
項目總工是指項目總工程師,又稱首席工程師,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不同的行業,總工程師的職能也不盡相同。
2、負責內容不同
技術負責人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負責整個項目的技術工作: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計劃;編制材料計劃、包括月計劃、資金使用計劃;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等。按公司的要求做整個項目的工程成本控制工作。 負責工程技術資料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
項目總工負責該項目整體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工程方面的工作。負責本項目全面的管理含組織、協調等工作。他們一般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資質(有個別例外)。同時,每個項目在各專業還指定一個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各專業的本項目管理工作。
3、執業水平不同
技術負責人取得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者可稱為技術總工程師。
項目總工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我國,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一般有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這幾個等級,在軍工系統,包括兵工、航空、航天、造船等企業里,實行工程項目總指揮、總工程師、總設計師三大負責人體制。
㈤ 施工單位總工與項目經理有什麼區別
簡單地說,總工程師是負責項目內的技術業務,而項目經理是總管全局。
一、總工程師主要有以下工作內容:
1、 負責公司所有工程項目的全面技術管理工作。
2、 參與審定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並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 參與招標文書中技術要求的審定工作。
4、 參與單項工程的地質勘測和設計管理工作(包括地勘、設計、圖紙會審等); 5、 負責檢查圖紙會審紀要內容的落實情況。
6、 深入施工現場,遵照有關施工規范,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工程進度和安全的監督。重點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工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檢查工程質量,把好工程質量關。
7、 負責向施工單位解釋施工圖中的有關技術問題,並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負責對工程重大變更提出決策性意見。
8、 全面負責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格工序控制,組織竣工驗收。
9、 堅持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措施,定期向公司匯報工程進展情況。
二、項目經理主要有以下工作內容:
1、 為公司派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隸屬工程部管理,負責工程現場建設方的日常管理及工程施工現場的工作協調,必須嚴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 根據公司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核、確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監督控制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工程項目按計劃進度完成;
3、 根據合同的約定、設計圖紙及規范規程的要求,嚴格監督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組織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組織進行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 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項目總施工預算書,嚴格監督控制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工程現場的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單、認價單的審查確認,確保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 負責進行現場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確保合同履約完成,協調處理合同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
6、 負責現場建設方、監理方、工程總承包方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 負責協調解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涉外關系;
8、 負責組織各專業工程師的現場配合和協調工作,完成現場施工日誌的准確記錄;
9、 負責工程項目竣工至保修期滿時間段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10、 負責組織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核監理工程師現場會議記錄、工程項目管理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
11、 工作中要有工作責任心,有計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管理素質。
㈥ 建築施工管理人員
項目經理 項目副經理 項目生產經理 技術總負責(總工)施工員 材料員 會計員 現場預專算員 資料員 測量屬員 安全員 質檢員 技術員 實驗員 出納員 物管員(倉庫保管) 機械班長 電工班長 保安班長 收料員 木工班班長 混凝土工班長 鋼筋班班長 腳手架班班長 砌體班組長 抹灰班組長
㈦ 建築工程管理高工 一定要總工才評得過嗎
總工一般的是對公司裡面或者一個工程裡面負責主要技術的人員的稱呼指的是一個職位,又稱為總工程師。而高工指的是通過國家一些資格和職稱考試而評的高級工程師是指的一個職稱,兩者毛有什麼直接的聯系!!!!
㈧ 具備什麼條件可以做建築施工企業總工
任職條件:
1、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2、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採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具備以下學歷之一的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後,經考察合格;
2、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一年以上;
3、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一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三年以上。
具體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並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對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行政正職審批後組織實施。
3、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主持編制好各項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並負責督促實施。
5、協助行政正職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周」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限期完成。
㈨ 施工單位的總工到底是做些什麼工作
總工程師,又稱首席工程師。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內門容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
對於建築不同的行業而言,總工程師的職能也不盡相同。總工在設計院一般稱(項目)設總(項目設計總工程師),一般每個項目指定一個設總(有些大項目還指定副設總),負責本項目全面的管理含組織、協調等工作。他們一般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資質(當然也有個別例外的)。同時,每個項目在各專業還指定一個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各專業的本項目管理工作。(項目總工)設總是臨時性的職務,項目完成後就結束(若有遺留問題當然還要處理),不是通常的行政職務,也不是職稱。實際上,大部分的(項目總工)設總並不是主任工程師,當然,主任工程師是可以被指定為(項目總工)設總的。總工在施工單位一般也成為項目總工,負責該項目整體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工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