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業增值率稅率和徵收率是多少
建築業增值率稅率為11%,徵收率為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七)建築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6.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 營改增後建築業抵扣問題不同稅率計算方法
近期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完成對66家建築施工企業的調研測算認為,如果3%的營業稅稅率改為11%的增值稅稅率,理論上平均減輕稅負為83%,但實際稅負有可能增加90%以上。
該學會認為,之所以產生這樣的情況,原因是僅僅理論測算容易脫離實際,建築企業很多采購難以有增值稅發票,這樣取不到足以用於抵扣銷項稅的進項稅票,必然造成企業稅負的增加。
10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工作座談會要求制定擴大「營改增」改革試點的具體方案,適時將郵電通信、鐵路運輸、建築安裝等行業納入改革試點。
一些行業內部人士認為,目前郵電通信和運輸行業涉及的企業比較少,而建築設計的企業太多,前兩者推行比較容易,而建築行業要實施,存在難度。
在此前北京和上海的試點中,由於建築行業爭議比較大,實際營業稅改增值稅並未在兩地執行。
中國建設會計學會秘書長阮智勇告訴記者,未來國家最好能將建築行業的增值稅稅率下降2-3個百分點,以8%的增值稅稅率為好。如果不下降也可以,但是要對「營改增」產生的新增稅負退稅。
理論稅負與實際稅負相差大
該報告按規定進行了理論和實際兩種測算,其結果反差較大。其中,根據66戶建築企業的理論測算結果,「營改增」後,平均減輕稅負為83%。而實際測算結果是,平均增加稅負為93%,摺合營業稅稅率是5.80%,增加2.8個百分點。
學會又在66戶企業中選出更具有代表性的24戶企業進行單獨匯總,其理論測算結果是,「營改增」後,平均減輕稅負為63%。而實際測算結果是,平均增加稅負為94%,摺合營業稅稅率是5.83%,增加2.83個百分點。
理論和實際兩種調研測算結果之所以反差較大,主要是理論測算的方法脫離實際。這種理論測算,是以十分理想的稅收環境為前提,即:假設向建築施工企業提供產品與服務的全社會各行業均實行了增值稅,且建築施工企業無一遺漏的均能取得進項稅發票;在進項稅稅率中,只有國家統一規定的17%、13%、11%和6%四擋,不存在小規模納稅人、簡易納稅法、進項稅比例扣除法、以及諸如節能減排免稅等優惠政策和甲方供料等實際問題。
盡管實際測算方法也有漏洞,學會報告依然認為,「營改增」總體上將使建築施工企業的稅負增加。
3. 建築業增值稅如何抵扣
建築服務業之前的增值稅稅率為%,貨物銷售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8年5月1日之後,建築業稅率調整為10%,貨物銷售稅率調整為16%。但是,稅率的下調沒有改變增值稅的抵扣原理,稅負會比之前略有小降。
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②銷項稅=含稅銷售額÷(1+10%)*10%
②進項稅=含稅進項額÷(1+稅率)*稅率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
4、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5、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
4. 建築業增值稅抵扣細則
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或細則,關於抵扣問題都是按照財稅2106第36號文件附件一執行。
第二十五條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購進農產品,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抵扣進項稅額的除外。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5. 建築業增值率稅率和徵收率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建築業的增值率稅率和增值稅徵收率分別為:11%和3%。
增值稅徵收率:是指對特定的貨物或特定的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應稅勞務在某一生產流通環節應納稅額與銷售額的比率。與增值稅稅率不同,徵收率只是計算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一種尺度,不能體現貨物或勞務的整體稅收負擔水平。適用徵收率的貨物和勞務,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6. 建築行業進項票構成比例
這個題目太大,再說地域不同、要求也有區別。但細致到你所說的分類版、比例,在這里恐怕權難於得到准確的數字。
一般建築工程的工料比大約各半,但也不是很准確。比如樓房的施工建設,有的稅務機關要求人工與用料比7:3為上限,也就是說人工費不得超過工程總造價的70%。
7. 營改增後,建築業如何最大限度取得進項抵扣
1、難以取得可抵扣增值稅發票。
建築施工項目一般工期比較長流動性大、施工區域廣泛、建築用材料品種豐富等持點,而且很多建築材料都有是就地取材,而且某些環節經常存在區域壟斷經營的狀況,這些供應商很多是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他們甚至於不能出具合法的票據。同時在建設項目中也普遍存在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和動力給建築企業並以此抵扣工程款,而采購的原始發票歸建設單位。因此會導致建築企業無法取得有效的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進項抵扣不足。
如商品混凝土可按簡易辦法納稅且適用3%的徵收率抵扣不足且進銷稅率相差大。
3、專用發票抵扣不及時。
增值稅法規定,憑票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期最長不得超過180天。在建築業實際中,由於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材料供應商之間互相拖欠貨款的問題,導致貨款的結算期難以把握,無法及時取得可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
4、名稱不一致不能抵扣。
如跨地區經營在建築業普遍存在,許多建築業務都是由建築企業的分公司承接或者實施,設備和材料由分公司自行采購,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企業法人名稱不一致,導致建築業分公司取得專用發票不能抵扣。
5、人工成本、融資產生的利息等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在建築項目的成本構成中人工成本占整個工程成本的20%-30%,同時建築業中的保證金、押金等帶資墊資融資產生的利息、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不能抵扣。這些都將影響企業稅負。
8. 建築工程增值稅抵扣能抵扣多少
建築工程增值稅抵扣能抵扣增值稅專 用發 票上面記載的稅額。
建築物屬於不動產,從2016年5月1日起,不動產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國家稅務局曾發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中有明確的標注,就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
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8)建築業抵扣進項比例擴展閱讀:
建築物屬於不動產,從2016年5月1日起,不動產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各單位原則上應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簽訂協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確保"貨物、勞務及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一致。
業務經辦人員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票之日起15天內連同其他資料提交給財務部門.
其他不可抵扣事項: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的項目;
2.取得合法憑證,未在規定180日內進行認證;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