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擬復工跟計劃復工有啥區別
計劃復工是剛剛計劃,是否要復工還沒定論。。擬復工是已經著手准備好復工相關手續等
Ⅱ 關於建築工程停工一年後,現需要復工的問題
建築工程恢復抄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正在建設的建設項目因故暫停建設的,建設單位應當自暫停建設之日起兩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
報告應包括停工時間、停工原因、施工現場、維護管理措施等內容,並按規定做好施工項目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設項目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構報告;停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核發施工許可證。
(2)建築工程復工計劃擴展閱讀: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招標投標不規范:
首先,合同雙方和合同雙方都違反了招標程序。部分開發商在建築工程招標中弄虛作假,採用應當公開招標的建築工程招標方式,排除潛在投標人;一些施工企業為了應對業主的強大實力和壓力,在工程投標中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進行投標活動。
(二)合同簽訂不平等:
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僱主往往要求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條款。
Ⅲ 建築工程復工前准備工作有哪些
根據個人經驗說幾點:1.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管理班子。2.編制項目計劃書,包括進度計劃,質量計劃,資金使用計劃,資源配置計劃,安全管理計劃等。3.積極配合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開工報告或者施工許可證。4。勞務招標、各種材料采購招標。5.施工現場臨水臨電,辦公、住宿等的建設。6.施工現場整體布置,包括材料堆放,臨時設施位置,臨時道路位置和硬化,消防管道位置及安裝。7.組織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對圖紙熟悉、再審核,分析、查找問題等。
這個順序我沒有分前後,僅供參考。
Ⅳ 工程復工開工前應該做哪些准備工作
根據個人經驗說幾點:1.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管理班子。2.編制項目計劃書,包括進度專計劃,質量屬計劃,資金使用計劃,資源配置計劃,安全管理計劃等。3.積極配合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開工報告或者施工許可證。4。勞務招標、各種材料采購招標。5.施工現場臨水臨電,辦公、住宿等的建設。6.施工現場整體布置,包括材料堆放,臨時設施位置,臨時道路位置和硬化,消防管道位置及安裝。7.組織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對圖紙熟悉、再審核,分析、查找問題等。
這個順序我沒有分前後,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