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基與基礎的區別。另,樁基屬於地基還是基礎
地基:是指建築物下面支承基礎的土體或岩體。作為建築地基的土層分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地基有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復合地基)兩類。天然地基是不需要人加固的天然土層。人工地基需要人加固處理,常見有石屑墊層、砂墊層、混合灰土回填再夯實等。
拓展回答:
在建築學中地基的處理是十分重要的,上層建築是否牢固地基有無可替代的作用。建築物的地基不夠好,上層建築很可能倒塌,這樣說一點也不為過,而地基處理的主要目的是採用各種地基處理方法以改善地基條件。
地基處理的對象是軟弱地基和特殊土地基。我國的《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7-89)中明確規定:「軟弱地基是指主要由淤泥、淤泥質土、沖填土、雜填土或其它高壓縮性土層構成的地基」。
『貳』 地基與基礎工程包括什麼
「地基」與「基礎工程」包括項目:
1.無支護土方、
2.有支護土方、
3.地基處理、
4.樁基、
5.地下防水版、
7.混凝土基權礎、
8.砌體基礎、
9.勁鋼(管)混凝土、
『叄』 地基和基礎有什麼區別
區別:
一、受力點不同。
地基:承受由基礎傳下來荷載的土體或岩體。基礎:建築物專地面以屬下的承重構件。
二、承受力不同。
地基承受建築物荷載而產生的應力和應變是隨著土層深度的增加而減小,在達到一定的深度以後就可以忽略不計。基礎它承受建築物上部結構傳下來的荷載。
三、承受順序不同,地基位於基礎下方。
(3)房屋建築施工地基與基礎擴展閱讀
二者的關系極為密切:基礎承受著房屋的全部荷載,因此基礎應具有足夠的強度,才能穩定地把荷載傳給地基,同時基礎應滿足耐久性要求。
如果基礎先於上部結構破壞,檢查和加固都十分困難,而且還會影響房屋建築的使壽命。
『肆』 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與主體工程的劃分
根據《建築工來程施自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因地下室涉及砌體基礎、地基處理、樁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礎、無支護土方、有支護土方等
,故地下三層宜劃分為地基與基礎結構分部工程。地上12層基本不涉及土方、基礎、地下防水等施工,可劃分為主體結構分部工程。
『伍』 建築工程中地基與基礎的區別
1、概念不同。地基是指建築物下面支承基礎的土體或岩體。基礎是指建築底專部與地基接觸的承重構屬件。地基基礎是指以地基為基礎的房屋的牆或柱埋在地下的擴大部分。地基基礎的設計和檢測是建築工程人員工作的重要一環。
2、作用不同。基礎的作用是把建築上部的荷載傳給地基。地基必須堅固、穩定而可靠。 工程結構物地面以下的部分結構構件,用來將上部結構荷載傳給地基,是房屋、橋梁、碼頭及其他構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
地基:
3、基本深度不同。在基礎工程中,樁基礎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樁基礎的類別簡單分為端承樁與摩擦性樁,根據土體的不同設計不同的樁類型,具體有混凝土樁、灌注樁等,建築物通過樁基礎打至持力層來保證建築物的穩固。現在高層住宅、工業廠房多數採用樁基礎進行施工。」
地基「 承受構築物荷載的一部分土體(岩體),其深度范圍是基礎寬度(寬度是指基礎地面尺寸的短邊)的1.5~5倍作用,而其寬度范圍為基礎寬度的1.5~3倍左右,視基礎的形狀與荷載而異。
『陸』 房屋建築學中,什麼是地基和基礎地基和基礎有何區別
地基:承受由基礎抄底傳來荷載的土體或岩體。地基承受建築物荷載而產生的應力和應變是隨著土層深度的增加而減小,在達到一定的深度以後就可以忽略不計。
基礎:建築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構件。它承受建築物上部結構傳下來的荷載,並把這些荷載連同本身的自重一起傳給地基。
持力層:直接承受建築荷載的土層。持力層以下的土層為下卧層。
基礎埋深:由室外地坪至基礎底皮的高度尺寸。基礎埋深由勘測部門根據地基情況決定。
地基與基礎的關系
為保證建築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必須要求基礎和地基都有足夠的強度與穩定性。基礎是建築物的組成部分,它承受建築物的上部荷載,並將這些荷載傳給地基,地基不是建築物的組成部分。基礎的強度與穩定性既取決於基礎的材料、形狀與底面積的大小以及施工的質量等因素,還與地基的性質有著密切的關系。地基的強度應滿足承載力的要求,如果天然地基不能滿足要求,應考慮採用人工地基;地基的變形應有均勻的壓縮量,以保證有均勻的下沉。若地基下沉不均勻時,建築物上部會產生開裂變形;地基的穩定性要有防止產生滑坡、傾斜方面的能力,必要時(特別是較大的高度差時)應加設擋土牆,以防止滑坡變形的出現。
『柒』 房屋建築工程中地基與基礎工程包括哪些規范提供名稱即可,謝謝!!
房屋建築工程中地抄基與基礎工程包襲括哪些規范?
答:房屋建築工程中,地基與基礎工程分部工程涉及相關的規范:
1、《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
《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局部修訂,有2011版)
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2;
5、《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02;
6、《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1-2001;
7、《建築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8、《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2003等。
『捌』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是否可以承接地基與基礎工程
應該可以的,不過這個東西牽涉到生命安全,最好咨詢專業的工程師
『玖』 請問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分別包括那些內容
基礎復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制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簡單說,基礎就是地面以下部分,一般出問題的話很難搞,一般也不會出大問題,比如房屋出現很強大的沉降……主體結構,主體就是地面以上的都是,比如牆面開裂,漏水等
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的房子設計都是50年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