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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檔案電子化管理

發布時間:2021-02-18 23:14:33

建築工程檔案管理期限應滿足哪些要求為什麼

建築工程檔案管理期限應滿足的以下要求:

  1. 建築工程檔案要求應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范》(GBT 50328-2014)的規定,一般要求管理期限應五年以上。根據《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JGJ/T185-2009)規定如下:

  2. 監督員主動聯系,在工程竣工前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有責任監督員承擔。工程竣工時經審核符合要求後歸檔交給檔案員保存管理。
  3. 工程檔案保管期限分為長期和短期兩種,長期為15年,短期為5年。工程檔案案卷的裝具、裝訂應做到統一、整齊、牢固,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便於保管與查閱。

❷ 如何做好工程檔案管理

會博通工程項目檔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從起草、審批到歸檔的自動化流程管理版,與分布式的權檔案整理與數字化管理並行,全面實現紙質、電子檔案的實時歸檔。

會博通工程項目檔案的規范化應用

檔案的規范化管理,全面許可權控制存取,標准化借還管理

❸ 如何做好建築工程檔案管理

1、首先必須制定工程資料管理制度,制定工程資料整編方案
制度是執行路線的保證,堅持持證上崗,明確崗位責任制,明確各施工管理人員記錄的工程資料內容,以便資料員收集索取。工程資料整編方案是工程資料整理的依據,如在方案中要明確各施工檢驗批的劃分數量、各種材料的檢驗批次、檢查點數、個施工工序的檢查驗證部位,以便工程資料記錄整理與工程實際施工相符合。
2、 必須及時做好工程資料記錄和收集
工程資料室施工項目質量情況的真實反映,真實記錄。因此要求各種資料必須按照施工的進度同步及時收集、整理。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工程資料,負責對質保資料逐項跟蹤收集,並及時做好分項分部質量評定等各種原始記錄,使資料的整理與工程形象進度同步。做到內容連貫。工程前期要及時收集工程前期資料,如中標通知書,定線成果報告、地質勘察報告、各種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由於及時收集資料,待工程竣工時,才不會出現缺少資料的情況。施工過程中,現場的施工管理技術人員要將當天施工項目的資料及時做出來,不能堆積到一起再做,這樣就會造成資料遺漏或者錯誤。項目部指定專人每個月將各個在建項目的資料統一收集檢查,即使有漏項缺項的情況,也能及時加以補充,能及時發現資料中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及時得以糾正。工程收尾階段,要及時收集建設單位各種安全使用功能驗收檢測資料,消防驗收、人防驗收、防雷驗收、室內環境檢測資料、沉降觀測資料、電梯驗收資料、節能檢測資料等。及時收集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勘察單位的地勘處理變更,監理單位的管理工作檢查單,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及各分包單位的資料等。
3、 確保工程技術資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真實性是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靈魂。不真實的資料會把我們引入誤區。必須堅決杜絕對原始記錄採用「後補」造假的做法,否則,一旦工程出了質量問題,不僅不能作為技術資料使用,反而造成工程技術資料混亂,以致誤判。同時也不能為了取得較高的工程質量等級而歪曲事實。資料的整理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准確。
准確性是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核心。分部分項要劃分准確,數據計算要准確,不能隨意的填寫。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填寫應該規范化,符合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在資料中不能出現塗改現象。資料所用的表格要統一,不能五花八門,文字說明部分要規范用語,不能採用口語或專業語言,要讓外行人也能看懂,不會產生任何歧義。對於很多的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做出來的資料大都會出現是合格率100%,這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於是做資料的技術人員就想辦法扣分,在鋼筋的外觀上寫上「鋼筋有裂紋,」,做資料的人就沒有想過有裂紋的鋼筋施工現場是不能用的,總是自以為是的填寫資料,評定表中的檢查點數與後面附的質量資料不能前後對應。有部分人知道現場如何規范施工,可就是不知道如何將這個過程用文字來描述,單純從內業資料看,施工過程就不符合要求了。大家總是重外業,輕內業。覺得把現場干好了,質量合格了,工程能順利交工就行了,覺得內業就無所謂,應付檢查或者竣工資料就行了,沒有想到,一旦出現了質量事故,當時不經意填寫的資料都是證據。施工技術資料務求真實,切記偽造,有些資料員平時懶於動手,等到交工時就手忙腳亂地拼湊臆造,以至造成漏洞百出,嚴重失實的後果。這就要求發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地管理人員以及施工單位負責人對技術資料的審查監督作用,企業技術負責人要對技術資料經常做到心中有數,重要部位必須親自審查把關。資料員必須深入工地,在做各種資料前,當面核對工程及用材情況,認為准確無誤後,方可填寫。如:技術安全交底是否屬實,是否落實到人;管道試壓是否按規范進行,是否達到要求標准;電氣接地電阻及絕緣值是否在允許范圍之內;各種材料合格證是否就是工程所用的產品等等。因此,我們一定要認真填寫資料,確保資料准確、規范、合理。
4、 確保工程技術資料的完整性
不完整的技術內業資料將會導致片面性,不能系統地、全面地了解單位工程的質量狀況。不僅資料內容要填寫完整,而且所涉及的數據要有據可循,現場原始資料要完整。一份完整的施工資料不僅要有施工技術資料,還要有相應的試驗資料和質量證明材料,確保資料的完整性。除了質量證明材料,我們平時的施工日誌、測量放樣資料同樣也很重要,雖然有些不需要作為竣工資料的一部分,但我們也要把這些相關的資料放在一起,使質量評定表上的數據都是有據可循的。
5、 職責分明,簽認齊全
《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規定了「質量檢驗評定程序及組織」各級質量把關人員都應明確職責,不可越級評定,馬虎過關。自檢要通過現場與技術員、質檢員,工長共同檢查,對混凝土、砌磚、鋼筋、水暖、電氣等的施工質量進行記錄,做到實際施工質量與評定相吻合,並一一簽字確認;對於各種隱蔽、變更及關鍵部位均要求相關人員參與見證並一一簽字確認。堅決杜絕代簽或漏簽,使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及時對各種工程會議如:圖紙會審紀要、基槽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及竣工質量驗收等階段驗收資料進行各方責任主體會簽並簽字蓋章齊全。
6、 做好技術資料的整理保管
由於現場的技術資料分散在很多人員手中,因此要求有專人把資料收集回來進行統一的分類整理。資料要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逐項分類整理。拿一般房建工程的資料來說,在施工期間我們可以按不同分部工程分別整理,可以把地基與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屋面、水電安裝等分部工程資料,這樣便於各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在竣工前,把已經初步整理有序的資料加以合並組卷即可。資料管理要建立專門的目錄台帳,台帳要求不但能反應工程的施工進度和內業資料是否同步,內業資料是否完整,還能方便查閱。最好能實現微機化管理(文字版目錄及時更新附在資料首頁,以便於查閱),在電腦上能及時查找到每一個施工項目的時間,每一份資料的存放地點,要用的時候能立即調出來,有了這樣一個電子版的台帳,可以不僅減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費,還能減輕內業人員的工作強度。要建立相應的全宗卷、卷內目錄和備考表,不僅檔案盒內有手工版的,在電腦上還要有份電子版的,方便查閱。隨著檔案建設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化,內業資料也將實現標准化、微機化和信息化管理。整理好的資料就可以移交檔案室保存起來了,等工程竣工的時候,竣工資料也就完成了。
做好施工過程中各種影像資料的收集歸檔,如施工過程隱蔽驗收電子版、照片,各種驗收會驗收照片,各種性能檢測實測照片等。資料的保管也很重要,現在很多項目都有單獨的資料室,有專職資料員,我們要有健全的資料保管制度和借閱制度,檔案櫃內要存放防蟲、防霉等物品,要有放塵、防潮、防高溫的措施。工程檔案跟我們人一樣是有壽命的,應此,我們要保管好工程檔案,使她的壽命能更長一點。
7、 有敬崗愛業、勇於奉獻的精神
資料員要養成 「嘴勤,手勤,腿勤」的一貫工作作風,勤於問質檢、安全、材料方面的事,做到及時了解工程施工及用材情況;勤於及時地通過三方見證、報驗、送檢;勤於及時填寫各種隱蔽工程資料並及時找幾方簽證。勤於隨時到現場落實工程施工情況,比如:基礎及柱配筋是否與圖相符,管道防腐保溫是否按工序進行,核對需要送檢的材料是否按要求的批量取樣等等。力求做到資料與施工同步進行,真實地記載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8、 統一資料管理軟體和規范執業制度
目前本行業有關資料管理的軟體很多,各有優缺點,目前還未進行必要的統一和整合,沒有實現資料管理軟體的網路化,鼓勵軟體開發企業盡早開發出可以實現技術資料網路化收集管理的軟體。因為一個項目不同施工管理人員的個人崗位范圍內的資料不同,為了保證資料的真實同步,就需要這樣一款軟體實現不同技術人員在不同電腦上完成個人資料的同時,資料管理員的電腦上同時可以更新收集和保存相關資料,實現網路化辦公的資料管理軟體。統一資料管理軟體,可以盡早實現未來電子檔案移交,代替傳統紙質方案。

❹ 工程檔案如何管理

會博通檔復案管理系統:工程項目檔案的制全生命周期管理

從起草、審批到歸檔的自動化流程管理,與分布式的檔案整理與數字化管理並行,全面實現紙質、電子檔案的實時歸檔。

會博通檔案管理系統:工程項目檔案的規范化應用

檔案的規范化管理,全面許可權控制存取,標准化借還管理

❺ 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市建設工程項目中試行建設工程電子文件歸檔管理,並從2012年1月1日起正

3.傳統意義上的項目管理軟體更多的是管理項目的資源、任務、進度、質量,而忽略內了項目管理的最終目容標——項目成本控制。諾明軟體為例,通過項目管理軟體,可全面核算各類項目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費用、材料、設備、管理分攤、外包等項目成本的精細化管理,幫助財務人員輕松完成項目成本核算過程,同時幫助項目經理實時了解項目實際產生的各項成本。

❻ 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電子版能發一份給我嗎 謝謝 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規程是根據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於開展全面修訂北京市工程建設標准工作的通知》(京建科教[2002]371號)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會同北京市建設監理協會,組織中建一局建設發展公司、北京建工集團第三建築工程公司、北京市城建檔案館等單位對《建築安裝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00)共同修訂完成。

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按照「結合實際、強化管理、過程式控制制、合理分類、科學組卷」的指導原則,以原規程框架內容為基礎,徵求了相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結合了國家新頒布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有關工程資料的要求,總結了北京市近年來工程資料的管理經驗,貫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參考了《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2002)和相關地方標准等文件,並充分考慮到建築業工程管理的發展趨勢,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程主要修訂內容有:完善了工程資料分類、編號原則,工程資料管理程序,工程物資的試驗、檢驗規則以及工程資料用表;將國家新頒布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有關資料的內容與要求納入本規程資料管理范疇,並重點增加了支護、樁基、預應力、鋼結構、幕牆、裝飾裝修等工程資料的具體要求;建立了新的施工資料組卷體系;明確了應單獨組卷的子分部工程與管理要求;統一了報驗的原則,將監理資料內容與《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相結合;增加了過程式控制制與質量管理的重要施工資料用表;提出了工程資料計算機管理與應用的更高要求;強化了勘察、設計單位的職責;明確了城建檔案館在工程竣工前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的要求。

為了提高本規程質量,請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科教處(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以供今後修訂時參考。

1 總 則

1.0.1 為加強北京市建築工程資料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證工程實體質量,體現工程資料為工程質量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編制。

1.0.3 本規程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工程資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1.0.4 工程資料的驗收應與工程竣工驗收同步進行,工程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1.0.5 工程資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應採用計算機管理,凡按規定向城建檔案館移交的工程檔案應逐步實現以縮微品和光碟載體的工程檔案代替紙質載體的工程檔案,屬國家和北京市重點、大型工程項目的工程檔案必須採用縮微品,其它項目的工程檔案宜採用縮微品。

1.0.6 北京市工程資料管理除應執行本規程規定,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准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術 語

2.0.1 工程資料(building document)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包括基建文件、監理資料、施工資料和竣工圖。

2.0.2 基建文件(capital construction document)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分為工程准備文件和竣工驗收等文件。

工程准備文件(preliminary docu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開工以前,在立項、審批、征地、勘察、設計、招投標等工程准備階段形成的文件。

竣工驗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活動中形成的文件。

2.0.3 監理資料(consulting document)

監理單位在工程設計、施工等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

2.0.4 施工資料(construction document)

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資料。

2.0.5 竣工圖(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驗收後,真實反映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結果的圖樣。

2.0.6 工程檔案(building archive)

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歸檔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2.0.7 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將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分類整理成案卷的過程,亦稱組卷。

2.0.8 歸檔(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的形成單位完成其工作任務後,將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後,按規定移交檔案管理機構。

3 管理職責

3.1 通用職責

3.1.1 工程資料的形成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施工質量驗收標准和規范、工程合同與設計文件等規定。

3.1.2 工程各參建單位應將工程資料的形成和積累納入工程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范圍。

3.1.3 工程資料應隨工程進度同步收集、整理並按規定移交。

3.1.4 工程資料應實行分級管理,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主管(技術)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工程資料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建設過程中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審核工作應有專人負責,並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

3.1.5 工程各參建單位應確保各自文件的真實、有效、完整和齊全,對工程資料進行塗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2 建設單位職責

3.2.1 應負責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並設專人對基建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3.2.2 在工程招標及與參建各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時,應對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套數、費用、質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確要求。

3.2.3 必須向參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資料。

3.2.4 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保證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保證相關物資文件的完整、真實和有效。

3.2.5 應負責監督和檢查各參建單位工程資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託監理單位檢查工程資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工作。

3.2.6 對須建設單位簽認的工程資料應簽署意見。

3.2.7 應收集和匯總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立卷歸檔的工程檔案。

3.2.8 應負責組織竣工圖的繪制工作,也可委託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或設計單位,並按相關文件規定承擔費用。

3.2.9 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應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未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的,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3.2.10 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將工程檔案移交城建檔案館。

3.3 勘察、設計單位職責

3.3.1 應按合同和規范要求提供勘察、設計文件。

3.3.2 對須勘察、設計單位簽認的工程資料應簽署意見。

3.3.3 工程竣工驗收,應出具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3.4 監理單位職責

3.4.1 應負責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並設專人對監理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3.4.2 應按照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階段,對勘察、設計文件的形成、積累、組卷和歸檔進行監督、檢查;在施工階段,應對施工資料的形成、積累、組卷和歸檔進行監督、檢查,使工程資料的完整性、准確性符合有關要求。

3.4.3 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個月內移交建設單位。

3.5 施工單位職責

3.5.1 應負責施工資料的管理工作,實行技術負責人負責制,逐級建立健全施工資料管理崗位責任制。

3.5.2 應負責匯總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資料,分包單位應負責其分包范圍內施工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並對施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5.3 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工程的施工資料整理、匯總完成。

3.5.4 應負責編制兩套施工資料,其中移交建設單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3.6 城建檔案館職責

3.6.1 應負責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6.2 應負責對城建檔案的編制、整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國家和北京市重點、大型工程項目的工程檔案編制、整理、歸檔工作應指派專業人員進行指導。

3.6.3 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對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4 工程資料管理

4.1 基建文件管理

4.1.1基建文件必須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申報、審批,並保證開、竣工手續和文件完整、齊全。
4.1.2 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進行,並形成竣工驗收文件。
4.1.3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負責工程竣工備案工作。按照北京市關於竣工備案的有關規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備案文件,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竣工備案管理部門備案。
4.1.4 基建文件管理流程

4.2 監理資料管理

4.2.1 應按照合同約定審核勘察、設計文件。
4.2.2 應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資料進行審查,使施工資料完整、准確,合格後予以簽認。
4.2.3 監理資料管理流程

4.3 施工資料管理

4.3.1施工資料應實行報驗、報審管理。施工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按報驗、報審程序,通過相關施工單位審核後,方可報建設(監理)單位。
4.3.2施工資料的報驗、報審應有時限性要求。工程相關各單位宜在合同中約定報驗、報審資料的申報時間及審批時間,並約定應承擔的責任。當無約定時,施工資料的申報、審批不得影響正常施工。
4.3.3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應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資料的移交套數、移交時間、質量要求及驗收標准等。分包工程完工後,應將有關施工資料按約定移交。
4.3.4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流程

4.3.5 施工物資資料管理流程

4.3.6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管理流程

4.3.7 工程驗收文件管理流程

6 基建文件(A類)內容與要求

6.1 基本規定

6.1.1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都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開展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檔案資料管理人員,檔案資料管理人員應負責及時收集基本建設程序各個環節所形成的文件資料,並按類別、形成時間進行登記、立卷、保管,工程竣工後按規定進行移交。

6.1.2涉及到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的基建文件,應按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6.2 決策立項文件(A1)

6.2.1 A1-1 項目建議書

建設單位編制並申報。

6.2.2 A1-2 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文件

建設單位的上級部門或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復。

6.2.3 A1-3 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

6.2.4 A1-4 可行性報告的批復文件

大中型項目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或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委託的有關單位審批;小型項目分別由行業或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建設資金自籌的企業大中型項目由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報國家及有關部門備案;地方投資的文教、衛生事業的大中型項目由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

6.2.5 A1-5 關於立項的會議紀要、領導批示

由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單位形成。

6.2.6 A1-6 專家對項目的有關建議文件

由建設單位組織形成。

6.2.7 A1-7 項目評估研究資料

由建設單位組織形成。

6.3 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A2)

6.3.1 A2-1 征佔用地的批准文件、對使用國有土地的批准意見

分別由市政府和國土資源、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形成。

6.3.2 A2-2 選址意見通知書(又稱規劃意見書)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3.3 A2-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辦理。

6.3.4 A2-4 國有土地使用證

由北京市國有土地管理部門辦理。

6.4 勘察、測繪與設計文件(A3)

6.4.1 A3-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由建設單位委託的勘察設計單位勘察形成。

6.4.2 A3-2 水文地質勘察報告

由建設單位委託的勘察單位勘察形成。

6.4.3 A3-3 建築用地釘樁通知單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4.4 A3-4 驗線通知單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4.5 A3-5 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又稱規劃意見書)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4.6 A3-6 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4.7 A3-7 有關部門對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的審查意見和要求取得的有關協議

分別由人防、環保、消防、交通、園林、市政、文物、通訊、保密、河湖、教育等部門審批形成。

6.4.8 A3-8 初步設計圖紙及說明

由設計單位形成。

6.4.9 A3-9 施工圖設計及說明

由設計單位形成。

6.4.10 A3-10設計計算書

由設計單位形成。

6.4.11 A3-11消防設計審核意見

由市消防局審批形成。

6.4.12 A3-1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和審查報告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委託的設計單位審查形成。

6.5 工程招投標與承包合同文件(A4)

6.5.1 A4-1~ A4-4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由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形成。

6.5.2 A4-5~ A4-8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文件

由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形成。

6.6 工程開工文件(A5)

6.6.1 A5-1 年度施工任務批准文件

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批准形成。

6.6.2 A5-2 修改工程施工圖紙通知書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6.3 A5-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辦理。

6.6.4 A5-4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辦理。

6.6.5 A5-5 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由市、區(縣)質量監督機構辦理。

6.7 商務文件(A6)

6.7.1 A6-1 工程投資估算文件

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形成。

6.7.2 A6-2 工程設計概算

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形成。

6.7.3 A6-3 施工圖預算

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形成。

6.7.4 A6-4 施工預算

由施工單位形成。

6.7.5 A6-5 工程結、決算

由合同雙方形成。

6.7.6 A6-6 交付使用固定資產清單

由建設單位形成。

6.7.7 A6-7 建設工程概況

由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館移交工程檔案時填報。

6.8 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文件(A7)

6.8.1 A7-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由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負責填報。

6.8.2 A7-2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由建設單位形成。

6.8.3 A7-3 由規劃、公安消防、人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

分別由驗收單位和建設單位形成。

6.8.4 A7-4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

6.8.5 A7-5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由建設單位提供。

6.8.6 A7-6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加蓋規劃驗收合格章。

6.8.7 A7-7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由城建檔案館形成。

6.9 其他文件(A8)

6.9.1 A8-1 物資質量證明文件

按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的物資質量證明和報驗文件,應由建設單位收集、整理,並移交施工單位匯總。

6.9.2 A8-2工程竣工總結

由建設單位編制的綜合性報告,簡要介紹工程建設的全過程。

凡組織國家或市級工程竣工驗收會的工程,可將驗收會上的工程竣工報告作為工程竣工總結;其他工程,建設單位可根據以下要求編寫工程竣工總結:

1 概述

1)工程立項的依據和建設目的;

2)工程概況,包括工程位置、規模、數量、概算(包括徵用土地、拆遷、補償費)、結算、決算等;

3)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施工招投標情況。

2 設計、施工情況

設計情況

設計單位、設計內容、工程設計特點及建築新材料。

施工情況

開、竣工日期;施工管理、技術、質量等方面。

質量事故及處理情況。

建築紅線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情況(包括給排水、電力、通信、熱力、燃氣等)及道路、綠化施工情況。

3 工程質量及經驗教訓

工程質量鑒定意見和評價;工程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

4 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6.9.3 A8-3 工程未開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

由建設單位收集、提供。

6.9.4 A8-4 工程開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資料

由建設單位收集、提供。
7 監理資料(B類)內容與要求

7.1 監理管理資料

7.1.1 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監理規劃包括工程項目特徵(名稱、建築地點、建築規模、工程特點等)及工程相關單位名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主要分包單位等);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監理范圍和目標、工程進度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控制、合同其他事項管理、項目監理部人員構成及職責分工、項目監理部資源配置一覽表、監理工作管理制度等。監理規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並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准。

監理實施細則包括:專業工程特點、監理工作流程、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監理實施細則由專業工程的監理工程師編制,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

7.1.2 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的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施工單位項目組織系統、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計量與工程款支付、材料構配件與設備情況、合同其他事項的處理情況、天氣對施工影響的情況、項目監理部組成與工作統計、本月監理工作小結和下月監理工作重點。監理月報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簽署後,報送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7.1.3 監理會議紀要

監理會議紀要由項目監理部根據會議記錄整理,經總監理工程師審閱、由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7.1.4 監理工作日誌

以項目監理部的監理工作為記載對象,從監理工作開始起至監理工作結束止,由專人負責逐日記載。

7.1.5 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總結的內容包括工程概況、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和投入的監理設施、監理合同履行情況、監理工作成效、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建議、工程照片(必要時)等。監理工作總結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寫並審批。

7.2 監理工作記錄

7.2.1 工程技術審批資料

施工單位應編寫工程技術文件,經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審查通過,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工程監理工程師審核,填寫審核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定結論。

7.2.2 施工測量放線報審資料

施工單位應將施工測量方案、紅線樁的校核成果、水準點的引測結果填寫《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附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報項目監理部。施工單位在施工場地設置平面坐標控制網(或控制導線)高程式控制制網後,應填寫《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報項目監理部,由監理工程師簽認。對施工軸線控制樁的位置,各樓層牆柱軸線、邊線、門窗洞口位置線、水平控制線、軸線豎向投測控制線等放線結果應填寫《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並附樓層放線記錄報項目監理部簽認。

沉降觀測記錄也應採用《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報驗。「檢驗結果」欄中填寫「該觀測點和觀測時間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可不填寫「查驗結論」,僅作為監理單位存檔備案之用。

7.2.3 工程進度控制報審資料

工程進度報審資料包括:《工程動工報審表》、《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 )月度工料機動態表》、《工程延期申請表》、《工程延期審批表》和《工程復工報審表》。

1 施工單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達到開工條件時,應向項目監理部申報《工程動工報審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批結論,並報建設單位。

2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按時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季度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並按時填寫《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報項目監理部審批。

3 施工單位每月25日前報《( )月工、料、機動態表》。主要施工設備進場並調試合格後也應填寫《( )月工、料、機動態表》報項目監理部。

塔吊、外用電梯等的安檢資料及計量設備檢定資料應於開始使用的一個月內作為本表的附件,由施工單位報審,監理單位留存備案。

4 工程延期事件終止後,施工單位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部提交《工程延期申請表》,總監理工程師在最終評估出延期天數,並與建設單位協商一致後,簽發《工程延期審批表》。

5 對於較復雜或持續時間較長的延期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可用《工作聯系單》給予施工單位一個暫定的延期時間。

6 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按合同約定簽發《工程暫停令》。無論由何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暫停,在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填寫《工程復工報審表》,並予以簽批。

7.2.4 工程質量控制報審、驗收資料

1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對主要原材料進行復試,並將復試結果及備案資料、出廠質量證明等作為《工程物資進場報驗表》的附件報項目監理部。施工單位應對擬採用的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測、測試,合格後填寫《工程物資進場報驗表》報項目監理部,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查結論。

2 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報驗資料

施工單位在完成一個檢驗批的施工,經過自檢和施工試驗合格後,報監理工程師查驗,監理工程師應對該檢驗批進行驗收,並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上簽字。

在完成分項工程後,施工單位應按分項工程進行報驗,填寫《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報驗表》並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和相關附件。

施工單位在完成分部工程施工,經過自檢合格後,應填寫《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報驗表》並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和相關附件,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驗收並簽署意見。

3 監理抽檢資料

當監理工程師對質量有懷疑時,可以隨時進行抽檢,並填寫《監理抽檢記錄》。

4 不合格項處置記錄

監理工程師在隱蔽工程驗收和檢驗批驗收中,針對不合格的工程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

5 質量事故的處理資料

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上報處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書面報告上級單位。

6 旁站監理記錄

監理人員在實施旁站監理時應填寫《旁站監理記錄》,並由旁站監理人員及施工單位現場專業質檢員會簽。

7 見證取樣備案文件

每個單位工程應設定1~2名取樣和送檢見證人員,見證人員應由該工程的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具備建築施工試驗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並由該工程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填寫《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人備案書》(見附表F),通知施工單位、檢測、試驗單位和負責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

單位工程施工前,監理單位應根據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試驗計劃編制定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計劃。內容包括單位工程應見證取樣和送檢的項目;取樣的原則與方式;應做試驗、檢驗總數(估)及見證試驗、檢驗次數(估)等。

見證人員應執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項目的管理,按規定填寫《見證記錄》(見附表F),並有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簽字。

7.2.5 造價控制報審資料

造價控制報審資料包括《( )月工程進度款報審表》、《工程款支付申請表》、《工程款支付證書》、《費用索賠申請表》、《費用索賠審批表》等。

1 施工單位根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約定計算月工程進度款,填寫《( )月工程進度款報審表》報項目監理部。施工單位在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款等支付申請時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表》報項目監理部,由負責造價控制的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後根據合同的約定簽署《工程款支付證書》。

2 索賠事件終止後,承包單位填寫《費用索賠申請表》報項目監理部,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費用索賠審批表》。

7.3 竣工驗收資料

7.3.1 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資料

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完工,經自檢合格並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填寫《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報驗表》,並附相應的竣工資料(包括分包單位的竣工資料)報項目監理部,申請工程竣工預驗收。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監理部人員與施工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共同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報驗表》。

7.3.2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工程竣工預驗收合格後,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包括工程概況、施工單位基本情況、主要採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狀況、施工中發生過的質量事故、問題、原因分析和處理結果以及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估意見。評估報告應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簽認,並加蓋公章。

7.3.3 竣工移交證書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代表共同簽署《竣工移交證書》,並加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公章。

7.4 其他資料

7.4.1 《工作聯系單》

《工作聯系單》用於工程有關各方之間傳遞意見、決定、通知、要求等信息。

7.4.2 《工程變更單》

《工程變更單》用於發生工程變更,工程變更無論由何方提出,均須填寫《工程變更單》,並由項目監理部簽轉。

對不住,我不會發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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