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招標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匯總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2003年)
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八部委27號令——2005年)
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貨物招標: (一)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或者備案手續的,已經審批、核准或者備案; (三) 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四) 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八部委2號令——2003)
第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二)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經落實。
(三)所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經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9號-2001)
第八條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二)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5號令-2000年)
第四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具體包括:(一) 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二) 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三) 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四) 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五) 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第五條 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項目法人或者組建中的項目法人應當在國家計委上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一並報送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應當至少包括: (一) 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二) 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三) 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 擬使用的專家庫情況; (五) 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的證明材料; (六) 其他材料。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6 年第 7 號)
第七條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三)項目法人已經確定,並符合項目法人資格標准要求。 第八條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是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標項目、進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法人。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2001年第6號令)
第八條 招標人是符合公路建設市場准入條件,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項目法人。
(備註:《公路建設市場准入規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6號)
㈡ 建築工程招標人的資質是指什麼
建築工程招標人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沒有資質要求。
招標人是依照《中華人版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權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並取得批准。且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㈢ 建設工程招標人名詞解釋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抄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2003年)
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㈣ 建設工程招標,招標人可以直接確定中標人嗎
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版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權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國務院對特定招標項目的評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㈤ 建築公司 招標用的人是什麼
建築工程招標抄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發布公告,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1、工程招標人:工程業主單位,他們直接發出標書或委託第三方(即招標代理機構)發出標書。
2、工程投標人:是指有意向承接該項工程,有資格、實際參與並拿到招標人發出的標書的單位稱為工程投標人;投標人只是取得了投標資格並不能確定是否能夠承建該項工程。
3、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中的組織招標的單位需要有組織招投標的能力、資質,所以招標方可以委託政府、社會上有能力、資質的招標中介單位來組織招投標,並支付代理費用。有該中介單位來承擔發布公告、編制招標書、組織招標、開標、評標、發放中標通知書等各環節的工作。該中介單位統稱為招標代理機構。
㈥ 建築工程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概念如何
答:1、工程招標人:工程業主單位,他們直接發出標書或委託第三方(即招標代理機構)發出標書。
2、工程投標人:是指有意向承接該項工程,有資格、實際參與並拿到招標人發出的標書的單位稱為工程投標人;投標人只是取得了投標資格並不能確定是否能夠承建該項工程。
3、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中的組織招標的單位需要有組織招投標的能力、資質,所以招標方可以委託政府、社會上有能力、資質的招標中介單位來組織招投標,並支付代理費用。有該中介單位來承擔發布公告、編制招標書、組織招標、開標、評標、發放中標通知書等各環節的工作。該中介單位統稱為招標代理機構。
㈦ 建築工程中,招標人,投標人,發包人,承包人,請解釋一下
發包人是工程的建設單位是出資建設工程的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招標人採用發包人的專說法就是強屬調是與承包人是相對的角色投標人是所有參見工程報名的參加投標的各個單位承包人或者說是總承包人是指在工程投標環節中經過投標最後中標的單位由於工
㈧ 建築工程招標人的權益和職責有哪些
建築工程招標人復的權制益:⑴自行組織招標或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⑵自由選擇招標代理機構並核驗其資質證明;⑶要求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情況的資料;⑷確定評標委員會,並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建築工程招標人的職責:⑴不得侵犯投標人、中標人、評標委員會等的合法權益;⑵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時,應向其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資料並支付委託費;⑶接受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⑷與中標人訂立並履行合同。
㈨ 建築工程招標人的權益有哪些
建築工程招標人的權益:
1、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2、自由選定招標代理機構並核驗其資質條件。
3、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推廣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國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
4、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招標人可以以書面形式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該澄清或者修改內容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招標人有權也應當對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拒收。
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辦理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組織;
(2)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3)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4)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5)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權利:
1 、按照規定收取招標代理費。
2 、按規定或者招標項目本身要求,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第十八條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 、按規定時間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㈩ 建築工程招投標負責人的主要責任和任務是什麼
第一個問題:你和你單位領導的區別是委託與被委託的關系(需要有書面委託專書)。你沒提有無。如果委託關屬系成立,則你代表你單位法人行使你的授權范圍內的工作,也就是授權給你的權力。區別是,你在行使委託事項的法律後果,只要你沒有違法並且委託事項也無違法,那麼法律後果由你單位法人也就是你的授權人(被委託人)承擔。
第二個問題:你所要履行的義務,必須按照委託的授權范圍來操作。
第三個問題:雖然由你簽字,領導在操作,如果你的委託人已告知你,是可以的。代表你是認同的。如果沒有徵得你的同意,領導的做法又不合法,你有權拒絕簽字。關於是否違法,只要按招招投標法程序進行的不屬於違法行為。
第四個問題:即便形成了委託書的形式,你也有絕對的權力拒絕做這個項目的招標負責人,你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要求終止委託關系,法律都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