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於施工現場拆除的構築物施工單位怎麼處理
1、建築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承包資質的單位來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2、對於應當拆除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天前,將拆除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涉及毗鄰建築的說明等有關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3、拆除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負檢查督促責任。
4、房屋拆除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拆除文件或拆除決定,並向區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拆除備案。未在規定期限備案的,由區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區建設主管部門可將其行為納入建築市場不良行為記錄。
5、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拆除文件或拆除決定。其中,城市更新所涉房屋拆除工程,應提供與各區城市更新部門簽署項目實施監管協議;違法建築、危險房屋及其他房屋拆除工程,應提供由違法建築查處部門、規劃國土等部門按規定作出的拆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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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管理總則:
拆除施工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當將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施工企業應當根據拆除工程規模,在施工現場配備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者崗位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房屋建築拆除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當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揚塵防治管理,並安排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員進行現場監督。
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等,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施工企業應當會同監理單位檢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鄰建(構)築物周邊的地上地下管線情況,經確認管線已經切斷或者遷移、保護,不影響拆除施工安全後方可施工。
2. 建築拆除施工准備有哪些
1)項目經理必須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項目經理部應按有關規定 設專職安全員,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2)施工單位應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圖紙和資料,進行現場勘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3)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圍擋髙度不應低於 1.8m,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當臨街的被拆除建築與交通道路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 要求時,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隔離措施。(4)拆除工程必須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施工單位應為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6)拆除施工嚴禁立體交叉作業。(7)作業人員使用手持機具時,嚴禁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轉。(8)樓層內的施工垃圾,應採用封閉的垃圾道或垃圾袋運下,不得直接向下拋擲。(9)根據拆除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消 防車通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3. 施工現場拆除的構築物,施工單位如何處理
1、建築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承包資質的單位來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2、對於應當拆除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天前,將拆除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涉及毗鄰建築的說明等有關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3、拆除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負檢查督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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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管理
1、人工拆除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築牆體時,嚴禁採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築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築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築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後,再進行拆除。
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採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採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2 、機械拆除
當採用機械拆除時,應從上至下,逐層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框架結構建築,必須按樓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順序進行施工,對只進行部分拆除的建築,必須先將保留部分加固,再進行分離拆除。
施工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監測被拆除建築的結構狀態,做好記錄。當發現有不穩定狀態的趨勢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
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採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採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每台起重機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且應對第一弔進行試吊作業,施工中必須保持兩台起重機同步作業。
拆除吊裝作業的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按照規行國家標准《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規定作業。
拆除鋼層架時,必須採取繩索將其拴牢,待起重機吊穩後,方可進行氣焊切割作業。吊運過程中,應採取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於穩定狀態。
拆除橋梁時應先拆除橋面的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攔等。
4. 企業建築物拆除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要的,《建築法》規定,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各單位的專,或者違反本法屬規定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並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款》進一步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劇透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建築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裝修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以上1000以下的罰款。
5. 所有建築物、構築物拆除都需要專門的拆除資質嗎普通的三級建築施工企業能承攬小型拆除工程嗎提供依據
拆除工程是需要專項資質的,全稱叫爆破拆除資質,根據被拆除建築物的高度、建築面積、拆除難度等因素來劃分資質等級。
6. 所有建築物拆除都需要拆除資質嗎
這個是需要的,現在拆除資質取消了,只能辦理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不懂的可以再問問九天鯤鵬。
7. 工程中拆除一些原來的舊建築物,就是拆除工程嘛,需要做些什麼資料呢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內質等級的施容工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2)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說明;(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8. 建築物拆除需要提前審批嗎
具體來看所在地的省一級政府是如何規自定的。一般規定臨時建(構)築物不得超過兩層,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臨時建(構)築物的特徵是結構相對簡易、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層數不超過兩層、材料不採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臨時建(構)築物不予確權發證。臨時建(構)築物不得改變使用性質,使用期滿或因城市建設需要時,必須拆除。對於取得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建(構)築物,其有效期也不得超過兩年,期滿後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的,建設單位應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且延期申請只能一次。已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准延期,那麼它在性質上屬於違法建築。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