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那些辦公樓可以獲得國家的優惠政策啊
廣東辦廠政府優惠政策內容:
一、土地優惠
1、外來投資者可依法通過出讓、劃撥、租賃、入股、聯營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
2、外商投資興辦工業項目使用土地的,根據投資額度(平均每畝投資應不底於50萬元人民幣,外匯投入 按當時匯率折算,下同),土地出讓金、土地有償使用費按比例財政給予支持;投資在500萬元以下 的退還40%;超過500萬元的退還60%;超過1000萬元的退還80%。經營期10年以上,投資額 30OO萬元以下的,再給予20%支持;投資超過30OO萬元以上的全部退還。
3、房屋開發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者,出讓土上價優惠15%,城市建設配套費、水電增容費、水源費給 予優惠。
4、開發單位投資興建15層以上高層建築物,無償提供建設用地,按規劃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土地使用權 歸建設單位。
5、外商投資興辦高新技術項目及生產高新技術產品(均以省級以上科技主管部認定為准)的用地,符合 《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劃撥方式提供;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和 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部退還。
6、外商投資興辦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可採取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用地 若改變土地用途,需補交有關稅費,否則予以收回。
7、外商以租賃方式使用國有、集體建設用地興辦工業項目的,租賃期可達30年。重大項目可放寬至國家 規定的最高年限。
8、投資兼並、收購國有和集體企業,原企業使用土地為行政劃撥的,只要不改變土地用途,可繼續以劃 撥方式由新企業使用。需要轉為出讓或租債等有償方式使用的,在辦理有償使用手續時允許從被兼並 企業的負債中沖減土地出讓金;受讓方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首付 30%,其餘部分2年內繳清。
二、財政支持
9、新辦固定資產投資5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2年內由同級財政按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 等額支持企業發展;3至5年由同級財政按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支持企業發展。固定 資產投資在500-l000萬元的項目5年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繳納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30%支持企業 發展;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5年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繳納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 支持企業發展;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採取「一事一議」 的辦法予以支持。
10、新辦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的商業,建築業、服務業、娛樂業、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等企業 5年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40%支持企業發展」
11、新辦固定資產投資 500萬元以上的生態農業,創匯農業和開發利用廢舊資源、環保、交通、市政公用 設施等項目,從獲利年度起,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部分(嫁接、改造、租賃、聯合、兼並、參股、 收購、重組現有企業的按新增加的企業所得稅計算),5-8年內每年由同級財政給予60%的支持。
12、投資新辦的電子技術、信息產業、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高新技術項目,自投產之日起,5年內由同級財 政按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等額支持企業發展,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嫁接、改造、租賃 兼並、參股、收購、重組現有企業的,按新增加的企業所得稅計算人 根據銷售收入由同級財政按比例 給予支付;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的支持 50%。1000-2000萬元的支持60%;2000萬元以上 的支持70%。
13、在我市設立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免徵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稅,實行免 征2年、減半徵收3年的優惠。從事教育、科技、醫療等公益性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除享受以上免稅 規定外,同時免徵耕地佔用稅。外商注冊額在50萬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項目,外商注冊額在 100萬美 元以上的國家鼓勵項!外商注冊須在200萬美元以上的其它外商投資項目,在注冊資金按期到位後, 經營期在 10年以上的,從片始經營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繳納的增值稅給予地方財政留成部分 30%的支持。
三、引進人才
16、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調入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我市急需的特定行業的發明專利、專業技 術和特殊專業人才,由用人單位按照實際情況給予一定數額一次性安置補助費,到鄉鎮企業、事業單 位工作,戶口可落在我市區內,由用人單位安排住房。
17、引進人才創造出經濟效益,按一定比例由受益單位提取獎金。其項目成果投產3年內,每年按新增稅 後利潤15%比例進行獎勵3年後企業年新增稅後利潤達100萬元以上者,獎現金10萬元或等價實物。
18、引進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我市選定行業的發明專利,專業技術的特有專業人才的家庭子女可以隨遷, 子女入學入托優惠就近解決,符合參軍招工條件的待業於女,山川人單位優先安排。
四、規費優惠
19、投資50O萬元以上的企業單位,需使用地下水資源的,免收鑽井許可作和水資源費。
20、投資500萬元以上的生產性企業,按規定應交的行政性收費按國家和河南省規定標準的50%一80%給 予優惠。
21、辦證辦照只收工本費。
五、服務環境
2 2、市政府設有綜合服務大廳,實行「一站式」服務,各種證照保證在七個工作日內辦結。
23、全市推行「企業安寧日」制度,每月的1一25日為 「企業安寧日」,在企業安寧日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準 進入企業檢查(辦理刑事案件和處理重大事故除外),其餘時間需到企業檢查的,需提前申請,經市 招商委批准,核簽「檢查許可證」後方可進行。
24、當年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新上項目,市政府項目協調服務中心可幫助或代為辦理項目審批及辦證辦照 等各項事宜。
25、當年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項目,自合問簽定之日起,即可申請市招商委派一名副處級特 派員,幫助企業搞好各種協調服務工作。
六、特殊優惠
26、 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生產性項目,建設初期資金確有困難的,可按照「先租後買」或『「簽 好協議,分期付款」的辦法,先取得土地使用權。
27、注冊資本3O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企業,注冊資本 3000萬元人民且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的內資企業及納稅貢獻突出的企業,可採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 的辦法,給予特殊的財政支持。
28、當年固定資產投資30OO萬元人民幣以上,或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項目,在土地使用上採取「一事一議 一企一策」的辦法,給予特殊的優惠政策,直至無償提供土地使用權。
B. 建築業營改增後,國家有哪些稅收扶持政策
對於建築企業,國家在營改增後給予了以下稅收扶持政策:
一是建築工程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考慮到建築工程老項目已經開工,部分成本無法納入進項抵扣,因此對建築工程老項目,建築企業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是清包工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築企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不採購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是甲供工程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築企業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對於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沒有限制,給予了建築企業很大的選擇空間。
四是甲供材金額不納入建築企業的計稅銷售額,有效解決了營改增之前建築企業的重復征稅問題。
五是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六是建築企業在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可以一次性抵扣進項稅,不適用不動產分2年抵扣進項稅的規定。
七是不同建築項目可選擇適用不同計稅方法。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還可以對不同的建築項目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這也是本次營改增試點為建築業量身訂造的貼心政策。
八是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建築企業購入的各種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除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以及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費用,都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
九是建築企業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可以全額抵扣。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既有一般計稅項目又有簡易計稅項目的,簡易計稅項目對應的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仍然可以全額抵扣進項稅額。
C. 雲南省建築業有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雲南省建築業有什麼稅收優惠政版策
可看權看http://www.chinaleasing.org/doc3/doc2872.htm
D. 外國人來中國投資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外資、合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和《廣西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1、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在項目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3、企業利用投資額以外的自用資金(指企業儲備基金、發鎮基金、折舊和稅後利潤)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以及與上述設備配套的技術、配件(包括隨設備進口或單獨進口的),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4)引進建築業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管理措施:
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統一列出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資准入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以及不屬於准入范疇的限制性措施,不列入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
二、境外投資者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經營活動。
三、境外投資者不得從事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中的禁止類項目;從事限制類有外資比例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四、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並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公司,涉及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按現行規定辦理。
五、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與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重合的條目,享受鼓勵類政策,同時須遵循相關准入規定。
E. 建築業的法律法規新政策都有哪些
建築法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內投標法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容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住宅設計規范
住宅建築技術經濟評價標准
建築給排水規范
建築氣候區劃標准
建築制圖標准
旅館建築設計標准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建築模數協調統一標准
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建築採光設計標准
建築地面設計規范
等等等 太多了 法律少 規范多
F. 從事建築業有哪些減免稅規定
對於建築企業,國家在營改增後給予了以下稅收扶持政策:
一是建築工程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考慮到建築工程老項目已經開工,部分成本無法納入進項抵扣,因此對建築工程老項目,建築企業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是清包工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築企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不採購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是甲供工程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建築企業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對於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沒有限制,給予了建築企業很大的選擇空間。
四是甲供材金額不納入建築企業的計稅銷售額,有效解決了營改增之前建築企業的重復征稅問題。
五是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六是建築企業在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可以一次性抵扣進項稅,不適用不動產分2年抵扣進項稅的規定。
七是不同建築項目可選擇適用不同計稅方法。建築企業提供建築服務,還可以對不同的建築項目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這也是本次營改增試點為建築業量身訂造的貼心政策。
八是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建築企業購入的各種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除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以及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費用,都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
九是建築企業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可以全額抵扣。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既有一般計稅項目又有簡易計稅項目的,簡易計稅項目對應的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混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仍然可以全額抵扣進項稅額。
G. 外國企業在中國有什麼優惠政策
外資、合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一)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和《廣西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1.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在項目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3.企業利用投資額以外的自用資金(指企業儲備基金、發鎮基金、折舊和稅後利潤)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以及與上述設備配套的技術、配件(包括隨設備進口或單獨進口的),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4.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買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5.企業為了提高經濟效益、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擴大出口、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安全等目的,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而在投資總額以外購買的國產設備,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也可以從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上述第4、5款中,外商投資企業每一年度國產設備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後年度比設備購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延續抵免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6.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以及在購貨合同中列名的隨設備購進的塑料件、橡膠件、陶瓷件及石化項目用的管材等,除《外商投資項目中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可全額退還增值稅。
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
(2)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後購進的國產設備。
7.《外商投資項目中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過列的進口設備為電視機、攝象機、錄象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機、傳真機、電子計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汽車、摩托車等。
8.對於外商投資鼓勵類非油氣礦產資源開采項目的,五年免繳礦產資源補償費。
(二)對如下地區和產業實行長期減免低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對設在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在廣西從事港口碼頭設備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桂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被廣西科技廳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實行長期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設在南寧市、北海市、梧州市、欽州市、玉林市、防城港市、憑祥市、東興市、合浦縣、蒼梧縣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以及設在北海國家旅遊度假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實行長期減按24%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屬於國家鼓勵類的外商投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從事下列行為的外商投資企業:
A.機械製造、電子工業;
B.能源工業(不含開採石油、天然氣);
C.冶金、化學、建材工業;
D.輕工、紡織、包裝工業;
E.醫療器械、制葯工業;
F.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水利業;
G.建築業;
H.交通運輸業(不含客運);
I.直接為生產服務的科技開發、地質普查、產業信息咨詢和生產設備、精密儀器維修服務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從事下列高新技術范圍內的企業:
A.電子與信息技術;
B.生物工程和新醫葯技術;
C.新材料及應用技術;
D.先進製造技術;
E.航空航天技術;
F.現代農業技術;
G.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
H.環境保護新技術;
I.海洋工程技術;
J.核應用技術;
K.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三)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實行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1.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簡稱「免二減三」。其中,屬於國家鼓勵類的外商投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按15%的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經營期在十五年以上的,可以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簡稱「免五減五」。
3.在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桂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被廣西科技廳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H. 如何促進縣城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
1、鼓勵企業提高本地市場佔有份額,積極拓寬縣外市場。
一是積極引導本土建築企業抓住我縣城鄉建設大發展的契機,大力提高自身實力,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積極進取,不斷擴大本地市場的佔有份額。二是制定相應政策,讓縣外來榮的開發企業給予縣內施工企業參與競爭的機會,鞏固和提高原有建築市場佔有率,增加我縣稅收。同時,全力開拓縣外市場,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在建設工程招投標環節推行「扶強扶優」政策,對信譽優良、業績顯著的建築企業可適當在招標投標資格預審定性或定量評審標准中提高相應分值。由建築業協會定期或不定期評選出管理優、技術強、信譽好的優秀建築業企業,在建設工程交易場所及信息網顯著的位置予以公示,推薦給招標的建設單位。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應優先在上述單位中選擇。四是切實維護本土建築企業承攬本地工程業務的權利。相關單位不得人為設置障礙、抬高門檻,限制本地建築業企業參加工程投標。
2、政府出台優惠政策扶持企業發展。
一是整合信息資源,為企業承攬業務「穿針引線」。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與外地建築業主管部門和大型業主單位的聯系與溝通,並收集相關的業務信息,由建築業協會將信息及時進行發布。為企業搭設承攬工程項目的信息平台;二是引導企業資產重組、「抱團」發展和聯合投資,進一步做大做強。以投資帶開發,以開發帶施工,不斷鞏固和提高市場的佔有率。同時企業在聯合、兼並、重組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產、車船等變更費用地方實得部分全額返還;三是在企業所得稅的徵收方面,財稅部門應考慮建築業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適當調整核定徵收「應稅所得率」。建築業企業5年內首次在縣外建築市場承接的建設項目,且該項目企業所得稅回本縣繳納的,該項目產生的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全額獎勵。同時,對於從事建築節能改造服務的企業,也應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綠色建築的發展。稅務部門加大指導力度,幫助企業繼續享受西部大開發稅費優惠政策。四是有針對性地培育重點企業。對企業主項資質晉升為一級資質的以及年實繳稅金首次超 1000 萬元的建築業企業,授予「突出貢獻獎」,分別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同時在相關政策上給予傾斜。五是建立企業做大做強做優的評價體系,評選出一批先進企業,通過各級新聞媒體宣傳,不斷提升企業美譽度和知名度。
3、設立各種獎項激勵企業發展。
除優質工程獎外,設立企業升級獎、財稅貢獻獎、建築企業十強獎。企業升級獎,給予升級成功的企業一定的一次性獎勵;財稅貢獻獎,對在縣級年完成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多的企業按照稅收額度不同,分梯次給予一定獎勵;建築企業十強獎,按照企業年產值、誠信度等各項指標,對企業進行排名。獲獎企業由縣委、縣政府予以通報表彰,頒發榮譽獎牌並給予一定物質獎勵。同時,對於獲獎的企業納入誠信考評加分,並與企業招投標及執業掛鉤。
4、降低信貸門檻,拓寬融資渠道。
一是政府採取對金融機構進行獎勵的方式,鼓勵對建築業企業加大貸款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門可以合理設定建築業龍頭企業、重點骨幹企業的信貸額度。三是銀行及建築行業協會對一些重點企業進行資信評價。對資信等級高的,優先滿足其生產經營對信貸額度的需求,根據實際情況為其提供技改、固定資產等中長期貸款品種,可採用抵質押、保證、信用等多種形式組合的擔保。四是建立健全建築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如餐飲行業3家企業聯合擔保可以無抵押各貸款300萬,類似政策可以運用到建築行業。五是簡化信貸程序,進一步優化結算服務。企業可以土地使用權、廠房、設備等實有資產及經評估的品牌、專利等無形資產作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抵押率和期限可按金融監管部門相關規定的上限予以受理。
5、加大行業人才培育引進力度。
實行縣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建築業協會、職業教育學校、企業內部五方聯動的機制。一是縣政府牽頭搭建人才引進平台,為建築企業與高校、科研單位合作牽線搭橋,幫助企業引進人才提供渠道,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根本保障;二是建築業協會不定期舉辦多種形式的講座,使建築企業更新觀念,提高自身素質;三是縣城鄉建委繼續每年定期舉辦建築崗位人員、職業技能人員近1000名技術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與管理能力;四是縣職業教育中心要以增加建築相關技術教學班以及開展農民工夜校等形式培訓一線操作工人,增強實作能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和自我保護能力;五是縣人事人才部門應針對我縣建築企業發展需要,加大職稱評定支持力度;六是要求企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員工培養、繼續教育和人才引進,並將此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多方聯合配合,使我縣建築行業隊伍管理層、職業資格人員以及一線工人素質得以提升,梯次人才隊伍結構更趨合理。
6、幫助企業依法管理。
一是在合同風險防控、證據管理和公司內部制度管理方面,要求各建築企業至少配備一名法律顧問。有針對的幫助企業梳理公司法人管理機制,保全證據,規避公司風險。並在合同簽訂環節幫助企業梳理風險點,避免訴訟糾紛。二是在化解糾紛保障農民工權益方面,建設主管部門、信訪辦應加大對農民工的依法維權教育,減少因過激方式維權給企業、社會帶來的負面效應。三是相關部門、鎮街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渠道,公示法律咨詢熱線,簡化程序,減少或免除其服務費用。四是縣人社局、公安局建立勞資糾紛協調機制,對於民工請求追討勞動工資的案件及時立案、及時受理、及時調處,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I. 營改增後對建築業的財政扶持政策有哪些
依照國家復營改增的相關制規定,營改增後對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繼續執行按月申報納稅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不超過9萬元在2017年12月31日前暫免徵收增值稅,全額抵減新辦增值稅發票系統金稅盤購置及其軟體技術維護費;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扶持減征政策等等。
J. 2017年國家對建築行業政策 2017建築行業政策怎麼樣
一、新規盤點
自2014年11月住建部發布《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至今不到一年的時間,住建部密集發布了六個關於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的文件,雖然具體規定上前後還是有一定的出入,但總體思路始終保持一致:放權簡政,促進市場競爭。六個新規的核心內容梳理如下:
以上六個新規從邏輯脈絡上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以下簡稱《資質標准》)、《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市[2015]2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核心,新近發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以下簡稱《資質通知》)是在「簡政放權,促進競爭」思想指導下對前述三個規定的進一步調整,一方面促進了資質管理改革,另一方面為了保持建築業穩定也調整了一些較為嚴格的做法。
二、資質相關規定的回顧
《資質標准》、《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分別從不同角度和不同切入點,共同規范建築業企業資質問題,進一步規范建築業市場,整頓行業亂象,促進行業發展。
《資質標准》相對於2007版標准,基本框架不變,專業和人員方面則調整較多:專業方面,總包序列不變,專業分包裁減合並,取消土石方、門窗等技術含量較低的施工序列等;人員方面,合理設置標准指標,考核建造師標准,細化建造師分類,加強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和考核。
《管理規定》下放相應審批權,明確由各省住建廳的審批程序由各地方決定,取消立項、增項,改為平行。同時,大量壓縮考核材料,對資質增項、注冊建造師的實踐情況和業績水平進一步細化規制,且強化了資質審批機關的法律責任。
《實施意見》是《資質標准》和《管理規定》的實施細則,規定換發新資質證書,住建部與地方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聯合監督考核。筆者認為這個文件的核心在於規定了資質換證進行實質審查,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符合標準的方允許換證,並規定5個類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換證的上限。此外,還對之前《資質標准》中沒有說明的特級資質企業標准進行了規定。但此次新規將資質換證改為簡單換證,新規定的特級資質企業承接工程的合同金額標准也被取消,否定了《實施意見》的做法。
二、《資質通知》解讀
最近,住建部連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對此,住建部表示,此次發出的兩份通知總體上屬於同一內容,出於同一目的,即簡政放權、優化資質管理,前者是落實後者的具體措施及做法,此次調整的核心為後者。《資質通知》基於簡政放權、優化資質管理做出了如下調整:
簡化施工總包特級資質的企業申請指標。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中關於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等考核指標要求。對於申請施工總 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此項調整旨在簡化施工總包特級資質的企業申請指標,即對已獲獎項的考核指標大幅放寬,尤其直接規定取消較為徹底。考慮到建築業企業申請資質的核心在資產、資金、人員,而獲獎項不在此列,就容易理解了。
取消合同金額硬門檻,促進市場競爭。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中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准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築工程的限制。此項調整可謂《資質通知》的核心,合同金額硬門檻的取消,將鼓勵優質建築業企業參與更廣泛的市場競爭。從規范建築業角度來說,各個資質等級已經從技術角度對於企業承接工程范圍進行了規范,設置合同金額限制顯然的反市場的,而放開此等限制,實際上只是行政權力的合理歸位。
放開鋼結構工程一級資質承包范圍。將《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中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修改為: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調整換證過渡期,資質換證改為簡單換證。將《實施意見》規定的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資質許可機關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企業按照《管理規定》確定的審批許可權以及《實施意見》規定的對應換證類別和等級要求,持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到資質許可機關直接申請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將過渡期調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失效。調整換證過渡期中,值得注意的是:一,所謂具體換證要求,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 知》;二,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2016年7月1日失效。資質換證改為簡單換證,實際上取消了《實施意見》規定的對換證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的實質性審查,減輕了核准機關和換證企業的壓力,從而也為縮減過渡期市場,提前完成全部換證提供了條件。
資質升級和資質增項,取消過多檢查和5個類別的上限限制。取消《實施意見》第二十八條「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一級升特級)、資質增項的,資質許可機關應對其既有全部建築業企業資質要求的資產和主要人員是否滿足標准要求進行檢查」的規定;取消第四十二條關於「企業最多隻能選擇5個類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換證,超過5個類別的其他專業承包資質按資質增項要求提出申請」的規定。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資質升級和資質增項的只是取消了對既有資產和人員的檢查。
通過以上詳細解讀,筆者認為建設部新規並非網路盛傳的「取消建造師制度」,而只是簡化資質換證的手續。從建築業發展和國計民生角度看,建造師制度非但不會取消還會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掛靠一直是不允許的,即使短期內難以杜絕,但接下來會逐步採取措施,治理掛靠現象。
四、行業影響
總體來說,《資質通知》的發布對於建築行業以及建築企業是利好消息,筆者認為主要影響如下:
(一)改換證審查為簡單換證,換證中取消對於資產、人員的實質審查,給建築企業換證減負,過渡期內建築企業的資質將不會因為不符合新的資質標准和資質規定而喪失。取消對企業資產的考核,對於集體企業是大利好,因為很多集體企業固定資產無法評估,且無法像股份制企業那樣增資。取消主要人員考核,僅僅一個總承包三級企業至少可以省下一二十萬的社保費用, 企業可以不要像前期那樣急切找高價證書掛靠了。但是,《資質通知》還規定「各地要認真組織好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適時對本地區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是否滿足資質標准條件進行動態核查。」前述動態核查即為年審,在年審中要求各省建設主管部門嚴格審核資產、人員可能性較大。另外,可以預見接下來建築企業與建造師之間的掛靠糾紛將進入高發階段。
(二)取消總承包一級、特級企業合同金額門檻限制,取消特級資質企業申請中對於國家級工法、獲獎項等指標的要求,對於此類企業是重大利好。正如筆者在上文提到的,合同金額的限制本來就是行政權力對市場的不合理干預,取消後市場將恢復本來面目。
(三)取消資質升級和資質增項中對於既有人員和資產的生產和以及5個類別的上限限制,實際上是鼓勵建築企業做大做強,也是對企業的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