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建築設計防火規范5.3.2條相關問題
以《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5.3.2條為准。
因為:
一、13J811-1圖集名稱已明確:專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屬GB50016-2014編制。《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圖示把它成「乙級防火門」怎稱;「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編制。
二、13J811-1圖集,編制校對印刷質量較次,早已經有:13J811-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圖示更正
但更正仍不用心。
三、就高不就低。絕不會出現返工。再者GB50016-2014要求高於GB50016-2006。GB50016-2006有關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採用甲級防火門的。
所以:13J811-1圖集可信度較差。
2.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幾個版本
GB50016-2014,目前就這一個版本
3.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5.5.15 這算不算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啊
我覺得是按整個就是一個房間的。需計算最遠點到樓梯門的距離。
4.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條文說明處5.3.8條第2點對嗎
對,它只是解釋了新老規范的區別。
補充:
本條是原高規第1.0.1條的部分修改
本條主要是講制定、修訂本規范的目的。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其它各項事業的興旺發達,城市用地日益緊張,因而促進了高層建築的發展。根據調查,截至1991年底,全國已經建成的高層建築共有13000餘幢,其中高度超過100m的超高層建築70幢,可以預料,在今後將會建造更多的高層建築。
《高規》從1982年頒布以來,對各種高層民用建築防火設計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在十年多的時間中,我國高層建築發展十分迅速,防火設計已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國外,十來年中,也有不少新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有不少教訓值得認真吸取,國內外許多高層建築火災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如果在高層建築設計中,對防火設計缺乏考慮或考慮不周密,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嚴重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有的還會帶來不良的嚴重政治影響。1980年美國27層的米高梅飯店火災,燒死84人,燒傷679人。1988年元旦,泰國曼谷第一酒店發生火災,大火延燒了三個多小時,熊熊烈火吞噬了整個大樓內的可燃裝修、傢具、陳設等物,經濟損失十分慘重,燒死13人,燒傷81人。
我國有不少城市建造的高層建築,由於防火設計考慮不周,存在許多潛在隱患,同時大火屢有發生。1985年4月19日,哈爾濱市天鵝飯店第十一層樓發生火災,燒毀6間客房,燒壞12間,走道吊燈大部分被燒毀,傢具、陳設也被大火吞噬,死亡10人,受傷7人,經濟損失25萬余元;1990年1月10日,新疆奎屯市商貿大廈發生火災,大火延燒了6小時,全大樓的百貨等商品化為灰燼,經濟損失達700萬元;1991年5月28日,大連市的大連飯店,因其走廊聚氨酯泡沫板被燈泡表面高溫烤著起火,燒死5人(其中1名為外賓),燒傷19人(內外賓3人),燒毀建築面積為2200m2 ,經濟損失62萬余元;1992年3月21日,沈陽市21層(高80m)的金三角大廈起火,燒毀各種燈具和裝飾材料,直接經濟損失約43萬余元。
由此可見,根據高層建築防火設計多年實踐,以及發生火災的經驗教訓,適時修改完善本規范內容,並在高層建築設計中貫徹這些防火要求,這對於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築火災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及時的。
5.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8
你做設計防火規范二零一吧應該去網上搜尋一下或者查看二零一八防火規范的書籍
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5.1.15
放映廳:小型廳比如投影、幻燈等放映的地方
電影院:大型公共建築,要求比較嚴格。
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哪些
一般情況來說,我們對於房屋安全方面的關心不外乎與兩點,一點是關心與抗震方面,一點是關心防火方面。因此並不是所有的地區都是處於地震地帶,因此在些平原地區就不需要過分的關心地震方面的問題,只是對於防火問題需要你十分關注,因為火災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有可能發生的。為了保證住宅建築的防火安全,國家特定製定了一些防火上的規范,下面讓小編我帶領你們了解一下一些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要求。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主要對於建築的材料,建築的規劃,一些防火的措施,一些疏通的建築,滅火的設施等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范性的要求。
首先應該使用一些耐火的建築材料進行施工,對於耐火的等級也分為了一二兩個等級,對於高層建築需要其耐火的等級為二級,而對於其地下室要求有一級的耐火等級。在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使用不燃燒的材料,比如在窗檻牆和窗間牆處可以使用不能夠燃燒的材料進行填充,在一些需要達到耐熱等級的地方可以使用難以燃燒的材料進行填充,比如直接在牆體內填充,這樣就能夠達到規定的目標。
需要有合理的防火救火建築,在建築的樓梯、電梯、走廊處,應該設立防火區,可以直接設立防火卷閘門。在每層的建築中應該設立火警報警器、自動噴水救火系統,並且在每個樓層合適的位置設立消防栓,如果不能夠設立消防栓的應該在適當的位置設立滅火器以防火。
在建築物的附近要確保消防車能夠及時的趕到,並且要有超過4米的消防車專用道,並且在消防車道內不應該有任何阻攔的設施,包括一些樹木和線路管道。在消防道附近還需要有消防水池或者天然的水源以供消防車的取水,並且在消防車道的盡頭要設立一個回車道,以方便消防車的回轉。
對於高層建築來說,每層的安全出口需要大於兩個,這個可以根據戶型來決定安全出口的個數。如果是高層公共建築就需要修建雙向疏散或或者是袋形走道,並且這兩種走道要嚴格的安照規定。
以上就是建築設計防火的一些規范,小編在這里只是簡略的為你介紹了其中的一些知識,如果你對於建築防火的規范還存有好奇心,可以查閱相關的詳細資料進行閱讀。
8.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電子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6-2014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517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2)、3.3.8、3.3.9、3.4.1、3.4.2、3.4.4、3.4.9、3.5.1、3.5.2、3.6.2、3.6.6、3.6.8、3.6.11、3.6.12、3.7.2、3.7.3、3.7.6、3.8.2、3.8.3、3.8.7、4.1.2、4.1.3、4.2.1、4.2.2、4.2.3、4.2.5(3、4、5、6)、4.3.1、4.3.2、4.3.3、4.3.8、4.4.1、4.4.2、4.4.5、5.1.3、5.1.4、5.2.2、5.2.6、5.3.1、5.3.2、5.3.4、5.3.5、5.4.2、5.4.3、5.4.4(1、2、3、4)、5.4.5、5.4.6、5.4.9(1、4、5、6)、5.4.10(1、2)、5.4.11、5.4.12、5.4.13(2、3、4、5、6)、5.4.15(1、2)、5.4.17(1、2、3、4、5)、5.5.8、5.5.12、5.5.13、5.5.15、5.5.16(1)、5.5.17、5.5.18、5.5.21(1、2、3、4)、5.5.23、5.5.24、5.5.25、5.5.26、5.5.29、5.5.30、5.5.31、6.1.1、6.1.2、6.1.5、6.1.7、6.2.2、6.2.4、6.2.5、6.2.6、6.2.7、6.2.9(1、2、3)、6.3.5、6.4.1(2、3、4、5、6)、6.4.2、6.4.3(1、3、4、5、6)、6.4.4、6.4.5、6.4.10、6.4.11、6.6.2、6.7.2、6.7.4、6.7.5、6.7.6、7.1.2、7.1.3、7.1.8(1、2、3)、7.2.1、7.2.2(1、2、3)、7.2.3、7.2.4、7.3.1、7.3.2、7.3.5(2、3、4)、7.3.6、8.1.2、8.1.3、8.1.6、8.1.7(1、3、4)、8.1.8、8.2.1、8.3.1、8.3.2、8.3.3、8.3.4、8.3.5、8.3.7、8.3.8、8.3.9、8.3.10、8.4.1、8.4.3、8.5.1、8.5.2、8.5.3、8.5.4、9.1.2、9.1.3、9.1.4、9.2.2、9.2.3、9.3.2、9.3.5、9.3.8、9.3.9、9.3.11、9.3.16、10.1.1、10.1.2、10.1.5、10.1.6、10.1.8、10.1.10(1、2)、10.2.1、10.2.4、10.3.1、10.3.2、10.3.3、11.0.3、11.0.4、11.0.7(2、3、4)、11.0.9、11.0.10、12.1.3、12.1.4、12.3.1、12.5.1、12.5.4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8月27日
前 言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7]125號)和《關於調整<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修訂項目計劃的函》(建標[2009]94號),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基礎上,經整合修訂而成。
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刻吸取近年來我國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國內外建築防火設計實踐經驗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調研工程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規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研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開展了大量課題研究、技術研討和必要的試驗,廣泛徵求了有關設計、生產、建設、科研、教學和消防監督等單位意見,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12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建築的分類要求,廠房、倉庫、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等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建築耐火等級分級及其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區、防火分隔、建築防火構造、防火間距和消防設施設置的基本要求,工業建築防爆的基本措施與要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疏散距離、疏散寬度、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設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成組布置和儲量的基本要求;木結構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滿足滅火救援要求設置的救援場地、消防車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建築供暖、通風、空氣調節和電氣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與配電線路等基本要求。
與《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規范主要有以下變化:
1.合並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調整了兩項標准間不協調的要求。將住宅建築統一按照建築高度進行分類。
2.增加了滅火救援設施和木結構建築兩章,完善了有關滅火救援的要求,系統規定了木結構建築的防火要求。
3.補充了建築保溫系統的防火要求。
4.對消防設施的設置作出明確規定並完善了有關內容;有關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設計的要求分別由相應的國家標准作出規定。
5.適當提高了高層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民用建築的防火要求。
6.補充了有頂商業步行街兩側的建築利用該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的防火要求;調整、補充了建材、傢具、燈飾商店營業廳和展覽廳的設計疏散人員密度。
7.補充了地下倉庫、物流建築、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的防火要求,調整了液氧儲罐等的防火間距。
8.完善了防止建築火災豎向或水平蔓延的相關要求。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公安部負責日常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組織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鑒於本規范是一項綜合性的防火技術標准,政策性和技術性強,涉及面廣,希望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和科學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注意積累資料,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建議和問題,請徑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70號,郵政編碼:100054),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和組織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作出解釋。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參編單位: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
中國建築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中元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
中國中輕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
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建築設計院
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
東北電力設計院
華東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
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
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
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
陝西省公安消防總隊
遼寧省公安消防總隊
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
主要起草人:杜蘭萍 馬恆 倪照鵬 盧國建 沈紋 王宗存 黃德祥 邱培芳 張磊 王炯 杜霞 王金元 高建民 鄭晉麗 周詳 宋曉勇 趙克偉 晁海鷗 李引擎 曾傑 劉祖玲 郭樹林 丁宏軍 沈友弟 陳雲玉 謝樹俊 鄭實 劉建華 黃曉家 李向東 張鳳新 宋孝春 寇九貴 鄭鐵一
主要審查人:方汝清 張耀澤 趙鋰 劉躍紅 張樹平 張福麟 何任飛 金鴻祥 王慶生 吳華 潘一平 蘇丹 夏衛平 江剛 黨傑 郭景 范瓏 楊西偉 胡小媛 朱冬青 龍衛國 黃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