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辦理進冀備案
1. 填寫完整並蓋章《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2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均蓋章註明意見);備案工程需提供《建設工程消防備案表》2份(建設單位均蓋章) 2.竣工驗收報告(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蓋章四驗收報告); 3.《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復印件份; 4.《新疆建築自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消防局蓋章《新疆建築自消防設施檢測申請表》原件1份; 5.《新疆建築電氣防火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設領域選用消防產品質量委託檢驗意見書》及《消防產品委託檢驗報告》原件各1份; 7.防火性能要求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證明文件、廠合格證; 8.《施工單位統計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工程合同復印件); 9.《工程使用性質登記表》; 10《授權委託書》(加蓋申報單位印章並經單位主要負責簽名);11自消防設施技術檔案原件3份; 12.竣工圖紙或建築工程圖紙(建施、水施、設施、電施、裝修)套;建築總平面圖份(A3或A4); 13.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防雷設施檢驗報告》復印件份;
② 進冀施工備案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提供哪些資料
1. 填寫完整並蓋章的《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2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均蓋章註明意見);備案工程還需提供《建設工程消防備案表》2份(建設單位均蓋章)
2.竣工驗收報告(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蓋章的四方驗收報告);
3.《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復印件份;
4.《新疆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消防局蓋章的《新疆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檢測申請表》原件1份;
5.《新疆建築電氣防火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設領域選用消防產品質量委託檢驗意見書》及《消防產品委託檢驗報告》原件各1份;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8.《施工單位統計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的工程合同復印件);
9.《工程使用性質登記表》;
10《授權委託書》(加蓋申報單位印章並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11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檔案原件3份;
12.竣工圖紙或建築工程圖紙(建施、水施、設施、電施、裝修)一套;建築總平面圖一份(A3或A4);
13.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的場所《防雷設施檢驗報告》復印件一份; 不知能不能幫到你了。。。
③ 進冀建築業企業市場進入備案表需要幾份
開發商一幢樓才做幾份原件,才二份是經建設局蓋備案章的原件,一幢樓住戶很多,你說開發商會給你原件嗎,一般復印件也不會給,你不需要備案表,你在東莞建設網查一下交樓的房子備案否,就行了。
④ 外省建築企業進河北省備案怎麼辦,只能先辦進河北省備案在辦進石家莊備案嗎
省外企業在冀承攬工程,只需要到工程所在地設區市、擴權縣(市)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即可即可,不必到省廳辦理
⑤ 進冀施工企業備案在哪個網站申報
第二條 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築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築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外埠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 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並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 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後,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後,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後,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機構)領取《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築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築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 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並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築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並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 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築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 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於100%。 第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 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 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並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 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⑥ 招投標施工企業辦理進冀備案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辦理進冀抄備案時需要注襲意的事項:
(一)資料不真實、不全面,弄虛作假;
(二)違反建築市場管理有關規定,未辦理進冀注冊和招投標手續承攬工程施工任務;
(三)違反了社會的治安管理條例,發生重大刑事案;
(四)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發生重大事故,隱瞞不報,給社會造成一定影響;
(五)出賣、轉讓注冊登記證;有這些行為的企業將會取消進冀資格。
進冀注冊備案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一)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冀介紹信;
(二)建設單位邀請函;
(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書;
(六)擬進冀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上崗證書、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書。
(七)在冀辦公地址、座機電話
⑦ 外地施工企業進冀備案在哪辦
河北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築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築法》、《河北省建築條例》、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築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築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外埠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 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並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 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後,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後,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後,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機構)領取《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築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築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 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並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築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 進冀建築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並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 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築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 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於100%。 第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 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 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並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 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二○○五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02]163號)同時廢止。
⑧ 辦理進冀備案證走什麼流程辦理哪些步驟
第二條 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築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築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外埠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 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並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 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後,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⑨ 外省建築企業辦理進冀施工備案需要的資料流程步驟麻煩嗎
外省建築企業進冀施工備案審批的難點
一:填報內容復雜且繁多,不易上手難操作,決定版備案質量。權
二:項目負責人全市唯一,沒有即不能辦理,決定備案成敗。
三:大批量企業同時備案,審批時間無保障,決定備案效果
四:填報欄位個個有講究,隨意填寫誤大事,決定企業前途。
進冀注冊備案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一)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冀介紹信;
(二)建設單位邀請函;
(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書;
(六)擬進冀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上崗證書、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書。
⑩ 建築企業辦理進冀施工怎樣辦理備案
辦理進冀備案需要注意事項:()資料真實、全面弄虛作假; (二)違反建築市場回管理關規定未辦理進冀注冊答招投標手續承攬工程施工任務; (三)違反社治安管理條例發重刑事案; (四)工程質量安全產發重事故隱瞞報給社造定影響; (五)賣、轉讓注冊登記證;些行企業取消進冀資格進冀注冊備案需要提供列資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冀介紹信; (二)建設單位邀請函; (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定代表委託書; (六)擬進冀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崗證書、特殊工種員崗證書 (七)冀辦公址、座機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