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後怎麼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上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並有組織、有指揮地搶救傷員、排除險情;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的破壞,便於事故原因的調查。重大事故要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各級人員在事故發生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遇事不慌,沉著冷靜、果斷處理。當事故發生後,與公司應急小組組成臨時應急救援小組,開展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搶救和善後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積極落實搶險救災的具體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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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組織職能 救援指揮中心:事故發生後,有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事故單位一把手組成,負責組織、指揮搶險工作。救援指揮中心的職責如下:
⑴分析事故情況,確定救援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⑵為救援提供物質保障及其它保障條件。
⑶負責內外信息的收發和發布。
⑷組織處理方案的學習、演練、改進。
⑸負責向上級部門做事故及救援報告。
應急救援專業隊由工程搶險人員、消防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如下:
⑴搶救事故現場人員,搶救被事故破壞的設備、設施。
⑵修復用電設施,或者鋪設臨時線路,保證事故應急用電。
⑶撲滅已發生的火災,及時撤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物質。
⑷控制重大危險源災害的進一步發展。
⑸維修各種因事故或致事故擴大的設備、設施停止運行。
後勤保衛及主要職責:
⑴維持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
⑵進行人員疏散,保證人員安全撤離。
⑶保證救援物資順利抵達目的地。
⑷保證各種搶險工具,機械設備,隨叫隨到。
❷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危害)通常分為哪幾類
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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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
1、安全制度
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並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設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並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堅持「三不放過」、「工前交底和工後講評」的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嚴格按照規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2、安全規則
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照明動力要分開,並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現場臨時電源線應採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後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後患。
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3、現場文明
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後現場清理干凈。
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工具間內零星材料堆放整齊。
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後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❸ 建築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是哪些
「四不放過」處理原則具體內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2)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3)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4)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❹ 建築工地施工中有哪些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
安全事故有: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等.
質量事故有內:模板坍塌,腳手架坍容塌等由於建築物質量原因引發得質量安全生產事故.
其實質量和安全事故都是相關聯的,因為質量事故有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安全事故有可能是質量問題引發的.最明顯的區分就是質量事故指的是施工企業的產品事故,安全事故指的是人員的傷亡事故.
❺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丙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可以根據傷殘等級,提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
2、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丙方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如能證明甲乙知道該情形,其應承擔賠償責任
3、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減輕賠償責任
4、如果受害人與丙方是屬於勞動關系,並且繳納工傷保險。
(5)建築現場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擴展閱讀:
如何對建築事故准確地定性?如何對建築事故進行責任分擔?如何追究建築事故的責任者和責任單位的法律責任呢?這些都是新的領域,在這些領域,本書從理論上進行了大膽的探討,為正確、及時處理建築事故和完善建築立法,盡點微薄之力。
本書的實例尊重客觀事實,作者對實例進行了詳細的剖析,旨在使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人員有所啟迪,並引以為戒。在實際工作中,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防止類似建築事故的發生。
全面開展建築施工隱患排查。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國建築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教訓,全面落實建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國家和省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排查各類事故隱患。
對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臨邊、洞口等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確保各項防護措施到位。加大對深基坑、起重機械、模板支撐、腳手架、施工升降機等危大工程的排查,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督促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切實增強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按照深化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要求,進一步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建立和完善「一個台賬、三個清單」,指導企業做好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化」管理,形成排查整改銷號、再排查再整改再銷號的常態化機制。
❻ 建築施工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建設單位承擔什麼責任
總承包單位承擔責任。
根據《建築法》
第三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6)建築現場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承包單位不按本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❼ 建築工地中的安全隱患有哪些
1、施工現場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帽的;
2、高處作業未按規定佩掛安全帶的;
3、安全網內雜物過多的;
4、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護不嚴,未塗刷紅白相間警戒色的;
5、基坑、屋面、樓板、陽台、卸料平台等臨邊防護不嚴,防護欄未塗刷紅白相間警戒色的。
6、塔吊司機證件未存放施工現場的;
7、未設塔吊指揮或指揮聯絡信號不明確的;
8、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各層卸料平台安全門未按規定關閉的;
9、塔吊、電梯、井架、吊籃、物料提升機等注冊登記牌未按規定固定在設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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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措施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要進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對考核不合格的職工,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施工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許私自用火,嚴禁酒後操作。
4.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驗。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症、癲癇病以及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5.在高空、鋼筋、結構上作業時,一定要穿防滑鞋。
通過檢查,發現生產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不衛生的問題,從而採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生產安全。通過檢查,預知危險、清除危險,把傷亡事故頻率和經濟損失率降低到社會容許的范圍內。安全檢查對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防。
❽ 施工工地出現安全事故 建築施工企業應承擔什麼責任
主要責任在施工方,不過按照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業主方包括業主派出的安全員應承擔監督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屬於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