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施工承包新資質的標準是什麼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目前的辦理標准還沒有變動,如下:
建築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個等級。總承包資質屬於施工資質,辦理需要從最低等級開始辦理,也就是新辦只可以辦理三級資質,然後逐級遞增,特級為頂。
辦理三級總承包資質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建築注冊師5人。
3.工程師6人,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4.現場管理人員齊全(現在已不考核)。
5.中級以上的技工人員不少於30人。
6.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可承擔的建築工程為: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⑵ 最新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是國標嗎
是的。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 三級。首先要符合對應的資質標准才能申報。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准
1、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 少於 5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 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 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 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 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3、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 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⑶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新資質標準的標准
一、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
二、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三、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一、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三、企業工程業績
同上。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一、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⑷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最新標准有什麼要求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申請特級資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3、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說明
建市 [2015]154號文件取消了原標准「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和「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的要求。
4、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築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3)單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築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說明: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一級資質的「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說明
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二級資質的「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的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說明
根據建市[2016]226號文件規定: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因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類別的最低資質是「三級」,則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保留對建造師等人員的要求。
承包范圍
特級資質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說明
建市[2015]154號文取消了「《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准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築工程的限制。」
一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說明:建市[2015]154號文取消了「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⑸ 建築資質新標准與老標準的區別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有改變:新標准中去掉了老標准中的「企業」二字;四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發生了變化,分別是「建築工程」替換了「房屋建築工程」、「冶金工程」替換了「冶煉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換了「化工石油工程」、「機電工程」替換了「機電安裝工程」。
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考核指標有改動: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舊標准》中對申請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要求。適當提高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等8處。
三、新標准中調整了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新增水力發電、取消單項合同金額限制。
四、施工承包等級標准有所調整:調整了4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四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均增加了「三級」資質。關於專業承包資質此 次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的修訂變化很大,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由60個減少為36個。
五、取消了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六、合並了若干專業承包資質類別,「附著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已擴大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
七、調整了9類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例如「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 包」和「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五個類別均取消了「三級」資質。
八、新標准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
九、想標准取消了施工勞務企業的承包業務范圍限制。
十、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要求。例如《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取消了勞務資質類別和等級劃分以及承包業務范圍限制的同時,為了增強施工勞務企業的履約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適當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
(5)最新建築施工資質標准擴展閱讀
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同時廢止。
二、新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各類別施工企業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注冊建造師數量以及專業(特級資質暫未公布),其中變化較為明顯的有:各類別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各類別三級企業資質由三級項目經理證改為注冊建造師。新的建築企業資質標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⑹ 建築企業新資質標準是什麼
特級資質標准: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
5、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築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3、單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築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