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古建築維修工程包括什麼
魯班股份古建築的維修,根據其殘損程度和工程性質,一般分為5種類型。
經常性保養維護工程
古建築需進行經常性保養與維護,包括屋頂除草、勾抹;局部揭傡補漏;樑柱和牆壁等支頂加固;庭院清理整頓、室內外排水、疏導等小型工程。這類工程不改變文物現存結構、材料、外貌、裝飾和色彩,一般由管理單位或使用單位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完成。
搶險加固工程
古建築的某些部分在發生了危及文物安全險情時要進行搶救,如支頂、牽拉、堵擋、加固等應急工程。這類工程需要經過技術檢查,制定搶險加固方案,並經文物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進行。如果由於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報時,須補報備案。
重點修繕工程
古建築進行較全面和較大規模的修繕,必須事先做好勘察測繪、調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科學資料的基礎上進行設計。工程設計要經過認真的分析研究,廣泛徵求有關方面專家的意見,並提出「修繕工程申請書」,按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經文物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施工。
局部復原工程
是指對存有遺址而地面建築殘缺不全或已損毀部分的古建築進行局部復原。此種工程必須具備詳細的科學依據,根據研究確能復原局部結構或構件者,按重點修繕工程具體要求進行。
保護性建築與構築物工程
為了保護不可移動文物而附加的排水防洪堤壩、防雨房、亭或窟檐等安全設施,應與文物本身及環境風貌相協調。附加建築物、構築物的設計方案按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報經文物主管部門同意後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