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規費計算的問題。
這些定額書上都有。去查一下就知道了。應該有安全文明施工,勞務保障費,夜間施工費,二次搬運費,臨時設施費等
❷ 建築工程規費費率怎麼計算
綜合費率=(綜合單價-直接工程費/清單工程量)/綜合單價。可見綜合費率=(管理費+利潤)/清單工程量 (非全費用)。要是再加上規費和稅金,那綜合費率=(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清單工程量(全費用)。
確定組合定額子目:一般都是一個工程量清單項目對應定額上好幾個子目。計算定額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單項目對應的定額上好幾個子目的工程量。測算人材機消耗量: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或項目當地的消耗定額。
核定綜合費率
綜合費率=(綜合單價-直接工程費/清單工程量)/綜合單價
可見綜合費率=(管理費+利潤)/清單工程量 (非全費用)
要是再加上規費和稅金,那綜合費率=(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清單工程量(全費用)
以上提到的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都是以清單工程量對應的直接工程費為基數計算的。
綜合開發配套工程費主要包括在開發商品房、經營房或住宅小區內修建的道路、停車場、給排水工程、供電工程、小區綠化及庭園建設等市政工程設施中。
為了反映和監督建造配套工程發生的各種費用,應設置「小區配套工程」帳戶,並按建造的配套工程名稱開設成本明細帳,發生各種配套工程費用,應記入借方;配套工程建造完工後,計算建造完工的小區配套工程實際成本,並將其發生的實際成本從該帳戶貸方分配結轉「房屋建設工程」帳戶借方,以計算小區的開發商品房、經營房的成本。
❸ 規費怎麼計算用什麼做基數
(1)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在最新出版的《河北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已經將工程排污費列入了企業管理費。
(2)社會保險費:
①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②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③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④生育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⑤工傷保險費(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是指按照建築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工程意外傷害所繳納的費用。
(3)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基數計算:
1)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以定額人工費為計算基數,根據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規定費率計算。
2)工程排污費應按工程所在地環境保護等部門規定的標准繳納。
(3)清遠地區建築工程規費計算規定擴展閱讀:
工程規費的計算內容:
依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規定,工程規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
建築安裝工程費按照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由人工費、材料(包含工程設備,下同)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其中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包含在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中。
(一)人工費:是指按工資總額構成規定,支付給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生產單位工人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和工作時間或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獎金:是指對超額勞動和增收節支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如節約獎、勞動競賽獎等。
3.津貼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個人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個人的物價補貼。如流動施工津貼、特殊地區施工津貼、高溫(寒)作業臨時津貼、高空津貼等。
4.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資和在法定日工作時間外延時工作的加點工資。
5.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設備的費用。內容包括:
1.材料原價:是指材料、工程設備的出廠價格或商家供應價格。
2.運雜費:是指材料、工程設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工程設備的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❹ 規費怎麼計算
規費公式:規費=計算基數X規費費率。規費的計算,各個地區和地方都有不同的計算標准。
為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促進依法行政,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支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8]78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徵收工程定額測定費。
(4)清遠地區建築工程規費計算規定擴展閱讀
1、重慶市(渝交委路〔2008〕31號)
間接費中的規費費率標准為40.2%,其中:養老保險費20%,失業保險費2%,醫療保險費9.7%,住房公積金7%,工傷保險費1.5%。規費費率僅作為編制概、預算的依據,不作為施工企業實際交納費用的依據。
2、安徽省交通廳文件皖交基[2008]17號
間接費中的規費包括企業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規費標准為38.1%,計算基數為人工費。
3、浙江省浙交〔2008〕85號
規費包括企業必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工傷保險費,均以各類工程的人工費之和為基數,費率標准按下表計算。規費費率只作為編制概算預算的依據,不作為施工企業實際交納費用的依據。
❺ 建築工程規費的計提標準是怎麼確定的
規費是政府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具體看所在地區的政策文件,北京的可以查下
「京造定〔2009〕6號」文件
關於調整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規費計算方法的有關規定
京造定〔2009〕6號
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建築市場發展的需要,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關於規費計取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的實施,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依據《關於頒發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通知》(京建經〔2001〕664號)(以下簡稱預算定額)。現對預算定額中規費的計算方法及相應費用、費率進行調整如下:
一、規費計算的原則和依據
規費是指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計算,足額上繳。
發包方在編制招標文件以及發承包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不得將規費作為競爭性費用。
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或標底)時,應按照本規定第二條規定計算。
預算定額中規費包括的內容和計算的主要依據如下:
1.住房公積金: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號令)、《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關於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8〕1號)。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號令)。
3.基本養老保險費:《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號令)、《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9號)。
4.失業保險基金:《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號令)。
5.工傷保險基金:《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號令)、《關於做好北京市建築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京勞社工發〔2006〕138號)。
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6〕18號)。
7.生育保險:《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4號令)。
二、規費的計算方法
規費=人工費×費率。
規費費率詳見規費(附表一)。
人工費包括按定額計算的市場人工費和其它人工費之和。
規費應單獨列項,只計取稅金。
上述計算的規費包括:
1.本企業在職職工和聘用農民工上繳的費用。
2.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建築業企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費用。
三、預算定額中與規費有關的費用調整
按上述方法計算規費後,原預算定額中有關內容做相應調整:
1.定額人工費單價中不再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
2.現場經費中不再包括項目經理部工作人員工資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調整後的現場經費費率詳見現場經費(附表二)。
3.企業管理費中不再包括社會保障等費用。調整後的企業管理費費率詳見企業管理費(附表三)。
四、本規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2009年5月1日前招標文件已經備案或已簽訂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規定執行。預算定額中規費有關計算方法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其他內容仍按預算定額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附表一:規費
附表二:現場經費
附表三:企業管理費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開發銀行
市發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北京市分行
附表一:
規 費
定額編號
項 目
計費基數
費率(%)
5-1
建 築 工 程
人工費
24.09
5-2
市 政 工 程
26.50
5-3
庭院、綠化工程
20.19
5-4
地鐵工程
土建、軌道工程
22.89
5-5
通信、信號、供電、機電、人防工程
27.18
註:裝飾、安裝、構築物、鋼結構、獨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樁基礎、仿古工程執行建築工程費率。
附表二:
現 場 經 費
定額 編號
項 目
計費基數
費率(%)
1-15
建 築 工 程
單層建築
檐 高
16m以上
直接費
4.08
1-16
16m以下
3.64
1-17
住 宅
25m以上
4.25
1-18
25m以下
3.90
1-19
公共建築
25m以上
4.69
1-20
25m以下
4.17
1-21
裝 飾 工 程
人工費
24.71
1-22
構築物
高 度
10m以上
直接費
4.00
1-23
10m以下
3.39
1-24
鋼 結 構
1.73
1-25
獨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3.12
1-26
樁 基 礎
3.47
1-27
仿 古 建 築
4.25
1-28
安 裝 工 程
住 宅
檐 高
25m以上
人工費
28.52
1-29
25m以下
22.81
1-30
公共建築
25m以上
32.32
1-31
25m以下
25.67
1-32
其 它
29.47
1-33
市 政 工 程
道 路
直接費
4.59
1-34
橋 梁
4.42
1-35
給 水
3.12
1-36
排 水
4.34
1-37
燃氣、熱力
3.64
1-38
綠 化 工 程
人工費
13.31
1-39
庭 園 工 程
直接費
3.56
1-6
地 鐵 工 程
土建工程
區 間
直接費
4.04
1-7
車 站
3.33
1-8
軌 道 工 程
2.34
1-9
通信、信號工程
人工費
29.47
1-10
人防、機電工程
附表三:
企 業 管 理 費
定額編號
項 目
計費基數
費率(%)
2-1
建 築 工 程
單 層 建 築
直接費
4.06
2-2
住 宅
檐 高
25m以下
4.01
2-3
25m以上
4.38
2-4
公共建築
25m以下
4.08
2-5
45m以下
4.87
2-6
45m以上
5.24
2-7
裝 飾 工 程
人工費
35.10
2-8
構 築物
物
混凝土煙囪、水塔、筒倉及500m3以上水池
直接費
4.51
2-9
其 它
3.73
2-10
鋼 結 構
1.73
2-11
獨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2.87
2-12
樁 基 礎
2.80
2-13
仿 古 建 築
4.23
2-14
安 裝 工 程
住 宅
檐 高
25m以下
人工費
34.32
2-15
25m以上
38.97
2-16
公共建築
25m以下
37.47
2-17
45m以下
43.69
2-18
45m以上
48.33
2-19
其 它
42.11
2-20
市 政 工 程
道 路
直接費
4.38
2-21
橋 梁
4.08
2-22
給 水
3.37
2-23
排 水
4.16
2-24
燃氣、熱力
3.73
2-25
綠 化 工 程
人工費
13.39
2-26
庭 園 工 程
直接費
3.58
2-1
地 鐵 工 程
土建工程
區 間
直接費
3.69
2-2
車 站
3.91
2-3
軌 道 工 程
2.15
2-4
通信、信號工程
人工費
42.11
❻ 規費怎麼算
規費=計算基數X規費費率。
規費是指政府機關在為特定人履行了一定行為或者在特定人要求內使用公有容物時,依法向其徵收的行政手續費。
該項費用主要由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社會保障費(包括職工失業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費、職工養老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等構成。
其中工程定額測定費根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關於公布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8] 78號),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
(6)清遠地區建築工程規費計算規定擴展閱讀:
依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規定,工程規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
建築安裝工程費按照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由人工費、材料(包含工程設備,下同)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組成。
其中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包含在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