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建築業營改增給予過渡期

建築業營改增給予過渡期

發布時間:2021-02-27 12:54:38

Ⅰ 過渡期涉及哪些涉稅問題

對於「營改增」後,過渡期存在的涉稅問題,對施工企業影響較大,需要重點關注。關鍵涉稅問題包括:
(1)過渡期老項目的徵收方式 如果是繳納營業稅,還是實行增值稅簡易徵收,徵收率3%,還是不設過渡期,直接按照增值稅現行制度徵收;
(2)變更索賠如何處理問題 變更索賠是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隨時發生的,其發生時間及金額具有不確定性,那麼在「營改增」後簽訂的變更索賠合同,如何納稅,如何提前進行籌劃是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3)超驗欠驗涉稅問題 目前施工企業存在業主超驗或欠驗事項,根據增值稅計稅原理及目前建築業營業稅的徵收管理,若建築業「營改增」後,以業主批復的驗工計價時點作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果施工過程中發生業主超驗,將導致納稅義務時間提前,而與進項稅額不匹配,「營改增」以後發生的進項稅額可能無法充分抵扣;如果施工過程中發生業主欠驗,應稅服務完成但是卻未繳納相應稅金,可能會存在涉稅風險,而且,「營改增」以後,根據過渡期政策的不同,欠驗部分稅負也會受到影響。
(4)已完工未結算工程款問題 工程項目一般點多、線長、面廣,施工期一般持續時間較長,辦理結算時間也較長,往往在工程結束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都無法及時結算工程款項,對企業的資金和 「營改增」過渡期的稅負都會產生影響。 已完工未結算的收尾清算項目在「營改增」後如果按照增值稅計稅,則存在增加的計價款只有銷項稅額,無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的現象。
(5)未交營業稅問題 目前,施工企業部分項目存在欠繳營業稅的情況,且金額比較大。主要原因有:業主未及時代扣代繳、稅務機關要求延後繳納等。 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是國家稅務局,營業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是地方稅務局,「營改增」後可能面臨地方稅務局要求清繳之前未繳納的營業稅,導致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產生巨大資金壓力。
(6)過渡期合理安排設備采購計劃 建築企業存在大量的以前年度購置機器設備等存量資產,絕對金額較大,占資產總額的比例較大,在「營改增」後,存量資產的抵扣政策將會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的稅負。 如果「營改增」前購置的設備無法抵扣進項稅額,但對於其產生的經營收入按照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按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造成企業進銷項稅不匹配,這無疑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負,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針對存量資產可能無法抵扣的情況,目前采購計劃應當盡量延後以規避未來進項稅額的流失,對於工程需求不得不提前購買的設備,在符合增值稅規定的前提下建議延後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採用租賃的方式運作,以解決因提前購買設備產生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Ⅱ 建築行業的營改增什麼時候出來的

全面營改增是2016年5月1日開始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范圍將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Ⅲ 營改增建築業,有多久的過渡期

建築業,應該是今年五月一日就全面執行了

Ⅳ 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是如何計算的

一、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算方法是: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1、建築業「營改增」後採用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稅率仍然是3%,與「營改增」前一致。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二)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Ⅳ 營改增後建築企業有什麼過度政策

建築業營改增過渡期政策一覽表

Ⅵ 增值稅稅率擬為11%,建築企業怎樣才能笑傲"營改增"過渡期

總理在座談會上明確指出,全面推進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的「重頭戲」。

於是各個行業強打精神,期待這後續,畢竟,產業轉型和「營改增」掛鉤,各行各業大佬們相比為爭上游,甘心流汗流血吧。

在今天之前,建築行業的各大佬們也翹首以盼了好久,行業協會也在年初引發了《關於做好建築業企業內部營改增准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建築企業梳理了營改增准備工作的重點。

將一切工作準備在前,以全力迎接建築行業「營改增」。

不負眾望,2月22日,我們終於看到了期盼已久的關於「營改增」的正式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做好建築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准備工作的通知》,明確建築業的增值稅稅率擬為11%。

粘貼全文是必須的,下面各位就大大方方地、最好一字不漏地看完全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建築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准備工作的通知

建辦標[2016]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適應建築業營改增的需要,我部組織開展了建築業營改增對工程造價及計價依據影響的專題研究,並請部分省市進行了測試,形成了工程造價構成各項費用調整和稅金計算方法,現就工程計價依據調整准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為保證營改增後工程計價依據的順利調整,各地區、各部門應重新確定稅金的計算方法,做好工程計價定額、價格信息等計價依據調整的准備工作。

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測試的成果,工程造價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11%)。其中,11%為建築業擬征增值稅稅率,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相應計價依據按上述方法調整。

三、有關地區和部門可根據計價依據管理的實際情況,採取滿足增值稅下工程計價要求的其他調整方法。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領導,採取措施,於2016年4月底前完成計價依據的調整准備,在調整准備工作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標準定額司。

聯系人:程文錦010-5893323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2月19日

Ⅶ 建築業營改增實施後具體怎麼做

營改增試點前後,納稅人發生以下應稅行為,可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版開營業稅改徵增值權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處理:
1. 試點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的,因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足以抵減允許扣除項目金額,截至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計算試點納稅人增值稅應稅銷售額時抵減,應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退還營業稅。
2. 試點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繳納營業稅,營改增試點後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
3. 試點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的應稅行為,因稅收檢查等原因需要補繳稅款的,應按照營業稅政策規定補繳營業稅。

Ⅷ 建築業營改增,什麼時候開始啊

目前建築業營改增迫在眉睫,很多建築企業的財務人員對營改增對沒有做好准備。專鑒於營業稅下會計業務和屬增值稅下的會計業務有較大差異,還需要提前做足知識上的准備。目前做財稅培訓的很多,但是准們針對建築業營改增培訓的還是比較少,給你推薦一下天揚君合建築業財稅網校吧,線上線下培訓都不錯,我參加過在北國會的線下培訓和網上課程體驗,個人感覺還可以。望題主採納,給個笑臉唄。

Ⅸ 建築業營改增老項目怎麼抵扣

一、如何定義,因為「營改增」而產生的一些新、老項目?
因為建築行業的特性,「營改增」作為一種改革新產生的稅率,必然會牽涉到「營改增」正式公布之前簽訂的合同,以及公布之後簽訂的合同,也就是小標題所謂的新、老項目。
根據業內專家研究和現有的各類信息,新、老項目劃分為四種情況:
營改增之前,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但是,沒有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導致了工程未動工,營改增之後,才辦理了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正式動工的項目,叫做新項目。第一個標準是以工程施工許可證為標準的。
營改增之後才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的項目叫做新項目,所以第二個標準是以合同為主。
營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項目,營改增之後繼續施工的項目,叫做老項目。
先上車後買票的行為,營改增之前沒有辦理任何的合同,包括工程施工等法律手續,但是工程已經正式動工了,營改增後再補辦有關的合同、工程施工規劃等一些手續的工程,這還是叫做老項目。
二、新、老項目歸類完畢之後,必然會涉及到「營改增」過渡期,建築企業新老項目如何銜接?
營改增之前采購的建築施工材料已經用於工程施工項目,但是,拖欠材料款,營改增後,才支付供應商的材料款,而獲得了供應商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
營改增之前,施工企業購買的辦公用品,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以及其他存量資產,但是一次未獲得對方開據的發票,等到營改增以後,才獲得以上資產供應商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樣不可以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
營改增之前已經完工的施工項目,但是未進行工程結算,營改增後才進行了工程結算,收到了業主支付的工程款,建築企業繼續按3%交營業稅,繼續開建安營業稅發票。
營改增前,已經完工的施工項目,而且,進行了工程結算,但是業主一直拖欠工程款,營改增後業主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業繼續按3%交建安稅,開建安發票。
營改增之前已經完工以及營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項目,營改增之後繼續施工的項目,可能有兩種方法處理,第一,繼續按照老政策執行,就是按3%上建安稅,第二,執行3%的稅率簡易增值稅。這兩種到底是哪一種?以相關文件出來為准。
營改增之後,新老項目交替出現,共同經營,共同生產的情況下,必須要分開采購,分開核算,分開決算,也就是說,營改增後老項目產生的增值稅的進項稅,不可以在新項目進行抵扣。

閱讀全文

與建築業營改增給予過渡期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