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樁基施工過程中遇到大量的地下障礙物一般是怎樣處理的怎麼計算工程量金額
如果是地下障礙物太多,還很深的話,一般都是用挖機和鎬頭機配合把障礙物清除了,然後內再置換土,下部用土容回填,表面50公分左右還是要用建築垃圾回填的,這樣混凝土車才能走。你合同怎麼簽的,一般合同都是2米以下的障礙物就可以簽證了。你在處理之前讓監理見證下障礙物的方量,處理完成後就發工程聯系單阿。裡麵包括機械,人工,還有廢土內運和外運的費用阿。破除時間要看障礙物的深度和方量了,一般用不了多久的。
⑵ |建築施工單位在慢車道上設置障礙物影響交通安全是不是種違法行為
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慢車道上設置障礙物,影響到了交通安全,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⑶ 在地下工程施工中遇到障礙物、土質與設計不一樣怎麼辦
不知您是以什麼身份提這個問題?現在假定您是施工單位的身份。
1、基坑開挖前要做內兩件事,向容建設單位要地質勘察報告,向建設單位索要地下障礙物清單。
2、基坑開挖後要進行地基驗槽,參加地基驗槽的單位有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建設單位,其結果要各方蓋章。
3、開挖過程中如遇到實際與資料不符,施工單位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和建設單位報告(不是找設計)。建設單位會找設計和勘察單位來現場查看的,有可能會有一些新的圖紙出現。
4、施工單位應及時取證,作為今後索賠的依據。
⑷ 障礙物是什麼意思
障礙物是能遲滯或阻止軍隊行動的地形、地物和軍事工程設施的統稱。有的障礙物還能直接殺傷敵人,破壞其裝備,使敵人產生恐懼心理。障礙物按性質分為天然障礙物和人工障礙物。
人工障礙物按其用途的不同,還可分為防坦克、防步兵、防運輸車輛、防艦船、防登陸、防飛機和防空降等障礙物。 隨著坦克、步兵戰斗車、直升機、氣墊登陸工具大量用於戰場,障礙物的戰役、戰術密度將進一步增大,爆炸性障礙物將更廣泛運用,機動設置障礙物愈益顯得重要。
(4)建築工程障礙物定義擴展閱讀:
主要航行障礙物的介紹:
1、礁石:有暗礁、干出礁、適淹礁、明礁、叢礁等。
2、淺灘:淺灘是指水深比周圍較淺的淺水區,這在江河入海的河口地段和低海岸的沿岸地區較多。
例如長江口和沿海就有較大的淺灘。對於個別小范圍的淺灘,海圖上明礁符號中虛線內的數字表示最淺深度。其與暗礁的區別在於淺灘為非危險性底質,如沙、硬泥等。淺灘又分為沙灘、泥灘、岸灘、沙礫灘、亂石灘、叢草灘、貝類養殖灘及紅樹灘等。
3、沉船:沉船對航行有很大的威脅,按其沉沒的狀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部分沉沒的沉船;另一類是全部沉沒的沉船。部分沉沒的沉船,是指沉船的一部分(包括桅桿)在深度基準面以上。
此外,還有石坡、沙咀、險惡地、漁柵,以及掉入海中的鐵錨、沉入海底供建築用的水泥樁等,這些都是航行障礙物。
4、沉樹及其他類似沉物。
5、礙錨區。
⑸ 無障礙設施建設的准確定義
無障礙設施是指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兒童等社會成員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設回工程中配套建設答的服務設施。包括無障礙通道(路)、電(樓)梯、平台、房間、洗手間(廁所)、席位、盲文標識和音響提示以及通訊,信息交流等其他相關生活的設施。
⑹ 施工時遇到障礙物業主可以不管嗎
如果是在建成項來目中進行改造自或修建性施工,遇到障礙物多是業主集體造成或物業臨時堆積形成,只需要通知物業進行移除就可以;如果是新建項目,那就可能是甲方或拆除所剩的建築垃圾,告知甲方後,一般都是施工方自己行處理
⑺ 施工中發現地下障礙物影響施工時,承包人應於幾小時內什麼形式通知發包人
通用條款是所有相同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共有的內容。
專用條款是簽訂合同的雙方針對合同項下的那個工程或者項目所作的有針對性的、不同於通用條款或者將通用條款予以細化的特別約定。
發包方與承包方結合具體工程,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履行中是否執行通用條款要根據專用條款的約定。如果專用條款沒有對通用條款的某一條款作出修改,則執行通用條款,否則按修改後的專用條款執行。在工程招標中,通用條款是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給投標人。無論是否執行通用條款,通用條款都應作為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應只把協議書和專用條款作為全部合同內容。
1、施工合同範本(GF-1999-0201)的名詞定義指出: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各類範本中的通用條款是根據《合同法》、《建築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中的慣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簽訂、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較強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於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的基礎性合同條款。建設工程雖然具有單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價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是統一的,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本一致的,對於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處理原則也是相同的。因此,可以把建設工程施工中這些共性的內容固定下來,形成合同的通用條款,實際工程可以直接原文不加修改的引用。這種做法的優點是直接使用普遍熟悉和流行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效率,保證公平。
2、企業或建設項目的實際做法
一些長期有建設工程發包業務的單位(如房地產公司)或大型建設項目,需要簽訂較多工程或標段的合同,根據企業管理制度和整個建設項目管理的統一要求,制定統一的通用合同條款,然後針對不同標段合同的具體情況制定專用合同條款。
3、具體項目合同的可談判性差別
有些工程不準備採用範本,特別擬定了富有特色的合同時,可以不區別通用與專用,只需要一份齊全完整的「合同條款」。但在特殊情況下,可將不可談判的條款內容構成通用合同條款,對於可談判的條款內容構成專用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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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工程建設的性質分成幾類
工程建設的性質來分成兩類。一自類是民用建築工程,另一類是工業工程。
1、民用建築工程直接用於滿足人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產性建築,主要包括:商住樓、綜合樓、辦公樓、教學樓、賓館、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築工程。
2、工業工程是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而進行的調試工作。
(8)建築工程障礙物定義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中各個分類所包含的內容:
1、建築工程包括礦山、鐵路、隧道、橋梁、堤壩、電站、碼頭、飛機場、運動場、房屋(如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和住宅)等工程。
2、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包括電力、通信線路、石油、燃氣、給水、排水、供熱等管道系統和各類機械設備、裝置的安裝工程。
3、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環境質量要求,使用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的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4、其他工程建設工作包括建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投資決策活動以及徵用土地、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這些工作是工程建設不可缺少的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建設
⑼ 晚問建築施工單位在慢車道上設置障礙物影響交通安全是不是種違法行為
遇見建築工地在慢車道上設置障礙,應當有明顯的標志,如果沒有標志,造成了他人的傷害事故,是應該負責任的。
⑽ 施工現場准備中的拆除障礙物主要包括哪些
現場准備中拆除障礙物,包括臨時的建築電線桿,水坑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