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竣工驗收報告有區別嗎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專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屬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竣工驗收備案表是備案時需填寫的表格。
竣工驗收報告是指工程項目竣工之後,經過相關部門成立的專門驗收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質量評估驗收以後形成的書面報告。
B. 在哪兒查商品房《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表》
在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詢,或建設單位查詢。《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另一份則留備案機關存檔。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其中所需提交文件之一就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需提交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4)法律規定應當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C. 建築工程備案資料有哪些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版當由權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4)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D. 外省施工企業如何在江蘇鹽城市建設局備案
外地企業需提供資料:
先到企業分公司工商登記地的區建設局申請核查辦公場所,填寫核查表(見附件)並經區建設局蓋章後,匯總以下資料辦理:
A. 網上上報數據回執;
B.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C.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核原件收復印件);
D.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核原件收復印件);
E. 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建築業企業提供,核原件收復印件);
F.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G. 建築業企業前一年未發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9號)第二十一條所列行為或工程監理企業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未發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8號)第十六條所列行為的證明(外省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本省企業由當地地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省屬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出具,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港灣建設(集團)總公司、中國路橋(集團)總公司、中國冶金建設集團公司、中煤建設集團公司、中國化學工程總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色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土木工程集團公司、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公司、國家電力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新興(集團)總公司、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等中央管理大企業及其下屬企業由總公司出具);
H. 介紹信【外省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本省企業由當地地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省屬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出具,中央管理大企業及其下屬企業由總公司出具】;
I. 駐深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核原件收復印件);
J. 在鹽城行開戶證明;
K. 企業在鹽城辦公場所證明(指本企業購買物業的房產證或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不少於一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總承包企業不少於150平米,其他企業不少於100平米。註:一處辦公地點只能注冊一家企業);
L. 企業駐鹽城分支機構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核原件收復印件),在深聯系電話(含座機和手機),項目經理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M. 企業與分公司所在轄區的人口計生部門簽訂的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
N. 勞務分包企業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資質等級標准規定數量的技術工人的職業資格證書和社會保險清單(要求加蓋社保部門公章);
E. 開發商不提供《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怎麼辦
開發商不提供《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業主要拒絕交房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都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是否經過驗收或者驗收是否合格的標志就在於是否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因此,不管購房者和開發商在買房合同中是否約定將開發商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交房條件,開發商交房時都應提供。
F. 關於《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的問題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是證明房屋質量經檢驗合格,達到了交版房要求的依據,只有在獲權得了《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後,開發商才可以進行交房,否則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屬於違規操作。
也就是說,開發商具有備案表就可以交房,並沒有規定開發商一定要將備案表一並交給業主才能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