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的土木工程(岩石與地下建築)這個專業咋樣
以前屬於岩工系,就業比土木系好,以前像西北勘察設計院 中南設計院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都可以進去,水院作為水利的,其岩土一直都是不錯的,口碑也不錯,好好加油了
⑵ 建築中地下的岩石施工單位怎麼做
建築工程地質勘察分為:初步勘察階段、詳細勘察階段、施工勘察階段三大階段,各個階段勘察要點如下:
1、初步勘察階段,應進行下列工作:1)查明場地的地層、構造、岩土性質、地下水埋藏條件、凍結深度等;2)查明場地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分布范圍、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3)對抗震設防烈度大於或等於7度的場地應初步判定地基及場地的地震效應。初步勘察應在搜集分析已有資料、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場地條件進行地球物理勘探及其它勘探、測試工作。
2、詳細勘察階段,應進行下列工作:1)查明建築物范圍內的地層結構、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學性質,並對地基的穩定性及承載能力作出評價;2)提供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所需的計算指標及資料;3)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和侵蝕性,必要時,還應查明地層的滲透性,水位變化幅度及規律;4)判定地基岩石和土及地下水在建築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產生的變化及影響,並提出防治建議。
3、施工勘察階段:勘察單位配合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勘察,解決與施工有關的工程地質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勘察資料。 1)對較重要建築物的復雜地基,需進行施工驗槽;
2)基槽開挖後,地質條件與原勘察資料不符,並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時;3)深基礎施工設計及施工中需進行有關地基監測工作;4)地基處理、固時,需進行設計和檢驗工作; 5)地基中溶洞或土洞較發育,需進一步查明及處理;6)施工中出現邊坡失穩,需進行觀測及處理。
具體規范要求,參見《工程地質學》、《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地質勘察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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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地下建築類型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面積不斷擴大,土地減少、住房和能源短缺、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惡化及備戰防災方面等諸多問題,都亟待解決。因此,國家除急需建造大量的地面建築外,還需要建造和開發地下空間。20世紀以來,現代地下空間的開發主要用於建造各種隧道、水利水電工程、大型地下公用設施和地下能源儲庫等。近些年來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典型過程反映在城市地鐵、地下公路、地下車庫、地下人防及地下公用設施等。可以預見,隨著經濟、科技的繼續發展,我國的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即將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新時期。
地下空間指在岩石和土層中天然形成或人工開挖形成的空間。天然地下空間如各種地下洞穴等。人工地下空間分兩類:一類是開發地下礦藏形成;一類是因工程建設需要開鑿的地下洞室。
地下建築(underground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指建造在岩層或土層中的各種建築物(buildings)和構築物(structures),是在地下形成的建築空間,稱為地下建築。
地下工程(underground engineering)指建造在地下的各種工程設施稱為地下工程。
一、按用途分類
按照用途分類,地下建築可以分為:
(1)生產性地下建築。如地下工廠、動力站、礦山井巷。
(2)交通運輸及輸水隧道。如鐵路、公路、航運隧道、城市地下鐵道、給水排水、泄洪灌溉隧道。
(3)人防工程。如為滿足戰備及人民防空要求的掩蔽部、疏散幹道及平戰結合的地下生產和公用設施:通信中心、地下醫院、地下商業服務網點等。
(4)底下貯庫。如防爆、防火、戰備物資或器材、放射性材料的倉庫、冷藏庫、城市地下車庫。
(5)軍事用途的地下建築。如指揮中心、人員掩蔽部、飛機庫、艦艇庫、火炮掩體等。
(6)其他特殊用途的地下建築。如為滿足科研、試驗或某一特定要求的地下建築。
二、按位置分類
按位置不同,可分類為:
(1)山體內的地下建築。如各種鐵路隧道等。
(2)城市街道下的地下建築。如地鐵、地下商場等。
(3)海底及河底下的地下建築。如英吉利海峽隧道。
三、按工程所在地層性質分類
按工程所在地層性質,可分為:
(1)土質土層中的地下建築。
(2)岩石地層中的地下建築。
四、按洞室的體型分類
按洞室的體型不同,可分為:
(1)平洞。地下建築中最常見的洞室體型即為平洞,按斷面形式可分為:矩形、梯形、曲牆(或直牆)、拱形、圓形;按洞室斷面尺寸間的相對比例不同可分為:大跨度、高邊牆、普通型。
(2)斜井。與地面直接相通的傾斜巷道,其作用與豎井和平洞相同。不與地面直接相通的斜井稱為暗斜井或肓斜井,其作用與暗豎井相同。
(3)豎井。作為與地面和地下建築工程連接的通道,與地面近於垂直,故稱為豎井。斷面形狀有矩形和圓形。
五、按埋置深度分類
按埋置深度不同,可分為:淺埋式、深埋式。
淺埋式和深埋式的判定依據:考慮覆蓋層厚度或視覆蓋層厚度與洞室斷面尺寸間的關系確定。可根據經驗公式判定,屬於深埋的條件為:
H>1.5(b+h)或H>5b
式中:H 為埋深,即洞頂距地面的垂直距離;b為洞室寬度的一半;h為洞室高度。
在以上分類中,地下建築物的用途決定了建築的埋深和工程所在的位置,工程位置又客觀地決定著地層的性質,進而決定洞室的體型。上述綜合因素影響著施工條件。
根據長期實踐,決定和影響地下建築施工方法,特別是成洞方法的主要因素包括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
(1)客觀因素。主要有:
洞室圍岩性質(施工對象的性質決定施工方法);
圍岩:洞室開挖後,其周圍產生應力重分布范圍內的岩體或洞室開挖後對其穩定性產生影響的那部分岩體。
洞室的體型特徵(斷面形式、尺寸、平面和立體布置),有的洞室單一,體型為等斷面,如各種交通隧道,有些則很復雜。
(2)主觀因素。主要為施工條件(施工技術裝備和水平)。
由此看出,地下建築沒有一個通用的、定形不變的施工方法,需因主客觀方面條件(圍岩性質、洞室體型、施工條件)的不同而異。
⑷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一本)土木專業小專業有:岩石與地下結構 道路與橋梁工程 建築工程 哪個前景好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的強處在於建築,屬於所謂的「土木老八校」之一,其他的專業不是強項
地下與橋梁的,還是去其他高校吧,同在西安的長安大學不錯
⑸ 岩石工程勘查主要分為哪幾個階段
四個階段。
1、可行性勘察(選址用)。
2、初步勘察(初設用)。
3、詳細勘察(施工圖設計用)。
4、施工勘察(地層條件復雜的情況下,有針對性的對某個問題進行勘察)。
(5)岩石地下建築工程擴展閱讀:
高層建築工程地質勘察要點為:
1、勘探孔布置見附圖,勘探單位可根據現場情況適當調整,但應滿足:控制性孔占勘察孔總數約1/3,取土樣試樣和進行原位測試的勘察孔在平面上均勻分布,其數量占勘探孔總數為1/3~1/2。
2、鑽孔深度:因沒有提供初勘報告,一般勘察孔的深度,由勘察單位根據當地土層情況按《岩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和《高層建築岩石工程勘察規程JGJ 72—2004》定,控制孔深度宜到滿足沉降計算要求。如預定的孔深未見良好持力層時,鑽孔應加深,直至進入良好持力層。查明基岩面起伏狀況,鑽孔進入持力層深度不小於5m。
3、應判定各土層的成因時代,對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作出評價;提供場地土類別及場地地震效應評價。
4、查明各土層的類別、厚度、坡度、土性參數。並對地基土的穩定性和承載能力作出評價。提供各土層的一般物理力學指標、抗剪(固結快剪、快剪)強度指標等設計要素。提供樁基設計所需的岩土參數,要求提供樁側極限摩阻力標准值、樁端極限阻力標准值並推薦指標,建議樁的類型、長度及施工方法,提供樁的垂直極限承載力設計推薦值。
5、提供地基土的變形參數,建議基礎的合理形式並估算相應的沉降值。
6、提供基坑開挖所需岩土技術參數。
7、鑽孔取樣間距一般為1.0m,當土層變化大時,應加取土樣或連續取樣。
8、查明淺層地質的小螺孔間距及孔深根據當地土層情況,由勘察單位自定,若遇地質不良(軟土及液化砂土、溶洞等)或場地土層復雜(岩層起伏)時應適當增加布孔數量或孔深。
⑹ 在地面以下土層或岩體中修建各種類型的地下建築物或結構的工程,可稱為什麼
岩體內存在的原生的層理、層面及以後在地質作用中形成的斷層、節理、劈理、層間錯動面等內各種類型的地質界容面統稱結構面.由結構面切割成的大小、形狀不同的岩石塊稱結構體.結構面和結構體的組合稱岩體結構.岩體結構的突出特點是不連續性.這種不連續性使岩體在力學性質上的各向異性更加增強.在受到力的作用時,岩體結構控制著岩體的變形和破壞.岩體結構是岩體工程地質力學的基本概念.所謂岩體結構,即岩體中的結構面以及被這些結構面相互切割而成的結構體共同組合的型式,二者具有內在的聯系,它們是地殼長期活動的結果,隨地球運動而不斷的變化和發展,同時在地應力和工程作用影響下也會變化和發展.因之,岩體結構的兩大要素即是:結構面和結構體.岩體工程地質力學把岩體看做是由結構面與結構體組合而成的有結構的地質體.結構面是指岩體中存在的各類斷層面、節理面、裂隙面、層面、不整合面、接觸面等的地質界面.結構體是指由這些地質界面切割的形狀不一、大小不等的各種各樣的地質塊體.所以,岩石的結構面是岩體內存在的原生的層理、層面及以後在地質作用中形成的斷層、節理、劈理、層間錯動面等各種類型的地質界面.
⑺ 建築工程中常用的岩石種類有哪些
建築工程中常用的岩石種類有玄武岩石灰岩等
⑻ 什麼是岩石工程
岩土工程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地上、地下和水中的各類工程統稱土木工程。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專、土、地下水的部分稱岩土屬工程。
岩土工程專業是土木工程的分支,是運用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岩石力學解決各類工程中關於岩石、土的工程技術問題的科學。按照工程建設階段劃分,工作內容可以分為: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設計、岩土工程治理、岩土工程監測、岩土工程檢測。
你是說的岩土工程吧!!
請參看:http://ke..com/view/142290.htm?fr=ala0_1
⑼ 岩石在建築工程中有哪些用途
1. 承載:未風化或微復風化的,完整或制較完整的硬質岩石,自古就被人類利用其質地堅硬,耐壓耐久
性,作為建築物、構築物的承重結構構件,如石拱橋、石牌坊、牆基、塑雕等,作為現代的
高樓大廈的地基是最好的持力層。
2. 裝飾:岩漿岩(火成岩)、沉積岩(水成岩)未風化或微風化的完整的岩石,其顏色豐富自然、多
姿多彩,是人造所不及的,是都市建築物及環境不可缺少的裝飾材料。
3. 建築材料的原料:某些岩石如頁岩、泥岩、高嶺岩等是燒制水泥、磚、陶瓷的原料。如頁岩燒制
水泥,石灰岩(碳酸鈣)燒制石灰等。
⑽ 岩土工程和隧道工程及地下工程的關系
岩土主要是研究土和地基的. 地下工程是研究地下結構的,比如隧回道結構、地下室答結構等等。
岩土工程:是歐美國家於20世紀60年代在土木工程實踐中建立起來的一種新的技術體制。岩土工程是以求解岩體與土體工程問題,包括地基與基礎、邊坡和地下工程等問題,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