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布置要求是怎樣的(比如滅火器種類、組數、間距、位置等等)
6.1 一般規定
6.1.1 用於撲救各類火災的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最小配置滅火級別和最少配置數量應按本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6.1.2 配置在普通住宅的每具滅火器的滅火級別可比表6.2.1、表6.3.1中所規定單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小一個級別。
6.1.3 地下建築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鐵道)中滅火器的最少配置數量應按同等使用面積的同類地面建築的規定增加50%;古建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中的滅火器的最少配置數量應增加100%。
6.1.4為迅速、有效地撲救高架儲存設施和其它危險場所有可能發生的垂直范圍的特殊火災,可額外配置附加滅火器。如果這些滅火器不是用來滿足本章所規定的最低保護要求時,可選配滅火級別小於表6.2.1和表6.3.1中規定的最小配置滅火級別的滅火器。
6.1.5 對設有消火栓系統、滅火系統的滅火器配置場所,可按下列規定減少滅 火器的配置數量:
1. 對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的,可相應減少10%;對僅設有室外消火栓系統的,不作減配處理。
2. 對設有滅火系統的,可相應減少30%;
3. 對同時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和滅火系統的,可相應減少50%。
6.1.6 對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不宜減少滅火器的配置數量。
6.1.7 地下建築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鐵道)、古建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和大型商場等滅火器配置場所不得減少滅火器的配置數量。
6.1.8 一個計算單元內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於2具;對面積小於100m2的輕危 險級滅火器配置場所或計算單元,可設置1具滅火器。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於5具。
6.2 A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
6.2.1 A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應符合表6.2.1的規定。
A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 表6.2.1
滅火級別滅火器類型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中危險級輕危險級
單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水型、泡沫型2A1A1A
其它類型3A2A1A
單位滅火級別最大保護面積(m2/A) 5075100
6.2.2 當單具滅火器的最大保護面積按表6.2.1的規定超過200m2(嚴重危險級)、300m2(中危險級)、400m2(輕危險級)時,配置設計計算時應按200m2(嚴重危險級)、300m2(中危險級)、400m2(輕危險級)進行取值。
6.3 B、C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
6.3.1 B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應符合表6.3.1的規定。
B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 表6.3.1
滅火級別滅火器類型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中危險級輕危險級
單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AFFF、FFFP泡沫型6B3B1B
其它類型18B8B1B
單位滅火級別最大保護面積(m2/B) 57.510
6.3.2 當單具滅火器的最大保護面積按表6.3.1的規定超過150m2(嚴重危險 級)、225m2(中危險級)、300m2(輕危險級)時,配置設計計算時應按150m2(嚴重危險級)、225m2(中危險級)、300m2(輕危險級)進行取值。
6.3.3 B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關於滅火級別和保護面積的規定不適用於有壓易燃液體火災或運動的三維B類火災。
6.3.4 C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應按B類火災場所的規定執行。
6.3.4 C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關於滅火級別和保護面積的規定不適用於有壓易燃氣體火災。在滅火時,為防止爆炸和復燃,必須盡快切斷氣源。
6.4 D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
6.4.1 D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應根據特定的可燃金屬的種類及 其物質顆粒尺寸和可能覆蓋的面積而定,並應徵得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同意。
6.5 帶電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
6.5.1 帶電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應按與其同時存在的A類或B類 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執行。
6.5.2 在滅火時,為保護現場人員安全並防止復燃,應盡快切斷電氣設備的電源。
根據規定每個房間至少布置2個設置點。每個設置點放置2個4kg的二氧化碳滅火器,並且設置2個安全出口。
⑵ 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置在明顯便於使用的位置,間距不大於多少M呢
呵呵,野花先生真有意思:)
施工現場的消火栓布置間距,目前國家無統一的規定,都是各地自行根據當地實際來制定的一些要求,你可到當地消防部門咨詢。
⑶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布置要求是怎樣的(比如滅火器種類、組數、間距、位置等等),是施工現場的布置要求
某工程現場防火方案供樓主參考:
2、現場防火部署
(1)為保證施工現場消防通版道暢通,利用權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場地北側施工主道路供消防車行走。
(2)生產區:於1#、2#、3#樓南側和6#、7#、8#樓北側、12#、13#樓南側各設置一個15m3的消防儲水池,設消防用水加壓泵,立管Φ100鍍鋅立管,每個樓層設置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帶和消防水槍。
(3)生活區:設置「1211」乾粉滅火器為主,並設置一個10 m3的消防水池,消防管道採用Φ60鍍鋅水管並設置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帶和消防水槍。
(4)倉庫區:設置「1211」乾粉滅火器為主,生產區的消防管道六隻一個Φ60鍍鋅水管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帶和消防水槍。
(5)應急疏散設施:生產區應急疏散主要依靠主體結構的樓梯,在裙樓及底層設置一條應急疏散通道並有明顯通道標識,一旦發生險情,可依照安全警示標志牌方向疏散。
⑷ 施工現場消防箱距地高度規范
建設復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技術規范
作 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內容簡介: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9年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 本規范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認真總結我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經驗和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考慮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
目錄:
1 總 則
2 術 語
3 總平面布局 3.1 一般規定 3.2 防火間距 3.3 消防車道
4 建築防火 4.1 一般規定 4.2 臨時用房防火 4.3 在建工程防火
5 臨時消防設施 5.1 一般規定 5.2 滅火器 5.3 臨時消防給水系統 5.4 應急照明
6 防火管理 6.1 一般規定 6.2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 6.3 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6.4 其他防火管理
⑸ 施工場地消防道路的寬度是多少
消防車道(Fire Lane)是指火災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根據規定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米,消防車道上不允許停放車輛,防止發生火災時堵塞。
消防車道應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米,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於8%
(2)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
(3)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mX12m,對於高層建築,不宜小於15mX15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回車場面積不宜小於18×18平方米。
(4)消防車道上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
(5)消防車道穿過建築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於4米;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於3.5米。
(6)高層建築周圍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建築兩個長邊設消防車道。
(5)建築施工現場消防間距擴展閱讀:
應用場合:
1、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0m。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0m或總長度大於220.0m時,應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2、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0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3、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沿街時,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0m。
4、在穿過建築物或進入建築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
5、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商店,展覽館等單多層公共建築,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築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6、工廠、倉庫區內應設置消防車道。
7、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或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⑹ 建築施工現場,危險品倉庫與動火作業點距離是多少
香蕉水,閃點25度,屬於倉庫危險類別中的甲類,液體,屬於甲1,與明火點是25(小於10噸)30(大於10噸)
⑺ 建築工地周邊臨時消防栓應多少米安裝一個
沒有規定來建築工地自周邊臨時消防栓的距離。
根據《徐州市消防栓管理辦法》:
第十條臨時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應當按照消火栓臨時使用證明規定的時間使用,不得損壞、改變消火栓原狀;臨時使用過程中,附近發生火災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城市道路消火栓由供水企業負責維護保養;單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區消火栓由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維護保養。
(7)建築施工現場消防間距擴展閱讀:
根據《徐州市消防栓管理辦法》:
第九條消火栓專供滅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訓練使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因綠化、環衛、建築施工等原因確需臨時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使用單位應當向供水企業辦理自來水使用手續,取得消火栓臨時使用證明,並按實際用水量繳納水費。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辦理臨時使用手續擅自使用消火栓或者違反臨時使用消火栓要求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未辦理臨時使用手續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應當向供水企業補繳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水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徐州市消防栓管理辦法
⑻ 民工臨房前後之間消防規定多少米距離
民工宿舍之間防火間距不應小於4米。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回(GB 50720-2011)3.2.2 施工現場答主要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表3.2.2的規定,當辦公用房、宿舍成組布置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組臨時用房的棟數不應超過10棟,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8m。
2 組內臨時用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5m,當建築構件燃燒性能等級為A級時,其防火間距可減少到3m。
表3.2.2 施工現場主要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m)
⑼ 問12:施工現場防火間距如何設計
(1)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和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和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m。
(2)施工現場主要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表1-14的規定。當辦公用房、宿舍成組布置時,其防火間距可以適當減小,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組內臨時用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5m;
②每組臨時用房的棟數不應超過10棟,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8m;
②當建築構件燃燒性能等級為A級時,其防火間距可減少到3m。
表1-14施工現場主要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防火間距
(3)消防車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施工現場內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道,臨時消防車道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所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並且不宜大於40m;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滿足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要求時,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道。
②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a.臨時消防車道宜為環形,若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消防車道盡端設置尺寸不小於12m×12m的回車場;
b.臨時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都不應小於4m;
c.臨時消防車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識;
d.臨時消防車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
③高度大於24m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單體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建設工程、超過10棟且集中布置的臨時用房,應設置環形臨時消防車道;設置環形臨時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 50720-2011)的要求設置回車場及臨時消防救援場地。
④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a.應在工程開工之前規劃、設置;
b.應設置在集中布置的臨時用房場地的長邊一側和在建工程的長邊一側;
c.場地寬度應滿足消防車正常操作要求並且不應小於6m,與在建工程外腳手架的凈距不宜小於2m,並且不宜超過6m。
⑽ 施工現場多遠配置一個消防箱
工地樓抄層每層至少一個消防箱。
在建工地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第5.3.12條要求:
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各結構層均應設置室內消火栓介面及消防軟管介面,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介面及軟管介面應設置在位置明顯且易於操作的部位;
2 消火栓介面的前端應設置截止閥;
3 消火栓介面或軟管介面的間距,多層建築不大於50 m,高層建築不大於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