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樁基工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地基與基礎)
質控表4.1.9-40
工程名稱 結構質式 框架
驗收部位 層 數 層
建築面積 19462 ㎡ 施工日期 驗收日期
施工單位 技術部門
負責人 質量部門
負責人
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
負責人 / 分包技術
負責人 /
序號 項 目 驗收記錄 驗收結論
1 分項工程名稱 PHC管樁工程 共 1分項,經查 1分項,
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 1分項
2 質 量 控 制 資 料 共 5項,經核查符合要求 5 項,
經核定符合規范要求 / 項
3 安 全 和 功 能 檢驗(檢測)報告 共抽查 2 項,符合要求 2 項,
經返工處理符合要求 0 項
4 觀 感 質 量 共抽查 0 項,符合要求0項,
不符合要求 0 項
綜合驗收
意 見
驗收
單位 分包單位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勘察單位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監理(建設) 單 位 總監理工程師: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樁 基)
質控(建)表4.1.9—9 01040 1
工程名稱 驗收部位 樁基礎
建築樁基
安全等級 試樁
標准 根據試打樁情況,終止貫入條件宜為,按18MPa壓樁力進行持荷,最後三降持荷的總沉降量不大於20mm.
單樁承載力
設計值
Φ ( KN)
樁基類型 PHC管樁 樁 徑 樁 長 約 m
樁基數量 根 開工時間 竣工時間
施工單位 泉州市滿堂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技術部門
負責人 質量部門
負責人
分包單位 / 分包單位
負責人 / 分包單位
負責人 /
驗
樁 檢測方法 檢測
數量 單樁極限承
載力極限值 樁身質
量類別 檢測報告
編號 檢測單位
基樁高應變法檢測 合格 第08C224號
基樁低應變法檢測 I 類 根 II類 根 第08C224號
樁身砼取芯
各種動力測試法
序
號 分項工程內容 檢驗批數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意見 監理(建設)單位
驗收結論
1 錨桿靜壓樁及靜力壓樁
2 預應力離心管樁 合 格
3 鋼筋混凝土預制樁
4 鋼樁
5 混凝土灌注樁(成孔、
鋼筋籠、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
質 量 控 制 資 料 6 合 格
樁位偏差檢查情況 合 格
驗 收 意 見
驗
收
單
位 施工單位(公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分包單位(公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勘察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設計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監理(建設)單位
(公章) 總監理工程師:
(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 年 月 日
註:本表應附樁基檢測報告。
⑵ 施工機械安裝驗收表怎麼填寫
申報單位
以下是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安裝改造的報檢程序,到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部門辦理。
A.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告知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
報檢程序
(一)報檢
施工單位執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1、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受理備案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及告知時提供的相關資料。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工藝、方案及施工圖;
3、安裝、改造、維修的自檢記錄或竣工資料;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申請書》。
(二)受理
1、業務大廳專人受理。
2、 受理人員對申請單位或個人信息進行確認,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法規的要求,審查申請人提交資料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全面性,並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資料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根據實際施工進度,與受理人員商定分階段監檢項目和日期。
4、受理人員向申請人書面告知檢驗工作配合事項,並出具報檢受理通知。
(三)溝通
1、受理人員應及時下達監檢任務,接受任務的檢驗人員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系,落實現場准備情況。
2、施工單位,應在商定的檢驗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員書面告知的檢驗工作配合事項要求作好現場檢驗准備,不明事宜及時向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詢問。如果因施工進度有所變化,應及時與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進行溝通,重新商定檢驗日期。
四、監督檢驗
1、由持有相關檢驗資格證的檢驗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實施監督檢驗。
2、對所報材料內容與現場情況不符的,有權拒絕監督檢驗,並現場簽發《監檢工作聯絡單》,向施工單位或製造單位告知;情況嚴重的簽發《監督意見通知書》,並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3、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應書面告知施工單位或使用單位設備的安全狀況和整改時限,發現嚴重事故隱患,還應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4、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按照檢驗項目,依據湘價費[2006]170號文件開具收費通知,並應告知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的時限。
(六)報告出具
1、 現場檢驗人員應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監督檢驗報告和監督檢驗收,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審批人員對監督檢驗結論簽字負責。
2、 一般設備監督檢驗在10個工作日內,大型設備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監督檢驗報告和監督檢驗證書。
B.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轉讓鑒定的申報、受理、檢驗、報告出具。
二、申報
(一)申報人:
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使用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或個人
(二)申報時限:
1、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
2、停用6個月以上的設備重新啟用前。
3、要求作轉讓鑒定的設備准備轉讓前。
(三)申報程序:
一、報檢
1、設備使用單位或個人,可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或網上報檢。
2、要求作設備轉讓鑒定的,攜帶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設備接受單位的證明;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證明;
設備技術檔案。
3、填寫檢驗申請
二、受理
1、業務大廳工作人員負責受理網上報檢和大廳報檢。
2、受理人員仔細核對申請單位或個人信息和提交資料的正確性,對信息不全的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
3、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資料無誤後,與申請人商定檢驗日期並出具受理通知(限中心業務大廳報檢),不予受理的書面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一般設備定期檢驗,在許可有效期限10個工作日之前,大型設備定期檢驗在有效期限30個工作日之前安排檢驗。
5、受理人員向申請單位書面告知檢驗工作配合事項。
三、溝通
1、受理人員應及時下達檢驗任務,接受任務的檢驗人員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系,落實現場准備情況。
2、申報單位,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員書面告知的檢驗工作配合事項要求作好現場檢驗准備,不明事宜及時向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詢問。如果因特殊原因要改期,應及時與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進行溝通,重新約定檢驗日期,但不得超過有效期限。
三、檢驗
1、由持有相關性檢驗資格證的檢驗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對在用特種設備實施定期檢驗。
2、檢驗工作完成後,檢驗人員應書面告知申請單位設備的安全狀況和整改時限,發現嚴重事故隱患,還應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⑶ 建築施工中,小型施工機具驗收記錄表怎麼填寫
看使用頻繁度,多的話一周一次,少得話一月一次。 主要根據器具的使用安全周期來定,比較有說服力一點。
⑷ 建築施工樁工機械驗收表範文
樁工成孔機械安裝調試後,應當經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灌注樁系是指在工程現場通過機械鑽孔、鋼管擠土或人力挖掘等手段在地基土中形成樁孔,並在其內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而做成的樁,依照成孔方法不同,灌注樁又可分為沉管灌注樁、鑽孔灌注樁和挖孔灌注樁等幾類。鑽孔灌注樁是按成樁方法分類而定義的一種樁型。鑽孔灌注樁的施工,因其所選護壁形成的不同,有泥漿護壁方式法和全套管施工法兩種。泥漿護壁施工法沖擊鑽孔,沖抓鑽孔和回轉鑽削成孔等均可採用泥漿護壁施工法。該施工法的過程是:平整場地→泥漿制備→埋設護筒→鋪設工作平台→安裝鑽機並定位→鑽進成孔→清孔並檢查成孔質量→下放鋼筋籠→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護筒→檢查質量。施工順序: (1)施工准備施工准備包括:選擇鑽機、鑽具、場地布置等。鑽機是鑽孔灌注樁施工的主要設備,可根據地質情況和各種鑽孔機的應用條件來選擇。 (2)鑽孔機的安裝與定位安裝鑽孔機的基礎如果不穩定,施工中易產生鑽孔機傾斜、樁傾斜和樁偏心等不良影響,因此要求安裝地基穩固。對地層較軟和有坡度的地基,可用推土機推平,再墊上鋼板或枕木加固。為防止樁位不準,施工中很重要的是定好中心位置和正確的安裝鑽孔機,對有鑽塔的鑽孔機,先利用鑽機的動力與附近的地籠配合,將鑽桿移動大致定位,再用千斤頂將機架頂起,准確定位,使起重滑輪、鑽頭或固定鑽桿的卡孔與護筒中心在一垂線上,以保證鑽機的垂直度。鑽機位置的偏差不大於2cm。對准樁位後,用枕木墊平鑽機橫梁,並在塔頂對稱於鑽機軸線上拉上纜風繩。
⑸ 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記錄表怎麼填寫
如就是建築起重機的安裝驗收的話,那就只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記錄》《自檢報專告》屬《基礎資料》《產品的三證,如合格證、監檢證、製造許可證》附加設備產權備案證明。
再一個就是各個地方不同,驗收要求的東東也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