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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法規強條

發布時間:2021-03-03 16:25:47

Ⅰ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最新版本是多少

您好!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分門別類的。比如最新的《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GB50189-2005、《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等。謝謝閱讀!

Ⅱ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屬於什麼法規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指在工程建設活動中,規定必須強制執行的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法律條文。所以強制性條文屬於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或地方性法規與規章。

Ⅲ 有沒有關於建築方面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建築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和系統集成專項資質管理暫行辦法

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設備監理管理暫行規定

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
屋面防水關於發布國家標准《關於印關<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度、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1]87號)的要求,山西省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了《程質量驗收規范》。我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該規范進行了審查,現批准為國家國家標准,編號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0207-94於2002年10月1日廢止。

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山西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屋面防水前 言

本規范是根據建設部《關於印關<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度、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1]87號)的要求,由山西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207-94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GBJ301-88修訂而成的。

在修訂過程中,規范編制組開展了專題研究,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多年建築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經驗,按照「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式控制制」的方針,進行全面修改,先後參加部規范研究會、協調會議,並以多種方式廣泛徵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主要了反復論證,最後召開審查會議定稿上報。

本規范的主要內容為: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塗膜防水屋面工程、剛性防水屋面工程 、隔熱屋面工程、細部構造、分部工程驗收。

本規范將來可能需要進行局部修訂,有關局部修訂的條文內容將刊登在《工程建設標准化》雜志上。

本規范以黑體字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屋面防水施工規范規范(二)-總則及術語屋面防水施工規范規范總 則
1.0.1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屋面工程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說明:1.0.1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按照建設部提出的「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式控制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針,本規范是將

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合並,組成了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以統一屋面工程質量的驗收方法、程序和

質量指標。

1.0.2 本規范適用於建築屋面工程質量的驗收。

說明:1.0.2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屋面工程質量的驗收。按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塗膜防水屋面工程、剛性防

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熱屋面工程、細部構造和分部工程驗收等內容分章進行敘述。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採用的工程技術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范的規定。

說明:1.0.3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件》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是保證工程實現設計意圖的前提。

由於《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因此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對建設單位負責。本規范

明確屋面工程的施工質量,必須按承包合同的規定驗收,但合同文件的規定不得低於本規范的規定。

1.0.4 本規范應與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說明:1.0.4 本規范是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規定的原則編制的。本規范對屋面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子

分部)的劃分,質量指標和驗收程序都提出了要求,同時還強調執行本規范時應當與《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說明:1.0.5 本條文是根據建設部印發建標(1996)626號《工程建設標准編寫規定》,採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質量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

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典型用語。

2 屋面防水施工規范規范術 語

2.0.1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 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層能滿足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設防 a separate wateproof barroer

具有單獨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層。

2.0.3 分格縫 diving joint

屋面找平層、剛性防水層、剛性保護層上預先留設的縫。

2.0.4 滿粘法 full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採用全部粘結的施工方法。

2.0.5 空鋪法 border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在周邊一定寬度內粘結,其餘部分不粘結的施工方法。

2.0.6 點粘法 spot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或打孔卷材與基層採用點狀粘結的施工方法。

2.0.7 條粘法 strip adhibiting method

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採用條狀粘結的施工方法。

2.0.8 冷粘法 cold adhibiting method

在常溫下採用膠粘劑等材料進行卷材與基層、卷材與卷材間粘結的施工方法。

2.0.9 熱熔法 heat fusion method

採用火焰加熱熔化熱熔型防水卷材底層的熱溶膠進行粘結的施工方法。

2.0.10 自粘法 self-adhibiting method

採用帶有自粘性膠的防水卷材進行粘結的施工方法。

2.0.11 熱風焊接法 hot air welding method

採用熱空氣焊槍進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 倒置式層面 inversion type roof

將保溫層設置在防水層上的屋面。

2.0.13 架空屋面 elevated overhead roof

在屋面防水層上採用薄型製品架設一定高度的空間,起到隔熱作用的屋面。

2.0.14 蓄水屋面 impoud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層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熱作用的屋面。

2.0.15 種植屋面 planti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層上鋪以種植介質,並種植植物的屋面。

說明:2 術語

根據建設部建標[1996]第626號通知精神,在《工程建設標准編寫規定》第十五條中明確規定:標准中採用的術語和符合,當現行的標准中尚無統一規定,且需要給出定義或涵義時,可獨立成章,集中列出。按照這一規定,本章將本規范中尚未在其他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中規定的術語單獨列出15條。

屋面工程質量驗收方面的術語有下列二種情況:

1 在現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中尚無規定,是本規范首次提出的。如:倒置式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種植屋面等。

2 雖在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中出現這一術語,但人們比較生疏的。如: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一道防水設防、冷粘法、自粘法、熱熔法等。
屋面防水施工規范規范(三)-基本規定

3.0.1 屋面工程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級進行設防,並應符合表3.0.1的要求。

表3.0.1 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項目 屋面防水等級
Ⅰ Ⅱ Ⅲ Ⅳ
建築物類型 特別重要或對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築 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一般的建築 非永久性的建築
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防水層選用材料 宜選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細石混凝土等材料 宜選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 宜選用三氈四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 可選用二氈三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等材料
設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設防 二道防水設防 一道防水設防 一道防水設防

說明:3.0.1 屋面工程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將建築屋面防水等級分為Ⅰ、Ⅱ、Ⅲ、Ⅳ級,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分別規定為25年、15年、10年、5年,並根據不同的防水等級規定防水層的材料選用及設防要求。

根據不同的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分別選 用高、中、低檔 防水材料,進行一道或多道設防,作為設計人員進行屋面工程設計時的依據。屋面防水層多道設防時,可採用同種卷材或塗膜復合等。所謂一道防水設防,是具有單獨防水能力的一個防水層次。

3.0.2 屋面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地區自然條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級的設防要求,進行防水構造設計,重要部位應有詳圖;對屋面保溫層的厚度,應通過計算確定。

說明:3.0.2 根據建設部(1991)370號文《關於治理屋面滲漏的若干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屋面防水設計,必須要有防水設計經驗的人員承擔,設計時要結合工程的特點,對屋面防水構造進行認真處理。因此,本條文規定設計人員在進行屋面工程設計時,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確定建築物的屋面防水等級和屋面做法,然後按照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防水材料情況、經濟技術水平和其他特殊要求等綜合考慮防水材料,按設防要求的規定進行屋面工程構造設計,並應繪出屋面工程的設計圖;對檐口、泛水等重要部位,還應由設計人員繪出大樣圖。對保溫層理論厚度應通過計算後確定,作為屋面工程設計的依據。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進行圖紙會審,並應編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說明:3.0.3 根據建設部(1991)837號文《關於提高防水工程質量的若干規定》要求: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要組織對圖紙的會審,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有關要求。這樣做一方面是對設計圖紙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使施工單位切實掌握屋面防水設計的要求,避免施工中的差錯。同時,制訂確保防水工程質量的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3.0.4 屋面工程施工時,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查的「三檢」制度,並有完整的檢查記錄。每道工序完成,應經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說明:3.0.4 屋面工程各道工序之間,常常因上道工序存在的問題未解決,而被下道工序所覆蓋,給屋面防水留下質量隱患。因此,必須加強按工序、層次進行檢查驗收,即在操作人員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工序間的交接檢和專職質量人員的檢查,檢查結果應有完整的記錄,然後經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以達到消除質量隱患的目的。

3.0.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層應由經資質審查合格的防水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應持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說明:3.0.5 防水工程施工,實際上是對防水材料的一次再加工,必須由防水專業隊伍進行施工,才能確保防水工程的質量。本條文所指的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防水施工企業的規模、技術水平、業績等綜合考核後頒發資質證書的防水專業隊伍。操作人員應經過防水專業培訓,達到符合要求的操作技術水平,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上崗證。對非防水專業隊伍或非防水工施工的,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應責令其停止施工。

3.0.6 屋面工程所採用的防水、保溫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

材料進場後,應按本規范附錄A、附錄B的規定抽樣復驗,並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說明:3.0.6 防水、保溫隔熱材料除有產品合格證和性能檢測報告等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外,還應有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指定的該產品抽樣檢驗認證的試驗報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為了控制防水、保溫材料的質量,對進入現場的材料應按本規范附錄A和附錄B的規定進行抽樣復試。如發現不合格的材料已進入現,應責令其清退出場,決不允許使用到工程上。

3.0.7 當下道工序或相鄰工程施工時,對屋面已完成的部分應採取保護措施。

說明:3.0.7 對屋面工程的成品保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很多工程在屋面施工完後,又上人去進行其他作業,如安裝天線、安裝廣告支架、堆放腳手架工具等,造成防水層的局部破壞而出現滲漏。所以,對於防水層施工完成後的成品保護應引起重視。

3.0.8 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或預埋件等,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設完畢。屋面防水層完工後,不得在其上鑿孔打洞或重物沖擊。

說明:3.0.8 本條文強調在防水層施工前,應將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及預埋件安裝完畢。如在防水層施工完畢後再上人去安裝,鑿孔打洞或重物沖擊都會破壞防水層的整體性,從而易於導致屋面滲漏。

3.0.9 屋面工程完工後,應按本規范的有關規定對細部構造、接縫、保護層等進行外觀檢驗,並應進行淋水或蓄水檢驗。

說明:3.0.9 屋面工程必須做到無滲漏,才能保證使用的要求。無論是防水層的本身還是屋面細部構造,通過外觀檢驗只能看到表面的特徵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的要求,肉眼是否會滲漏。只有經過雨後或持續淋水2h後,使屋面處於工作狀態下經受實際考驗,才能觀察出屋面工程是否有滲漏。有可能作蓄水檢驗的屋面,還規定其蓄水時間不應小於24h。

3.0.10 屋面的保溫層和防水層嚴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工。施工環境氣溫宜符合表3.0.10的要求。

表3.0.10 屋面保溫層和防水層施工環境氣溫

項目 施工環境氣溫
粘結保溫層 熱瀝青不低於-10℃;水泥砂漿不低於5℃
瀝青防水卷材 不低於5℃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於5℃;熱熔法不低於-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 冷粘法不低於5℃;熱風焊接法不低於-10℃
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塗料 溶劑型不低於-5℃,水溶型不低於5℃
合成高分子防水塗料 溶劑型不低於-5℃,水溶型不低於5℃
剛性防水層 不低於5℃

Ⅳ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包括哪些內容

1.工程建來設強制性標准內容:自標準是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的秩序,對活動或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或特性的文件。
規范一般是在工農業生產和工程建設中,對設計、施工、製造、檢驗等技術事項所做的一系列規定。
規程則是對作業、安裝、鑒定、安全、管理等技術要求和實施程序所做的統一規定。
標准、規范、規程都是標準的一種表現形式,習慣上統稱為標准,只有針對具體對象才加以區別。
2.工程建設標准化是為在工程建設領域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

Ⅳ 求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2013版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工程有GB。行業標准和地方標準的封面還應包括標准備案版號。
第九條權標准編號由標准代號,標准代號後應加「/T」表示,某項無強制性條文的國家標准編號採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條標准名稱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標准名稱應簡練明確地反映標準的主題內容;
二、標准名稱宜由標準的對象、用途和特徵名三部分組成;
例如。例如:某項有強制性條文的國家標准編號採用「GB 50×××-20××」表示、發布機構等要素、發布日期、實施日期:鋼結構設計規范
(對象) (用途)(特徵名)
三、標准應根據其特點和性質,採用「標准」、分類符號、標准編號、發布標準的順序號、發布標準的年號組成。同一類或同一領域標準的代號應統一、JBJ版本、標准名稱、英文譯名。GB/T、JGJ/T後面不帶「T」的標准、規范都不含准強制性條文。
工程建設標准編寫規定
第二節前引部分
第八條標准封面應包括標准類別、檢索代號。當標准中無強制性條文時

Ⅵ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 )的配套文件。

【答案】D
【答案解析】在工程建設法律法規體系中,《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一個配套文件。因此答案D符合要求。

Ⅶ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共有多少條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是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一個配套文內件。條文是國務院2000年4月20日由容國家建設部頒布實施的,條文共計1549條。
建標(2002)85號通知『強制性條文』咨詢委員會進行修編,由建設部審批發布。
所以,《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有2000和2002兩個版本。1549條為房屋建築部分,分屬建設過程內容九大篇中。

Ⅷ 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最新版本

建築工程質量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於建築活動的過程中,即按照建築程序進行的各個階段的活動;另一方面表現於建築產品上,即建築活動成果。

控制建築工程的質量,既要使建築活動的整個過程,又要使建築的產品,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的安全、使用、經濟等方面的要求。特別要強調的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屬於強制性標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規定必須執行。


一、工程建設標准分類

工程建設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推薦性標准。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強制性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工程建設國家標准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准;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制定遵循這一流程: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立項的,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推薦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工程建設團體標准

國家鼓勵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准,由本團體成員約定採用或者按照本團體的規定供社會自願採用。

制定團體標准,應當遵循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保證各參與主體獲取相關信息反映各參與主體的共同需求,並應當組織對標准相關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實驗、論證。國家支持在重要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等領域利用自主創新技術制定團體標准、企業標准。

《團體標准管理規定(試行)》)進一步規定,禁止利用團體標准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團體標准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團體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制定高於推薦性標准相關技術要求的團體標准;鼓勵制定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團體標准。

制定團體標準的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項、起草、徵求意見、技術審查,批准、編號、發布、復審。

工程建設企業標准

國家實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企業應當公開其執行的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團體標准或者企業標準的編號和名稱;企業執行自行制定的企業標準的,還應當公開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國家鼓勵團體標准、企業標准通過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向社會公開。

企業應當按照標准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其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企業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

三、2020年4月起施行的國家標准

1.編號GB/T50561-2019建材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2.編號GB/T50541-2019鋼鐵企業原料場工程設計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3.編號GB/T51359-2019石油化工廠際管道工程技術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4.編號GB51401-2019電子工業廢氣處理工程設計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0.3、3.0.6(1)、3.0.8、3.0.10、3.0.17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5.編號GB51392-2019發光二極體生產工藝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6.編號GB/T51360-2019金屬露天礦工程施工及驗收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7.編號GB/T50507-2019鐵路罐車清洗設施設計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8.編號GB51395-2019海上風力發電場勘測標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Ⅸ 建築工程強制性條文

工程建設標准化基本知識
1、工程建設標准工程建設標準是為在工程建設領域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建設活動或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或特性的文件。
2、工程建設標准化工程建設標准化是為在工程建設領域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
3、工程建設地方標准化工程建設地方標准化是為使一定區域內的建設工程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
4、標准、規范、規程標準是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的秩序,對活動或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或特性的文件。

規范一般是在工農業生產和工程建設中,對設計、施工、製造、檢驗等技術事項所做的一系列規定。

規程則是對作業、安裝、鑒定、安全、管理等技術要求和實施程序所做的統一規定。

標准、規范、規程都是標準的一種表現形式,習慣上統稱為標准,只有針對具體對象才加以區別。
5、工程建設標准體系某一工程建設領域的所有工程建設標准,都存在著客觀的內在聯系,它們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補充和銜接,構成一個科學的有機整體,這個科學的有機整體謂之工程建設標准體系。
6、工程建設標準的對象工程建設標準的對象是指各類工程建設活動全過程中,具有重復特性的或需要共同遵守的事項。

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從工程類別上,其對象包括房屋建設、市政公路、鐵路、水運、航空、電力、石油、化工、水利、輕工、機械、紡織、林業、礦業、冶金、通訊、人防等各類建築工程。二是從建設程序上,其對象包括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鑒定、使用、維護、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個環節。三是從需要統一的內容上包括以下六點:

(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等的技術要求;

(2)工程建設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建築模數和制圖方法;

(3)工程建設中的有關安全、衛生環保的技術要求;

(4)工程建設的試驗、檢驗和評定等的方法;

(5)工程建設的信息技術要求;

(6)工程建設的管理技術要求等。
7、工程建設標準的特點(1)綜合性強

(2)政策性強

(3)受自然環境影響大
8、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的任務《標准化法》第三條規定:「標准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准、實施標准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對於工程建設標准化工作,這三項任務多數是分工完成的,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機構除了制定工程建設標准化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外,重點還在於制定標准,依據標准,通過宣傳、培訓、合格評定、檢查等途徑,監督標準的實施。
9、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分類[工程建設國家標准]
指在全國范圍內需要統一或國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設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准。如《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GB50189-2005、《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等。

[工程建設行業標准]
指沒有國家標准,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准。如《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等。

[工程建設地方標准]
指對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准。如《雲南省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築一體化設計施工技術規程》就是雲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准。

[企業標准]
指對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准,是企業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的依據。
10、企業標准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區別(1)標准化的對象不同

(2)標準的權威性不同

(3)標准實施的范圍和要求不同
11、什麼是強制性標准與推薦性標準的編號《標准化法》第七條規定:「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准,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為:

GB 50XXX-- XXXX

GB: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代號

50XXX:發布標準的順序號

XXXX:發布標準的年號

推薦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為:

GB/T 50XXX-- XXXX

GB/T:推薦性國家標準的代號

50XXX:發布標準的順序號

XXXX:發布標準的年號

強制性行業標準的編號為:

XX XXXX-- XXXX

XX:強制性行業標準的代號

XXXX:發布標準的順序號

XXXX:發布標準的年號

推薦性行業標準的編號為:

XX/T XXXX-- XXXX

XX/T:推薦性行業標準的代號

XXXX:發布標準的順序號

XXXX:發布標準的年號
12、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范圍(1)工程建設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包括安裝)及驗收等綜合性標准和重要的質量標准;

(2)工程建設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標准;

(3)工程建設重要的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建築模數和制圖方法標准;

(4)工程建設重要的試驗、檢驗和評定方法等標准;

(5)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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