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好嗎
好。
1、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是山東省唯一一所警察類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版2009年,學院權被中央政法委、中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確定為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院校。
2、學院有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部級精品課程5門,省級精品課程6門,省教育廳教學改革項目5項。
3、學校師資力量比較高,管理的挺嚴,不能隨便出入,畢業後就業對口可以考山東的監獄警察和司法警察,即便不當警察也可以做個公務員,有比較不錯的前景。
(1)山東建築工程律師王道剛擴展閱讀
校徽寓意:
校徽整體形狀為圓形。圖形中心部分為警徽盾牌,寓意公平、公正、正氣、正義,體現學院「司法」、「警官」內涵;內嵌「五星」和象形文字「山」, 彰顯國家利益至上原則和山東地域文化特色。
警徽盾牌外周下半部由麥穗包圍,寄寓學院對於辦學收獲的憧憬。圖形外周上半部為學院名稱,下半部為學院名稱漢語拼音。校徽字體為漢儀大黑簡體,色彩選用深藍色,體現了庄嚴肅穆。
Ⅱ 買房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人生中的大事一件,那麼買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買的是心安
我在外面飄泊了數年,積攢了一些自己比較喜歡的家電,每次搬家都很累,很操心,害怕碎了壞了,也不敢買更大更好一點的,什麼都是臨時的、將就的,在一個城市待了許多年,也沒有感覺「我是這里的人」,心裏面不好受。我自己買的兩千多本書,有些看過的,想要寄到家裡保存,可想了下是寄到哪裡呢?幾千里之外我母親家裡?
所以有了房子,你的東西才能終於變成是「你的東西」,在整個世界裡,你才有了一個被定位的基準坐標,你才能心安——有恆產者有恆心。
2.買的是資源
一線城市的房價為什麼貴呢?因為這里的資源,因為中國的戶籍制度管理的原因,只能給本地人用的。像是北京,考上北大清華這樣的好大學,其概率遠高於河南山東廣東這樣的高考大省,這是不是資源?有些大病,你在三四線城市看,都是建議你轉去一線城市的大醫院,人家那裡有更好的醫生、更好的設備,這也是資源。還有就是娛樂方面,無論是線下的電影院、商場、飯店各種吃喝玩樂的,還是線上的「江浙滬包郵」、京東送貨速度,都是一線城市更勝一籌,這也是資源。
所以,房子和房子帶的資源,才是你付錢購買的所有東西。
3.買的是人情世故
除了買心安、買資源之外,還有各種人情世故。
比如,現在很多優質女人在選另一半的時候,都是要求對方有房的,所以,房子,也是一段人情世故。很多時候你會反感甚至反抗這種「人情世故」,但是,這個社會就是這么運行的,你沒有房子,你的人際競爭力就是不行。
眾生皆苦,沒房或者還正在供房的各位,大家互勉吧!
Ⅲ 民事糾紛,我已立案證據也足但是我沒有請律師,被告找律師能贏么,有點害怕
專業的事還是交給專業的人來做吧,一來,自己放心。二來,對結果會產生影響。
如果你案子的標的比較大,建議是一定需要找律師。但如果標的非常小,你認為證據很足的情況下,也可以自己代理。
Ⅳ 做不做律師助理
我也是學法律的,你還是專心拿下司法考試吧,我不認為這個是鍛煉人,真的。
司法考試現在才是王道。
你還是多用心在這上吧。
我現在也沒畢業,專心看司考
一起加油吧
有什麼不會的,可以問我
Ⅳ 山東省章丘縣高公寨鄉十八戶村拆遷搬到高新區什麼地方
查詢某地是否要拆遷,建議通過政府發布的文件來確定,一般來說在拆版遷之前,政府都會頒發一權個徵收決定以及配套的相關文件,有的會有一個小冊子,這個冊子上會有關於拆遷范圍的內容。如果相關徵收部門沒有發布這個信息的話,可以通過查詢信息公開來了解相關的內容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有兩種,一種是主動公開的,這類公開內容,你可以到這個政府網站上查詢一下,也可以去當地的市圖書館,有一個信息公開室,里邊也會有相關的信息。如果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需要通過信息公開申請的方式來查詢,具體的你可以去長查詢一下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請律師來調查。
拆遷的具體信息建議咨詢當地政府,申請信息公開文件,如果還未做出徵收決定 ,可以查詢是否有相關聽證公開程序等等。
另外還可以在當地市縣國土資源局網站上查詢當地市縣的建設用地轉化計劃和棚戶區改造計劃,看你家是否在該計劃范圍之內。
想了解某個地區,具體是不是要拆遷,可以查詢當地的規劃文件,以及相關的一些審批手續的文件,因為在拆遷之前都會有一些需要審批的手續,比如省政府,或者是縣人民政府內部的一些文件,如果可以查得到,你可以查一查。
Ⅵ 12·13山西討薪亡人事件的事件詳述
討薪不成反降災禍
據王奎林反映,他們一家人來自河南鄲城縣胡崗鎮,在太原市小店區一帶打工。天寒地凍、年關將至,由於老闆不給工錢,大家只得滯留在工地焦慮地等待、繼續討薪 。
當時,他和工友回到位於小店區龍城大街山西省四建北門工地詢問工資發放情況,因看門的保安阻止,雙方發生口角。態度蠻橫的保安報警後,接警的轄區某派出所幾名民警趕來。幾人一下車,便對農民工破口大罵,拳打腳踢。出警民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憑證的情況下,直言討薪農民工是「犯罪嫌疑人」,並開始抓人 。
王奎林的父母聞訊趕來,欲與現場民警理論,但立即遭到辱罵、毆打和拖拉。民警強行銬住其父雙手並塞進警車,他本人隨後也被強行塞進警車內。在車里,一名長相肥胖的警察輪起拳頭猛抓母親周秀雲的頭部,一陣拳打腳踢後,負傷眩暈的周秀雲應聲倒地,處於休克狀態 。
野蠻民警罵她裝死
目擊者投訴說,行凶警察面對遭暴力侵害暈倒在地的受害人,不但沒有實施搶救措施,反而繼續大罵「裝死」。目擊者說,那名腆著肚子、肥頭大耳的胖警察一直用腳死死踩住躺在地上的可憐女人的頭發,施暴長達一個多小時,隨後把人拖進警車、塞進座位縫隙中,期間辱罵踢打不停,被拉到派出所後,武力傷害並未停止 。
「我和我爸被關到了凌晨三點多,期間我們被警所在職人員繼續毆打,我爸肋骨被打斷四根。警察叫走我爸,他回來後告訴我,我媽去世了。晴天霹靂!!!等我們趕到武警醫院,太平間的看門人告訴我們說我媽十點多送過來的。她最親的丈夫和兒子被拘留在附近的派出所里,僅僅五個小時,母親含冤去世,親人陰陽永隔。然而警察竟不告訴我們,我們連我媽最後一面都沒見到 。」
受害人周秀雲死亡後,當地警方只將屍體拖到某武警醫院,並沒有對事件作出任何積極的調查處理 。
死者外甥晉心鋒對記者說,太原公安機關已經嚴密封鎖消息,並控制受害人家屬。同時,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下午三點多,派出所長楊某恐嚇負傷的受害人家屬說:「告訴你們人死了又怎麼地,你們有本事去上訪告狀嘛 !」
警方布控封鎖消息
據一線暗訪記者調查證實,山西「12.13」討薪亡人事件發生後,傷痕累累的死者丈夫住進了省武警醫院8樓1-2病床,並接受手術治療 。
同時,行凶打人的胖警察也神秘地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當地警方警否認受害人的死亡是「胖民警所為」,並稱要等檢察院調查給出結論 。
昨晚,死者兒子王奎林告記者,當地警方對他們的行動進行了盯梢和監控,楊所長明令他們不準坐公共汽車,不準隨便向新聞媒體反映情況,不準隨意越級上訪舉報,不準在互聯網上發布負面消息。他還警告受害人家屬說:「等上級調查處理了再說,如果再鬧下去就不管了 。」
幾天來,受害死者的家屬、同鄉和群眾自發地組織到太原市、山西省相關部門上訪舉報,先後遭到冷遇和推諉扯皮,接訪人員要求他們繼續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證據 」。
昨日,太原警方提出對死者解剖驗屍,遭到家屬抵制 。
「你說說,這樣的組織、這樣的公安,誰還敢信、誰還能相信?我要等北京國家的大法醫來公平、公正調查處理。」王奎林咬著牙說 。
知情者對記者反映說,山西「12.13」討薪亡人事件發生後,曾有媒體記者介入調查了解,但遭到警方「勸離 」。
截至記者發稿時,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仍然不明朗。死者家屬反映,派出所的楊所長堅持說:「這死人的事兒與警方無關 。」
逝者已矣,生者何堪?據受害人家屬稱,警方對重傷的王奎林父親的救治已經停止 。 事件證據
王奎林的說法得到了一份視頻錄像的印證,這份視頻是和他一起買手機的孟林拍的。他先是用新買的手機拍,但很快被警察發現,並與另外幾名工友一樣,被警察搶走了手機,他就用以前的舊手機斷斷續續地拍 。
「他一邊罵一邊把我嬸往地上摁,然後蹲那兒用膝蓋頂住我嬸肚子,一隻手抓住我嬸頭發,一隻手往一邊擰我嬸的脖子,後來我看我嬸躺地上不動了,警察就用一隻腳踩住我嬸的頭發,我嬸一直躺地上不動,他踩一會還換了只腳繼續踩,持續了二十多分鍾,又過來一輛車下來幾個警察才把我嬸抬起來扔到警車上,當時我嬸不動了,腳在外面,他們就又朝里推了推,推進去之後開著車走了。我一邊拍視頻一邊躲著警察,他們不斷追著我要手機,我跑得快,屏幕都撞樹上撞碎了。」孟林昨天下午對大河報記者說 。
事件協商
周秀雲死了,這個精幹強壯的47歲河南農婦,如今躺在山西武警醫院太平間的冰櫃內。同在一個醫院的8樓病房內,則躺著她被打斷了四根肋骨的丈夫王有志。陪在床邊的一雙兒女如今還無法面對與親生母親陰陽相隔的現實。 在醫院對面的一家小賓館內,住著周秀雲生前的11名工友,他們此前本來是等在十幾公里外的一處建築工地,討要工頭欠他們的八萬多元工錢,現在卻拒絕了中間人百萬元的「私了」賠償,只希望山西省檢察機關給個說法:周秀雲究竟是怎麼死的 ?
死者身份
記者首先與太原市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取得聯系,該所值班人員告訴記者:「網上所發稿件純屬歪曲事實,該事件已由檢察機關介入調查,你若要采訪,需得到局領導同意 。」
記者隨即與小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聯系,值班人員稱:「檢察機關已經介入調查,我們目前不便接受采訪。」
記者接下來又與首發該稿的某網站總編室聯系,其工作人員稱,他們網站下邊外包分站很多,這幾名記者他無法查到,也不認識 。
記者又與網稿中所稱的「受害者所在地」——鄲城縣胡崗(應為虎崗)派出所聯系。該所稱,沒有查到王奎林、周秀雲 。
但是,記者通過公安系統查詢到,鄲城縣虎崗鄉的農場有王奎林和周秀雲的戶籍信息 。
昨天下午,大河報記者打通了虎崗派出所所長的電話,他在電話中稱,此前幾天,鄲城縣農場場長曾找他咨詢過,說他們農場一名女職工在山西被打死,「問我知不知道這件事,我說不知道,因為農場雖然在虎崗境內,但卻歸縣農業局直管,不歸我們管,我們也沒接到過報案」 。
知情人士
2014年12月18日晚7時,記者聯繫到了農場場長王傳金(音),他說周秀雲確實是他們農場的職工,「今年種麥時節還在家正常上班,平時身體挺好,沒啥大病,人也開朗,愛說愛笑的」。因種完麥是農閑季節,她隨在山西工地上包工程的丈夫一起打工,她在工地上給丈夫和兒子做飯、洗衣服 。
「我是12月14日接到周秀雲家屬的電話,說她在山西太原被打死了。我當天即向縣農業局領導匯報,領導同意我前去處理。我到太原後,先與周秀雲的家人見了面,他們說因為討要工資,周秀雲的丈夫王有志(音)帶著兒子王奎林前往工地討要工資,但保安不讓進入工地,兩人與保安發生爭執。隨後,當地警方趕到要帶兩人走,被周秀雲阻攔,並抱住一名民警的腿不讓離開,但警方將其強行帶走,最後不知怎麼死在了派出所內。至於死因,現在當地警方正在調查。」王傳金說,「我到了之後,被當地警方安排到一家賓館內吃住,警方一名姓楊的副局長親自和我面談,說事情已經發生了,他們確實有責任,最好能做做家屬的工作,爭取得到他們的諒解,警方會多給一些經濟補償,千萬別讓他們四處上訪、鬧事 」。
但王傳金說,他在太原五天,並未完成太原警方「布置」的任務,他們遲遲未能與受害者家屬談賠償金的事兒。
2014年12月19日,王傳金離開太原回到鄲城,「昨天下午,周秀雲的一個親戚還來找過我,讓我給開一個正式的職工證明,我開過之後他就走了 」。
王傳金還向記者提供了周秀雲幾個家屬的電話,但截至記者發稿前,沒有一個能夠聯繫上,不是關機便是無法接通 。
「大河報是咱河南發行量最大的報紙,咱河南人在外死了,至今死因不明,希望你們能派記者前往調查,把真相呈現給大家,讓死者瞑目。」王傳金在電話中對大河報記者說 。 2015年1月5日下午,在太原武警醫院太平間的冰櫃內躺了20多天的周秀雲被抬出醫院,在太原另外一家醫院的解剖室外,周秀雲的丈夫及兒女被擋在門外 。
據悉,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委託,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劉良教授一行八人鑒定團隊,負責對周秀雲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有志損傷程度進行檢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見證,並對屍體檢驗過程進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考慮到該案的影響重大,檢察機關在依法委託鑒定單位和鑒定人過程中,徵得了當事人的同意。家屬最終從多家鑒定機構中選中了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 。
在解剖現場的死者的外甥晉心鋒在接受大河報記者采訪時說,「我進去全程見證了屍檢,當天下午2點多開始解凍進行屍檢,但由於屍體冰凍時間太長,解剖進行到3點多的時候,中斷了一個多小時,直到當晚的7點多才解剖完。 」
2015年1月20日,太原市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本案尚在偵查階段,具體細節不方便透露。周秀雲的屍檢結果尚未公布 。 河南討薪女農民工命喪太原後,全國各地不少熱心律師通過大河報記者與受害者家人取得聯系。周秀雲的家人與多名公益律師簽訂委託書,委託幾名律師組成律師團共同代理該案件。三名律師分別是: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的程海,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的王道剛,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的李勁松。律師團抵達太原後進行多方調查取證 。
律師帶著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毆打的農民工趕往山西省檢察院,提交了一份名為「請為被警察打死的討薪女工周秀雲討回公道」的刑事控告書。昨天下午,山西省檢察院依法受理,在這份控告書上蓋上了公章 。 在控告書中,大河報記者看到,被控告的人共有32人:被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文軍,目前已被批捕的他原是太原市公安局龍城派出所警察,現以濫用職權罪被羈押 。
第二個被控告的是郭鐵偉,原太原市公安局龍城派出所警察,被羈押的罪名同樣是濫用職權。
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員故意殺人罪(間接故意)、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責任。
控告書中稱,現有證據足以認定,被控告人王文軍,在2014年12月13日17時許把周秀雲毆打倒地,當時旁人無法實施救助,周秀雲隨時死亡的後果常人可以預見 。
王文軍一直踩著周秀雲頭發,周秀雲被急救中心確診18時27分死亡之前一直拒絕施救,放任其死亡結果的發生 。
其行為與周秀雲死亡有因果關系,由故意傷害轉化為故意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他對周秀雲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 。
控告書中稱,郭鐵偉參與了王文軍對周秀雲的毆打,對周秀雲共同負有及時施救義務,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結果的發生,對周秀雲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殺人罪。因負次要責任,系從犯。
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兩人故意殺人罪刑事責任。(律師認為,根據以上證據和事實,屍檢可能會更精確地確定周秀雲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時間,不影響本罪立案。)
控告書中稱,郭鐵偉在派出所內用腳踹斷王友志6根肋骨,達到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傷情立案標准,是主犯,王文軍協助屬從犯 。
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追究故意傷害罪刑事責任;情節惡劣,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控告書中稱,民工討要工資,警察在明知他們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王文軍、郭鐵偉、所長張某(負有領導責任),以及龍城派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對四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11小時,並有背銬、毆打等情節 。
都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追究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員均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玩忽職守責任 。
控告書中稱,從2014年12月13日周秀雲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間13天。小店區檢察院、太原市檢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報案、14日接到周秀雲家屬報案,取得了錄像、證人證詞、視頻截圖等,12月16日得知王友志被武警醫院診斷為被打斷三根肋骨(後證實為6根),按常理至遲應在12月20前立案,但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網路第一次大規模傳播周秀雲被踩頭發和拽頭發的視頻後,才於當日匆匆立案,且是按與涉嫌犯罪事實相去甚遠的濫用職權罪立案 。
以上不依法履責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於嚴重的玩忽職守。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宏亮、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對此負有主要責任,應當依法予以追究 。 控告書中稱,本案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四類犯罪,涉及人員多達32人,屬於重大犯罪案件 。
為保證案件依法公正辦理,應當由檢察機關管轄。因太原市檢察院嚴重不履責,不能保證案件後續依法辦理,不應當再由其繼續管轄本案。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從1991年起在山西省檢察院任職,位至反貪局局長、黨組成員,2012年經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任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 。
由於擔心由山西省檢察院管轄本案也難以做到公正辦案。控告人請求山西省檢察院依法提請上級檢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戶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檢察機關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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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的死刑廢除
〔摘 要〕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已經廢除死刑,死刑的廢除似乎已經成了一種趨勢。既然如此,中國就應該順應這種歷史的潮流,那麼中國廢除死刑的原因是什麼呢?
〔關鍵詞〕 中國 刑罰 死刑 廢除
從封建社會進入近現代社會後,刑罰體系發生了很大變化。古代的極不人道的刑罰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經逐漸被近現代西方的刑罰體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遲、梟首、車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盡量減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槍決、針刑、毒氣所代替,盡量減輕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對生命的尊重。
可是現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體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減少死刑乃至廢除死刑已經成為世界性的潮流與趨勢。 現在尊重人權的呼聲越來越烈,而生命權是人權的重要內容,因此許多國家都相繼廢除了死刑。生命是人類最寶貴的東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會重來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無從談起,所以我認為廢除死刑是歷史的必然,中國應該廢除死刑。
早在清末時期,著名法學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廢除死刑的觀點,沈家本從傳統的「王道仁政」出發堅定地認為:「臣等竊維治國之道,以仁政為先,自來議刑法者,亦莫不謂裁之以義而推之以仁,然則刑法之改重為輕,固今日仁政之要務,而即修訂之宗旨也。」並且強調「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
可見廢除死刑的觀點是由來已久的,那麼我認為中國應該廢除死刑的原因是什麼呢?在下文我將淺談一下我的觀點。
首先,改革開放後,中國積極加入世界市場,並且中國國際化的程度也是越來越深。從2005年10月4日到現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國家在法律或實踐上廢除了死刑。具體情況如下:對所有罪行都廢除死刑的國家有68個,普通罪行廢除死刑的國家有11個,實踐中廢除死刑的國家有24個,所以,在法律或實踐中廢除死刑的國家總計有121個,保留死刑的國家僅有75個。而且最近幾十年情況顯示,平均每年有三個國家在法律或實踐中廢除了死刑。可見廢除死刑在整個世界上都已經成為了一種趨勢。因此,中國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現自己的魅力,贏得更多國家的尊重,就應該與世界接軌,廢除死刑。
其次,「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觀念從西漢就根植到了人的腦海中,或許現在這種觀念對人還有很大的影響。但是這種觀念並不是成為中國廢除死刑的一個障礙。
很多時間若是問大家一個人殺了另外一個人,應該對殺人的人怎麼辦,大家肯定會說應該給他判處死刑,但是如果情況並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呢?比如,甲要強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繼而因為防衛過當將甲致死,這時候大家可能並不認為乙應該被處死,反而會因為乙的勇敢而稱贊乙。再比如,一個男人回家後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姦,然後火氣大發,用菜刀將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時,如果按照中國現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將會被處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數都會有一些同情該男人,認為他不應該被處死,任何男人遇到了這種情況都會一時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的。
可見,「殺人償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條件的限制的,人們真想讓殺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惡極的,極度危害社會的罪犯。但是這種罪犯在社會上不是多數,為何不廢除死刑呢?
再次,死刑並不比終身監禁具有更大的威懾力。迄今為止,並沒有研究表明重罪的發案率與死刑的存廢之間有必然的聯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後被判為死刑對社會的威懾力並不比終身監禁的威懾力大,而且如果被判處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從實踐中考察,死刑也從未對犯罪產生過有效的威懾力。 因為一個人若是明確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剛開始可能會恐懼,但是隨著他意識上的逐漸接受,到真正執行死刑時卻不是太害怕了,可見死刑的威懾力難以持久,而且威懾效果的鞏固期有明顯縮短的趨勢。如果一個人不知道自己何時會死,整日活在對自己死期的猜測之中,這時的威懾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廢除死刑的國家對重刑判罪時一判就會判個幾百年。中國完全可也借鑒這種刑罰,當人犯也被判幾百年後,即使該罪犯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減刑,那麼他還是無法走出牢獄,對社會的危害也就無從談起。
第四,當談到一個人被判為死刑時,大多數人可能都會想是不是該犯人殺了人。其實並不是僅僅殺了人才會被判為死刑的,一些經濟犯雖然並沒有犯殺人罪但是卻也會判為死刑的。經濟上的犯罪無非是官僚貪污了,企業逃稅了,盜騙了國家財產了,他們之所以會在經濟上犯罪很可能是因為自己思想上一時出了差錯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執行死刑,便等於奪取了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他們是完全有可能在經過改造後重新成為對社會主義建設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權都沒有了,還何談改過自新呢?還何談更好的建設祖國呢?從矯正論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夠改造呢?死刑剝奪了刑罰積極的、改造的價值。
第五,人無完人,只要是個人即使他再怎麼細心也是會犯錯的。古往今來,發生了許多的冤假錯案,中國古代的竇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證嗎?
冤假錯案並不會隨著時代的進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儀器也有出差錯的時候。德國國際記者協會日前在歐洲范圍內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對象是歐洲各國的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以及一些律師組織。調查的內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誤判比率。調查結果出人意料,這類案件的誤判率為0.5%,記協據此得出結論:歐洲每年至少有數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誤判現象。由此可以看出,作為大陸法系國家的代表,德國的冤假錯案並沒有隨著時代的進步而消失。那麼可以判斷出中國每年的冤假錯案的數量也是為數不少的。死刑之誤判率高,而冤獄之發現與平反又非常困難,所以生命刑應該廢止。 如果廢除了死刑,雖然嫌疑人被判了終身監禁,可一旦事實的真相被查明,那麼嫌疑人就會成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還可以重新開始,如果執行了死刑,不僅僅他被冤枉,而且會給他的家人,親屬帶來多麼大的傷痛,我相信那個判刑的法官也會一輩子無法安心。
有學者以充滿人文關懷的語調寫道:生命一次性讓人對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為它感到傷感;死者親屬的傷痛使人同情;罪犯臨行前的恐懼讓人憐憫;一旦錯判難以糾正使人感到後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讓人寬宥的原因。
總之,生命是寶貴的,一旦一個人的生命被剝奪,一切就無從談起,所以從上面的五個方面我一一論述了我認為中國應該廢除死刑的理由。可是從現在中國的國情來看,中國廢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遠的。但是死刑已成為強弩之末,喪失了昔日的威風,廢除死刑是人類法制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是刑罰改革的大方向。 廢除死刑是歷史的必然,因此我依舊會充滿信心,我相信死刑會走向它的終點,走進歷史博物館,終究有一天中國大地上不會再出現死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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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趙秉志主編:《死刑改革研究報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Ⅷ 想成功創業,身邊沒個靠譜律師哪兒行
女人當律師到底好不好?這有兩層意思:
第一、當不當得來?
第二、對女人自身好不好,包括家庭還有個人成長等。
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女律師呢?綜合眾多朋友的意見,我做了個專題。
一、第1個律師朋友觀點:
女人實在不適合律師工作,
女性法律工作者,如果想成功,還不想付出,
個人認為走學院派路子比較好!
成功的律師都是社會活動家,
成功的女人都有男人支持!
沒付出那裡會有回抱?
我認識的女律師很多,律師這個特殊的職業,
付出的時間,是其他行業不可比擬的,
在女性還占家庭主導的今天,自然會產生矛盾,
我認識的成功女律師主要有三種類型:
1、喝倒一片的主,交際能力強,口才好!工作能力強!這不是大多數女性能做到的!
2、有老公或者家族權勢支持!或者社會其他強力人士支持,當然這樣的人自己也要付出很多的!
3、純學院派,法律功底深,基本都是教授,博士什麼的!
唉!!悲哀!!社會大環境如此,我們這些法律人又能奈何?
二、第2個律師朋友觀點(相當積極):
我就是女律師,屬於個子不高,相貌偏小的類型,但做律師這行,已經很有成就感了。
我認為,律師行業,男、女性別不會成為執業成功與否的障礙。甚至於,律師這個職業,更能激發女性的激情,更能給女性帶來自信與尊嚴。
我曾經是法官,做的很好。但是,經濟方面與成功律師的落差實在不是一般的大。我的道德觀又不允許我去做非法的事情。於是,辭職成為選擇。
說到辭職,當初也是非常莽撞的。雖然在法院工作過,但並沒有因此帶著所謂的人脈關系下來,也沒有事先找好一家顧問單位再辭職。當時,就預計,只要掙到吃飯錢,就可以了。我到一家律師所做聘用律師。
僅僅憑借普通的法律咨詢、非常小的一些案件,收費超過3000元的案件都不多,在第一年,我居然成為那個所收入進20萬的律師之一。我把自己和別人都震驚了,也把法院的同事們給深深的刺激了。此後,每年,我的收入都穩定增長。
但是,因為當時我的孩子才2歲,至今也才不到8歲,因此,在業務量的處理方面出現瓶頸。若想繼續增加業務量,必然要投入精力拓展,業務量增加後,自己的精力又有限,必然給家庭和孩子的時間要減少,因此,矛盾出現,自己必須作出選擇。雖然,我現在已經是另一個不小的律師所的頭兒,但由於有孩子的問題,連續三年來,我都是有意識的控制業務量,基本維持現狀,按部就班地做好眼前的業務,晚上的時間基本留在家裡。
作為比較典型的女律師,我的體會是:做女律師,非常受人尊敬。純粹從法律業務方面看,男律師並不比女律師給人更多的信任感。只要你自己業務經驗豐富,技巧靈活,認真負責,女律師可能更讓當事人放心。
我屬於更多依靠專業知識取勝的律師類型,我很少去應酬,也基本不發名片,有關系也盡量不去走。我的很多業務都是通過一個個案件的處理,給對方或旁聽的其他人、法官留下印象,然後,他們有事時,又展轉著找到我。現在,我基本是訴訟與非訴訟各佔一半。當然,也有一些女律師走的是另一種路線,陪吃陪玩也能有業務來做,但這些人和那些什麼都乾的男律師們,與其他行業里的所謂成功者一樣,都不是正當工作的人們所推崇的。
在從業過程中,我感覺,雖然這個社會法制環境很不盡如人意,但象我這樣想干凈、敬業、專業地工作的女律師,也畢竟有生存的空間。我想,不論是象樓主這樣的女性,還是男性們,希望認認真真地工作,乾乾凈凈做人的,還是大多數。
女性,如果你夠精明能幹,就相信自己,律師行業是有女性的天空的。
三、第3個律師朋友觀點:
如果是初做律師,我建議,如果沒有家庭拖累,最好到大城市的有規模的律師事務所,做助理或者做實習,或者獨立辦案,都是成功的必須前提。因為,只有這樣的正規化律師所,才能帶給我們更多的類型化的實踐機會,才能讓那些初做律師的人有可能接觸到足夠糊口的小業務量,也才能給有心的律師提供向高水平律師學習的平台。此外,這些大城市中,司法環境也相對正規,經濟活躍程度也相對高一些,靠專業生存的律師就有更多的發展空間。
四、第4個律師朋友觀點:
至於女人做律師好不好,個人認為沒有什麼好與不好。關鍵看你自己愛不愛這個行業。
但是必須看清楚。女人做律師。確實經常會受到性方面的暗示或者騷擾。如果稍有姿色的更不可能避免。當然。除非你自己家背景非常好。不需要你獻身.事實上。來自法官。律師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壓力。都有可能需要你做出犧牲。至少我所認識的男律師們.幾乎都跟他們女助理上過床.反正我是非常討厭這樣的男律師的。
總之律師這個職業確實不適合女人干,因為它接觸的黑暗面很多。做律師你要做的好。
首先你就必須做到卑鄙無恥。大家也不要把它想像的多麼光輝偉大,只是一個職業而已。(後面這段好象有點偏激了。我不認同)
五、第5個律師朋友觀點:
如果你是個自認為比較傳統的女人.那你絕不適合做律師。
如果你是個自認為單純的女人。那你也不適合做律師。
如果你是個自認為純潔的女人。那你更適合去做別人的老婆。
否則。就算你取得了律師資格證書。你也做不到業內的精英一層,永遠只能是個具有律師資格的女人而已。
這個行業不適合太守規矩的人做、不只是女人。
六、第6個律師朋友觀點:
說起這個真是很感慨啊。其實律師不論男女,都是很苦的,再進一步來說,要做得出色,哪一行都不會很容易。我這五六年,總的來說有兩點心得:
1、不能浮躁。前兩三年吃多些苦頭是正常的,踏踏實實做好每件事是王道。客戶會記得你並信任你的,這會讓你很有些滿足感。
2、打心裡先衡量一下,按自己的感覺擺對律師與主婦的位置。這在各人心裡都有不同的一把尺,也有不一樣的選擇,當然還要看你家裡(主要是你老公)的情況。個人認為,要想在兩方面都做得出類撥萃是極難極難的,反正我受不了這個辛苦。我這幾年以來走的道道,我認為很適合我這種沒有太大野心而又不想沒有自己獨立空間的人——在工作上盡心盡職,對客戶有應有的交待和責任心,但不花太多力氣和時間去交際應酬或大規模拓展業務,太費時、傷神又吃力不討好的活少接,基本做到上下班分開,晚上和周末就可給老公和女兒了。現在看來,收入和成就感都不算差(我在相對發達地區,並自認業務和服務素質過得關),有相對固定的客戶群,當然這比不得那些始終站在一線、動輒以百萬計年收入的同行。然而我很平靜,我深深知道那種風光的背後有著巨大的代價,我選擇了不付出這種代價,我只要輕松地、相對優裕的過我的小資日子,我很滿足。
不過不知道下一步能不能維持這種狀態,因為到我這個階段,就面臨開所創業或是否作合夥人的問題了。一旦擠身於這個梯隊,可能就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樣隨意了。江湖路不歸路,謹慎入行。
七、第7個律師朋友觀點:
論壇有個叫「翠茜」的朋友感問「女人怎麼在律師界立足??」按理說,剛剛步入律師市場的我,是應該沒有鬥志閑說這個理的。然而,正如我一直堅信「有的男女相處了一輩子卻始終同床異夢;而有的僅驚鴻一瞥卻終生攜手共進」一樣,時間的長短應該不是「有無發言能力」的判斷標准。
關於男女的平等問題,文明的世界人民已經叫了很久。對於男人而言,請捫心自問:當前男女真的平等了嗎?!在律師界特別是在中國特色的律師界,請你們大膽地列舉幾個響當當女律師的名字,你能嗎?你自己都會納悶。在一個不容易也不能純潔的律師市場,難道真的不能成長幾位紅顏律師嗎?至少我認為,中國律師市場給女律師的舞台更大,真理往往都是從少數人發展到更多人的。
莎士比亞說過,錢不能說不是一個好東西。無論是男律師還是女律師,追求金錢的目標應該是無可厚非的。當然,這並不排除做律師對正義價值的理想,因為人權的基礎是生存權。在當前金錢大多掌握在男人手頭的局面下,女律師希望立足律師市場的前提思想基礎是:請記住女人前輩張愛玲小姐的滴血箴言——算到頭來,每一個男子的錢總是花在某一個或者幾個女人的身上。這是做女律師的信心源泉。
男人對女人的好色之心,這是是男人都有的,按照生物學家的權威解釋,結論也應該是這是男人最原始最基本的生理反應。然而,對於女人當然包括做女律師的你來說,如果男人的這個本來最正常的反應超出了文明社會的度,將是女律師面對客戶特別是大客戶(當然指的是男性主導的)最頭痛的事情,除非你放棄應有的尊嚴,我想真正的女律師是絕對不能放棄的。這時候,我的結論便出來了,女律師希望立足律師市場的必有氣質就是莊重:請記住男人前輩賈平凹先生的肺腑之言——菩薩的莊重,再淫盪的男人,也沒有產生過要強奸她的邪念,但任何男人誰沒有跪倒在菩薩的腳下呢?這是做女律師的成功根本。
善良對於每一個女人來說,應該是與身俱來的美麗。這是從我能夠認識女孩以來就從未動搖過的信念。然而,恰好正是這個我對女性十分欣賞的優點,讓無數希望立足律師界的女律師陷入了痛苦的深淵。女性獨有的善良成了女律師前進路上的雙刃劍,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對居心叵測的各種關系人,女律師的一味或者說執著善良,將她們倔強多年的夢想粉碎。我一直認為:對於「狼外婆」,你要麼躲開它,要麼一棍子打死它。在如今意識形態異常復雜的混亂年代,女律師希望立足律師市場最不能丟掉的基本屬性是:請記住男人前輩沈從文先生的經典名句——女人是天使和魔鬼結合的產物。這是做女律師的決勝技能。